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chǎn)事故管理與調查制度煙草業(yè)
1. 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督促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防范各類事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設備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和立銷案制度及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1.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jīng)營企業(yè)各公司。
2.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2.1 為減少各類設備事故,積極采取事故防范措施,保障設備的有效作業(yè)率,制定本制度。
2.2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各種“三違”行為,防止事故發(fā)生。
2.3 設備管理應著眼“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計劃檢修并重”的原則,堅持先維修后生產(chǎn),杜絕設備帶病運行,確保設備運行安全。
2.4 設備事故的分類:
2.4.1 生產(chǎn)裝置、動力設備、電氣、儀表裝置、管道、建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損壞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均作為設備事故。
2.4.2 設備事故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
①一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0元以下的;造成生產(chǎn)系統(tǒng)停產(chǎn)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電力或動力(真空、壓空、鍋爐等)供應全廠范圍內中斷半小時以下、車間中斷1小時以下的(外線停電除外)。
②二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造成生產(chǎn)系統(tǒng)停產(chǎn)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單機停產(chǎn)8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的;電力或動力供應全廠中斷半小時以上、車間中斷1小時以上、2小時以下的(外線停電除外)。
③三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00元以上的;造成生產(chǎn)系統(tǒng)停產(chǎn)8小時以上、單機停產(chǎn)16小時以上的;電力或動力供應全廠中斷1小時以上、車間中斷2小時以上的(外線停電除外)。
2.5 事故處理:
① 設備發(fā)生事故后,責任部門應保持現(xiàn)場,立即報告。
② 設備動力科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分析事故原因,明確責任,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③ 事故處理應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及廣大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④ 事故責任部門應在3天內將事故報告單交設備科。
3.事故隱患整改和立銷案制度
3.1 為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力度,督促責任部門按時按質完成整改,制定本制度。
3.2 各車間、部門應堅持自檢制度,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管的“三自”活動,尋查、整改事故隱患,并將所查隱患及整改結果填入自檢表中上報安保科。
3.3 對上級部門或廠部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安全部門的專檢中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由安保部門發(fā)出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其所在部門按時按質進行整改,并由安保部門督促執(zhí)行。
3.4 對于廠區(qū)、庫區(qū)、坎市打葉復烤分廠及多種經(jīng)營各公司的事故隱患,由安保部門填發(fā)不安全因素整改指令書,一式兩份,限其所在部門按期整改,整改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整改情況并加蓋部門公章,及時送達安保部門。立案日期為安保部門送達整改書的日期,銷案日期以安保部門驗收章的簽字日期為準。
3.5 對本部門無法獨立解決的事故隱患,部門安全領導應及時行文向安保科和分管廠領導匯報,由廠部責成各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保證整改質量。
3.6 對在自檢、互檢、專檢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責任部門除積極采取措施盡快整改外,還應上報分管廠領導和安保部門,再由安保部門上報省煙草專賣局。
3.7 對專檢、互檢、自檢中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其整改率應分別達到90%和100%;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責任部門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并訂出計劃限期解決。
3.8 對無特殊原因未能按時按質進行事故隱患整改的車間(部門),將取消其當月安全獎并扣罰其當月獎金總額的1%-5%。
4.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4.1為了及時報告、調查統(tǒng)計和處理我廠的生產(chǎn)、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加強事故防范的責任性,保障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制定本制度。
4.2 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4.3 事故報告
4.3.1 生產(chǎn)事故:生產(chǎn)過程中因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造成的生產(chǎn)事故除上報質管部門外,還應及時上報安??萍胺止軓S領導。出現(xiàn)重、特大事故時,職能部門應上報省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4.3.2 設備事故:鍋爐、壓力容器等動力設備發(fā)生事故時,除上報設備科外,還應上報安保科和分管廠領導。出現(xiàn)重、特大事故時,職能部門應及時上報省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4.3.3 傷亡事故:
①輕傷事故:員工在生產(chǎn)工作中負傷時,負傷者或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安技科或分管副廠長。
②重傷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發(fā)生此類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或最先發(fā)現(xiàn)人員應立即或逐級報告廠長或分管安全的副廠長。廠長或分管安全的副廠長接到報告
第2篇 安全生產(chǎn)事故管理與調查制度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督促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防范各類事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設備事故管理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和立銷案制度及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1.3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jīng)營企業(yè)各公司。
2.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2.1為減少各類設備事故,積極采取事故防范措施,保障設備的有效作業(yè)率,制定本制度。
2.2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各種“三違”行為,防止事故發(fā)生。
2.3設備管理應著眼“預防為主,維護保養(yǎng)與計劃檢修并重”的原則,堅持先維修后生產(chǎn),杜絕設備帶病運行,確保設備運行安全。
2.4設備事故的分類:
2.4.1生產(chǎn)裝置、動力設備、電氣、儀表裝置、管道、建筑物等發(fā)生故障、損壞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均作為設備事故。
2.4.2設備事故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
①一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0元以下的;造成生產(chǎn)系統(tǒng)停產(chǎn)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電力或動力(真空、壓空、鍋爐等)供應全廠范圍內中斷半小時以下、車間中斷1小時以下的(外線停電除外)。
②二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造成生產(chǎn)系統(tǒng)停產(chǎn)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單機停產(chǎn)8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的;電力或動力供應全廠中斷半小時以上、車間中斷1小時以上、2小時以下的(外線停電除外)。
③三級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00元以上的;造成生產(chǎn)系統(tǒng)停產(chǎn)8小時以上、單機停產(chǎn)16小時以上的;電力或動力供應全廠中斷1小時以上、車間中斷2小時以上的(外線停電除外)。
2.5事故處理:
①設備發(fā)生事故后,責任部門應保持現(xiàn)場,立即報告。
②設備動力科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分析事故原因,明確責任,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③事故處理應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及廣大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④事故責任部門應在3天內將事故報告單交設備科。
