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水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材料存放于專人負責的庫房,嚴禁煙火并掛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扎緊袖口,并應配戴手套及鞋蓋。涂刷處理劑和膠粘劑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外露皮膚應涂擦防護膏。操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膚。
1.3患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作業(y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惡心、頭暈、過敏等,應停止作業(yè)。
1.4用熱瑪蹄脂粘鋪卷材時,澆油和鋪氈人員,應保持一定距離,澆油時,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氣噴槍及汽油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6裝卸溶劑(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
1.7高處作業(yè)屋面周圍邊沿和預留孔洞,必須按“洞口、臨邊”防護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
1.8防水卷材采用熱熔粘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配有滅火器材,周圍30m以內不準有易燃物。
1.9雨 、雪、霜天應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室外作業(yè)。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并將蓋蓋嚴。
2.熬 油
2.1熬油爐灶必須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電線,地下5m內不得有電纜,爐灶應設在建筑物的下風方向。
2.2爐灶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應配備鍋蓋或鐵板、滅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鍋內的瀝青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業(yè)人員應嚴守崗位,注意瀝青溫度變化,隨著瀝青溫度變化,應慢火升溫。瀝青熬制到由白煙轉黃煙到紅煙時,應立即?;?。著火,應用鍋蓋或鐵板覆蓋。地面著火,應用滅火器、干砂等撲滅,嚴禁澆水。
2.5配制、貯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點嚴禁煙火,并不得在30m以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
3.熱 瀝 青 運 送
3.1裝運油的桶壺,應用鐵皮咬口制成,嚴禁用錫焊桶壺,并應設桶壺蓋。
3.2運輸設備及工具,必須牢固可靠,豎直提升,平臺的周邊應有防護欄桿,提升時應拉牽引繩,防止油桶搖晃,吊運時油桶下方10m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
3.3不允許兩人抬送瀝青,桶內裝油不得超過桶高的2/3。
3.4在坡度較大的屋面運油,應穿防滑鞋,設置防滑梯,清掃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設桶墊,必須放置平穩(wěn)。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筋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yè)。
1.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1.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yǎng)機械。
1.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yè)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1.5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fā)挽入帽內不得外露。
1.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1.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guī)定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1.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guī)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2.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內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2.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2.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3.鋼 筋 機 械
3.1使用鋼筋除銹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設備等完好情況。
(2) 操作人員必須束緊袖口,戴防塵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
(3) 嚴禁將彎鉤成型的鋼筋上機除銹。彎度過大的鋼筋宜在基本調直后除銹。
(4) 操作時應將鋼筋放平,手握緊,側身送料,嚴禁在除銹機正面站人。整根長鋼筋除銹應由兩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3.2使用鋼筋調直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調直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可靠接零保護。
(2) 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調直塊及速度。調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9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3) 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yè)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整間隙。嚴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當鋼筋穿入后,手與壓輥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5) 機械上不準擱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動落入機體。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wěn),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7) 已調直的鋼筋,必須按規(guī)格、根數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3使用鋼筋切斷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手扳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后再進行操作。
(2) 鋼筋切斷應在調直后進行,斷料時要握緊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3) 切斷鋼筋,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斷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內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5) 發(fā)現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
3.4 使用鋼筋彎曲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的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即從正轉—?!崔D,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4)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5)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的規(guī)定。
(6)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3.5鋼筋冷拉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冷拉鋼筋的直徑選擇卷揚機。卷揚機出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于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志,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桿及警告標志。
