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修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6、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7、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3、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4、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5、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5、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2篇 某汽修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6、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7、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3、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4、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5、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5、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2、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yè)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yè)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3、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yǎng);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huán)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wèi)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yè)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guī)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十三.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guī)定進行“動火作業(yè)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yè)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作業(yè)。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guī)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fā)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
十四.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yè)。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6、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7、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8、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9、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0、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