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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械(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28 14:44:10 查看人數:75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械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械

1. 卷 揚 機

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并應專人專機。

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平距離應在15m左右。“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導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俗稱開口葫蘆)。

1. 3卷揚機后面應埋設地錨與卷揚機底座用鋼絲繩拴牢,并應在底座前面打樁。

1. 4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應至少保留3~5圈。導向滑輪至卷揚機卷筒的鋼絲繩,凡經過通道處必須遮護。

1. 5卷揚機安裝完畢必須按標準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載、動載、超載試驗:

(1) 空載試驗:即不加荷載,按操作中各種動作反復進行,并試驗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 動載試驗:即按規(guī)定的最大載荷進行動作運行。

(3) 超載試驗: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經大修后按額定載荷的110%~125%逐漸加荷進行。

1. 6每日班前應對卷揚機、鋼絲繩、地錨、地輪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試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1. 7卷揚機在運行中,操作人員(司機)不得擅離崗位。

1. 8卷揚機司機必須聽視信號,當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必須停機待信號明確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時,除用制動器外并應用棘輪保險卡牢。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按動剎車慢慢地放松,將吊物勻速緩緩地放至地面。

1. 10保養(yǎng)設備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嚴禁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加油。

1. 11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1. 12卷揚機不得超吊或拖拉超過額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機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2. 混凝土攪拌機

2. 1混凝土攪拌機的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非司機操作。

2. 2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牢固,輪胎應卸下保存(長期使用),并應搭設防雨、防砸的保溫工作棚。操作臺應保持整潔,棚內設給水設施,棚外應設沉淀池,必須排水暢通,并應裝設除塵設備。

2. 3每日必須進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檢制”,其檢查內容:

(1) 每日上班前應檢查機棚內環(huán)境和機械是否有障礙物。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和安全防護裝置應靈敏可靠,軌道滑輪良好正常,機身平穩(wěn),確認無誤方可合閘試車。經2~3min運轉,滾筒轉動平穩(wěn),不跳動、不跑偏、無異常聲響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機不得擅離崗位。應隨時觀察發(fā)現不正?,F象或異常音響,應將攪拌筒內存料放出。停機拉閘斷電(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后進行檢查修理。

(3) 班后應將機械內外刷干凈,并將料斗升起,掛牢雙保險鉤后,拉閘斷電并鎖好電箱門。

2. 4攪拌機不得超負荷使用。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嚴禁用工具伸入攪拌機內扒料。若遇中途停電時,必須將料卸出。

2. 5強制式攪拌機的骨料必須按規(guī)定粒徑的允許值供料,嚴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結需要搗松時,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站在安全穩(wěn)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2. 7機械運轉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查看或探摸等作業(yè)。

2. 8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時,必須將料斗掛牢雙保險鉤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機后,必須將水泵及貯水罐中的水放凈。

2. 10運輸攪拌機應辦理通行證,按規(guī)定速度行駛,牽引時一般不得超過20kw/h。人力轉移時,上下坡時應前轉向、后制動,設專人指揮,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設備

3. 1混凝土輸送泵車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wěn)。臂架轉動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yè)。

(2) 作業(yè)前應進行以下檢查:

① 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

② 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③ 管道連接處應密封良好。

④ 料斗篩網完好。

⑤ 液壓系統(tǒng)應工作正常。

⑥ 儀表、信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3) 作業(yè)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業(yè)中應嚴格按順序打開臂架。風力大于六級(含六級)時嚴禁作業(yè)。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業(yè)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和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臂架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7) 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fā)現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作業(yè)。

(8) 泵送作業(yè)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內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10)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設備。

3. 2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

(1)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wěn)。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設備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松緊度符合規(guī)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3) 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接牢固。垂直管前應不少于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輸送管道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5) 作業(yè)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和設備。

(7) 作業(yè)后,將液壓系統(tǒng)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攪拌運輸車

(1)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信號系統(tǒng)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范圍內,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現場情況。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

(3) 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于15km。進站時速不大于5km。

(4) 作業(yè)時,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現異常立即停車。

(6)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

3. 4混凝土噴射機

(1)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彎,管道連接處應堅固在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2) 作業(yè)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后,方可向噴射機內加料。

(3) 作業(yè)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范圍內不得有人,作業(yè)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4) 輸送管發(fā)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灰漿攪拌機

4. 1灰漿攪拌機操作人員(司機)應遵守本規(guī)程36.2.1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2灰漿攪拌機的安裝應平穩(wěn)牢固,行走輪應架懸,機座應墊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裝應搭設防砸、防雨棚。

4. 3作業(yè)前檢查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傳動部分、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確認無異常后方可試運轉。

4. 4操作時先起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進行攪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勁。沙子應過篩,投料嚴禁超量。

4. 5加料時使用工具應高于攪拌葉,嚴禁運轉中把工具伸進攪拌筒內扒料。

4. 6攪拌筒內落入大的雜物時,必須停機后再檢查,嚴禁運轉中伸手去撿撈。

4. 7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yǎng),發(fā)現卡住或異常時,應停機拉閘斷電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業(y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拔去電源插頭(銷),并用水將灰漿攪拌機內外清洗干凈(清洗時嚴禁電氣設備進水)方可離開。

5. 機動翻斗車

5. 1現場內行駛機動車輛的駕駛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未經交通部門考試發(fā)證的嚴禁上公路行駛。