(4) 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松。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3.6使用對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于3m,并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tǒng)應無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在現場焊接豎向柱鋼筋時,焊接后應確保焊接牢固后再松開卡具,進行下道工序。
3.7使用點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污。通電后,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油。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調整極數,然后接通水源、氣源,最后接通電源。電極 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yè)時氣路、水冷系統(tǒng)應暢通。氣體保持干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不能發(fā)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于5min。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抹灰工
1.腳手架使用前應檢查腳手板是否有空隙、探頭板、護身欄、擋腳板,確認合格,方可使用。吊籃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負責,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業(yè)過程中遇有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拉接,未經領導同意,嚴禁拆除。必要時由架子工負責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腳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穩(wěn),不得超過允許荷載。
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送材料時,預先檢查卸料平臺通道的兩側邊安全防護是否齊全、牢固,吊盤(籠)內小推車必須加擋車掩,不得向井內探頭張望。
5.外裝飾為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yè),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隔離層。貼面使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wěn),邊用邊運。安裝時要穩(wěn)拿穩(wěn)放,待灌漿凝固穩(wěn)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廢料、邊角料嚴禁隨意拋擲。
6.腳手板不得搭設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陽臺通廓部位抹灰,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進行操作。
7.室內抹灰采用高凳上鋪腳手板時,寬度不得少于兩塊(50cm)腳手板,間距不得大于2m,移動高凳時上面不得站人,作業(yè)人員最多不得超過2人。高度超過2m時,應由架子工搭設腳手架。
8.室內推小車要穩(wěn),拐彎時不得猛拐。
9.在高大門、窗旁作業(yè)時,必須將門窗扇關好,并插上插銷。
10.夜間或陰暗處作業(yè),應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11.瓷磚墻面作業(yè)時,瓷磚碎片不得向窗外拋扔。剔鑿瓷磚應戴防護鏡。
12.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機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器,作業(yè)前應試機檢查,作業(yè)時應戴絕緣手套。
13.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應停止室外高處作業(yè)。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施 工 現 場
第1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2條 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3條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4條 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5條 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6條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7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8條 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第9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10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jié) 機 電 設 備
第11條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12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13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14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的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15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第16條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17條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見表
第18條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9條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20條 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21條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驗。
第三節(jié) 高 空 作 業(yè)
第22條 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3條 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24條 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5條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第26條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第27條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第28條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jié) 季節(jié)施工
第29條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30條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31條 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32條 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一般規(guī)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作業(yè)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木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高處作業(yè)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wěn)整齊。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亂放。地面作業(yè)時應隨時放入工具箱,高處作業(yè)應放入工具袋內。
1.3作業(yè)時使用的鐵釘,不得含在嘴中。
1.4作業(yè)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無松動、斷裂等,手持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應試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時戴絕緣手套。
1.5使用手據時,鋸條必須調緊適度,下班時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時鋸條突然爆斷傷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應堆放整齊,不得任意亂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內,木材碼放高度不超過1.2m為宜。
1.7木工作業(yè)場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須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場清。
1.8用火必須事先申請用火證,并設專人監(jiān)護。
2.橫板安裝與拆除
