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隱患分級管理制度
一、根據隱患嚴重程度、解決難易,事故隱患分為3種:
重大隱患:危害嚴重或整改難度大,需要停產整頓的。
較大隱患:危害比較嚴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礦限期解決的。
一般隱患:對礦井安全有一定影響,班組能夠且必須解決的。
二、安全檢查人員,在進行隱患登記和處理過程中,應根據隱患級別,實行分級管理。
三、一般隱患在檢查過程中直接交代班長或當班值班人員安排處理,下一班帶班領導進行跟蹤復查整改效果。
四、較大隱患必須由帶班領導簽字認可后,直接安排進行處理,并有專人進行現場監(jiān)督。
五、重大隱患應由礦長親自進行安排部置,落實人員、物資和資金,整改結束后由礦長組織進行驗收。
六、排查出事故隱患應根據隱患性質,進行定性、定量的評估,確認事故隱患的類別,同時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責任人。重大隱患還要落實項目、資金和施工單位伍。
七、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前,必須由技術負責人組織制定、礦長批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計劃。必須加強對隱患的監(jiān)控,并告知作業(yè)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否則,不準從事相關作業(yè)。
八、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由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存入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九、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建檔制度,實行事故隱患跟綜管理。
十、礦井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作為安全辦公會議、安全檢查和安全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及時研究整改措施,對事故隱患進行監(jiān)控,落實整改措施,防范事故發(fā)生。
十一、因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導致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