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根據集團公司要求,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必須堅持“管理、培訓、裝備并重”的原則,安全培訓必須堅持“強制培訓、分級管理、統(tǒng)一標準、考核發(fā)證”的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第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監(jiān)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等有關部門編制安全技術培訓的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協(xié)同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安監(jiān)部對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實施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公司每年按規(guī)定提取培訓費用,按時向集團公司教培中心撥款,保證各種培訓正常進行。
第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安排認真搞好培訓工作,除完成集團公司下達任務外,還負責各類小型設備、專用設備運轉與維修人員,新工人和地面機電各工種人員的培訓考核,以及井下一般技術工種的培訓考核;各基層單位根據公司安排,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承擔技術工種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師資隊伍實行專兼結合,兼職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師,必須是各單位主管技術員或具備中級以上技術服務人員,兼職教師以聘書形式聘任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六條 ?加強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管理和組織管理。任課教師上課必須有教案,學員學習必須有教材和講義。各級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班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學習時間,安監(jiān)部對培訓時間,培訓教學質量實現(xiàn)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不予考核發(fā)證。學員學習期間,嚴格執(zhí)行學員考勤制度,學員病事假累計超過總培訓課時五分之一的,必須重新學習。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按公司培訓計劃安排,選送學員進行培訓和本單位按計劃進行培訓,少選送一人對單位罰款1000元,本單位培訓達不到培訓天數的,按培訓總數每人每天罰款50元,達不到規(guī)定課時的,每少一課罰款20元。以上由人力資源部和安監(jiān)部監(jiān)督檢查。
第八條 ?嚴格培訓后考核制度。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結束后必須進行嚴格的考試和考核,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卷面成績的80%以上計為合格,達不到者重新參加培訓??荚囋嚲肀A魞赡?。
第九條 ?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井下工作人員和因工作需要臨時入井人員,地面各類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操作與維修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經培訓并考核合格,達到本崗位安全技術要求,方可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無證人員不許上崗操作,不許指揮生產。班組長、區(qū)部長必須做到先培訓,后任職,持證上崗。
第十條 ?集團公司教培中心培訓的對象由集團公司教培中心考核合格后,在證書上簽署培訓考試成績及意見,并蓋章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審核驗證,加蓋公章后發(fā)放;公司和區(qū)部培訓的對象由各培訓單位考核合格后,在證書上簽署培訓考核成績及意見,并蓋章報安監(jiān)部審核驗證,加蓋公章后發(fā)放。
第十一條 ?嚴格控制兼職崗位證書的發(fā)放。一般技術工種不得兼特殊技術工種崗位的操作,兼職崗位除基本工種外,最多不超過三個兼職崗位,兼職崗位證書不另行發(fā)放,但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班組長、區(qū)部長崗位不得兼任。各級頒發(fā)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兩年后重新參加復訓與考核,對原有證書審核驗印。
第十二條 ?各崗位工人有權拒絕安排的無證崗位的工作,凡接受安排的按無證處罰,對安排無證或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人員上崗的,要追究安排者或分配者的責任,并處以罰款。
第十三條 ?各單位和人力資源部都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規(guī)定組織培訓和教學,凡不按規(guī)定組織教學,不認真?zhèn)湔n和講課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罰款。對兼職教師完成教學任務,達到教學要求的,給予兼職酬金。
第2篇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和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促進礦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xiàn)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強制培訓、鼓勵自學、嚴格考核的管理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fā),為安全生產服務,切實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納入經?;?、制度化軌道。
第二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科負責,列入礦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科科長具體負責。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等對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業(yè)務工作負責。
第三條:礦安全科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培訓計劃,下達培訓指標,并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
第四條:安全教育培訓的基本任務。
(一)負責本礦員工的安全培訓及教學管理。
(二)負責按照上級下達的培訓計劃向有關培訓部門輸送學員。
(三)負責掌握本單位各類工種的培訓情況,建立員工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填報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報表。
(四)負責一般工種及新入礦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五)負責舉辦安全教育展覽,對事故案例、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并協(xié)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群眾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六)負責監(jiān)督落實每月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每季一次操作規(guī)程、每半年一次應知應會全員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崗位工種安全考試題庫,負責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及復審考試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制度。所有從事生產建設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涉及安全生產的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方準上崗作業(yè),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不準指揮生產,不準上崗作業(yè)。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員工上崗,要追究用人單位負責人以及本人的責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煤礦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嚴格落實?;鶎痈鲉挝灰幹颇甓劝踩嘤栍媱?,并按計劃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對不落實的要追究責任。各單位要按計劃選送學員,培訓計劃上報不及時的,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罰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給予送培學員單位罰款500元。
第六條:《安全資格證書》在有效期期滿前須重新考試驗證,進行復審。為鼓勵員工自學煤礦安全技術知識,復審采取先考試后培訓的方法,對考試成績及格者免于復訓,同時給予獎勵;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進行復審的要吊銷“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起證或復審考試須由上級有關部門監(jiān)考。
