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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礦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制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01 07:08:41 查看人數:71

某礦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制度

第1篇 某礦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司安全生產調度工作,根據重慶市南川區(qū)煤炭管理局《轉發(fā)<重慶煤監(jiān)局重慶市煤工局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工作規(guī)則的通知>的通知》(南川煤管發(fā)[2010]149號)、《關于印發(fā)煤礦信息調度管理辦法的通知》(南川煤管發(fā)[2022]9號)和《關于轉發(fā)重慶市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重慶市煤炭工業(yè)管理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全市煤炭系統(tǒng)信息調度統(tǒng)計機構和信息調度值班室標準化達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川煤管發(fā)[2022]2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調度機構建立及設備、設施要求

1、公司設立調度室,由董德勝任調度室主任,另配一個調度員吳珍育,保證調度室有專職調度員每天24小時不間斷值班,調度值班人員離開調度室不能超過20分鐘否則按脫崗處理。安全副礦長鄒永剛為調度室的礦級分管領導。

2、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完善能保證調度信息采集、獲取、傳輸、儲存、處理的相關電子調度和應急工作事項的設備設施及工具,由調度室主任和機電副礦長負責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所有設備、設施完好備用。

二、調度機構的工作內容

1、接報和搜集掌握現場管理情況、現場安全生產力量分布、現場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狀況、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及處置方案信息等,并記錄、報告、整理、傳遞、匯總、儲存信息,以供我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指揮協(xié)調安全生產,供監(jiān)管監(jiān)察機構了解掌握情況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上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和我司制定的規(guī)程、措施、制度、要求等向工作現場有關人員發(fā)出相關信息,以保證企業(yè)安全生產有序進行;辦理上級主管部門調度機構要求的工作。

2、在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和生產中斷事故時,負責督促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處理。

3、建立并完善以下臺帳和記錄

⑴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值班記錄(即日常調度臺帳),內容為記錄每個作業(yè)班次作業(yè)人員情況、具體作業(yè)地點和內容等。

⑵瓦斯調度臺帳,內容為記錄井下各作業(yè)地點瓦斯情況、瓦斯異常區(qū)域的調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異常情況等。

⑶隱患整改記錄(即安全隱患整改情況調度臺帳),內容為負責井下礦級帶班領導發(fā)現的安全隱患的記錄并督促下一個作業(yè)班次整改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隱患實現閉合管理和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隱患整改、復查情況的記錄。

⑷放炮作業(yè)調度臺帳(該臺帳內容寫在“放炮匯報請示記錄”內),內容為井下進行爆破的采掘工作面放炮作業(yè)時匯報人、瓦斯?jié)舛?、現場頂板及支護情況、人員撤離及警戒設置、值班領導意見等。

⑸事故處理臺帳(該臺帳內容分別寫在“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值班記錄”和“工傷登記”內),內容為記錄井下發(fā)生的輕微傷、輕傷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造成較大影響的生產事故發(fā)生、處理的詳細情況,并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

⑹專項調度臺帳(該臺帳內容寫在“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值班記錄”內),內容為巷道貫通、通風系統(tǒng)調整等專項工作的調度等。

4、調度室必須配備最新的通風監(jiān)控系統(tǒng)圖、采掘工程平面圖和各作業(yè)地點的規(guī)程、措施等圖紙、資料。

5、瓦斯超限及排放、主局扇停送風、井上下停送電及避災撤退調度工作要求:

⑴“一炮三檢”及“三人連鎖放炮” 調度:調度員接到作業(yè)點班(組)長的放炮請示后,必須電話核實當班瓦檢員的瓦斯檢查情況、放炮員的裝藥情況及班(組)長的警戒設置情況無誤后,請示礦級地面值班領導經同意放炮后,方可下達放炮指令,否則責令現場安全員采取措施處理完畢后再下達放炮指令。接到班(組)長的放炮后“三人”共同檢查作業(yè)點安全情況匯報后,確認可作業(yè)時,方可下達同意作業(yè)指令。

⑵瓦斯超限及排放調度

當接到或從監(jiān)控發(fā)現瓦斯超限時,調度員必須迅速報告通風、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或值班領導、礦長)。

當接到排放瓦斯任務時,調度員必須先核實排放作業(yè)點(區(qū)域)回風流落實斷電撤人,方可下達送風排放指令,并時時調度瓦斯排放的全過程,遇異常情況迅速報告采取緊急措施。

