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學術報告廳發(fā)生火災事故,保障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保護師生生命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報告廳管理人員、音響操作人員及各項活動的組織者都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報告廳管理人員、音響操作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報告廳消防安全管理。
2、配合保衛(wèi)科消防干事管理好滅火器材,定期檢查消防水栓,學習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和撲救初起火災。熟悉火警報警電話:119。
3、舉行各項活動的整個過程報告廳管理人員必須將所有大門全部打開,尤其是安全通道大門。
4、組織活動期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報告廳。
5、報告廳管理人員必須配合總務處水、電工對大廳的電線路、燈光、消防栓進行檢查。對舞臺的幕布、物品放置每天都要進行檢查,防止因燈光與幕布或其它物品距離太近溫度過高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6、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安全通道及各大門口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7、火情發(fā)生時,應按照滅火、疏散預案有序撤離和撲救、報警,嚴禁制造混亂,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的按校規(guī)校紀查處,情節(jié)嚴重的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