2.1模板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認真檢查模板、支撐等構件是否符合要求,鋼模板有無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模板及支撐材質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并同時排除現場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業(yè)高度在2m和2m以上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4) 操作人員登高必須走人行梯道,嚴禁利用模板支撐攀登上下,不得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高處狹窄而無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頂撐必須設牢固的拉桿,不得與門窗等不牢靠和臨時物件相連接。模板安裝過程中,不得間歇,柱頭、搭頭、立柱頂撐、拉桿等必須安裝牢固成整體后,作業(yè)人員才允許離開。
(6) 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檢查基坑土壁邊坡的穩(wěn)定狀況,基坑上口邊沿1m以內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內運送模板構件時,嚴禁拋擲。使用溜槽或起重機械運送,下方操作人員必須遠離危險區(qū)域。
(7) 組裝立柱模板時,四周必須設牢固支撐,如柱模在6m以上,應將幾個柱模連成整體。支設獨立梁模應搭設臨進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側模。
2.1模板拆除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拆模必須滿足拆模時所需混凝土強度,經工程技術領導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響工程質量。
(2) 拆模的順序和方法。應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順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撐;在拆除用小鋼模板支撐的頂板模板時,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xù)拆除完,方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
(3) 拆模作業(yè)時,必須設警戒區(qū),嚴禁下方有人進入。拆模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平穩(wěn)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穩(wěn)墜落。
(4) 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吊運大型整體模板時必須拴結牢固,且吊點平衡,吊裝、運大鋼模時必須用卡環(huán)連接,就位后必須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環(huán)。
(5) 拆除電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時,下層必須支搭安全網等可靠防墜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撐等材料,必須邊拆、邊清、邊運、邊碼垛。樓層高處拆下的材料,嚴禁向下拋擲。
3.門 窗 安 裝
3.1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門窗扇時,外防護應齊全可靠,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應隨手放進工具袋內。
3.2立門窗時必須將木楔背緊,作業(yè)時不得1人獨立操作,不得碰觸臨時電線。
3.3操作地點的雜物,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干凈運至指定地點,集中堆放。
4.構 件 安 裝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應設防滑板梯,系好保險繩,穿軟底防滑鞋,檐口處應按規(guī)定設安全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操作人員移動時,不得直立著在屋面上行走,嚴禁背向檐口邊倒退。
4.2釘房檐板應站在腳手架上,嚴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沒有望板的輕型屋面上安裝石棉瓦等,應在屋架下弦支設水平安全網。
4.4拼裝屋架應在地面進行,經工程技術人員檢查,確認合格,才允許吊裝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須及時安裝有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4.5吊運屋架及構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才準使用。綁扎屋架及構件材料必須牢固穩(wěn)定。安裝屋架時,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確因操作需要,必須在大楞上鋪設通行腳手板。
5.木 工 機 械
5.1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熟悉使用的機械設備構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yǎng)的安全操作知識。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
(2) 作業(yè)前應試機,各部件運轉正常后方可作業(yè)。開機前必須將機械周圍及腳下作業(yè)區(qū)的雜物清理干凈,必要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鋪墊板。
(3) 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業(yè)人員長發(fā)不得外露,女工必須戴工作帽。
(4) 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機、切斷電源。
(5) 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6) 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7) 清理機械臺面上的刨花、木屑,嚴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臺機械應掛機械負責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業(yè)后必須拉閘,箱門鎖好。
5.2使用平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
(2) 刨料時應保持身體平衡,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應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應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1.5mm。進料速度應均勻,嚴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小于1.5cm,長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舊料時必須先將鐵釘、泥砂等清除干凈。遇節(jié)疤、戧茬時應減慢送料速度,嚴禁手按節(jié)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時,進料速度應配合一致。當木料前端越過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員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時,上手操作人員應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員不得猛拉
(7) 。換刀片前必須拉閘斷電、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8) 同一臺平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與刀必須匹配,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緊固刀片的螺釘應相嵌入槽內,且距離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壓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二人操作,必須配合一致,接送料應站在機械的一側,操作人員不得戴手套。
(2)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木料走偏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調正木料。遇節(jié)疤應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與滾筒保持20cm以上距離。接料時,必須待料出臺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長度小于前后滾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壓刨機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時進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過3mm。
(5) 清理臺面雜物時必須停機(停穩(wěn))、斷電,用木棒進行清理。
5.4使用圓盤鋸(包括吊截鋸)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圓盤鋸必須裝設分料器,鋸片上方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開料鋸與截料鋸不得混用。