⑶主局扇停送風調度

當接到主扇停風報告時,調度員必須先指令主扇司機打開井口防爆門及安全出口風門,隨后通知所有井下作業(yè)人員迅速撤到主要進風大巷或地面,同時通知各瓦檢員及電工停止局扇運行,并報告技術負責人。

當接到局扇停風報告時,調度員必須通知受影響區(qū)域的人員迅速撤到主要進風大巷,并報告技術負責人。

只有接到主扇運行正常的報告,才能請示技術負責人并執(zhí)行排放瓦斯調度。

⑷井上下停送電調度

當接到電網停電報告時,調度員必須通知所有井下作業(yè)人員迅速撤到主要進風大巷或地面。

當接到局扇專用供電停電的請示或報告時,調度員必須報告機電部門及技術負責人采取措施并通知受影響區(qū)域的人員迅速撤到主要進風大巷。

當接到井下排水系統(tǒng)停電請示或報告時,調度員必須報告機電部門及技術負責人采取措施;只有在主扇復電正常運行及恢復局扇專用供電并執(zhí)行排放瓦斯調度完畢后,方可下達向該區(qū)域送動力電指令。

⑸防突允掘(采)調度:調度員根據技術負責人審批的允掘(采)通知,指令采掘隊(班組)是否掘(采)或掘(采)多少,嚴禁超掘(采)。

⑹探放水允掘調度:調度員根據技術負責人審批的允掘通知,指令掘進隊(班組)是否掘或掘多少,嚴禁超掘。

⑺避災撤退調度

當不幸發(fā)生災害事故時,調度員必須迅速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命令所有受威脅人員沿明確的避災路線撤退。

三、作業(yè)現場安全狀況、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及處置方案等相關信息的工作記錄要求。

每班班前會后值班調度員必須將當班井下所有作業(yè)點的現場管理情況、現場安全生產力量分布情況在《煤礦安全生產值班調度記錄》上祥細記錄,并對井下所有報告的安全、生產情況及處理情況等祥細記錄在《煤礦安全生產值班調度記錄》內。

四、調度室通信管理要求

調度室電話必須保持完好,一旦發(fā)生設備異常,由值班調度員立即通知機電科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保證通訊系統(tǒng)的通暢(井下電話變更后,機電科必須在8小時內將“井下上聯系電話號碼”更新,并將更新后的電話號碼表帖在調度室內和井下各變化。

調度員必須保證三班24小時不間斷值班,接到危險警報后,立即切斷與事故無關的一切電話,按預案中應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及時通知到調度室待命。

五、調度工作基本流程

1、電話接聽處理流程

⑴咨詢性電話:接電話→作答或告訴來電者擬答部門聯系方式。

⑵報告性電話:接電話→作記錄→填表→轉報→接報人簽字。

⑶指令性電話:接電話→作記錄→填表→轉報→接報人簽字。

⑷投訴性電話:接電話→作解釋→作記錄→填表→調度室主任(或地面礦級值班領導)簽批。

2、生產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⑴發(fā)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報南川區(qū)煤管局。

⑵事故報告的內容和續(xù)報要求

報告內容:①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②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③事故的簡要經過;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下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⑤已經采取的措施;⑥搶險救援組織情況;⑦根據現場實際確定的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xù)報要求:①煤礦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②事故單位、經濟類型;③行政轄區(qū)(區(qū)縣、鄉(xiāng)鎮(zhèn));④死亡、下落不明、重傷、輕傷人員;⑤持證照情況(可更正初報);⑥當班事故地點人數、安全撤離人數;⑦事故類型、事故情況;⑧施救方案,各級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及搶險救援進展、善后事宜處置狀況、社會秩序等;⑨續(xù)報工作直至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3、生產(掘進、回采進度)數量調度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調度科負責按南川煤管局的要求及時上報相關資料。

4、專題專項工作信息調度流程

⑴接受納入值班室調度的“專題專項工作”有關文件,掌握調度內容、時間、要求及有關規(guī)定。

⑵設計專題專項調度信息搜集表,傳到填報部門或單位,同時向相關調度機構發(fā)出專項調度通知,提出相關要求。

⑶按時搜集專題專項調度信息,及時匯總所收信息,保證信息及數據連貫、完整。

⑷將專項調度信息編輯專項交有關礦領導和部門,并編入每周信息摘要,必要時將專項報往上級主管部門。

⑸搞好專題專項調度記錄和臺帳的存檔,對專題專項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的信息傳遞要求,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給予滿足。