第七條: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管理制度,礦培訓科對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學員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計劃表;2、《培訓人員登記表》;3、考核申請表;4、健康體檢表;5、培訓教案主要內容目錄;6、教學計劃執(zhí)行情況表;7、學員考勤表;8、考場記錄;9、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試卷;10、取證(復審)名冊表(含成績表)。
區(qū)隊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教案;2、培訓計劃表;3、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統(tǒng)表。
第八條:安全技術培訓經費,從員工培訓費列支。
第九條:礦要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教師,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專兼職教師任職資格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第十條:有關各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fā)證按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執(zhí)行。
第十一條: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員工上崗前由值班人員或班組長組織不少于20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當班帶班領導必須提前10分鐘到副井口協(xié)助班組長召開班前教育會。班前安全教育要講評上一班安全質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項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每天的班子碰頭會必須研究確定第二天班前會的教育內容,并由第二天的帶班人員提前進行精心準備,做到條理清晰,內容充實,防止班前會教育內容的隨意性和簡單化。
(二)群眾安全活動。由基層單位班組長主持,每月一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部署落實;總結講評上月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員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三)安全生產專題教育。由基層班組主要領導主持,針對節(jié)假日前后、農忙季節(jié)、重點工程、臨時任務開工前、長休長停人員返崗、新工人上崗等特殊階段和安全生產重點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專題教育,重點進行安全生產形勢和技術業(yè)務規(guī)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組織安全事故案例的當事人,進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傳、講解,汲取經驗,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術業(yè)務素質。
(四)安全素質教育。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鐘。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教育培訓,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操作的自覺性,促進員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建立嚴格的對“三違”人員進行分級幫教的具體辦法和體系, 真正做到“三違”人員全部接受幫教,并建立“三違”人員幫教檔案或記錄。
第十二條: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內容有:
(一)分析員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規(guī)是保護神”等安全理念樹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的關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思想。
(二)分析員工是否能夠做到“事故預想,危險預知”,對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認識是否深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員工對習慣性違章、不規(guī)范操作危害的認識,引導員工樹立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操作的觀念。
(四)分析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 “三違”現(xiàn)象產生的思想根源,引導員工樹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識。
(五)分析員工異常行為表現(xiàn)、精神狀態(tài),制定相應幫教措施,確保員工不帶思想問題上崗。
第十三條:對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礦、區(qū)隊、班組三級強制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工作。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五條:礦、區(qū)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礦級主要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三會”(會檢查防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yǎng)防護品)教育培訓;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區(qū)隊級主要是: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三)班組級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知應會知識;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事故案例等。
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未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培訓而安排人員上崗作業(yè)的,一經發(fā)現(xiàn)按照安全生產法規(guī),對該單位主管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單位出示部位黃牌警告。
第十六條:各科室、區(qū)隊、班組都必須堅持“五必須”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即: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群眾安全活動,每月必須進行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的貫徹考試,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培訓考試,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本崗位安全操作應知應會的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制度。
第十七條:職工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接受區(qū)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及新的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與考核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落實由安全培訓科負責,堅持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查,對制度不落實或安全宣傳教育質量差的區(qū)隊、班組要進行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3篇 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技能,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工業(yè)制造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yè)飼料分公司所有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主管部門
綜合部為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從業(yè)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4.2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熟悉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yè)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5 教育內容、教育對象及培訓時間
5.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對象和培訓時間