(2) 作業(yè)前應檢查鋸片不得有裂紋,不得連續(xù)缺齒,螺絲必須擰緊。
(3) 必須緊貼靠尺送料,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疤應慢推。必須待出料超過鋸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嚴禁鋸小于50cm長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調正后再鋸,不得猛力推進或拉出。
(6) 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應用水冷卻,直徑60cm以上的鋸片工作時應噴水冷卻。
(7) 必須隨時清除鋸臺面上的遺料,保持鋸臺整潔。清除遺料時,嚴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鋸末及調整部件,必須先拉閘斷電,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8) 嚴禁使用木棒或木塊制動鋸片的方法停機。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1.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 作業(yè)中發(fā)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 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 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 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
(2) 存儲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5) 嚴禁用自行車、叉車或起重設備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8) 氧氣閥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表指針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于49kpa的壓強。
(11) 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yè)。
(12)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閥門清除油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作業(yè)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3) 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時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5m,并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2)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并必須采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
(3) 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志。
(4)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5)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7)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8) 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接應可靠,不得漏氣。
(9) 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于98kpa的壓強。
(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
11.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溫。
(3) 氣瓶在運輸、存儲時必須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4)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
(5)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銹蝕。
(6) 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時應先點火,后開氣,使用后關閉全部閥門。
12. 使用減壓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2)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扎緊。
(3)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物。
(4) 減壓器凍結時應采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5)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開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減壓器發(fā)生自流現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接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接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修好后再使用。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溫度過高時,應放入水中冷卻。
(5)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膠軟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
(2) 膠管的長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扎緊。
(3)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作業(yè)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鉚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 1金屬構件、鋼板、型鋼、卷管等材料或制品,應分別按規(guī)定位置碼放整齊,鋼板之間嚴禁用磚塊、石塊當墊木。碼放不宜過高。卷管的停放應擋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時應選好力點,保持身體平衡,移動或滾動物件時前方嚴禁站人。
1. 2組裝工作平臺,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施工作業(yè)點臨時照明電壓不得大于36v。熱加工作業(yè)點距氧氣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10m。大型結構附近與吊裝作業(yè)區(qū),不得放置氧氣和乙炔等壓力瓶罐。
1. 3在轉胎(滾動臺)上組對容器應防止容器從轉胎上滾落。滾動輪(主動輪和被動輪)兩側應水平,拼裝罐體中心垂直線與兩輪中心夾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轉動線速度,不得超過3m/min。
1. 4鉚工吊裝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裝用的鋼絲繩應經常檢查,發(fā)現芯油擠出,必須及時更換匹配的鋼絲繩,應防水泡、高溫和電弧擊傷及電流灼熱退火,嚴禁接觸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
(2) 鋼絲繩承載時應舒展,不得扭結、搭壓或變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鐵屑及金屬顆粒。吊裝或捆扎重物時,必須受力均勻,鋼材棱角必須加保護墊。
(3) 用后的鋼絲繩套索,必須懸掛在架子上,重盤繩應放在墊好的木板上。
(4) 吊裝作業(yè)前必須嚴格檢查繩索、鏈掌、卸扣、卡(夾)具、銷軸、卡體母材等。發(fā)現裂紋、開焊、壓扁變形等缺陷,嚴禁使用。
(5) 針對吊裝物的形體,合理選擇捆綁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綁要牢,確保平衡。吊裝前應先進行試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裝。
(6) 掛鉤、脫鉤應戴手套。往鉤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下端,往重物上掛或脫鉤時應持繩套上端。重物捆綁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須由專人指揮。
(7) 吊運行程半徑下面不得有人,并應避開障礙物。吊裝接近吊具滿負荷時,必須設專人檢查抱閘。吊裝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 吊運必須與電線、電纜保持安全距離,并應躲避有“防火”、“防爆”標志的物件。大型設備吊裝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執(zhí)行。
1. 5安裝鉚工使用的支架、掛架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鐵件,嚴禁攀登、跨越護身欄和隨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業(yè)時,應穿絕緣、防滑鞋,配合焊接作業(yè)應戴防護鏡。