六、調度機構的考評。

積極配合上級調度機構對我司調度機構的考評工作。

2023年3月18日

第2篇 煤礦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后的安全生產管理

我國經過24年的深化改革,已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云南煤炭行業(yè)按照省政府對十個行業(yè)的整合思路,建立起以后所煤礦為“龍頭企業(yè)”的云南東源煤業(yè)集團公司,完成了云南煤炭現代化企業(yè)制度的創(chuàng)立。云南煤炭將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和謀求盈利最大化的目標運作。企業(yè)內部過去行使(政府)安全監(jiān)察職能將分離出去。政府部門已經不直接管理企業(yè)生產經營,對企業(yè)安全的管理也轉換為監(jiān)督執(zhí)法,這種監(jiān)督主要是運用法律手段,查處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然而,煤礦是一個自然災害嚴重、事故易發(fā)的行業(yè),在政企分開,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如何搞好安全生產,這是煤炭企業(yè)所必須解決好的問題。

一、提高認識,增強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感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黨和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的集中體現,自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近年來,等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關注安全生產工作,先后作出了i00多條有關指示批示。明確指出: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要求各級黨委政府、企業(yè)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日程上,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預防和遏制住事故,減少人民群眾生產財產損失,促進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

煤礦事故的發(fā)生,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影響正常生產,更為重要的是造成人員傷亡,給傷亡家屬造成失去親人的精神痛苦和心靈上的創(chuàng)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生命安全是職工最基本的生存權利,維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對職工權益的最大維護。在煤礦,搞好安全生產是落實“****”精神的具體體現,要把它作為頭等大事來抓。

二、建立和落實企業(yè)內各級管理人員及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是現代企業(yè)制度的本質特征。這里的“權責”包含現代企業(yè)制度里的生產、經營、安全各方面,包含著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普通員工各層次的權力和責任。只有權責明確了,才能調動企業(yè)員工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消除權責不清的傳統(tǒng)管理模式帶來的推諉扯皮現象。因此,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管理人員、職能部門、技術人員、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工人身上。只有明確安全責任,人人分工負責,才能形成比較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激發(fā)員工的安全責任感,遵章守規(guī),搞好安全生產。

三、增強全體員工的法律知識和意識,依法治礦,搞好安全生產

目前我國正處在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工業(yè)企業(yè)推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國家加入世貿組織后,為保障形成開放的、與世貿成員國接軌的投資與外貿環(huán)境,國家正大力健全法律法規(guī),《礦產資源法》、《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繼出臺并生效。然而,很多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自我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這些單位的負責人或者不懂法,或者明知故犯,沒有依法為從業(yè)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使從業(yè)人員在十分惡劣和危險的條件下作業(yè),以至發(fā)生事故而鐺瑯入獄。自從《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出臺后,所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均有人被判刑入獄。因此,增強法制觀念,依法治礦,依法搞好安全生產,這是趨勢也是必然。

煤礦安全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既要嚴格管理,狠反三違,又要保證必要的投入、更新裝備,還要加強職工的安全知識和業(yè)務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保安能力。只有認真落實“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原則,依法治礦,嚴格管理,發(fā)揚深嚴細實安全工作作風,才能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3篇 x礦生產調度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調度站職責

(一) 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和政策,搞好安全,生產,調度指揮。

(二) 在項目經理、生產副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年度作業(yè)計劃對各生產隊、組、提升運輸及直接輔助生產的崗位實行統(tǒng)一調度指揮,認真組織日常生產,完成和超額完成生產任務。

(三) 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

(四) 當好領導參謀,及時抓好信息反饋,使領導心中有數,準確指揮生產。

(五) 掌握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生產動態(tài),認真分析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填寫原始記錄,并按時間向分管領導和經理報告。