(一)新進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包括實習人員、外來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部門、場級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三)待崗、轉崗、換崗的從業(yè)人員,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四)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作業(yè)人員要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均不得少于4學時;
(五)公司主要負責人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必須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繼續(xù)再教育,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七)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八)其他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5.2 三級安全教育
5.2.1 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新進公司從業(yè)人員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公司綜合部組織實施;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三級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分別為: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2、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及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力和義務;
5、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6、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部門級安全教育:
1、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2、所從事工種的安全生產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xiàn)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班組級級安全教育:
1、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2、本工種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業(yè)過程中所從事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有關事故案例;
6、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7.1新進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公司級安全考試80分以上為合格,部門級安全考試85分以上為合格,場級安全考試90分以上為合格。
7.2新進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應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并填寫安全教育臺賬。無上一級安全教育成績者,下一級單位不得進行本級安全教育。
實習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只填寫安全教育臺帳,不建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種作業(yè)人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由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特種作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為與本工種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等內容。
7.4職工休假1個月以上不滿6個月者,返崗時必須經過場級復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職工休假6個月以上,返崗時必須經過部門級、場級復工安全教育分別不得少于4學時,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8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9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安全教育與安全作業(yè)證制度
第一節(jié) 入廠教育
第1條 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培訓、實習、外單位調入本廠人員等),均須經過廠級、車間(科)級、班組(工段)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1、廠級教育(第一級),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與防火(保衛(wèi))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重要意義,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一般安全知識,本廠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guī)廠紀以及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yè)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預防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及單位。
2、車間級教育(第二級),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
3、班組(工段)級教育(第三級),由班組(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到崗位學習。
第2條 廠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職工,必須對其再進行第二級或第三級安全教育,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方準上崗作業(yè)。
第3條 進入企業(yè)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一次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
第二節(jié) 日常教育
第4條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解決職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第5條 利用各種形式定期開展對職工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活動。
第6條 各單位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動日)。
第7條 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含重點施工項目)時,安全技術部門應督促指導各檢修(施工)單位進行檢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8條 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
第三節(jié) 特殊教育
第9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10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限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繼續(xù)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11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yè)。
第12條 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第四節(jié) 安全考核
第13條 廠級干部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進行。
第14條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術考核,由人事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考核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
2、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本企業(yè)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4、本企業(yè)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5、所管部門或業(yè)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6、車間(單位)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業(yè)勞動保護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第15條 工人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單位)領導負責組織,工段長具體執(zhí)行,車間安全員參加??己藘热莅?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
