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光伏電站備品備件的管理,降低庫存,提高經濟效益,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 發(fā)電公司主要職責
2.1.1 負責審批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
2.1.2 負責備品備件的調配。
2.2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2.2.1 負責編制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
2.2.2 負責組織對到貨的備品備件進行驗收。
2.2.3 負責對入庫的備品備件進行定置、保管、保養(yǎng)、領用、盤點、檢修、報廢及處置的管理。
2.2.4 負責采購備品備件,并對不合格的備品備件進行退貨。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總則
3.1.1 備品備件管理是專業(yè)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光伏電站應設立兼職人員對其進行管理。
3.1.2 備品備件管理主要內容包括:備品備件分類、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編制、備品備件訂購、備品備件儲備管理、備品備件定期盤點等。
3.1.3 備品備件管理實行光伏電站現(xiàn)場儲備、管理備品備件的品種及數(shù)量,發(fā)電公司統(tǒng)一核定,并視備品備件使用情況,對光伏電站管理的備品備件進行調配。
3.1.4 為保證安全生產,備品備件必須根據生產實際、資金情況制定采購計劃和儲備,備品備件應保證隨時可以使用,使用后應適時補充。
3.1.5 制定科學、合理的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和符合光伏電站實際情況的儲備方式。備品備件工作要貫徹勤儉節(jié)約的方針,充分利用國內市場修造能力,解決備品備件的制造和加工,大力開展修舊利廢,節(jié)省物資和資金。
3.2 種類
1 按備品備件用途分類
1.1 事故備品備件:當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主設備或主要輔助設備發(fā)生事故時需要更換的較重要的部件或特殊材料,該類備品備件一般指加工制造周期長、機件占用資金較大或比較特殊的材料并有特殊的規(guī)范要求等,如:太陽能電池板、逆變器等。
1.2 易損件備品備件:是指故障多發(fā),有一定規(guī)律性、用量較多的備品備件。
1.3 消耗性備品備件:在生產運行中,需定期補充使用的備品備件,如:潤滑油脂。
1.4 一般性備品備件:故障率小、投入使用周期較長,用量比較少或經過維修后可以再次投入使用的備品備件,包括某些標準件。
2 按備品備件的使用專業(yè)分類
2.1 氣動系統(tǒng)備品備件。
2.2 機械系統(tǒng)備品備件。
2.3 液壓系統(tǒng)備品備件。
2.4 電氣系統(tǒng)備品備件。
2.5 控制系統(tǒng)備品備件。
2.6 消耗性備品備件。
2.7 系統(tǒng)固定及其它備品備件。
3 按備品備件本身的類型分類
上述各專業(yè)系統(tǒng)備品備件還應按通用型和專業(yè)型分為兩類,這樣劃分的目的是為了查詢到通用型的備品備件,必要時可以通用,從而制定更合理的儲備數(shù)量。
3.1 通用型備品備件:指非本專業(yè)所獨有的備品備件類型,其它專業(yè)也有同類備品備件,如:電動機、電力熔斷器等。
3.2 專業(yè)型備品備件:指只有本專業(yè)獨有類型,如:太陽能電池板、逆變器。
3.3 采購計劃的編制
3.3.1 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的編制原則
3.3.1.1 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管理是備品備件管理的基礎,計劃的制定要保障安全生產及滿足運檢工作的需要,并重視備品備件儲備品種、數(shù)量與資金占用之間的矛盾,摸清設備的使用情況及各設備可能發(fā)生的情況。
3.3.1.2 事故備品備件:原則上在保證安全生產,不影響檢修工期基礎上提出計劃,不可造成該類備品備件過剩,長期積壓和資金浪費。
3.3.1.3 易損性備品備件:在掌握其更換規(guī)律后,存儲量應有一定的裕度。
3.3.1.4 消耗性備品:按照設備廠家技術規(guī)范,定期做好備品備件儲備。
3.3.1.5 一般性備品備件:對其計劃及存儲基本上可保證使用即可。
3.3.2 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編制以一年為一周期,每年12月份,光伏電站站長根據本年度備品備件實際使用情況,參照設備廠家關于備品備件儲備的原則和要求,參考下一年度的設備定檢計劃,填寫附表68“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并提交給發(fā)電公司計劃經營部。