(六) 掌握各隊組的工時利用,督促完成生產任務。

(七) 掌握井上、下各生產環(huán)節(jié)情況,保證各環(huán)節(jié)有機聯系,相互銜接,正常運行。

(八) 及時掌握井下各掘進工作面的地質條件變化情況,嚴抓掘進質量管理的各道工序,保證掘進質量。

(九) 負責整理生產調度資料,妥善保存。

(十) 按時參加生產例會。

(十一) 完成項目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第二條 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 項目部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有一名主要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并配備一業(yè)務部門的管理人員作副值班。

(二) 值班的項目部領導是當日礦井生產和安全工作的全權指揮者和組織者,在生產行政管理上,有權指揮一切,各單位必須服從,否則影響生產要追查責任,其主要任務是:

1. 全面負責當天生產調度指揮,及時解決生產上存在的一切問題,保證正常生產,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當日生產任務。

2. 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發(fā)現問題及時指示值班調度員組織有關部門派人迅速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以保證正常生產。

3. 綜合分析當日安全生產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當日遺留問題認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通知生產調度站長,提到生產碰頭會上解決,問題要條條落實,不準推諉不辦。

4. 分析完不成任務的原因,追查處理互相扯皮影響生產的問題,對基層請示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5. 對值班當日發(fā)生的事故,負責組織和指揮搶救,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責任,并作出處理意見。

6.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第三條 調度匯報制度

(一) 調度匯報是煤礦生產調度指揮的必要手段,是上級單位了解下屬單位情況的有效途徑。

(二) 各基層生產單位每班將生產情況向生產調度站匯報三次。

(三) 發(fā)生重大事故時,要將事故發(fā)生的有關情況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匯報。

(四) 調度匯報的原始材料要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四條 調度交接班制度

(一) 生產調度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八小時工作制。

(二) 所有工作人員上班一律提前十分鐘報到,并做好以下幾點:

1. 在交班前對當班生產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總結,填寫好調度日志和交接班制度。

2. 當班發(fā)生的問題要將處理結果作好記錄,正在解決和未解決的問題要進行詳細交班,具體做到“五交清”。

交清當班任務完成情況,并說明掘進影響原因。

交清完成情況和各類事故,重點工程和關鍵部位的變化情況。

交清領導指示、上級通知、通報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交清正處理和待處理的工作詳細內容。

交清下一班生產任務和可能出現情況。

3. 接班調度要認真聽取交班調度所交待的情況,仔細查看調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記錄,并在交接班薄上簽字。

(三) 坐臺調度員交接班要履行手續(xù),填寫交接班日志,內容包括計算機等的工作情況,機房衛(wèi)生、財產等,接班人發(fā)現交班者留有問題未處理或隱瞞問題時有權拒絕接班并報值班主任。

第五條 調度資料保管制度

1. 班、日調度記錄要保持三年以上。

2. 調度日報、旬報與文字分析保存一年以上。

3. 上級調度通知、通報、傳真電文和本單位下達的調度通知、通報和傳真電文原稿要保存二年以上。

4. 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產簡報,調度臺帳和專題報告要保存5年以上。

5. 死亡記錄,重大非傷亡事故專項記錄,非傷亡事故分析綜合統(tǒng)計以及年度生產簡報,作永久性保存資料。

6. 生產調度站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項生產、安全數據,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按渠道對外公布。

第4篇 x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制度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監(jiān)總煤行〔2022〕133號及中煤安〔2022〕686號、中煤安〔2010〕58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xù)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qū)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huán)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jiān)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huán)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yè)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監(jiān)局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察責任。

第十條公司業(yè)務管理部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站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業(yè)務保安科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管理責任;安監(jiān)站(科)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車間、區(qū)隊(科)的負責人,對車間、區(qū)隊(科)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車間、區(qū)隊(科)技術負責人,對本車間、區(qū)隊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車間、區(qū)隊的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yōu)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jié)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煤礦企業(yè)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執(zhí)行。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中煤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單位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區(qū)隊、車間解決不了,須由單位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區(qū)隊、車間、單位業(yè)務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tǒng)和專業(yè)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煤礦安全隱患分類:管理、頂板、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業(yè)安全隱患分類由本單位確定。

第二節(jié)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班組、區(qū)隊(科室)、礦(廠)、公司。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yè)特點,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公司各業(yè)務部室和公司所屬二級單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科室、區(qū)隊、車間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yè)務科室和安監(jiān)站(科)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備查記錄。