5. 2作業(yè)前檢查燃油、潤滑油、冷卻水應充足,變速桿應在空擋位置,氣溫低時應加熱水預熱。

5. 3發(fā)動后應空轉5~10min,待水溫升到40℃以上時方可一擋起步,嚴禁二擋起步和將油門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開車時精神要集中,行駛不準載人、不準吸煙、打鬧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嚴禁作業(yè)。

5. 5運輸構件寬度不得超過車寬,高度不得超過1.5m(從地面算起)。運輸混凝土時,混凝土的平面應低于斗口10cm;運磚時,高度不得超過斗平面,嚴禁超載行駛。

5. 6雨雪天氣,夜間應低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邊緣倒料時,必須在距0.8~1m處設置安全擋掩(20cm×20cm的木方)。車在距離坑槽10m處即應減速至安全擋掩處倒料,嚴禁騎溝倒料。

5. 8翻斗車上坡道(馬道)時,坡道應平整,寬度不得小于2.3m以上,兩側設置防護欄桿,必須經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檢修或班后刷車時,必須熄火并拉好手制動。

6. 硅式打夯機

6. 1每臺夯機的電機必須是加強絕緣或雙重絕緣電機,并裝有漏電保護裝置。

6. 2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并保證動作靈敏,且進線口必須加膠圈。每臺夯機必須單獨使用閘具或插座。電源線和零(地)線與定向開關,電機接線柱連接處

必須加接線端子與之緊固。

6. 3必須使用四芯膠套電纜線。電纜線在通過操作開關線口之前應與夯機機身用卡子固定。電源開關至電機段的電纜線應穿管固定敷設,夯機的電纜不得長于50m。

6. 4夯機的操作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6. 5每班前必須對夯機進行以下檢查:

(1) 各部電氣部件的絕緣及靈敏程度,零線是否完好。

(2) 偏心塊連接是否牢固,大皮帶輪及固定套是否有軸向竄動現象。

(3) 電纜線是否有扭結、破裂、折損等可能造成漏電的現象。

(4) 整體結構是否有開焊和嚴重變形現象。

6. 6每臺夯機應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線。操作人員均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膠鞋。

6. 7操作夯機者應先根據現場情況和工作要求確定行夯路線,操作時按行夯路線隨夯機直線行走。嚴禁強行推進、后拉、按壓手柄、強行猛拐彎或撒把不扶,任夯機自由行走。

6. 8隨機整理電線者應隨時將電纜整理通順,盤圈送行,并應與夯機保持3~4m的余量,發(fā)現電纜線有扭結纏繞、破裂及漏電現象,應及時切斷電源,停止作業(yè)。

6. 9夯機作業(yè)前方2m內不得有人。多臺夯機同時作業(yè)時,其并列間距不得小于5m,縱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機不得打凍土、堅石、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以及一邊偏硬的回填土。在邊坡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夯機平穩(wěn),防止夯機翻倒墜夯。

6. 11經常保持機身整治。托盤內落入石塊、雜物、積土較多或底部粘土過多,出現啃土現象時,必須停機清除,嚴禁在運轉中清除。

6. 12搬運夯機時,應切斷電源,并將電線盤好,夯頭綁住。往坑槽下運送時,應用繩索送,嚴禁推、扔夯機。

6. 13停止操作時,應切斷電源,鎖好電源閘箱。

6. 14夯機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應遮蓋防雨布,并將其底部墊高。

7. 水 泵

7.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泵座應穩(wěn)固。水泵應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7. 2運轉中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閘開機。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 3夜間作業(yè)時,工作區(qū)應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運轉中嚴禁從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

7. 5提升或下降潛水泵時必須切斷電源,使用絕緣材料,嚴禁提拉電纜。

7. 6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并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潛水泵工作水域30m內不得有人畜進入。

7. 7作業(yè)后,應將電源關閉,將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鏈

8. 1使用前應檢查吊架、吊鉤、鏈條、輪軸、鏈盤等部件,如發(fā)現有銹蝕、裂紋、損傷、變形、扭曲、傳動部分不靈活等,嚴禁使用。

8. 2使用的鏈葫蘆,嚴禁超載,外殼上應有額定噸位標記。氣溫在-10℃以下,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時,先倒松鏈條,掛好起吊物體,慢慢拉動牽引鏈條,待起重鏈條受力后,再檢查齒輪嚙合及自鎖裝置的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xù)起重作業(yè)。

8. 4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進,并與鏈輪盤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動,拉動鏈條只許一人操作,嚴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時嚴禁站在倒鏈的正下方。

8. 5齒輪應經常加油潤滑。應經常檢查棘爪、棘爪彈簧和齒輪的技術狀況,防止制動失靈。

8. 6重物需在空間停留時間較長時,必須將小鏈拴在大鏈上。

8. 7起重時如需在建筑物構件上拴掛倒鏈葫蘆,必須經技術負責人負荷量計算,確認安全方可進行作業(yè)。

8. 8倒鏈使用完畢后,應拆卸清洗干凈,重新上好潤滑油,并安裝好送倉庫妥善保管,防止鏈條銹蝕。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石工

1.用鐵錘剔鑿石塊(料)時,必須先檢查鐵錘有無破裂。錘柄應用彈性的木桿制成;錘柄與錘頭必須安裝牢固。

2.鑿擊或加工石塊時,應精神集中,作業(yè)時應戴防護鏡,嚴禁兩人面對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溝邊沿、墻頂、腳手架上和妨礙道路安全等場所進行石塊鑿擊作業(yè)。