3.3.3 發(fā)電公司計劃經營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光伏電站提交的附表68“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審核重點是:備品備件項目是否齊全,數(shù)量是否合理,備品備件計劃各項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審核完成后送發(fā)電公司批準。
3.4 采購的執(zhí)行、驗收及入庫
3.4.1 附表68“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經發(fā)電公司計劃經營部審核、發(fā)電公司批準后,光伏電站負責按照物資采購管理標準相關要求對備品備件進行采購。
注:在附表68“備品備件年度采購計劃”范圍內的備品備件的采購無需填寫物資采購管理標準中規(guī)定的“資本性項目購置審批表”或“物資采購申請單”。
3.4.2 采購的備品備件中,如屬固定資產,則填寫“資本性項目購建驗收單”對采購的備品備件進行驗收;如屬一般物資,則填寫“物資采購驗收、入庫單”,完成對采購的備品備件的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備品備件不能入庫,由光伏電站負責辦理退貨。
3.4.3 對驗收完成的備品備件,將其登記在附表69“備品備件臺賬”中,完成入庫,備品備件編號規(guī)則為“庫號—架號—層號—位號”(油品臺賬的“編號”欄目無需填寫,請杠掉)。
3.4.4 計劃外采購
光伏電站運行過程中,如發(fā)生計劃外的備品備件的采購,具體按物資采購管理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采購;緊急情況下,光伏電站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光伏電站的備品備件進行調撥,但需在調用后立即進行補充。
3.4.5 備品備件圖紙和制造廠家的檢驗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由光伏電站存檔。
3.4.6 新設備隨機帶來的備品備件,由光伏電站會同供貨方共同清點,驗收入庫,按3.4.2及3.4.3條款要求執(zhí)行驗收、入庫手續(xù)。
3.5 庫房管理
3.5.1 定置管理
3.5.1.1 備品備件庫的選擇要視備品備件的品種、存儲數(shù)量,做到場地大小合適,通道暢通,備品備件轉運方便。庫區(qū)衛(wèi)生清潔,不得存放與備品備件無關的物品。
3.5.1.2 備品備件需按類別存儲并分區(qū)定置,按設備型號存放,按“四號”定位(庫號、架號、層號、位號),做到齊、方、正、直、上輕下重、整齊有序,保證安全,便于作業(yè),取用方便。
3.5.1.3 每種備品備件必須有備品備件標識卡,標明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編號和用途,做到帳、卡、物相符。標牌的高低、大小、色調要達到物處狀態(tài)、定置類型及區(qū)域劃分的要求,區(qū)、架、位標識準確醒目。
3.5.2 保管保養(yǎng)
備品備件應按隨機技術資料要求,確定保管保養(yǎng)方法,按要求進行保管保養(yǎng)。
3.5.3 備品備件的領用
備品備件領用時,填寫附表70“備品備件領用記錄”。
3.6 維修及報廢
光伏電站對損壞的備品備件應登記造冊,填寫附表71“廢舊備品備件臺賬”,放置于廢品區(qū)(備品備件庫與油品庫各設一個,且須有明確標識),擺放有序,不準與合格備品備件混放,并且把滿足維修條件的備品備件和不滿足維修條件的備品備件分開存放。
注:廢舊油品不需填寫附表71“廢舊備品備件臺賬”,直接填寫附表72“報廢處理審批表”進行報廢審批即可。
3.6.1 維修
3.6.1.1 對于可以維修正常,且維修費用(含運輸?shù)荣M用)低于采購費用的故障備品備件,應尋找技術過硬的維修商進行維修以降低使用風險,具體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執(zhí)行。
3.6.1.2 檢修合格后辦理入庫,按2及3條款要求填寫驗收、入庫記錄。
3.6.2 報廢
3.6.2.1 對于不能維修正?;蛘呔S修費用(含運輸?shù)荣M用)高于采購費用的故障備品備件,屬于固定資產的,需填寫 “固定資產處置申請表”,申請報廢處理;屬于一般物資的,需填寫附表72“報廢處理審批表”,進行報廢處理。
3.6.2.2 對于更換下來的廢油,需尋找有相應資質的處理商進行處理,以免污染環(huán)境。
3.6.2.3 處理報廢備品備件而獲得的資金需統(tǒng)一上交公司。
3.7 定期盤點
3.7.1 光伏電站定期盤點
光伏電站每半年對本站的備品備件進行盤點,填寫附表73“備品備件盤點記錄”。
3.7.2財務部定期盤點
每年末,財務部對備品備件進行盤點,填寫附表73“備品備件盤點記錄”。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zhí)行。
4.2 本制度的實施由發(fā)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