第十七條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fā)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fā)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全監(jiān)察站(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和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科室、區(qū)隊(車間)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工作制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區(qū)隊(科)、車間和安監(jiān)站(科)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監(jiān)站(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專業(yè)部室要經常了解各礦(廠)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jiān)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集團公司,按集團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公司專業(yè)部室整改負責人,各單位根據相關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單位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各專業(yè)部室必須負責監(jiān)督落實,并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huán)、銷號,安全監(jiān)察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各礦長(廠長、經理)、專業(yè)副礦長負責落實,由礦(廠)明確職能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公司及各二級單位業(yè)務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yè)務保安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各專業(yè)部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yè)部室組織驗收、銷號。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jiān)察。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相關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公司啟動的應急預案由公司調度室負責向中煤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及專業(y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4日前報公司各專業(yè)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匯總,于次月4日前發(fā)送至安全監(jiān)察部;各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6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各專業(yè)部門及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季、每年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報公司,由安全監(jiān)察部匯總分析并分別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統(tǒng)計分析表應當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公司成立安全隱患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中煤集團公司協(xié)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團公司提交書面報告。

風險預控管理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礦(廠)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科室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負責人。

4、每年年底各單位都要根據下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編制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礦(廠)領導及職能科室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管控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系統(tǒng)重新進行系統(tǒng)方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等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yè)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huán)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各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jiān)測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三、風險預警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各單位應執(zhí)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各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六、財政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tǒng)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各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xù)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各系統(tǒng)及基層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fā)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系統(tǒng)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本系統(tǒng)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3、每月各職能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

第5篇 某礦安全生產群防群治制度

(一)為更好地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充分發(fā)揮全員安全防控作用,根據《煤炭法》第七條“煤礦企業(y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職工都應自覺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建議,關心現場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隱患整改,發(fā)現隱患應立即報告帶班領導或安全員,積極配合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三)不斷強化職工的自保、互保、聯保意識,提高群防群治的效能;充分發(fā)揮職工家屬的安全協(xié)管作用,筑牢安全生產的第二道防線;組織簽訂家屬安全承諾書、員工聯?;ケX熑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四)加強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作用。積極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組織開展“黨員先鋒工程”、“黨員承諾制”、“黨員身邊無三違”等活動,用黨員的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廣大職工齊心協(xié)力搞好安全生產。

(五)充分發(fā)揮群眾安全監(jiān)督員的作用。每個班組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群眾安全監(jiān)督員。煤礦工會要不斷強化群眾安全監(jiān)督員的業(yè)務指導及管理,認真執(zhí)行群眾安全監(jiān)督員井下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及時做好安全隱患整理、分類、反饋、監(jiān)督整改工作。

(六)加強青年安全監(jiān)督崗建設。把優(yōu)秀的青年職工吸納到青年安全監(jiān)督崗隊伍中,加強青年安全監(jiān)督崗員素質提升,制定學習計劃,采取多種形式,強化青年安全監(jiān)督崗員的理論學習和業(yè)務技能訓練。

(七)采取多種多樣的方式廣泛深入發(fā)動職工群眾查隱患、揭險情、訂措施、堵漏洞,

積極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班組每日上班前召開班前會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檢查;每周進行事故隱患分析和安全狀況講評;定期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

(八)職工應做到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yè)危害,職工有權停工并撤出危險區(qū)域。

(九)對安全生產獻計獻策的人員要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獎勵,對違章作業(yè)者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形成一個群防群治的良好環(huán)境。

第6篇 煤礦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制度

1、在井下存放鐵絲網、鋼梁、坑木、背板等材料的地方,由專人負責打掃。做到干凈、整齊。

2、泵站前后50m的衛(wèi)生,由開泵工負責打掃。設備擺放整齊,做好衛(wèi)生工作。

3、工作面上、下巷由各班組承包,保證寬度、高度、無危梁、無浮煤、無雜物。并按要求防塵灑水,確保巷道清潔衛(wèi)生。

4、工作面保證采高符合規(guī)定,煤壁、支柱呈直線,溜子平直,無飄鏈、掉底鏈現象。

5、加強煤層注水,防止片幫冒頂,降低煤塵,實現文明生產。

第7篇 z礦山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1條 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2條 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yè)。如爆破作業(yè)等。

第3條 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

第4條 公司礦山企業(yè)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yè)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5條 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8篇 礦長安全生產制度

礦長對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具體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9篇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約談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吸取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任務