2.鉚工專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錘或手錘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根據工作需要,選用錘的大小,檢查錘頭、錘柄的安裝是否牢固,錘頭有無裂紋、翻邊、油污和其他雜物。作業(yè)時嚴禁戴手套。
(2) 打錘時必須注意周圍人員及其他設備安全,注意避開障礙物、拖繩及臨時電線等。
(3) 兩人以上打錘及撐鉗,人不得站在大錘運動平面內。操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搶打、亂打。
(4) 熱加工用錘,要勤沾水,預防錘柄松動。兩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穩(wěn)、撤錘快、躲步準確。打錘時,錘與工件要平、實,不得斜擊。
2. 2操作使用的風鏟、電鏟或手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使用風鏟(鑿)應檢查送風管,接口應牢固,閥門良好,鏟頭有裂紋不得使用。操作時應及時清理毛刺。更換鏟頭必須口向下,嚴禁面對風槍口。
(2) 使用電鏟前,必須由電工檢測設備的絕緣,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鉆,操作前必須由電工檢測電源線的絕緣和設備的接地保護等完好,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操作時不得戴手套,鉆頭和工件必須保持垂直。嚴禁手直接接觸鐵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機器的潤滑情況,電氣控制靈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啟動空載試運行后,才允許投入卷板。
(2) 停機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穩(wěn),操作人員必須站在卷板兩側,嚴禁站在鋼板上,手要離開。滾圓中不宜用拼板,隨板測量必須停機。
(3) 鋼板卷到尾端應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頭時,卷板機兩側不準人員停留,必要時須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輥落在物架上。
(4) 卷圓管對口,機工和鉚工必須聽從統(tǒng)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時,卷管機嚴禁卷動,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動將管口對平、點焊?!暗诡^體”出管一邊,應留有足夠的場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順利倒頭脫機,吊離卷管機。卷大直徑筒體,必須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龍門切(剪)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首先應檢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凈。開機后先空載運行,檢查機聲、壓料器、刀架上下均勻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間隙根據工件要求進行調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時嚴禁掀開安全護欄。剪板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鋼板放置平穩(wěn),對好線并發(fā)出信號后,才允許開機剪板。上剪未復位不可送料,手嚴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時,機后應加適當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機后嚴禁行人通過。
(4) 剪板機不可超負荷作業(yè),剪板厚度不得超過本機額定厚度。壓不到的窄鋼板,嚴禁剪切。
2. 6操作刨邊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應檢查電氣及限位控制、機床油泵供油系統(tǒng)和小車行走正常,小車行走軌道不得有障礙物。空車運行數次正常后,方可緊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裝大型板材入料時應平穩(wěn),不得碰撞機身和護欄。板料放在機架工作面上,應由人工推動入料,專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動壓緊絲扣。工件必須卡牢,待液壓壓緊頭達到額定壓力時,重新緊固手動絲杠,應緊固一致均衡。所用墊板要統(tǒng)一平整,不得用帶毛刺或變形的墊板。
(3) 二人操作必須分工明確,相互照應,協調一致,統(tǒng)一操作程序,小車行程的自動控制,應根據工件的長短來核實。對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過機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雙向刀架軸必須靈活可靠。
(4) 清掃鐵屑要有專用工具,清除軌道內刨屑必須停車。機床行走時不準變速,調速必須停機。
2. 7操作使用吊裝卡具、夾具應經常檢查焊縫處及銷軸、開口銷等部位。嚴禁隨意鉆孔和使用變形的吊鉤或卡具、夾具。嚴禁在卡具、夾具上烘烤過熱或焊接降低卡具、夾具的強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經常檢查各傳動部位,及時添加潤滑油。針對工料板厚度緩慢逐漸地調整平板間隙。
(2) 平板時操作人員應在兩則,板上必須清理干凈,不得有浮動雜物,嚴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較長大的鋼板應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車配合操作
(4) 。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協同一致,預防托架滾輪或滾杠擠手。
2. 9調直機安裝要平穩(wěn),并應設置保護接地。操作時機器運轉正常方可入料調直,被調的型鋼應放平穩(wěn),移動被調工料時手放在外側,頂具應有手柄,機輪應有安全防護罩。調直時要逐步進頂頭,不得猛進。
3.內浮盤拱頂鋼油罐氣頂倒裝法對接施工
3.1氣頂施工安全裝置應有:送風裝置、脹圈捶板裝置、平衡裝置、測壓裝置、密封裝置和排風裝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須及時接好罐的保護接地線。罐內的中心燈塔電源線為金屬管全封閉的輸電纜線。燈塔頂端上設保護傘蓋,下設燈臺和開關。電氣設備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 3脹圈的安裝必須用千斤頂頂緊。千斤頂應放在安全掛盒內,與脹圈頂緊,形成整體。脹圈刀把板嚴禁只焊同一側,嚴禁刀把板用千斤頂緊固脹圈時搓掉。
3. 4氣升前,必須明確指揮信號和各崗位人員分工。操作人員應撐握氣升中可能出現的故障及預防處理的措施。
3..5起升前應分別計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論風壓,浮升時做好實際穩(wěn)壓風壓及起升風壓記錄。同時對各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誤,指揮員給罐內發(fā)出起升信號,待罐內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號后,才允許啟動風機送風。
3. 6氣升前風機必須經試運轉方可使用,活口處倒鏈進行往復松緊實驗,確保松緊靈活。電氣控制部分的保險與風機必須匹配,確保氣升過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過程中罐內外的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裝置的工作情況,同時對各種密封裝置經常檢查、調整。罐外人員應嚴密觀察罐體平衡。出現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應分兩次進行。當升到1/2~2/3高度時應減少風量,穩(wěn)住風壓,將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風機,待罐內人員將平衡裝置接好,向外發(fā)出信號后,方可啟動風機,將罐升到規(guī)定高度。
3. 9起升到預定位置時應穩(wěn)壓,對接線應符合要求,間隙一致,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焊,點焊完畢即停止風機運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進行到規(guī)定高度,但每層壁板在起升過程中應穩(wěn)壓三次,測出穩(wěn)壓數據,確保對口時穩(wěn)壓精確可靠。
3. 11活口倒鏈拉緊時要緩慢,不得猛拉。發(fā)現不嚴密時,應檢查其他部位情況,嚴禁使勁拉倒鏈。
3. 12安裝時氣升用的機具必須事先檢查、維護。平衡裝置的倒輪及鋼絲繩應牢固可靠,鋼絲繩走向必須正確,限位拉桿、限位角鐵焊接必須符合要求。
3. 13罐體起升時,罐內人員不得立于脹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時必須專人統(tǒng)一指揮,專人把守風門,其他人員必須聽從指揮,認真操作。
3. 14氣升時罐內人員應檢查平衡裝置的運轉和密封膠皮的工作狀況。嚴禁在運轉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內的膠皮。
3. 15高處作業(yè)安裝,零部件、工具必須用繩索工具袋傳遞,嚴禁拋擲。交叉作業(yè)上下應呼應。
3. 16操作過程中遇停機或斷電,必須立即關閉風機進風調節(jié)擋板,使氣罐緩慢下降。
4.球形貯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須對入罐電源線、焊機把線、液化氣加熱輸送膠管、氧氣和乙炔氣膠管加護套或支架保護,對入罐電源線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員進入罐內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穿絕緣隔熱防滑鞋,戴防護鏡。在有害氣體和煙塵大及溫度高的環(huán)境操作,應輪班作業(yè)或工間休息。在罐內作業(yè)必須兩人以上。