2、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3、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4、本車間(崗位)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yǎng)方法。
5、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6、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節(jié) 安全作業(yè)證發(fā)放范圍
第16條 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獨立作業(yè)的資格憑證,其發(fā)放范圍限于企業(yè)直接從事獨立作業(yè)的所有人員。
第17條 安全作業(yè)證發(fā)給經過崗位教育培訓,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18條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yè)的安全作業(yè)證。
第六節(jié) 安全作業(yè)證考核內容和辦法
第19條 發(fā)放安全作業(yè)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1、化工作業(yè)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知識、操作技能、異常情況緊急處理以及緊急救護等。
2、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yè)技能和與化工生產有關的安全基礎理論知識。
第20條 安全作業(yè)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部門核發(fā)。
第七節(jié) 安全作業(yè)證管理
第21條 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上崗作業(yè)的憑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22條 安全作業(yè)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以及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23條 持證者必須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yè)證,取消獨立作業(yè)資格。
第5篇 金清中學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必須在家長(監(jiān)護人)的帶領下去游泳。單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問題,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長(成年人),在出現(xiàn)險情時,很難保證能夠得到妥善的救助。
2、參加游泳前,先要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心臟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化膿性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發(fā)熱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參加游泳。女生經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發(fā)現(xiàn)身體不適,應立即向教師匯報。
3、游泳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沖淋全身后再入池。
4、飯前半小時或飯后急劇運動后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游泳中注意安全,不得在水中嬉戲、扭打,嚴禁跳水。
6、參加強體力勞動或劇烈運動后,不能立即跳進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滿身大汗、渾身發(fā)熱的情況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則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7、被污染的(水質不好)河流、水庫、有急流處、兩條河流的交匯處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來說,凡是水況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8、惡劣天氣如雷雨、刮風、天氣突變等情況下,也宜游泳。
第6篇 某洗煤廠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素質。根據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第20號令)和《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等,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堅持脫產安全培訓和業(yè)余安全培訓相結合,充分發(fā)揮各級安全培訓工作的作用,加大安全培訓考核力度。
第三條 安全培訓工作由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納入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各級黨政領導是安全培訓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按照要求抓好安全培訓工作。
第二章 安全培訓對象及形式
第四條 安全培訓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業(yè)余培訓。
脫產培訓包括: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和各科室下達的培訓計劃,主要包括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新工人、住“三違”學習班人員和臨時指定的脫產培訓人員。
業(yè)余培訓主要形式是全員安全培訓的“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每日一題”主要在班前十分鐘進行培訓,由本班組當班班組長負責人備課、講課,所講內容要針對當班的實際情況進行培訓。
“每周一課”培訓定于周三,由車間的技術員負責備課、講課,講課要針對本周本車間的實際情況進行培訓。
“每月一考”在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三進行,考試由各科室主管、技術人員組織考試,考試內容為本月所講的“每日一題”的內容。
第五條 廠培訓部門負責培訓本單位的從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由公司培訓中心或其他三級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考核并發(fā)證。
第三章 職責劃分
第六條 廠培訓部門負責廠的安全培訓工作及計劃的制定。
廠培訓部門負責培訓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負責新工人崗前培訓,轉崗培訓,負責廠的從業(yè)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統(tǒng)計、管理,并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負責派送參加公司培訓中心安全培訓的人員。協(xié)同廠主管部門做好業(yè)余安全培訓工作。
第七條 廠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廠全員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標準,監(jiān)督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和各級各類人員的持證情況,對全員培訓初級工進行抽考認定,高級工進行確認,對培訓部門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業(yè)務指導,每季將檢查結果進行講評通報。
廠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級各類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開展情況并負責全員安全培訓初、中級工的抽考認定和高級工的申報工作;對本廠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負責對“三違”人員的培訓。
第八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選派企業(yè)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參加公司的安全培訓。
第九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做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條 各科室主要負責“每日一題、每周一課”的班前、班后安全培訓工作。
第四章 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指定教材進行培訓。
第十二條 所有生產一線、車間、班組必須嚴格執(zhí)行“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制度,利用班前十分鐘進行安全培訓,培訓要有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大現(xiàn)場操作技能的培訓力度。
“每月一考”試題的40%為安全基礎知識,60%為技能操作的應知應會知識,公司由安監(jiān)局牽頭編寫《全員培訓知識問答》題庫;對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的老員工的培訓,進行單列、單培訓,以問答形式進行。
