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表安全閥管理制度
一、管理職能
1、安全環(huán)境科負責本單位壓力表、安全閥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檢驗及技術資料檔案齊全完整。
2、安全環(huán)境科、設備科負責對各單位安全閥、壓力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
二、安全閥、壓力表運用標準
安全閥、壓力表的安裝、使用和維護應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
三、安全閥、壓力表的使用要求
1、安全閥每年定期校驗一次,不校驗不準使用,中途因故啟跳失靈后,應申請重新校驗。
2、安全閥在安裝過程中,應盡量避免震動和撞擊,并處于垂直方位,防止彈簧錯位或鉛封脫落,安全閥應垂直安裝。
3、安全閥與容器管道之間必須暢通無阻。
4、壓力表安裝處應避免震動、碰撞、凍結(jié),應便于觀察和操作,安裝處的最高工作壓力應用紅線標出。
5、未經(jīng)檢驗合格和無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使用中發(fā)現(xiàn)標示失靈,刻度不清,玻璃破裂、卸壓后指針不回零等應立即更換。
6、壓力表的改裝、檢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定期檢驗,每半年至少檢驗一次,檢驗合格應有鉛封和檢驗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