安全生產責任約談,是指我礦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隱患未按時整改以及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單位負責人或主管業(yè)務部門的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對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

二、約談對象

(一)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二)發(fā)生較大以上非傷亡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三)發(fā)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四)發(fā)生瓦斯超限以及連續(xù)發(fā)生瓦斯預警的單位責任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五)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先探后掘”的區(qū)隊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六)上級領導檢查通報問題無故整改不到位的區(qū)隊負責人或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七)隱患整改不及時以及現場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區(qū)隊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八)負有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九)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單位負責人及業(yè)務科室負責人;

(十)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現場嚴重不兌現、存在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及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三、約談內容:

約談時要聽取約談單位近期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基本情況,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性質、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原因,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原因等,重點聽取安全預防措施、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等方面的報告。被約談對象必須準備書面材料。

四、約談時間

約談必須在安全生產責任確定后立即組織進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約談時間。

五、約談程序

(一) 約談前,書面通知約談對象,告知約談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 約談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記錄并及時發(fā)送被約談單位;

(三) 約談后,被約談單位應在15日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礦安監(jiān)科。

六、約談紀律

(一)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二) 約談對象必須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

七、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發(fā)現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fā)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yè),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yè)地點,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7)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yè)。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wèi)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huán)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guī)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yè),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qū)。

(7)作業(yè)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qū)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不冒險蠻干,發(fā)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fā)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huán)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xù)工作崗位或非連續(xù)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huán)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yè)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xié)同進行作業(yè)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fā)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fā)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guī)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

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guī)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fā)生,預防帶病作業(yè),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fā)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虬踩唸蟮榷喾N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fā)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yè)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jié)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fā)生事故的規(guī)律對易引發(fā)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jié)假日(春節(jié)、元旦、國慶節(jié)、五一節(jié)等)前后,是事故多發(fā)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yè)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yè)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yè)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guī)程”(即技術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guī)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yè)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wěn)定狀況,作業(yè)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wěn)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huán)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yè)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huán)。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guī)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guī)定,礦山企業(yè)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標準,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yè)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yè)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guī)定。

(3)設備操作規(guī)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yè)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fā)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第11篇 鉛鋅礦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規(guī)范,程序更嚴格,確保安全措施從設計到審批都嚴格把關,責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項目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工程項目設計必須按照“三同時”的原則進行。

2、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項目設計部門負責人審核,主要負責人審批。

二、施工作業(yè)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時,要向主管部門匯報。

2、施工主管部門要對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排查,并協(xié)同相關技術部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部門主管經負責人理審批。

三、生產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審批制度:

根據隱患級別分類,不同級別的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審批規(guī)定如下:

1、a級隱患:

生產技術部門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批、報安全部負責人。

2、b級隱患:

生產技術部門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員審核,報礦長審批。

3、c級隱患:

生產單位現場班、隊長制定隱患整改措施,當班安全員現場監(jiān)護整改。

第12篇 某煤礦地測防治水生產安全聯系制度

1、凡要求地質人員提供采掘地質資料,就由需要資料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以委托書方式,經分管副總及地測科科長認可后,按《礦井地質規(guī)程》、《煤礦防治水規(guī)定》和有關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

2、貫通、透硐前,巖巷20m、煤巷40m、綜掘煤巷60m,下發(fā)通知單,分發(fā)給有關單位。

3、凡與地質測量有業(yè)務聯系的單位需延掛中腰線的應提前一天書面聯系地測科分管副科長、主管工程師和專業(yè)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頭暫不掘進以及封閉巷道等,在停頭前,施工技術員應及時通知測量實測到迎頭,控制迎頭位置。

5、在采掘生產過程中,巷道改向、變坡、工程無法進行時,施工單位應及時聯系測量解決,由于管理不善、破壞丟失、炮崩造成無測點、工程進尺失誤的由施工單位負責。

6、在井下采掘生產中,如遇到突水、斷層等地質和水文地質問題,施工單位應及時聯系水文、地質人員解決,以保證安全和生產。

某礦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制度(十二篇)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司安全生產調度工作,根據重慶市南川區(qū)煤炭管理局《轉發(fā)的通知》(南川煤管發(fā)[2010]149號)、《關于印發(fā)煤礦信息調度管理辦法的通知》(南川煤管發(fā)[202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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