第十三條 由廠培訓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有關人員并針對本行業(yè)的特點自行編印“每日一題”教材,分初級、中級、高級人員,生產一線職工必須人手一冊。初級人員,必須掌握基本的安全基礎知識,本崗位、本工種基本操作要求和要領。對生產一線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全部達到初級標準。要充分利用班前或班后10分鐘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
第十四條 我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原則上全部選派到公司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為不影響安全生產,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與公司協(xié)調,部分安全培訓班可在廠進行培訓管理和考試,由公司培訓中心負責選派教師來我廠進行講課。
第十五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必須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根據教學大綱,選編好教材,整頓好教學輔助設施,增大實物教學內容,創(chuàng)造良好的培訓學習環(huán)境,不斷提高教學和培訓質量。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六條 未經安全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干部不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
第十七條 在安全培訓期間,經考核合格,其工資待遇按全部工資額發(fā)放,考試不及格者,不準上崗,只發(fā)給生活費。
第十八條 初級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等級達標由隊組負責考核認定,中級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等級達標由車間考核認定,高級人員安全知識等級達標由廠考核認定,公司每季抽考初級達標人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則確認各單位認定的初級工人員,高級工由廠申報公司進行確認。
第十九條 凡全員安全培訓抽考不合格的初、中、高級工,不準參加技能鑒定和技術比武。未達到初級工,不準參加技能初級鑒定;未達到中級工,不準參加技能中級鑒定;未達到高級工,不準參加技能高級和技師的鑒定;未達到中級工,不準參加技術比武。
新工人必須由勞資部門按照先培訓后分配的原則辦理,培訓和考試分離,上崗前廠培訓主管部門要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第六章 安全資格證的管理
第二十條 生產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上崗時,都必須持有公司統(tǒng)一格式的《安全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經過培訓考核達到初級工標準,由公司安全技術部統(tǒng)一負責頒發(fā),沒有取得《安全資格證》者,一律不準上崗。
第二十一條 《安全資格證》的吊銷與返還,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執(zhí)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吊銷《安全資格證書》:
1、 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 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者。
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要停止工作進行補學、補考,考核合格后發(fā)給《安全資格證》。否則,不準上崗。
第七章 考核發(fā)證和建檔
第二十二條 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安全培訓人員的檔案填寫,實行微機管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證后,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建檔。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培訓后,凡合格者,在上級未頒發(fā)證期間,由廠培訓主管部門根據考試合格名單統(tǒng)一發(fā)放代用證。待上級發(fā)證后,代用證收回。
第八章 考核獎罰
第二十四條 廠每季度對生產車間安全培訓情況進行考核檢查,檢查結果實行排名排隊、講評、通報,對前三名的單位分別給予適當獎勵,全員安全培訓“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培訓必須與安全結構工資掛鉤,廠培訓主管部門要根據考試成績、及格率制定全員安全培訓考核獎罰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我廠每季全員安全培訓進行抽考,合格率低于95%,罰款10000元。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人員不能按計劃選派,存在冒名頂替和缺員,有一人公司對我廠罰款5000元,累計疊加。廠將追究領導責任并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由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制定對廠培訓部門檢查的《標準及考核辦法》,每季對廠培訓中心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在廠培訓主管部門所培訓的學員,每期合格率低于80%,處罰廠培訓主管部門1000元;低于75%,處罰2000元;每期合格率達到85%以上,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和上級檢查時,發(fā)現(xiàn)各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證或持過期證上崗的,按國務院第446號令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廠主管部門。
第7篇 項目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xiàn)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三)
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感,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確保職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須根據各自施工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項目經理需經過再培訓,并不得少于30課時。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少于40課時,特殊工種、安全資料員不得少于30課時。
二、各在建工程必須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罰項目經理、安全員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術每人罰項目經理、安全員30元,未記錄、教育人未簽字罰安全員款10元。
三、變換工種必須對工人進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教育,每一人未經教育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50元,未記錄、教育人未簽字每人罰安全員款10元。
四、各班組每天班前、班后必須對工人進行有關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罰班組長10元,未記錄一次罰款10元。
第9篇 某企業(yè)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入職新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不少于72學時的強制性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簽訂勞動協(xié)議和師徒合同后方可辦理臨時入井證上崗實習,四個月后由安全培訓科對新工人實際情況進行考核,合格后發(fā)放正式上崗證方可單獨上崗作業(yè)。凡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沒有持上崗證或臨時上崗證作業(yè)者,除對本人進行處罰外,對隊長罰款xx元/人·次。
2、轉崗或離崗一年以上工人重新上崗時,其所在單位向安全培訓科提出申請,由安全培訓科對其進行轉崗培訓、考核,并建立培訓、考核檔案,辦理(更換)入井證。未按照規(guī)定培訓上崗的,對其責任隊長罰款xx元/人·次。
3、每月由安全培訓中心負責編排培訓計劃(并與生產經營計劃同時下達),每年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職工進行不少于20小時再培訓,不按要求接受再培訓者罰款xx元/人·次。
4、開辦培訓班時,安全培訓中心負責在開班前三天以授課通知書的形式通知授課教師,授課教師按照授課通知培訓內容編寫培訓教案,必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授課,授課要保證培訓質量,保證培訓課時。培訓班結束后,教案交培訓科存檔。無教案或教案不符合標準要求上課或培訓質量達不到要求,對授課教師罰款50元/次。
5、受培訓賞在培訓期間無故遲到、早退,罰款20元/次,曠課罰款30元/次;擾亂課堂紀律,影響教學進度,罰款50元/次。
6、考試試卷由授課教師(培訓組織單位)負責必須在培訓班結束前一天出題??荚囉砂踩嘤栔行呢撠熃M織,一律采用閉卷考試,賞必須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犯考場紀律者罰款30元/次,試卷作廢,取消其考試資格??荚嚱Y束后,試卷評卷由授課老師當天完成(包括在試卷上簽字)并打印成績單,寫出培訓總結,交安全培訓中心存檔。否則對授課教師罰款50元/次。
