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為了盡快規(guī)范我礦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礦井驗收的順利通過,機電管理部特制定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全礦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各項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三、檢查工作分為動態(tài)和定期兩種,動態(tài)檢查的問題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現(xiàn),不予考核,并按期進行復查,復查結果要做為考核依據(jù),并將沒有按期處理的問題予以通報,機電管理部相關人員進行隨機檢查。定期檢查每半個月一次,具體時間由機電管理部調度會上另行通知,被檢查單位要由相關人員參加,定期檢查的問題要按照標準進行考核,并出機電通報。
四、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分數(shù)分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分占5%,機電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動態(tài)檢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計算,指令性任務每有一次(一項)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為止;機電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為止;日常動態(tài)檢查每有一項未按時處理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連機電負責人200元,單位正職100元,連續(xù)兩個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檢查被檢查單位不派相關人員參加扣單位100元/次,遲到扣參加者50元,中途私自離開,扣參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無故不簽字,扣單位200元/次,無理取鬧,胡攪蠻纏者扣單位1000元。如遇爭議,以機電管理部裁決為準。
九、考核標準按機電管理部下發(fā)的相關標準和制度執(zhí)行,沒有明確的按比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