4.搬運石料要拿穩(wěn)放牢,繩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運時,應互相配合、動作協調一致;用車輛或筐子運石料時不得裝得太滿;運石料的車輛前后距離;在平道上不應小于2m,坡道上不應小于10m。

5.往槽、坑、溝內運石料時,應用溜槽或吊運,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須距槽、坑、溝邊沿1m以外。

6.在腳手架上進行砌石作業(yè)時,應經常檢查架子的穩(wěn)定狀況,堆放石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規(guī)定荷載重量,且不得將石板斜靠在護欄上。工作完畢,必須將腳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掃干凈。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前言一般規(guī)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班組(隊)在接受生產任務時,應同時組織班組(隊)全體人員聽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講解,凡沒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低或未向全體作業(yè)人員講解,班組(隊)有權拒絕接受任務,并提出意見。

3.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

3.1電工作業(yè);

3.2鍋爐司爐和壓力容器作業(yè);

3.3起重機械作業(yè);

3.4金屬焊接(含氣割)作業(yè);

3.5金屬無損檢測作業(yè);

3.6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

3.7單位內行駛機動車輛駕駛作業(yè)。

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明,向本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或其委托單位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后,方準獨立進行特種作業(yè)操作。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監(jiān)護人的指導下操作,嚴禁無證作業(yè)。

4.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5.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無妨礙本工種的疾病和具有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6.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yè)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嚴禁酒后作業(yè)。

8建筑施工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9.班組(隊)長,每日上班前,必須召集所轄班組(隊)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和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安全狀況及本班組(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tài),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并做好活動記錄。

10.班組(隊)長和班組(隊)專(兼)職安全員必須每日上班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解決;重大隱患,報告領導解決,嚴禁冒險作業(yè)。作業(yè)過程中應巡視檢查,隨時糾正違章行為,解決新的不安全隱患;下班前進行確認檢查,機電是否拉閘、斷電、門上鎖,用火是否熄滅,施工垃圾自產自清,日產日清,活完料凈場地清,確認無誤,方可離開現場。

1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頦帶;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12.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運輸設備上。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和警告、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4.上班作業(yè)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15.六級以上強風和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和起重吊裝作業(yè)。

16作業(yè)中出現不安全險情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組織撤離危險區(qū)域,報告領導解決,不準冒險作業(yè)。

17.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yè)。

18.在溝、槽、坑內作業(yè)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wěn)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現場用火,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嚴禁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吸煙到吸煙室。

20.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承包單位管理與監(jiān)督檢查。

21.施工現場發(fā)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用詞說明摘自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28—2000

1. 為便于在執(zhí)行本規(guī)程條文明區(qū)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按……執(zhí)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guī)定)”。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水磨石工

1.預制水磨石使用砂輪鋸等手持電動工具前,必須進行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及漏電保護器,應齊全,靈敏有效。

2.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垂直運輸預制板材時,小推車裝板高度不得超過車廂,前后輪應加擋掩,卸料平臺上人員嚴禁向井內探頭。

3.預制水磨石板應堆放整齊穩(wěn)定,高度適宜,裝卸時應穩(wěn)拿穩(wěn)放。

4.安裝樓梯預制板時,樓梯的梯段邊及休息平臺必須搭設護身欄,旋轉式樓梯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

5.現制水磨石地面及墻裙作業(yè)時,清掃地面的垃圾雜物,嚴禁由窗口、陽臺等處往外拋扔。

6.夜間施工或陰暗處作業(yè)時,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

7.水磨石機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靴。

8.水磨石的磨石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染水源,必須經沉淀后排出或回收利用。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鋼筋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1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機械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設施等,并試運行符合安全要求。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作業(yè)。

1.2腳手架上不得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1.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鋼筋機械的構造性能和用途。并應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yǎng)機械。

1.4機械運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時應按順序停機,拉閘,銷好閘箱門,清理作業(yè)場所。電路故障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氣設備。

1.5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嚴禁戴手套。女工應戴工作帽,將發(fā)挽入帽內不得外露。

1.6機械明齒輪、皮帶輪等高速運轉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1.7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規(guī)定按裝漏電保護器,并應靈敏有效。

1.8工作完畢后,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guī)格碼放整齊。

2.鋼筋綁扎安裝

2.1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桿。

2.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內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2.3綁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4綁扎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2.5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2.6綁扎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7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運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3.鋼 筋 機 械

3.1使用鋼筋除銹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松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設備等完好情況。

(2) 操作人員必須束緊袖口,戴防塵口罩、手套和防護眼鏡。

(3) 嚴禁將彎鉤成型的鋼筋上機除銹。彎度過大的鋼筋宜在基本調直后除銹。

(4) 操作時應將鋼筋放平,手握緊,側身送料,嚴禁在除銹機正面站人。整根長鋼筋除銹應由兩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3.2使用鋼筋調直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調直機安裝必須平穩(wěn),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可靠接零保護。

(2) 按調直鋼筋的直徑,選用調直塊及速度。調直短于2m或直徑大于9mm的鋼筋應低速進行。

(3) 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前不得穿入鋼筋。作業(yè)中嚴禁打開防護罩及調整間隙。嚴禁戴手套操作。

(4)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料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通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當鋼筋穿入后,手與壓輥必須保持一定距離。

(5) 機械上不準擱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動落入機體。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wěn),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