7、培訓學員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必須參加補考,補考仍不及格的,調離工作崗位交勞動科待崗,安全培訓中心負責填入職工培訓檔案。
8、由安全培訓中心負責對授課教師進行考核,授課費按60元/學時按季度進行造冊發(fā)放。
9、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
10、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復訓),按集團公司下達的培訓指標進行培訓(復訓),由安全培訓中心負責安排、組織,并建立受培(復訓)人員情況檔案。被安排培訓(復訓)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對其罰款100元/次。
11、特殊工種培訓(復訓),按集團公司下達的培訓(復訓)工種、人數,由安全培訓科負責安排、組織,有關單位按時參與,人員必須提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證明材料,文盲和半文盲不準參加特殊工種培訓,安全培訓中心對特殊工種必須建檔,實行微機管理。
12、參加特殊工種培訓(復訓)人員必須按通知時間帶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和生活費等到安全培訓中心報名登記。否則,不安排其參加培訓(復訓)。
13、特殊工種在培訓(復訓)期間,違犯規(guī)章制度、紀律被培訓單位通報批評(扣分)者,回礦后,按集團公司扣分情況進行罰款,每扣一分罰款50元,并按嚴重“三違”對其過關幫教。
1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培訓(復訓),凡因考試不及格,經補考仍不及格,沒有拿到資格證者。第二次又被安排培訓(復訓)者,培訓費自理,仍未取得資格證者,不得從事原崗位工作。
15、各隊必須建立特殊工種管理檔案(檔案記載培訓時間、工種、證件有效期等),否則,對該隊支書罰款30元。
16、凡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的職工,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調動,確需調動的,調出單位在人員調動之前必須通知安全培訓中心調整檔案,安全培訓科備案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不經簽字備案隨意調動特殊工種不從事原工種者,對隊長罰款100元。
17、本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由安全培訓中心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0篇 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
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將近幾年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車輛管理及使用部門
3 管理職責
3.1車隊調度職責(車輛管理負責人)
3.1.1考核: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在正式上崗之前經公司對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3.1.2具體工作
3.1.2.1做好駕駛員和車輛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調配車輛,確保各部門生產和業(yè)務用車。
3.1.2.2嚴格執(zhí)行《派車單》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認真詳細填寫《派車登記表》各項記錄,形成出車臺帳。
3.1.2.3嚴格奉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xié)調與用戶的關系,做到'安全第一、確保生產'。車隊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做好與用戶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3.1.2.4每周組織一次安全例會,學習交通法規(guī),交流開車經驗,對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3.1.2.5搞好季度'車場日'活動,發(fā)現(xiàn)問題當場排除,認真填寫《車場日記錄表》。及時掌握全部車輛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合理安排車輛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充分協(xié)調好空閑時間,保養(yǎng)好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車場、車庫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車輛的滅火器進行有效期檢查,積極組織特種車輛駕駛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知識2
培訓并進行實際演練。強化駕駛員的消防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貫徹'提高優(yōu)質服務,創(chuàng)造滿意'的服務宗旨,加強對駕駛員企業(yè)文化的學習與熏陶,不斷提高駕駛員的服務素質。
3.1.2.8組織駕駛員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監(jiān)督駕駛員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的車輛三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態(tài)良好,保障行車安全。
3.1.2.9對車輛的維修進行嚴格把關,日常的小型維修應由駕駛員自己完成,對確需進修理廠排除的故障由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對車輛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批準后方可到修理廠維修。
3.1.2.10培養(yǎng)駕駛員的節(jié)約意識,月底做好節(jié)油、車輛運行、修理費用的統(tǒng)計工作,填寫《車輛運行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3.1.2.11安排好夜間和節(jié)假日的值班駕駛員和車輛,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3.1.2.12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及時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tài),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例如家庭、人際關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駕駛員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權利
3.1.3.1有權拒絕未經公司總經理或總經辦主任批準的外借車;
3.1.3.2有權拒絕未經領導批準的私人用車;
3.1.3.3有權對不服從工作安排的駕駛員提出處罰意見;
3.1.3.4有權拒絕駕駛員不合理的維修要求;
3.1.4責任
3.1.4.1負由于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不到位而導致延誤用戶的用車時間而造成的損失。
3.1.4.2負因派車不合理而致使駕駛員疲勞駕車導致事故的責任。
3.1.4.3及時征求廣大用戶的意見和建議,對用戶提出的合理服務投訴負責;
3.1.4.4對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負責;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與員工溝通造成人才流失負責。
3.車隊小組長職責
3.2.1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本部門對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小組的安全工作,培養(yǎng)小組間'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氣氛。 3
3.2.2組織本小組職工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2.3組織并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堅持出車前講安全,回場后總結安全。
3.2.4帶頭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
3.2.5負責組織本小組車輛的安全檢查,定期組織車輛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2.6熟悉本組車輛的分配情況,服從調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組員工學習交通法規(guī),增強安全意識。
3.2.8在本組做好表率,同時嚴格要求組員完成各項任務,并監(jiān)督各項工作的落實。
3.2.9積極協(xié)助調度組織車場日活動,督促本組駕駛員,保證車輛保養(yǎng)工作及衛(wèi)生狀況達標。
3.2.10帶頭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了解關心小組每一位駕駛員,作到及時思想溝通,切實為其排憂解難,培養(yǎng)小組乃至車隊內部團結互助的氛圍。
3.3合格駕駛員標準
3.3.1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駕駛員聘任條件
3.3.1.1駕齡5年以上
3.3.1.2年齡50歲以下
3.3.1.3準駕車型:a或b
3.3.2考核
3.3.2.1謝謝謝謝駕駛員在正式上崗之前必須經過車輛主管部門對其交通法規(guī)和實際操作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公司簽發(fā)《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方有上崗資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申請表》見附表)