4. 3球殼板組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進出球罐應走固定的爬梯。
(2) 組裝的工裝卡具、工具和材料應放穩(wěn),嚴禁高處拋物。
(3) 對臨時焊接部位應認真檢查,發(fā)現缺陷必須及時通知焊工補焊。
(4) 焊前預熱采用的石油液化氣,必須設專人管理。液化氣出口必須裝減壓閥,每個燃燒器應編號,燃燒氣點火應由專人負責,必須先點火、后開氣。罐內施焊時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遇特殊情況及時進行救護。
(5) 球罐組裝后應及時裝好排塵通風裝置,并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腳手架,必須遵守腳手架搭設的
有關規(guī)定。
4. 4球殼的吊裝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球殼板排板、翻身、復驗,吊裝前應檢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繩索、卡環(huán)等)無變形、無損傷。嚴禁使用單根吊裝。
(2) 中環(huán)帶與立柱吊裝時,立柱就位后必須及時用纜風繩(拖拉繩)穩(wěn)固。吊裝作業(yè)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4. 5球罐組裝后,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做好防雷接地保護。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裝電工
1.設 備 安 裝
1. 1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1. 2搬運配電柜時,應有專人指揮,步調一致。多臺配電盤(箱)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觸摸連接螺孔及螺絲。
1. 3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設施。配電箱必須牢固、完整、嚴密。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1. 4剔槽、打洞時,必須戴防護眼鏡,錘子柄不得松動。鏨子不得卷邊、裂紋。打過墻、樓板透眼時,墻體后面,樓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內 線 安 裝
2. 1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聲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業(yè)需要行走時,必須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天棚內照明應采用36v低壓電源。
2. 2在腳手架上作業(yè),腳手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料具,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不得投擲。
2. 3在平臺、樓板上用人力彎管器煨彎時,應背向樓心,操作時面部要避開。大管徑管子灌沙煨管時,必須將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機械敲打時,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錯開,管子加熱時,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 4管子穿帶線時,不得對管口呼喚、吹氣,防止帶線彈出。二人穿線,應配合協調,一呼一應。高處穿線,不得用力過猛。
2. 5鋼索吊管敷設,在斷鋼索及卡固時,應預防鋼索頭扎傷。繃緊鋼索應用力適度,防止花籃螺栓折斷。
2. 6使用套管機、電砂輪、臺鉆、手電鉆時,應保證絕緣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
3.外 線 安 裝
3. 1作業(yè)前應檢查工具(銑、鎬、錘、釬等)牢固可靠。挖坑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按規(guī)定放坡。
3. 2桿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員經常通過的地方,挖好后的坑應及時覆蓋,夜間設紅燈示警。底盤運輸及下坑時,應防止碰手、砸腳。
3. 3現場運桿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1)的規(guī)定。
3. 4人工立桿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 第4.1,(2)的規(guī)定。
3. 5電桿就位移動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3)的規(guī)定。
(1)登桿組裝橫擔時,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4)①規(guī)定。
(2) 登桿腳扣規(guī)格應與桿徑相適應。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4)②的規(guī)定。
3. 6
(1) 桿上作業(yè)時,禁止上下投擲料具。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1)、4.1,(4)③的規(guī)定。
(2) 桿上緊線側向操作。應遵守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6)的規(guī)定。
3.7按緊繩用的鉛(鐵)絲或鋼絲繩。應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暫 設 電 工)第4.1,(7)的規(guī)定。
3. 8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km處,應設一次臨時接地線,送電前必須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級以上強風天,停止登桿作業(yè)。
4.電 纜 安 裝
4. 1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頂等代替。敷設電纜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內容執(zhí)行,并設專人指揮。
4. 2人力拉引電纜時,力量要均勻,速度應平穩(wěn),不得猛拉猛跑??摧S人員不得站在電纜軸前方。敷設電纜時,處于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半徑的外側。過管處的人員必須做到:送電纜時手不可離管口太近;迎電纜時,眼及身體嚴禁直對管口。
4. 3豎直敷設電纜,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
4. 4人工滾運電纜時,推軸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前方,兩則人員所站位置不得超過纜軸中心。電纜上、下坡時,應采用在電纜軸中心孔穿鐵管,在鐵管上拴繩拉放的方法,平穩(wěn)、緩慢進行。電纜停頓時,將繩拉緊,及時“打掩”制動。人力滾動電纜路面坡度不宜超過15°。
4. 5汽車運輸電纜時,電纜應盡量放在車頭前方(跟車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后面),并用鋼絲繩固定。
4. 6在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并應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電纜敷設完如剩余較長,必須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
4. 7挖電纜溝時,應根據土質和深度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較繁華地區(qū)施工電纜溝時,應設置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標志燈。
4. 8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將地面進行清理,積水排凈。
5.電 氣 調 試
5. 1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
5. 2電氣設備或材料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蛟囼灲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5. 3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
5. 4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
5. 5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進行。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6.施工現場變配電及維修
6. 1現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嚴禁跨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6. 2高壓帶電區(qū)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并應有人監(jiān)護。
6. 3在變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6. 4驗電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驗明設備或線路確實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6. 5裝設接地線,應由兩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絕緣防護用品。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必須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接地線。
