工程材料計劃采購管理制度
1、材料計劃分為開工前的總備料計劃、月份材料需用計劃和材料補充計劃三類。項目技術室按照工程進度,根據(jù)施工圖紙或具體需要完成的工作量來編制材料計劃,材料計劃必須經(jīng)專業(yè)技術人員、總工程師、項目經(jīng)理逐級審核,簽字齊全的材料計劃是材料室進行材料采購的唯一依據(jù)。嚴禁無計劃采購材料。
2、編制材料計劃應準確,若材料計劃不準確,造成材料閑置浪費,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3、項目技術室應根據(jù)工程進度,對不同類型的材料分別制定計劃。
(1)對于大批量的主要材料,如鋼材、木材、水泥等,技術室應在開工前提出總需用量計劃,即在開工前45天將一式兩份備料計劃由材料室報至公司物資部,審批后將一份交與物資公司,在總計劃的基礎上,應根據(jù)實際使用情況,作出月計劃,以便材料室有個總體安排,即月計劃于上月28日前報到材料室,補充計劃為當月15日前提報。
(2)對于周轉材料計劃,應按照工程的實際進度一式兩份在需用前10天內(nèi)報到租賃中心,在提出總需用計劃的基礎上,可細化為日計劃或兩日計劃,在充分保證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基礎上,力爭使現(xiàn)場少存放周轉材料 。
(3)對于其他材料如大部分c類材料,每周可報兩次計劃,每次提報計劃應在使用前2~3天,以便有個組織進貨的準備期;c類材料供應商的選擇,可在對其材料報價充分研究的基礎上,選擇2~3家作為長期合作關系,但應把握的是其同等質量、同種型號的材料價格不應高于同期市場批發(fā)價格(供應商價格表有備案)。c類材料采購,根據(jù)資金狀況而定,能使支票購買的使支票購買(萬元以下),形成批量或單項在萬元以上的直對廠家,并簽定正式供應合同。
(4)對于需要特殊加工定做的,技術室應提前做計劃并附上加工圖,同時應力爭準確地提出需用量。
4、物資供應廠家::的選擇:凡物資金額超過10萬元或單價在3萬元以上,亦或特殊的對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重大影響的a類及重點b類材料、設備的采購,本著'貨比五家,價比五家'的原則,均須經(jīng)過招投標擇優(yōu)選用供應商并及時簽定供需合同。
5、對于需要進行招標的批量材料,技術室在提報材料計劃的同時,應擬出相應的招標書,招標書經(jīng)項目經(jīng)理審核后,由項目技術室和材料室以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冊》為依據(jù),選擇3~5個供應廠家進行招標,并成立以項目經(jīng)理為組長的評標小組,材料室、技術室、預算室和工程室共同參加進行評標。針對不同的材料和與廠家的合作歷史,應分別對供應廠家進行深入的調查或考察,以有充分的供應保證能力、有價格優(yōu)勢、良好信譽和服務精神為選擇的主要條件。
6、對于需要進行招標的批量材料或總金額超過一定限度的(如1萬元)必須簽定合同。合同內(nèi)容涉及的方面應齊全,包括:材料名稱、型號規(guī)格、品牌、生產(chǎn)廠家、質量等級、包裝標準、驗收標準、到貨時間及批量、相關資料的提供、保修期及相應的質保金、合同有效期、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結算方式、環(huán)保條款及其他約定事項等。這些都應認真考慮后再填寫。
7、合同簽定時項目相關部門人員要進行簽字會審,項目簽字人員有項目經(jīng)理、預算主任和材料主任。合同在評審過程中各有關人員應注重時效性,即項目部確定中標單位后,材料室和技術室應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合同的擬寫,項目預算室或水電專業(yè)人員也應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盈虧分析,材料室在各項手續(xù)辦完后,應盡快把合同報到公司物資部,并督促物資部人員力爭在5個工作日內(nèi)辦完。若合同在辦理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針對具體情況由相關人員負責。
8、簽章后的合同,由材料室交與項目資料室和財務室各一份。材料合同應建立合同臺帳,記錄合同履行情況。
9、對于超出《合格分供方名冊》的供應商,由材料室和技術室共同完成調查表和申報表;若因此項工作影響合同的審批,應視具體情況由相關人員負責。
10、嚴禁后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