3.事故隱患整改和立銷案制度
3.1為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力度,督促責任部門按時按質完成整改,制定本制度。
3.2各車間、部門應堅持自檢制度,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管的“三自”活動,尋查、整改事故隱患,并將所查隱患及整改結果填入自檢表中上報安???。
3.3對上級部門或廠部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安全部門的專檢中發(fā)現(xiàn)的事故隱患,由安保部門發(fā)出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其所在部門按時按質進行整改,并由安保部門督促執(zhí)行。
3.4對于廠區(qū)、庫區(qū)、坎市打葉復烤分廠及多種經(jīng)營各公司的事故隱患,由安保部門填發(fā)不安全因素整改指令書,一式兩份,限其所在部門按期整改,整改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整改情況并加蓋部門公章,及時送達安保部門。立案日期為安保部門送達整改書的日期,銷案日期以安保部門驗收章的簽字日期為準。
3.5對本部門無法獨立解決的事故隱患,部門安全領導應及時行文向安??坪头止軓S領導匯報,由廠部責成各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保證整改質量。
3.6對在自檢、互檢、專檢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責任部門除積極采取措施盡快整改外,還應上報分管廠領導和安保部門,再由安保部門上報省煙草專賣局。
3.7對專檢、互檢、自檢中查出的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其整改率應分別達到90%和100%;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責任部門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并訂出計劃限期解決。
3.8對無特殊原因未能按時按質進行事故隱患整改的車間(部門),將取消其當月安全獎并扣罰其當月獎金總額的1%-5%。
4.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4.1為了及時報告、調查統(tǒng)計和處理我廠的生產(chǎn)、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加強事故防范的責任性,保障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制定本制度。
4.2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遵循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4.3事故報告
4.3.1生產(chǎn)事故:生產(chǎn)過程中因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造成的生產(chǎn)事故除上報質管部門外,還應及時上報安??萍胺止軓S領導。出現(xiàn)重、特大事故時,職能部門應上報省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4.3.2設備事故:鍋爐、壓力容器等動力設備發(fā)生事故時,除上報設備科外,還應上報安??坪头止軓S領導。出現(xiàn)重、特大事故時,職能部門應及時上報省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4.3.3傷亡事故:
①輕傷事故:員工在生產(chǎn)工作中負傷時,負傷者或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安技科或分管副廠長。
②重傷及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發(fā)生此類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或最先發(fā)現(xiàn)人員應立即或逐級報告廠長或分管安全的副廠長。廠長或分管安全的副廠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省煙草公司和市勞動局、公安部門、檢察院、工會;發(fā)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時,應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并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chǎn),防止事故擴大。
4.4事故調查
4.4.1事故調查組成員的條件:
①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特長。
②與所發(fā)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4.2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①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jīng)濟損失情況。
②確定事故責任者。
③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④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4.3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4.4.4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情況后,若對事故的分析和事故的責任者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市勞動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若仍有不同意見,應當報省煙草專賣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及上級勞動部門裁決。
4.4.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5事故處理
4.5.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fā)生事故的部門負責處理。
4.5.2因忽視安全生產(chǎn)、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或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而導致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5.3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現(xiàn)場,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對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5.4在調查、處理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的,由廠部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5.5發(fā)生各類事故,各職能部門和責任部門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即查不出原因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5.6事故處理中對事故責任者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不能以經(jīng)濟處罰代替紀律處罰;以紀律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4.5.7事故發(fā)生后,各職能部門要分工整理,建立事故檔案,如事故現(xiàn)場檢查記錄、旁證材料、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儀表記錄、調查材料、會議記錄、登記表及事故報告書等。
4.5.8一般事故處理應在90天內結案;重、特大事故處理應在180天內結案。事故處理后,責任部門應將“事故調查報告書”副本送地區(qū)安全部門備案,正本送廠檔案室存檔。
附:
“確定事故責任者”原則
運用“確定事故責任者”原則,便于在事故分析中確定責任者并追查責任。
事故責任者的認定按以下原則進行:
1、因設計上有缺陷和錯誤引起的事故,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制造、安裝、檢修及設備質量的缺陷和錯誤引起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采購者及與其發(fā)生業(yè)務關系的部門負責。
3、因工藝操作確定上的缺陷和錯誤引起的事故,由工藝操作條件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而錯誤決定,盲目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引起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重復事故由有關領導負責。
5、因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或安全操作制度引發(fā)的事故,由違章者本人負責;安排未經(jīng)培訓的人員上崗引起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應指派人員參加培訓學習的,部門不安排人員參加的,由該部門負責。
6、因隨意拆除或毀壞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事故的,由拆除或毀壞者負責。
7、對已發(fā)現(xiàn)的各種隱患,部門能解決而未解決或互相推諉、扯皮而造成事故的,由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本部門無力解決且已呈報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未予及時解決而釀成的事故,由貽誤部門負責。
8、對已呈報有關部門要求解決而又確有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有關部門應向呈報部門陳述原因,并協(xié)同呈報部門訂出限期整改計劃,逾期未改造成事故的,有關部門應負事故責任;隱患未整改前,呈報部門應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否則因此引發(fā)的事故由呈報部門負責。
9、職能部門向各分管領導反映隱患,各分管領導置之不理或無及時批復而貽誤消除隱患時機造成事故的,由各分管領導負責。
10、管生產(chǎn)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