6. 6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使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6. 7用絕緣棒或傳統(tǒng)機構拉、合高壓開關,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6. 8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6. 9電氣設備所用的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量相適應。嚴禁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6. 10施工現場照明安裝。遵照本規(guī)程4.3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械
1. 卷 揚 機
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并應專人專機。
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俗稱開口葫蘆)。
1. 3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并應在底座前面打樁。
1. 4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過通道處必須遮護。
1. 5卷揚機安裝完畢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超載試驗:
(1) 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按操作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 動載試驗:即按規(guī)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
(3) 超載試驗: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110%~125%逐漸加荷進行。
1. 6每日班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試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1. 7卷揚機在運行中,操作人員(司機)不得擅離崗位。
1. 8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緩地放至地面。
1. 10保養(yǎng)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嚴禁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加油。
1. 11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1. 12卷揚機不得超吊或拖拉超過額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2. 混凝土攪拌機
2. 1混凝土攪拌機的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 2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牢固,輪胎應卸下保存(長期使用),并應搭設防雨、防砸的保溫工作棚。操作臺應保持整潔,棚內設給水設施,棚外應設沉淀池,必須排水暢通,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2. 3每日必須進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制”,其檢查內容:
(1) 每日上班前應檢查機棚內環(huán)境和機械是否有障礙物。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應靈敏可靠,軌道滑輪良好正常,機身平穩(wěn),確認無誤方可合閘試車。經2~3min運轉,滾筒轉動平穩(wěn),不跳動、不跑偏、無異常聲響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觀察發(fā)現不正?,F象或異常音響,應將攪拌筒內存料放出。停機拉閘斷電(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后進行檢查修理。
(3) 班后應將機械內外刷干凈,并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后,拉閘斷電并鎖好電箱門。
2. 4攪拌機不得超負荷使用。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嚴禁用工具伸入攪拌機內扒料。若遇中途停電時,必須將料卸出。
2. 5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必須按規(guī)定粒徑的允許值供料,嚴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結需要搗松時,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站在安全穩(wěn)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2. 7機械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yè)。
2. 8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機后,必須將水泵及貯水罐中的水放凈。
2. 10運輸攪拌機應辦理通行證,按規(guī)定速度行駛,牽引時一般不得超過20kw/h。人力轉移時,上下坡時應前轉向、后制動,設專人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設備
3. 1混凝土輸送泵車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wěn)。臂架轉動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yè)。
(2) 作業(yè)前應進行以下檢查:
① 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
② 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③ 管道連接處應密封良好。
④ 料斗篩網完好。
⑤ 液壓系統(tǒng)應工作正常。
⑥ 儀表、信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3) 作業(yè)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業(yè)中應嚴格按順序打開臂架。風力大于六級(含六級)時嚴禁作業(yè)。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業(yè)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和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臂架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7)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fā)現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F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8) 泵送作業(yè)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內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10)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設備。
3. 2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wěn)。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符合規(guī)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 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7) 作業(yè)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1)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信號系統(tǒng)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范圍內,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現場情況。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
(3) 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于15km。進站時速不大于5km。
(4) 作業(yè)時,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現異常立即停車。
(6)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
3. 4混凝土噴射機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彎,管道連接處應堅固在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2) 作業(yè)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方可向噴射機內加料。