(7) 已調直的鋼筋,必須按規(guī)格、根數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3使用鋼筋切斷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后手扳動皮帶輪檢查齒輪嚙合間隙,調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后再進行操作。

(2) 鋼筋切斷應在調直后進行,斷料時要握緊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

(3) 切斷鋼筋,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斷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住,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4) 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斷頭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內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5) 發(fā)現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

3.4 使用鋼筋彎曲機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 操作時要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的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 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后進行,即從正轉—?!崔D,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4)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時加油或清掃。

(5)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的規(guī)定。

(6)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3.5鋼筋冷拉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根據冷拉鋼筋的直徑選擇卷揚機。卷揚機出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卷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見到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于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志,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設備必須與滑輪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桿及警告標志。

(4) 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后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松。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3.6使用對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并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于3m,并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tǒng)應無泄漏,正常后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guī)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在現場焊接豎向柱鋼筋時,焊接后應確保焊接牢固后再松開卡具,進行下道工序。

3.7使用點焊機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污。通電后,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油。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調整極數,然后接通水源、氣源,最后接通電源。電極 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yè)時氣路、水冷系統(tǒng)應暢通。氣體保持干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不能發(fā)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于5min。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機電設備、機具前應檢查確認性能良好,電動機具有漏電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不得“帶病”運轉。

2.操作機電設備,嚴禁戴手套,袖口扎緊。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維修保養(yǎng)。

3.使用砂輪鋸,壓力均勻,人站在砂輪片旋轉方向側面。

4.壓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絲扳、手工套絲,應防止扳機滑落。

5.用小推車運管時,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車上必須捆綁牢固。

6.安裝立管,必須將洞口周圍清理干凈,嚴禁向下拋擲物料。作業(yè)完畢必須將洞口蓋板蓋牢。

7.電氣焊作業(yè)前,應申請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火,備好滅火用具。焊接地點周圍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熱器組擰緊對絲時,必須將散熱器放穩(wěn),搬抬時兩人應用力一致,相互照應。

9.在進行水壓試驗時,散熱器下面應墊木板。散熱器按規(guī)定壓力值試驗時,加壓后不得用力沖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熱器時,所用纜索、杠子應牢固,使用井字架、龍門架或外用電梯運輸時,嚴禁超載或放偏。散熱器運進樓層后,應分散堆放。

11.穩(wěn)掛散熱器應扶好,用壓杠壓起后平穩(wěn)放在托鉤上。

12.往溝內運管,應上下配合,不得往溝內拋擲管件。

13.安裝立、托、吊管時,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裝的樓板預留洞口必須蓋嚴蓋牢。使用的人字梯、臨時腳手架、繩索等必須堅固、平穩(wěn)。腳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

14.采用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往樓層內搬運瓷器時,每次不定放置過多。瓷器運至樓層后應選擇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須墊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損。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瓦工

1.在深度超過1.5m砌基礎時,應檢查槽幫有無裂縫、水浸或坍塌的危險隱患。送料、砂漿要設有溜槽,嚴禁向下猛倒和拋擲物料工具等。

.2距槽幫上口1m以內,嚴禁堆積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礎時,應設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溝、坑上下不得站在墻上操作。

3.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后不準隨便拆改或移動。

4.在架子上用刨錛斬磚,操作人員必須面向里,把磚頭斬在架子上。掛線用的墜物必須綁孔牢固。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工具集中下運,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料凈地清。

5.腳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荷載(均布荷載每m2不得超過3kn,集中荷載不超過1.5kn)。

6.采用里腳手架砌墻時,不準站在墻上清掃墻面和檢查大角垂直等作業(yè)。不準在剛砌好的墻上行走。

7.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業(yè)時,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層。

8.用起重機吊運磚時,當采用磚籠往樓板上放磚時,要均勻分布,并必須預先在樓板底下加設支柱及橫木承載。磚籠嚴禁直接吊放在腳手架上。

9.在地坑、地溝砌磚時,嚴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線、電纜等。在屋面坡度大于25°時,掛瓦必須使用移動板梯,板梯必須有牢固掛鉤。檐口應搭設防護欄桿,并立掛密目安全網。

10.屋面上瓦應兩坡同時進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穩(wěn)。屋面無望板時,應鋪設通道,不準在桁條、瓦條上行走。

11.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輕型屋面上作業(yè)時,必須搭設臨時走道板,并應在屋架下弦搭設水平安全網,嚴禁在石棉瓦上作業(yè)和行走。

12.冬季施工有霜、雪時,必須將腳手架等作業(yè)環(huán)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業(yè)。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施 工 現 場

第1條 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第2條 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第3條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4條 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第5條 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6條 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7條 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8條 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第9條 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10條 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jié) 機 電 設 備

第11條 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第12條 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13條 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第14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的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15條 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第16條 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17條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見表

第18條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第19條 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20條 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21條 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驗。

第三節(jié) 高 空 作 業(yè)

第22條 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第23條 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24條 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5條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第26條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第27條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第28條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jié) 季節(jié)施工

第29條 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30條 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31條 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32條 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土方與樁工機械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1. 2操作人員必須經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閑病和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與生理缺陷,不得從事此項操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1. 3機械進入現場前,必須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載能力。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通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1. 4作業(yè)前應依照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檢查施工現場,查明地上、地下管線和構筑物的狀況。不得在距現狀電力、通訊電纜、瓦司管道等周圍2m以內作業(yè)。

