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招聘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則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yè)。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zhí)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yè)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yè):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fā)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事管理部門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yè):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fā)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lián)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yè):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lián)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yè):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lián)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xù)。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guī)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第2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范例
不同的企業(yè),都會制定不同的招聘管理制度,因為有了這一制度,在施行招聘工作的時候就會更加順利。以下是某公司所制定的人事招聘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員工管理人員參考。
1.0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招聘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則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yè)。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zhí)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yè)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yè):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fā)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事管理部門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yè):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fā)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lián)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yè):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lián)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yè):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lián)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xù)。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guī)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第3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格式
1.0 目的
規(guī)范物業(yè)集團人員招聘工作程序,確保能及時、有效地為用人部門輸送合格人才。
2.0 范圍
適用于除物業(yè)集團各部(室)助理級以上及所屬物業(yè)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的所有員工的招聘工作。
3.0職責
3.1 物業(yè)集團各部(室)及物業(yè)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制定用工計劃并負責招聘工作的業(yè)務考核。
3.2 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3.3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3.4 物業(yè)集團副總經理負責用工計劃、招聘計劃及錄用人員的審核,物業(yè)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4.0工作內容
4.1 物業(yè)集團各部(室)、各物業(yè)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依據人事定編及實際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用工計劃填入《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行政管理總部。
4.2 定編內的主管以下人員的招聘按正常手續(xù)辦理。
4.3 定編外::或定編內的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報物業(yè)集團總經理審批。
4.4 行政管理總部根據《物業(yè)集團定崗定編》及各單位缺編情況,每月27日前編制下月招聘計劃,報物業(yè)集團總經理審批。
4.5 行政管理總部擬定招聘方案,報物業(yè)集團總經理審批。
4.6 行政管理總部在招聘方案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招聘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場招聘、報刊雜志招聘、網絡招聘、學院、部隊招聘、獵頭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內容必須包括企業(yè)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時間、地點,報名須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項。
4.7 物業(yè)集團業(yè)務總部、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及用人單位協(xié)助行政管理總部做好題庫的建立、面試、筆試等相關工作。
4.8 初試時::要嚴格審查硬件,包括核實員工的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相關崗位技術證書、退伍證、健康證等證件。初試合格人員資料要分類整理,根據初試結果擬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并在初試完成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到人。
4.9 初試過程中,若發(fā)現應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9.1 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者;
4.9.2 組織觀念極差,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渙散者;
4.9.3 以往工作經歷中職業(yè)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狹隘,有嚴重心理障礙者;
4.9.5 性格特別內向,且與人交流溝通明顯困難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復試由行政管理總部統(tǒng)一安排。復試必須經過筆試、實操測試。
4.11 復試合格,擇優(yōu)進入崗前培訓。進入崗前培訓人員需報集團勞動人事保障中心審查。三日內未答復者,視為審查合格。
4.12 應聘人員資料的整理與保存
4.12.1將已錄用人員、待考慮人員、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分門別類存放。
4.12.2將需要補簽的已錄用的人員資料送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2.3已錄用人員資料待員工報到入職后,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4.12.4待考慮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個月。
4.13 行政管理總部將招聘結果進行統(tǒng)計并寫出招聘工作總結(招聘方式、面試的組織、招聘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呈物業(yè)集團總經理批閱。
5.0相關文件
無
6.0記錄表格
6.1《人員增補申請表》(qr-6.3-01-13)
6.2《物業(yè)集團定崗定編》(無固定格式)(qr-6.3-01-17)
第4篇 集團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xx集團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集團發(fā)展和實現組織目標、獲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業(yè)用人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集團內部各單位所有崗位的招聘與選拔。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外,集團內部各單位的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
第二章招聘原則和依據
第四條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企業(yè)內部、社會擇優(yōu)錄取所需的各類合格人才,做到“任人唯賢,才盡其用”。
第五條單位招聘依據
各單位的人事部門應根據全年發(fā)展規(guī)劃及單位組織架構,結合市場實際,確定人力資源總體需求。各單位人事部門應編制《單位崗位編制表》(附表1),上報集團人力管理中心核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部門招聘依據
各部門因人員離職、調崗、產假或其它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確須增補人員的,部門須提前填寫《部門用工申請審批表》(附表2),經單位人事的招聘部審批后實施招聘。對于新增崗位,建議用人部門附上該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和《kpi考核指標》,重新申請崗位及人員編制。
第三章招聘實施
第七條招聘實施
一、招聘計劃
各單位人事部門應根據《單位人事編制表》和《部門用工申請審批表》制定年度
或月度招聘計劃(內容含招聘信息的發(fā)布、渠道的選擇、資料的收集及篩選、面試安排、招聘經費預算、人員錄用審批及通知等),并組織實施。
二、內部招聘
各單位出現職位空缺時,應首先考慮集團內部人員,實施“內部競聘”(包括晉升、調崗、推薦、公開競聘選拔等),具體操作依集團人力管理中心規(guī)定為準。
三、外部招聘
指通過具有合法招聘資質的機構或媒體進行招聘,包括人才網絡、獵頭、現場人才交流會、學校、職業(yè)介紹所或其它媒體。
第四章外部招聘程序
第八條外部招聘程序
一、資料篩選
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將收到應聘者的個人資料進行初步篩選,提交用工需求部門進行挑選,用工部門將選定的人員名單反饋給單位人事部。
二、通知面試
單位人事部門依據用工需求部門提交的人員名單進行面試通知,面試時間由雙方溝通確定,用工需求部門負責人需親自參加面試。
三、應聘登記
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面試登記表》(附表3)。
第九條面試流程
面試根據崗位可分為考試、心理測試和面試,具體如下:
一、組織考試
考慮到崗位工作的部門統(tǒng)一性,考試試卷可以由用工部門直接出題,用工部門負責評卷,原則上考試成績60分以上者可參加面試,60分以下者不應安排面試。
二、心理測試
針對有需要的工作崗位可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心理測試,測試結果應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備案,以便日后開展崗位指導工作。
三、證照審查
用人部門在面試的同時應審查應聘者的證件和相關資料,對偽造資歷和證件者,一經發(fā)現,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輪面試。
四、錄用審批
面試合格后,由用工部門核定錄用人員名單及試用職務名稱,填寫《人員錄用審批表》(附表4)。單位人事部門根據招聘崗位重要與否對預錄用者進行背景調查,并將相關信息反饋用工部門(具體詳見《員工背景信息調查報告》)。
五、錄用通知
用工部門一旦決定錄用新員工后,應將《人員錄用審批表》及時報送至單位人事部門,招聘專員必須在收到“審批表”的當日下達《錄用通知書》(附表5),告知應聘者報到日期及攜帶的相關證件。
六、未錄用人員通知
對于初試或復試未通過者,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招聘人員應及時謝絕對方。
第五章新人報到
第十條新人報到手續(xù)辦理
一、體檢規(guī)定
錄用人員根據相關規(guī)定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接受健康檢查,如體檢不合格者,各單位不得錄用。
二、證件繳交
新員工報到時須提交以下相關證件或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第5篇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不同企業(yè)都會制定不同的招聘管理制度,因為有了這一制度,在施行招聘工作的時候才會更加順利。以下是某公司所制定的人事招聘管理制度,僅供各位招聘管理人員參考。
1.0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招聘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則人員招聘管理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yè)。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zhí)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yè)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yè):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fā)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事管理部門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yè):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fā)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lián)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yè):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lián)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yè):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lián)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xù)。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guī)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