(3) 作業(yè)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范圍內不得有人,作業(yè)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4) 輸送管發(fā)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灰漿攪拌機
4. 1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guī)程36.2.1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2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wěn)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4. 3作業(yè)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4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勁。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4. 5加料時使用工具應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4. 6攪拌筒內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4. 7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5. 機動翻斗車
5. 1現場內行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未經交通部門考試發(fā)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5. 2作業(yè)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應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應加熱水預熱。
5. 3發(fā)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升到40℃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不準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yè)。
5.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嚴禁超載行駛。
5.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5.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6. 硅式打夯機
6. 1每臺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 2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并保證動作靈敏,且進線口必須加膠圈。每臺夯機必須單獨使用閘具或插座。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
必須加接線端子與之緊固。
6. 3必須使用四芯膠套電纜線。電纜線在通過操作開關線口之前應與夯機機身用卡子固定。電源開關至電機段的電纜線應穿管固定敷設,夯機的電纜不得長于50m。
6. 4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6. 5每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以下檢查:
(1) 各部電氣部件的絕緣及靈敏程度,零線是否完好。
(2) 偏心塊連接是否牢固,大皮帶輪及固定套是否有軸向竄動現象。
(3) 電纜線是否有扭結、破裂、折損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象。
(4) 整體結構是否有開焊和嚴重變形現象。
6. 6每臺夯機應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線。操作人員均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
6. 7操作夯機者應先根據現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按行夯路線隨夯機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進、后拉、按壓手柄、強行猛拐彎或撒把不扶,任夯機自由行走。
6. 8隨機整理電線者應隨時將電纜整理通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的余量,發(fā)現電纜線有扭結纏繞、破裂及漏電現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yè)。
6. 9夯機作業(yè)前方2m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yè)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機不得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在邊坡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夯機平穩(wěn),防止夯機翻倒墜夯。
6. 11經常保持機身整治。托盤內落入石塊、雜物、積土較多或底部粘土過多,出現啃土現象時,必須停機清除,嚴禁在運轉中清除。
6. 12搬運夯機時,應切斷電源,并將電線盤好,夯頭綁住。往坑槽下運送時,應用繩索送,嚴禁推、扔夯機。
6. 13停止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電源閘箱。
6. 14夯機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應遮蓋防雨布,并將其底部墊高。
7. 水 泵
7.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泵座應穩(wěn)固。水泵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7. 2運轉中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閘開機。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 3夜間作業(yè)時,工作區(qū)應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運轉中嚴禁從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
7. 5提升或下降潛水泵時必須切斷電源,使用絕緣材料,嚴禁提拉電纜。
7. 6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潛水泵工作水域30m內不得有人畜進入。
7. 7作業(yè)后,應將電源關閉,將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鏈
8. 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8.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8.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8. 5齒輪應經常加油潤滑。應經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8.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自控儀表安裝工
1. 儀表安裝就位后,必須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在多臺儀表盤安裝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處安裝孔板時,不得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嚴禁在已充介質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3 在放電纜時,支架必須穩(wěn)固,轉動應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筒上的釘子必須拔掉或打彎。在轉彎處操作人員應站在外側。
4 校驗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明確標注。電氣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節(jié)器應正??煽?,加熱溫度不得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嚴禁打開上蓋。
6 氣源電壓應與被校儀表相符。氣動儀表的調校,一般不應采用乳膠管,防止爆裂。儀表(尤其是分析儀表)的調校應按照說明書進行。
7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密封,嚴防揮發(fā)。
8 使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進行,工作室應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應蓋嚴,散落的水銀應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試車前應對儀表進行二次調校及系統(tǒng)試驗,并應對信號、聯鎖裝置進行通電試驗。
10 儀表安裝竣工后,根據有關規(guī)程和設計要求,檢查合格后,方可聯動試車。全部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試車合格后,未經批準,嚴禁隨意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