1. 5機械設備在溝槽附近行駛時應低速,作業(yè)中必須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并與溝槽邊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離。

1. 6配合機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作業(yè)。如必須在回轉半徑內作業(yè)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開始。機上、機下人員應隨時取得密切聯系。

1. 7作業(yè)中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區(qū)土體不穩(wěn)定,有坍塌可能。

(2) 發(fā)生暴雨、雷電、水位暴漲及山洪爆發(fā)。

(3) 施工標記及防護設施被損壞。

(4) 出現其他不能保證作業(yè)和運行安全的情況。

1. 8機械在場外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1. 9自行式機械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信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1. 10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并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后,操作人員方可離開。雨季施工時,機械作業(yè)完畢應停放在較高的堅實地面上。

1. 11機械設備在發(fā)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yè)時,不得進入危險區(qū)域。在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本規(guī)程表30.1.6的規(guī)定。

1. 12機械挖掘基坑時,如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其邊坡坡度應符合表35.1.12的規(guī)定或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規(guī)定。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fā)現有地下水或土質發(fā)生特殊變化情況時,必須根據土質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嚴禁盲目冒險作業(yè)。

表.1.12 邊坡坡度比例表

見表

1. 13機械運轉時,不得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檢查等作業(yè)。

1. 14機械作業(yè)時,人員不得上下機械。

2. 挖 掘 機

2. 1作業(y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一切齊全完好,大臂和鏟斗運動范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笛示警后方可作業(yè)。

2. 2挖掘機駕室內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2. 3電動的單斗挖掘機必須接地良好,油壓傳動的臂桿的油路和油缸確認完好。

2. 4正鏟作業(yè)時,作業(yè)面應不超過本機性能規(guī)定的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鏟或反鏟作業(yè)時,挖掘機履帶或輪胎與作業(yè)面邊緣距離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機在平地上作業(yè),應用制動器將履帶(或輪胎)剎住、楔牢。

2 6挖掘機適用于在粘土、沙礫土、泥炭巖等土壤的鏟挖作業(yè)。對爆破掘松后的重巖石內鏟挖作業(yè)時,只允許用正鏟,巖石料徑應小于斗口寬的1/2。禁止用挖掘機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塊、凍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斗作業(yè)回轉半徑范圍內停留。裝車作業(yè)時,應待運輸車輛停穩(wěn)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車輛,嚴禁車箱內有人,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但不得撞擊汽車任何部位。

2. 8行走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并制動回轉機構,鏟斗離地面宜為1m。行走坡度不得超過機械允許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駛,嚴禁空擋滑行。轉彎不應過急,通過松軟地時應進行鋪墊加固。

2 9挖掘機回轉制動時,應使用回轉制動器,不得用轉向離合器反轉制動。滿載時,禁止急劇回轉猛剎車,作業(yè)時鏟斗起落不得過猛。下落時不得沖擊車架或履帶及其他機件,不得放松提升鋼絲繩。

2. 10作業(yè)時,必須待機身停穩(wěn)后再挖土,鏟斗未離開作業(yè)面時,不得作回轉行走等動作,機身回轉或鏟斗承載時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yè)時,作業(yè)面不得留有傘沿及松動的大塊石,發(fā)現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

2. 12拉鏟作業(yè)時,鏟斗滿載后不得繼續(xù)吃土,不得超載。拉鏟作溝渠、河道等項作業(yè)時,應根據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m,反鏟作業(yè)時,必須待大臂停穩(wěn)后再吃土,收斗,伸頭不得過猛、過大。

2. 13駕駛司機離開操作位置,不論時間長短,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2. 14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

2. 15發(fā)現運轉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2. 16輪胎式挖掘機在斜坡上移動時鏟斗應向高坡一邊。

2. 17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筑物時,操作人員應分析構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與被拆除構筑物之間留有構筑物倒塌的空間。

2. 18作業(yè)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制動好回轉機構,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2. 19作業(yè)后應將機械擦拭干凈,冬季必須將機體和水箱內水放凈(防凍液除外)。關閉門窗加鎖后方可離開。

3. 推 土 機

3. 1作業(yè)前應檢查:各系統(tǒng)管路無裂紋或泄漏;各部螺栓連接件應緊固;各操縱桿和制動系統(tǒng)的行程、間隙,履帶、傳動鏈的松緊度,輪胎氣壓均符合要求;手搖起動應防倒轉。用手拉繩起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3. 2作業(yè)前應清除推土機行走道路上的障礙物(凍土、石塊、雜物)。路面應比機身寬2m,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確認安全方可起動。

3. 3保養(yǎng)、檢修時必須放下推鏟,關閉發(fā)動機。在推鏟下面進行保養(yǎng)或檢修時,必須用木方將推鏟墊穩(wěn)。

3. 4行駛中,司機和隨機人員不得上下車或坐立在駕駛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駛和轉變中應觀察四周有無障礙。

3. 5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橫向行駛時,機身橫向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應勻速行駛,嚴禁高速下坡、急拐彎、空擋滑行。下陡坡時,應將推鏟放下,接觸地面倒車下行。推土機在坡道上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機制動,并采取擋掩措施。

