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 依據(jù)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后,應集中保管,而后更換同樣型號和數(shù)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布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于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 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 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tǒng)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并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并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tǒng)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jīng)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 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jīng)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jīng)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 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shù)量準確。
1.2.5 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qū)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 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統(tǒng)一歸口管理。
三、 附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消防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 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 按照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 依據(jù)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后,應集中保管,而后更換同樣型號和數(shù)量的有效器材;
1.1.3 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布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于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 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 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 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tǒng)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并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并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tǒng)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jīng)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 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jīng)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jīng)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 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shù)量準確。
1.2.5 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qū)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 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 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統(tǒng)一歸口管理。
三、 附 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工廠消防器材使用、消防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
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