3.3.2.2交通法規(guī)考試
(1)交通法規(guī)考試實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專職駕駛員要求一次及格,否則不予錄用;
(3)兼職駕駛員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及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樁考 4
3.3.2.3.1專職駕駛員樁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錄用。
3.3.2.3.2兼職駕駛員樁考二次不合格,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再次不合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3樁考時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不按規(guī)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中途停車一次
(6)熄火
(7)換檔后腳還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3.4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應該遵守下列原則
3.4.1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具備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必須持有公司簽發(fā)的《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方有資格駕駛車輛。
3.4.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和《謝謝謝謝燃
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
3.4.3嚴禁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和《xxx集團機動車準駕證》;嚴格執(zhí)行專人專車制度;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和超速行駛。
3.4.4駕駛公務專用車的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由享受公務車配備的領導干部駕駛。
3.4.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嚴禁思想麻痹大意,嚴禁吸煙、閑談、飲食或其他防礙安全的行為。
3.4.6行車前檢查車廂、車門是否關好,各項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嚴禁超載駕駛。
3.4.7駕駛員要對自己的車輛進行經常的維護與保養(yǎng),堅持做到出車前檢查,回場后保養(yǎng),使車輛技術狀態(tài)良好。
3.4.8車輛出現(xiàn)故障立即排除,嚴禁駕駛帶病車輛。
3.4.9搞好車輛的衛(wèi)生,為用戶提供一個干凈整潔的乘車環(huán)境。
3.4.10服從調度指揮,認真獨立地完成調度指派的工作任務。
3.4.1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知識的培訓,強化駕車技術,掌握一定的維修技巧。 5
4 駕駛員安全教育
4.1 內容
4.1.1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在交通法規(guī)的學習中,避免采用死板強行灌輸的方法,而應該把交通法規(guī)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避免引起駕駛員的反感心理,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xxx集團車輛管理制度》、《xxx集團公務車配車制度》、《合格駕駛員標準》、《合格車輛標準》及相關安全制度。
4.1.3駕駛員的職業(yè)道德教育
4.1.3.1經常性對駕駛員進行職業(yè)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養(yǎng)駕駛員愛崗敬業(yè),團結協(xié)作的工作作風,充分發(fā)揚'負責、協(xié)作、學習、創(chuàng)新'的企業(yè)精神。
4.1.3.2職業(yè)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一企業(yè)文化教育與熏陶。二駕駛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駕駛車輛。三駕駛車輛應安全禮讓。四愛護車輛、尊敬用戶、愛護公司的財產。五維護駕駛員職業(yè)的榮譽。
4.1.4安全行車知識教育
4.1.5汽車行駛發(fā)生事故的技術原因,多為處理情況時選擇路面不當;車與車排列位置不當;車輛通過某一路段的時機不當。只有了解事故產生的規(guī)律和安全行車的基本知識,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險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識的教育中,要使駕駛員熟悉各種道路條件、氣候條件、生理心理條件和時間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方法,掌握超車、會車和跟車的技術要求,了解常見險情的處置原則和應急技術措施。要讓駕駛員了解酒后開車、思想麻痹大意、車速過快等對安全的影響,尤其強調的一點是開車途中吸煙、戴變色鏡、打手提電話對安全行車也有重要影響。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對歷年來公司發(fā)生的事故和從報紙、雜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義的事故案例進行匯總,行成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過對事故案進行分析,使駕駛員了解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特點,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4.1.7.3對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誘發(fā)事故的原因盡6
可能全面客觀的反映出來,并要從粗到細,由表及里的尋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駕駛員能從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啟發(fā),防止發(fā)生類似情況下的車禍。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還要正確分析與評價事故的處理,尤其是領導,要做到對事不對人,因為對每一件事故的正確處理,將對駕駛員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當事人對事故認識深刻。反之會對駕駛員起到反面教育。
4.1.7.5運用車隊的光榮傳統(tǒng)和'紅旗車'駕駛員事跡進行教育。激發(fā)員工工作的熱情和集體榮譽感。每年在車隊要評選'紅旗車'駕駛員,這樣會在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
4.2 形式
4.2.1安全例會:
4.2.1.1目的: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新的一 周開始工作時,駕駛員上好安全弦,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4.2.1.2根據駕駛員安全意識的周期性,召開安全例會的間隔為一周,每次召開時間定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學習交通法規(guī);對公司關于安全制度進行傳達;事故案例進行分析;總結一周內駕駛員的思想動態(tài);駕駛員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項。
4.2.2安全管理座談會
4.2.2.1通過安全管理座談會的形式,使駕駛員充分交流行車經驗和行車中注意的事項,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技術水平。
4.2.2.2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建議以'小組'為單位定期召開。
4.2.3培訓
4.2.3.1培訓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尤其是汽車理論知識,使駕駛員對汽車基本結構、性能有所了解。能獨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組織駕駛員,尤其是特殊崗位的駕駛員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培訓。
4.2.4板報、標語:
4.2.4.1采用板報、標語進行直觀安全教育。 7
4.2.4.2選擇的內容要精練,根據時間、天氣、季節(jié)的變化宣傳安全內容要經常性的進行更換。(例如:調度室的小黑板就成為安全宣傳園地,在下雪時小黑板寫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樓道中的標語'母念妻想嬌兒盼,望君安全把家還'這些最為直接的標語,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報、標語宣傳要求,內容簡練,感召力強。
4.2.5競賽
4.2.5.1冬三月為事故多發(fā)期,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冬季安全運營,可在此期間多組織一競賽,在全體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4.2.5.2競賽的內容有兩個方面:交通法規(guī)與安全行駛
4.2.5.3競賽的方法:交通法規(guī)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安全運營采取'安全分'累計的形式。
4.2.5.4競賽結果:對積極參加競賽并取得良好成績的員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選拔出公司年度優(yōu)秀'紅旗車'駕駛員,樹立駕駛員標兵作用。