3. 6操作人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推鏟落地并關閉發(fā)動機。

3. 7推土機向溝槽內回填土時應設專人指揮。嚴禁推鏟越過溝槽邊緣。

3. 8推土機在水中行駛前,必須查明水深及水底堅實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3. 9使用推土機推房屋的圍墻或舊房墻時,其高度不得超過2.5m(東方紅牌推土機不得超過1.5m)。嚴禁推鋼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礎連接的混凝土樁和混凝土基礎。

3. 10在電桿附近推土時,必須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應根據電桿結構、土質、埋入深度等情況確定。用推土機推倒樹干時必須注意樹干倒向和高空障礙物。

3. 11雙機、多機推土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yè)時,兩機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距離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yè)。

3. 13需用推土機牽引重物時,應設專人指揮,危險區(qū)域內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用牽引桿連接。

3. 14作業(yè)完畢停機時先切斷離合器,放下刀片,鎖住制動器,將操縱變速桿置于空擋,然后關閉發(fā)動機。

3. 15作業(yè)后必須將機械開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須把機械開出溝槽基坑。

3. 16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4. 鏟 運 機

4. 1拖式鏟運機的牽引機械應按本規(guī)程推土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 2作業(yè)前應檢查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并把操縱桿(包括主離合器)放在空擋位置。采用油壓操縱機構操縱桿應放在中間位置。并應檢查鋼絲繩、輪胎氣壓、鏟土斗及卸土板回縮彈簧、拖把方向接頭、撐架及固定鋼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輪等,液壓式鏟運機還應檢查各液壓管路接頭、液壓控制閥等,確認正常方可啟動。手搖發(fā)動時防止搖把回彈,手拉繩啟動時,不得將拉繩纏在手上。

4. 3作業(yè)前鏟運機的道路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2條的規(guī)定。

4. 4機械運轉中,不準進行任何緊固、保養(yǎng)、潤滑等作業(yè)。嚴禁用手觸摸鋼絲繩、滑輪、傳動皮帶等部件。

4. 5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動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拖把或機架上坐立。

4. 6兩臺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拖式鏟運機前后距離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鏟運機不得小于20m。平行作業(yè)時兩機間隔不得小于2m。在狹窄地區(qū)不得強行超車。

4. 7鏟運機上下坡時,必須掛低速檔行駛。不得途中換擋,下坡時不得脫擋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業(yè),上下縱坡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坡寬應大于機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離坡邊緣不得少于1m,斜坡橫向作業(yè)時,機身必須保持平穩(wěn)。作業(yè)中不得倒退。

4. 8作業(yè)中司機不準離開駕駛室。離開時,必須把變速擋板扳到空擋,熄火后方可離開。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業(yè),在陡坡上嚴禁轉彎、倒車和停車。在坡上熄火時應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發(fā)動機。

4. 10鏟土提斗時動作要緩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鏟土時應直線行駛,助鏟時應有助鏟裝置,正確掌握斗門開啟的大小,不得切土過深,兩機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駛助鏟平穩(wěn)。

4. 12鏟運機陷車時,應有專人指揮拖拽,確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鏟運機的差速器鎖,只能在直線行駛的泥濘路面上短時間使用,嚴禁在差速器鎖住時拐彎。

4. 14在公路上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不得帶人或裝載其他物料。

4. 15檢修斗門或在鏟斗下作業(yè),必須把鏟斗升起后用銷子或鎖緊鏈條固定,再用撐桿將斗身頂住,并制動住輪胎。

4. 16作業(yè)完畢后,應將鏟運機開出溝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將鏟斗落在地面上。液壓操縱的應將液壓缸縮回,將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

4. 17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2.19規(guī)定執(zhí)行。

5. 平 地 機

5. 1作業(yè)前必須將離合器、操縱桿、變速桿均放在空擋位置,檢查并緊固各部連接螺栓及輪胎氣壓,檢查油、水(電瓶水)應加足,全車線路各接頭應牢固,液壓系統(tǒng)油路、油缸、操縱閥等無泄漏、松脫現象,然后發(fā)動機器低速運轉,各儀表均正常方可啟動作業(yè)。

5. 2機械起步前,應先將刮

土鏟刀或齒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業(yè)時應鎖定鉸接機架;在陡坡上往返作業(yè)時,鏟刀應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機在行駛中,刮刀和耙齒離地面高度宜為25~30cm。隨著鏟土阻力變化,應隨時調整刮土鏟刀的升降。

5. 5平地機刮地鏟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停機時進行,但刮土鏟刀左右端的升降動作,可在機械行駛中隨時調整。

5. 6各類鏟刮作業(yè)都應低速行駛,用刀角和齒耙鏟土時,應用一擋。刮土和平整作業(yè)可用二、三擋,換擋應在停機時進行。遇到堅硬土質,需用齒耗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得使用齒耙翻松石渣路及堅硬路面。

5. 7平地機轉彎或調頭時,應用最低速度。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刮土鏟刀斜放,鏟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在高速擋行駛中,禁止急轉彎。

5. 8作業(yè)后平地機應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應拉上手制動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積水處。

5. 9作業(yè)后機械保養(yǎng)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35.3.19規(guī)定。

6. 裝 載 機

6. 1作業(yè)前應檢查發(fā)動機的油、水(包括電瓶水)應加足,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液壓管路及接頭無松脫或滲漏,液壓油箱油量充足,制動靈敏可靠,燈光儀表齊全、有效方可起動。

6. 2機械起動必須先鳴笛,將鏟斗提升離地面50cm左右。行駛中可用高速擋,但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動作,作業(yè)時應使用低速擋,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嚴禁用鏟斗載人。

