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區(qū)域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 目的
規(guī)范公共區(qū)域安全用電、確保用電安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武漢經開萬達廣場大商業(yè)所有用電行為
3.0職責
3.0.1 工程部強電主管/強電組長負責檢查《公共區(qū)域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3.0.2 強電維修電工負責公共區(qū)域用電的操作及巡視工作
4.0程序要點
4.0.1 室內公共區(qū)域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
4.0.1.1 每周至少對商戶巡視檢查1次,一個月內巡查完所有商戶,把當天的檢查結果填入《商戶安全用電檢查表》,要求商戶限時整改并由商戶簽字確認。
4.0.1.2 對不合格內容進行復檢,仍舊不符合要求的,上報強電主管和招商營運部。
4.0.1.3 每周對商戶的用電情況進行重點區(qū)域的抽查(重點為餐飲區(qū)),巡視檢查的覆蓋面必須在1個月內達到100%。
4.0.1.4 每季度進行1次全覆蓋熱成像儀的電氣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形成報告上報商管總部。
4.0.1.5 必須至少每2年聘請專業(yè)公司對所轄物業(yè)進行一次消防電氣專項檢查,檢測報告上報商管總部。
4.0.1.6 每天須對轄區(qū)所有強、弱電井巡視檢查1次,并填寫《設備間巡查記錄表》;定期對所有用電設備及配電箱進行維保,填寫《設施設備維保記錄》。
4.0.1.7 每月須進行一次對轄區(qū)公共區(qū)域用電設備進行巡視檢查,所涵蓋區(qū)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車場、設備機房等。
4.0.1.8 電工在進行停電維護、檢修時必須持證上崗,要做好工作計劃,安全監(jiān)護,做到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驗明是否帶電和裝設遮欄等安全措施。
4.0.1.9 修理或設備安裝完工后,在送電前必須仔細檢查絕緣電阻,相位、接地等保護裝置和傳動部位的防護裝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復供電,確認正常后,清理現場。
4.0.1.10 不允許在用電設備、電源線、開關箱等上張貼、放置和懸掛物品。
4.0.1.11 做清潔衛(wèi)生、沖洗地板時不得使水濺到插座、用電器具、電機、接線盒內等設備上,避
免電氣設備、線路漏電傷擊人員和短路損壞用電設備。
4.0.1.12 在用電設備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防止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產生的火花引起火災。
4.0.1.13 使用移動電氣設備的位置,應經常性地檢查所用設備、插座、電線電纜的工況,避免裸露部分漏電傷擊人員和引起電氣設備的誤動作,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電源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護套線,嚴禁使用塑料雙絞線。
4.0.1.14 嚴禁私用電氣設備,杜絕私拉亂接電線、照明燈等現象,避免線路、開關過負荷、發(fā)熱而損壞設備和引起火災。
4.0.1.15 在生產場所操作時,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4.0.1.16 在進行所有電氣器具時必須佩戴好防護用品。
4.0.1.17 在使用電焊機設備前必須仔細檢查電焊機、開關、導線、電焊鉗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絕緣、接地裝置確認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0.1.18 在進行焊接工作時,焊接場地10米范圍內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焊工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不準焊接密閉的和有壓力的容器;雨天不得進行焊接作業(yè),電焊機不可放置在潮濕的地方。
4.0.1.19 在營運期間,對新入駐商家、多種經營點位、臨時活動展位等的用電,必須提前報工程部進行審批,合格后由商家進行電源線敷設、電源線保護及設備連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專業(yè)人員進行現場驗收,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4.0.1.20 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4.0.1.21 所有商戶應安排專業(yè)電工對漏電開關應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失靈的漏電開關應及時更換。
4.0.1.22 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4.0.1.23 工作中堅持交接班,巡回檢查制度,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記錄。
4.0.2 室外促銷活動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4.0.2.1 所有需要用電的商家所使用的電源線必須為橡膠絕緣電纜,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統較低的電線或電纜(如:雙絞線、bv線、已報廢電纜、連接接頭過多等不合格電纜等)。
4.0.2.2 電纜均為明線敷設,在電纜敷設完后必須使用高壓絕緣壓線槽進行保護,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并定時進行巡視檢查。
4.0.2.3 商家將電纜敷設至我司接指定電源接駁點,并做好電纜安全保護措施后,經我司工作人員現場檢查確認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專業(yè)人員進行電源接駁進行通電,否則不予通電,至達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0.2.4 在用電期間,我司工程人員定時進行巡視檢查,對在使用過程中對電纜所造成的損壞未及時進行維護或恢復,經我司工程人員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時內仍未處理,將對該區(qū)域進行停電處理,至達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電。
4.0.2.5 每天兩次對室外促銷活動用電區(qū)域進行巡視,對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損壞的及時進行整改,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時的實行停電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4.0.3 室內步行街臨時促銷活動的商家
4.0.3.1 到營運部(企劃部)填寫臨時用電申請表,并注明用電功率、用電時間、保護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關用電安全要求,指定電源接駁點及接駁方法。
4.0.3.2 用電電源線的敷設必須使用不銹鋼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壓壓線槽,保護用電電纜。
4.0.4 多種經營點位區(qū)域用電的商家
4.0.4.1 同樣,需到我司營運部(企劃部)填寫用電申請表,并注明用電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關用電安全要求,指定區(qū)域電源接駁點及接駁方法。
4.0.4.2 用電電源線的敷設必須使用不銹鋼槽板對接駁電源線進行保護,所有空氣開關須采用漏電保護開關,并要求安裝電度表進行計量(電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須具有國家計量收費合格證),做好長期使用的安全保護措施。
4.0.4.3 所有商家在通電前必須提前通過營運部及工程人員現場檢查確認,安全要求達到我司安全用電要求后進行送電,否則將不予送電,直到整改達到我司用電要求后方可給予送電。
5.0 相關支持文件記錄表格
5.0.1 《商戶安全用電檢查表》
5.0.2 《設備間巡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