4.2.5.5競賽要求: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對競賽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在競賽中做到客觀公正;要求廣大駕駛員要積極參與,時刻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識。
4.2.6根據駕駛員崗位的特殊性,訂閱《駕駛員》、《警視窗》等安全宣傳雜志,也是保證駕駛員對安全關心的重要手段。
4.2.7開展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駕駛員的思想和情緒變化,主要包括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工作表現(xiàn)、人際關系等,并找出駕駛員情緒變化的規(guī)律和特點。
4.2.7.2了解駕駛員的氣質和個性,主要分為協(xié)調型、穩(wěn)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應采取多種手段,促進與職業(yè)想適應的性格的形成和發(fā)展
4.2.7.3經常性對駕駛員的家庭進行回訪。
第11篇 煤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1. 總 則
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guī)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水平,達到本質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礦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2005年第20號令)、《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宜興煤業(yè)特制定本制度。
1.2 充分認識煤礦安全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煤礦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訓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和緊迫的戰(zhàn)略任務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出實效。
1.3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以人為本、依法培訓、全員參與、保證質量、突出重點、整體提升。
2. 安全培訓對象及形式
2.1 安全培訓的對象是指所有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納入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各級書記是安全培訓教育的第一責任者,抓好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2.2 安全培訓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與業(yè)務培訓并重,脫產培訓與業(yè)余培訓相結合。
2.3 脫產培訓包括上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的臨時性脫產培訓,培訓對象主要包括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電鉗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采煤機司機和主提升司機等六大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的工種。
2.4 業(yè)余培訓的主要形式是公司組織的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和現(xiàn)場技能培訓,同時公司充分運用網絡教育、電化教育、遠程教育等各種現(xiàn)代化教育培訓手段,拓展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實現(xiàn)職工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職工行為規(guī)范的全面提升,并納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范疇。
3. 培訓工作
3.1 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煤礦主體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煤礦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2 地面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工種的作業(yè)人員,準入條件及培訓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3.3 特殊工種上崗前,必須經集團公司安培中心培訓,且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本崗位作業(yè),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檢查落實。
3.4 新聘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接受脫產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井下從事作業(yè)的外包隊伍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入礦后進行煤礦安全知識、企業(yè)基本制度等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培訓要嚴格執(zhí)行汾煤辦發(fā)〔2005〕233號文件規(guī)定,職工學校負責具體培訓工作,經考試合格后方允許分配上崗。井下和地面從業(yè)人員必須與老工人簽訂師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帶領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實習四個月后,經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導下,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
3.5 對井下和地面單位的嚴重“三違”人員,必須到救護大隊進行軍事化培訓,具體要求及考核辦法見《集團公司“三違”人員培訓班培訓考核實施辦法》。嚴格開展“三違”學習班的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公司“三違”人員必須進駐“三違”學習班脫產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0天,學習期間只發(fā)給生活費,學習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崗工作?!叭`”學習班必須有完整的培訓考核辦法,并有詳細的記錄、臺帳、培訓內容及考核試卷等,不得出現(xiàn)“三違”人員缺培現(xiàn)象。
第12篇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范本
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斷增強干警職工和犯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其安全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zhí)行“三級”安全培訓制度,監(jiān)獄根據監(jiān)獄安全生產人員崗位分布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各個崗位相關人員,進行資質的安全技術培訓。
2、監(jiān)獄每月進行一次,監(jiān)區(qū)每月進行兩次專門性的安全教育,監(jiān)獄、監(jiān)區(qū)還要充分利用其他會議的機會,結合監(jiān)獄和監(jiān)區(qū)當前在安全生產中出現(xiàn)的重大事故隱患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安全教育,使廣大干警職工和犯人的安全意識不斷得以提高。
3、教育科、政工科會同安全科、生計科等有關單位,相互配合,搞好協(xié)作,及時制定出全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配檔計劃,每年分批分期的聯(lián)合舉辦好各工種培訓班。
4、對所有參加培訓的干警職工和犯人,特別是全獄的專兼職安全員、放炮員、絞車司機、瓦檢員、把勾工及其他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都要進行嚴格的考試,經考試合格發(fā)證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對已培訓沒發(fā)證或經考查不適應的特殊工種,要及時補發(fā)證書或調換崗位。
5、教育的形式要多樣。第一、充分利用每周安全活動日的時間,有針對性的緊緊圍繞“三大規(guī)程”等安全法規(guī),對干警職工和犯人進行教育。第二、利用視像手段,由監(jiān)獄統(tǒng)一組織收看安全電視錄像,增強教育的直觀性。第三、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安全宣傳欄、安全掛圖和安全牌板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6、各單位必須按上述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正確對待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實在行動上,扎扎實實地抓好安全生產。
7、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經費由監(jiān)獄保證。
8、對不按規(guī)定活動的單位,由企管辦和政工科按“紅、黃、白”旗考核標準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