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企業(yè)考勤管理制度
電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加強管理、嚴肅公司紀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
1 考勤工作設定和請假審批權限。
1.1 各分店選派人員擔任考勤員,并將名單報人力資源部。
1.2 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登記本店或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準確詳細地記錄員工到、離崗時間和休假日期。月底逐日做出考勤匯總,填寫考勤匯總表,將各種假條核準單附后,并附本月班次情況、考勤卡,經考勤員簽字、分店經理審核簽字后與每月21日準時送交人力資源部,員工到崗時間以打卡時間為準。
1.3 對員工的加班各分店應嚴格控制,對于節(jié)假日確需加班的應如實、準確地做好記錄,并月末隨考勤匯總上報。
1.4 凡申請輪休的人員,需提前一天向分店店長提出申請,公司辦公區(qū)員工經理級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經理級以上人員申請輪休,由經貿部副總批準。
1.5 員工輪休原則上為1天,特殊情況需連續(xù)輪休超過1天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特批。
1.6 月末各分店部門上交的考勤表應明確記錄員工輪休日,并如實沖抵加班。
1.7 未提前申請或未經批準而休假的,一概視為曠工。
1.8 人力資源部負責全公司所有員工考勤的審核、匯總工作,并有權隨時對各分店、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核對,并負責考勤管理的監(jiān)督管理。
1.9 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凡有謊報、虛報、漏報、錯報、遲報或不報的,一經查出,扣減考勤員5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開除。
1.10 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1.11 駐外機構或門店如無經理級領導,可由主管級負責熱鬧代行審批權。
2 考勤規(guī)定
2.1 遲到或早退:一小時內視為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本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2.2 事假:員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一天按批假審批權限向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算準假。如來不及請假,應以電話形式向有權限的領導請假,經批準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2.3 曠工:凡未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請假過期而未續(xù)假者;不服從調配或辭職未經批準而不出勤者,因打架斗毆導致受傷而影響出勤者均視為曠工。
2.4 病假:員工到醫(yī)院就醫(yī),須事先按批假權限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崗就醫(yī),事后應持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及處方或急診證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2.5 工傷:員工因工負傷,不能加班,持醫(yī)院證明,領導確認可視傷情給予工傷假。
2.6 公假:公假指國家法定的休假日,共計十天,即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公假出勤的日薪按300%發(fā)放。
2.7 婚假、產假:
2.7.1 婚假:未到晚婚年齡者,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男25歲,女23歲)婚假10天。
2.7.2 產假:產假90天,多一胎增加15天假期。此兩種假為不帶薪假期。
2.8 喪假:直系親屬亡故(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喪假3天;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喪假2天。
3 打卡規(guī)定
3.1 員工無論因公、因私外出,無論何時到崗均應打卡。
3.2 如外出不能返回時,應在外出時打下班卡,如能夠及時返回,應按正常打卡。
3.3 因公外出而不能正常打卡的,應由部門、分店經理簽字證明。
3.4 無故不打卡者,部門經理或分店經理不得簽字。
3.5 公司辦公區(qū)所有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打卡,副總級以上人員要由總經理簽字證明。
3.6 各部門、各分店考勤員必須做好考勤記錄,每月上報考勤時以考勤卡為準,不得有誤。
3.7 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抽查或檢查,不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