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冬季四防管理制度
為認真做好我礦冬季的防寒、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以下簡稱“四防”)工作,確保礦井冬季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15日為冬季“四防”工作時間。礦調度室每年必須在10月15日前起草下發(fā)本年度冬季“四防”文件,成立“四防”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工作目標,對“四防”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二、冬季“四防”工作每周檢查一次。檢查時間:定為每周三上午(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參加“四防”檢查的部門及人數:調度室1人;機電運輸部3人;安質部3人;后勤管理部2人;綜合辦1人;通風部1人;機電運輸隊2人。
四、由調度室負責將“四防”檢查人員分組,指派組長,各部門必須服從安排。否則,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五、每周三上午9點,由調度中心召開“四防”檢查會議,各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的人數按時參加,遲到對本人罰款20元,少參加1人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六、“四防”檢查時,組長指定專人做好記錄,所有檢查人員中途不得脫崗,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檢查后,所有檢查人員必須在檢查筆錄上簽字,不簽字視為脫崗。由組長負責將檢查結果于當日15時前報調度調度室,遲報一次罰款20元。
七、檢查人員要對檢查的問題負責,凡因檢查不認真、走過場,檢查過后出現問題,追究檢查人員責任。
八、各部門檢查人員必須固定,以便落實上次檢查的問題,私自更換人員,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20元。
九、調度室負責將檢查的問題匯總,按“五定”原則制定出整改計劃,在安全辦公會上通報。有關單位必須按期整改,否則,每條問題罰款100元。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由調度室監(jiān)督執(zhí)行。
***煤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