6. 3裝載機不得在傾斜度的場地上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內不得有障礙物及無關人員。裝卸作業(yè)應在平整地面進行。

6. 4向汽車內卸料時,嚴禁將鏟斗從駕駛室頂上越過,鏟斗不得碰撞車廂,嚴禁車廂內有人,不得用鏟斗運物料。

6. 5在溝槽邊卸料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并放置擋木擋掩。

6. 6裝堆積的砂土時,鏟斗宜用低速插入,將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鏟臂然后順著地面,逐漸提高發(fā)動機轉速向前推進。

6. 7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yè),應把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wěn)的作業(yè),如推進時阻力過大,可稍稍提升鏟臂。

6. 8將大臂升起進行維護、潤滑時,必須將大臂支撐穩(wěn)固。嚴禁利用鏟斗作支撐提升底盤進行維修。

6. 9下坡應采用低速擋行進,不得空擋滑行。

6. 10涉水后應立即進行連續(xù)制動,排除制動片內的水分。

6. 11作業(yè)后應將裝載機開至安全地區(qū),不得停在坑洼積水處,必須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接好手制動器。關閉門窗加鎖后,司機方可離開。

7. 鉆 孔 機

7. 1鉆機基礎應平整堅實,必要時應鋪墊枕木或鋼板。輪胎式鉆機應用長度不小于4m墊木墊至輪胎離開地面。

7. 2作業(yè)時必須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

7. 3鉆機作業(yè)前檢查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各部件完整,聯結牢固,正確。

(2) 動力系統(tǒng)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3) 電氣系統(tǒng)接線牢固可靠,儀表正常。

(4) 卷揚提升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鋼絲繩符合規(guī)定。

(5) 鉆架鋼結構無裂紋損壞、嚴重銹蝕、開焊、變形。

7. 4鉆機作業(yè)時,鉆機旋轉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架設鉆機及進行高處作業(yè)。

7. 6鉆孔機移動的道路應平整堅實。必須將鉆頭提離地面20cm,并應固定。

7. 7使用汽車式旋轉鉆孔機施工時,必須將機車楔牢,剎車制動,支腳支穩(wěn)后再進行操作。

7. 8旋轉鉆孔機下鉆提鉆時要慢,應密切注視電流表,嚴禁過載。鉆完的孔必須隨時用蓋板蓋牢。

8. 樁 工 機 械

8. 1一般規(guī)定:

(1) 打樁施工場地應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進行平實,地下不得有障礙物。在基坑和圍堰內打樁,應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2) 樁機周圍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在距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3) 安裝時,應將樁錘運到樁架正前方2m以內,嚴禁遠距離斜吊。

(4) 用樁機吊樁時,必須在樁上拴好圍繩。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預制樁時,應將樁錘落在下部,待樁吊近后,方可提升樁錘。

(5) 嚴禁吊樁、吊錘、回轉和行走同時進行。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

(6) 插樁后應及時檢驗樁的垂直度,樁入土3m以上時,嚴禁用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糾正樁的傾斜度。

(7) 拔送樁時,應嚴格掌握不超過樁機起重能力,荷載難以計算時,可參考如下辦法:

① 樁機為電動卷揚機時,拔送樁時負荷不得超過電機滿載電流。

② 樁機卷揚機內燃機為動力時,拔送樁時如內燃機明顯減速,應立即停止起拔。

③ 樁機為蒸汽卷揚機時,拔送樁時,如在額定蒸汽壓力下產生減速或停車,應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樁深度的起撥荷載可按4t計算。

(8) 卷揚鋼絲繩應經常處于油膜狀態(tài),不得硬性摩擦。見鋼絲繩的使用及報廢標準。吊錘、吊樁可使用插接的鋼絲繩,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繩等。

(9) 作業(yè)中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除蒸汽打樁機在短時間內可將錘擔在機架上外,其他的樁機均不得懸吊樁錘進行檢修。

(10) 遇有大雨、雪、霧和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yè)。當風速超過七級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增加纜風繩。

(11) 雷電天氣無避雷裝置的樁機,應停止作業(yè)。

(12) 作業(yè)后應將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切斷電源和電路開關,停機制動后方可離開。

(13) 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樁機運輸:

(1) 汽車裝運樁機時,不得超寬、超高、超載、超長裝運。公路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

(2) 樁機裝運時必須綁扎牢固,墊、楔可靠,導桿必須擺放平直,不得壓、扭變形。

(3) 運輸中不得急轉彎,應低速行動,通過橋梁、函洞、隧道時,不得超高、超載盲目強行。

(4) 夜間裝運時,現場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監(jiān)護。

8. 3樁機的安裝與拆除:

(1) 拆裝班組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拆裝工藝、規(guī)程,拆裝前班組長應進行明確分工,并組織班組作業(yè)人員貫徹落實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2) 高壓線下兩側10m以內不得安裝打樁機。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同意批準,方可安裝。

(3) 安裝前應檢查主機、卷揚機、制動裝置、鋼絲繩、牽引繩、滑輪及各部軸銷、螺栓、管路接頭應完好可靠。導桿不得彎曲損傷。

(4) 起落機架時,應設專人指揮,拆裝人員應互相配合,指揮旗語、哨音準確、清楚。嚴禁任何人在機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裝底盤必須平放在堅實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傾斜。樁機的平衡配重鐵,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保證樁架穩(wěn)定。

