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2
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二)
a必須熟悉所負責范圍內的線路、開關及各種電氣設備性能及絕緣情況,并學會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時要思想集中,必須先驗電,電氣線路在沒有經測電筆確定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d檢修設備與線路時,必須將電源斷開,取掉保險,并在開關把手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切勿合閘'警告牌,方能進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燈應為36伏以下,在金屬殼內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電氣工具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并接好地線。
f電線接頭及穿過金屬管內電線的管口處都應用黑膠布、黃膠布或塑料管進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的線頭應包扎好,所用的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符合規(guī)定標準,開關必須大于所控制之設備的總容量。
g使用電動機前,應用搖表檢驗判斷良好后方可使用,電動機通電前應檢查電壓是否相符,接線時先接電機后接電源,拆線時相反。
h在一切金屬外殼上都必須有牢固的接地保護,檢修或安裝的線路要整齊、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裝工程時,必須按該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定執(zhí)行。
j作業(yè)時,一般應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經領導批準,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
第2篇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規(guī)范維修電工的操作,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電工的維修、操作管理
3.內容
3.1維修電工必須持有國家地區(qū)勞動行政部門或國務院主管部門勞資機構規(guī)定驗印的電工技術等級證書及相應的操作證,并經體檢合格后方能獨立上崗工作。
3.2檢修時必須兩人以上,同時檢查工具、儀表和防護用品是否完好。
3.3 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任何情況下必須有二人在場方能進行電氣檢修工作。
3.4電氣設備在運轉中,不準進行拆裝檢修,必須停電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掛上警告牌,并驗明無電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帶電操作。必須帶電操作時,要穿長袖衣服、絕緣鞋,戴工作帽,站在絕緣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時候只允許接觸一根帶電電線。
3.6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嚴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設置臨時遮攔,懸掛警告牌,并由專人監(jiān)護,施工中應使用手柄等部位絕緣情況良好的工器具,嚴禁使用鋼卷尺。
3.7登高操作應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須有防護措施,上下傳遞物件嚴禁拋擲。
3.8臨時工作中斷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確認已斷開電源,并驗明無電。
3.9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3.10由專業(yè)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或其帶動的機械時,維修電工要進行登記,并注明停電時間。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檢查,然后方可送電,并登記送電時間。
3.11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刻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來滅火。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第3篇 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a必須熟悉所負責范圍內的線路、開關及各種電氣設備性能及絕緣情況,并學會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b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c工作時要思想集中,必須先驗電,電氣線路在沒有經測電筆確定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d檢修設備與線路時,必須將電源斷開,取掉保險,并在開關把手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切勿合閘'警告牌,方能進行工作。
e所使用的行燈應為36伏以下,在金屬殼內使用12伏。使用手提式電氣工具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并接好地線。
f電線接頭及穿過金屬管內電線的管口處都應用黑膠布、黃膠布或塑料管進行包扎。工作中所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的線頭應包扎好,所用的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符合規(guī)定標準,開關必須大于所控制之設備的總容量。
g使用電動機前,應用搖表檢驗判斷良好后方可使用,電動機通電前應檢查電壓是否相符,接線時先接電機后接電源,拆線時相反。
h在一切金屬外殼上都必須有牢固的接地保護,檢修或安裝的線路要整齊、安全、可靠。
i遇有安裝工程時,必須按該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定執(zhí)行。
j作業(yè)時,一般應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經領導批準,采取有效措施,并有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
第4篇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規(guī)范維修電工的操作,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電工的維修、操作管理
3.內容
3.1維修電工必須持有國家地區(qū)勞動行政部門或國務院主管部門勞資機構規(guī)定驗印的電工技術等級證書及相應的操作證,并經體檢合格后方能獨立上崗工作。
3.2檢修時必須兩人以上,同時檢查工具、儀表和防護用品是否完好。
3.3 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任何情況下必須有二人在場方能進行電氣檢修工作。
3.4電氣設備在運轉中,不準進行拆裝檢修,必須停電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掛上警告牌,并驗明無電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帶電操作。必須帶電操作時,要穿長袖衣服、絕緣鞋,戴工作帽,站在絕緣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時候只允許接觸一根帶電電線。
3.6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嚴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設置臨時遮攔,懸掛警告牌,并由專人監(jiān)護,施工中應使用手柄等部位絕緣情況良好的工器具,嚴禁使用鋼卷尺。
3.7登高操作應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須有防護措施,上下傳遞物件嚴禁拋擲。
3.8臨時工作中斷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確認已斷開電源,并驗明無電。
3.9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3.10由專業(yè)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或其帶動的機械時,維修電工要進行登記,并注明停電時間。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檢查,然后方可送電,并登記送電時間。
3.11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刻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來滅火。
4.記錄
無。
5.附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