(6) 震動沉樁機安裝樁管時,樁管的垂直方向吊裝不得超過4m,兩側斜吊不得超過2m,并設溜繩。

8. 4樁架挪動:

(1) 打樁機架移位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堅實,暢通無阻。

(2) 挪移打樁機時,嚴禁將樁錘懸高。必須將錘頭制動可靠方可走車。

(3) 機架挪移到樁位上,穩(wěn)固以后,方可起錘,嚴禁隨移位隨起錘。

(4) 樁架就位后,應立即制動、固定。操作時樁架不得滑動。

(5) 挪移打樁機架應距軌道終端2m以內終止,不得超出范圍。如受條件限制,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樁機和震動沉樁機的運行道路必須平坦。挪移時應有專人指揮,樁機架不得傾斜。若遇地基沉陷較大時,必須加鋪腳手板或鐵板。

8. 5樁機施工

(1)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傳動、制動、滑車、吊索、拉繩應牢固有效,防護裝置應齊全良好,并經試運轉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樁操作人員(司機)必須熟悉樁機構造、性能和保養(yǎng)規(guī)程、操作熟練方準獨立操作。嚴禁非樁機操作人員操作。

(3) 打樁作業(yè)時,嚴禁在樁機垂直半徑范圍以內和樁錘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揚機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不得擠壓,纏繞滾筒上不少于3圈。在纏繞鋼絲繩時,不得探頭或伸手撥動鋼絲繩。

(5) 穩(wěn)樁時,應用撬棍套繩或其他適當工具進行。當樁與樁帽接合以前,套繩不得脫套,糾正斜樁不宜用力過錳,并注視樁的傾斜方向。

(6) 采用樁架吊樁時,樁與樁架之垂直方向距離不得大于5m(偏吊距離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樁施工場地,必須經常保持整潔。打樁工作臺應有防滑措施。

(8) 樁架上操作人員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應放入工具袋內,不得放在樁架上。

(9) 利用打樁機吊樁時,必須使用卷揚機的剎車制動。

(10) 吊樁時要緩慢吊起,樁的下部必須設溜(套)繩,掌握穩(wěn)定方向,樁不得與樁機碰撞。

(11) 柴油機打樁時應掌握好油門,不得油門過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樁錘跳躍過高,起錘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機或蒸汽錘拔樁筒,在入土深度超過1m時,不得斜拉硬吊,應垂直拔出。若樁筒入土較深,應邊震邊拔。

(13) 柴油機或蒸汽打樁機拉樁時應停止錘擊,方可操作,不得錘擊與拉樁同時進行。降落錘頭時,不得猛然驟落。

(14) 在裝拆樁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時,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操作。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電源。

(15) 檢查或維修打樁機時,必須將錘放在地上并墊穩(wěn),嚴禁在樁錘懸吊時進行檢查等作業(yè)。

(16) 作業(yè)后應按本規(guī)程第35.2.19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司爐工

1.鍋爐司爐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fā)現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現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fā)現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

(2) 運行中程序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 運行中發(fā)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 鍋爐房內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水工

1.一 般 規(guī) 定

1.1材料存放于專人負責的庫房,嚴禁煙火并掛有醒目的警告標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扎緊袖口,并應配戴手套及鞋蓋。涂刷處理劑和膠粘劑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外露皮膚應涂擦防護膏。操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膚。

1.3患有皮膚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作業(y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惡心、頭暈、過敏等,應停止作業(yè)。

1.4用熱瑪蹄脂粘鋪卷材時,澆油和鋪氈人員,應保持一定距離,澆油時,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氣噴槍及汽油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6裝卸溶劑(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

1.7高處作業(yè)屋面周圍邊沿和預留孔洞,必須按“洞口、臨邊”防護規(guī)定進行安全防護。

1.8防水卷材采用熱熔粘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申請辦理用火證,并設專人看火。配有滅火器材,周圍30m以內不準有易燃物。

1.9雨 、雪、霜天應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室外作業(yè)。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并將蓋蓋嚴。

2.熬 油

2.1熬油爐灶必須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電線,地下5m內不得有電纜,爐灶應設在建筑物的下風方向。

2.2爐灶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應配備鍋蓋或鐵板、滅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鍋內的瀝青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業(yè)人員應嚴守崗位,注意瀝青溫度變化,隨著瀝青溫度變化,應慢火升溫。瀝青熬制到由白煙轉黃煙到紅煙時,應立即?;?。著火,應用鍋蓋或鐵板覆蓋。地面著火,應用滅火器、干砂等撲滅,嚴禁澆水。

2.5配制、貯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點嚴禁煙火,并不得在30m以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

3.熱 瀝 青 運 送

3.1裝運油的桶壺,應用鐵皮咬口制成,嚴禁用錫焊桶壺,并應設桶壺蓋。

3.2運輸設備及工具,必須牢固可靠,豎直提升,平臺的周邊應有防護欄桿,提升時應拉牽引繩,防止油桶搖晃,吊運時油桶下方10m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

3.3不允許兩人抬送瀝青,桶內裝油不得超過桶高的2/3。

3.4在坡度較大的屋面運油,應穿防滑鞋,設置防滑梯,清掃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設桶墊,必須放置平穩(wěn)。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小型機械(十二篇)

1. 卷 揚 機1. 1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并應專人專機。1. 2卷揚機安裝的位置必須選擇視線良好,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的地點。卷揚機距第一導向輪(地輪)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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