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公司物資采購制度17
物業(yè)公司物資采購制度(十七)
1、部門申請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準后,可正式申請購買。
2、各部門、小區(qū)管理處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他物資,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需購物資的名稱、單價、數(shù)量
4、綜合事物部要隨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后,向有關供應商詢價。
5、對于常用物品及耗量大的物品,根據(jù)不同供應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應商。
6、綜合事物部應要求固定供應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jù)可供貨品種和價格核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7、綜合事物部將申購單交財務經理審核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后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8、公司總經理批準購買的物資,主要由綜合事物部進行采購,屬急需使用或專業(yè)物品可由各使用部門進行采購。
9、采購人員應要求供應商加強配合,根據(jù)供應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采購計劃,爭取節(jié)省采購所需的時間,為物資使用部門創(chuàng)造效益。
10、對于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式需占較長時間的物品,綜合事物部應將情況告知使用部門,以便使用部門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11、在收到已批準的申購單后,屬于由固定資產供應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應商送貨上門,并采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綜合事物部按已批準的申購單的內容申購物品,若需要對原已批準的申購單作出更改,更改部分需由部門、小區(qū)管理主管做出確認,并經公司公司領導鑒字認可。
12、所有采購物品均需辦理入庫,驗收手續(xù)。屬固定資產及專用的物品,還需由使用部門驗收簽章。
13、驗收時除核對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是否與申請要求及發(fā)票相符外,還要對物品質量進行驗收,其中有一項不符合的,不予收貨。
14、報銷時應附上符合要求的發(fā)票和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相符的送貨單,收料單并有驗收人簽章,所附單據(jù)內容需與申請單相符。
第2篇 物業(y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質量/環(huán)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yè)指導書
物業(y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 目的
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防止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出現(xiàn)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
2 適用范圍
本公司生產與活動中的安全管理。
3 職責
3.1 公司安全主任負責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培訓、考核。
3.2 各部門經理(主任)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電工
4.1.1 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4.1.2 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試驗,如發(fā)現(xiàn)有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4.1.3 絕緣鞋不準裸足穿用。
4.1.4 在作業(yè)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總閘必須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止誤合閘。
4.1.5 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停電時,先停負荷開關,后停隔離開關(即先用電點后供電點);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后送負荷開關(即先供電點后用電點)。
4.1.6 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yè)。如必須帶電工作時,應遵守帶電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專人監(jiān)護等)。
4.1.7 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4.1.8 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yè)。
4.1.9 嚴禁在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過程中有事故發(fā)生,應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xié)助。
4.1.10 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4.1.11 如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來不及切斷電源且為低壓時應用干燥的不導電物體,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為高壓,則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切斷電源。然后對觸電者及時采用人工呼吸法進行急救,同時盡快和醫(yī)院聯(lián)系。
4.2 電梯工
4.2.1 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必須特別注意安全。維修保養(yǎng)時一般必須切斷電源,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觸電或卷入引繩輪等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
4.2.2 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嚴禁在機房或電梯轎箱內吸煙。機房內消防器材應齊備良好。
4.2.3 客梯因檢修或保養(yǎng)需停機時,必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后,方可停機。
4.2.4 在保養(yǎng)、維修中必須注意工作的協(xié)調和配合。有人協(xié)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到對方的答應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轎廂做檢修、保養(yǎng)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
4.2.6 下井底作業(yè)時,禁止閉廳(廳站留有人監(jiān)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5.2.7 在井底作業(yè)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5.2.8 進入井道,井底作業(yè)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井道、井底作業(yè)指令規(guī)定。
5.2.9 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yǎng)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仔,防止門纜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維修、保養(yǎng)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xiàn)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5.2.11 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外業(yè)時,必須遵守大廈動火作業(yè)規(guī)定,指定專人操作和監(jiān)視,事后清理火種,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5.2.12 嚴防水滲入機房或電梯。如電梯有水滲入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5.2.13 維修、保養(yǎng)、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用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5.3.2 焊工進行焊接作業(yè)前,應仔細檢查各種工具,如電焊鉗握把與電纜的聯(lián)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線皮是否有破損,確認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還應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應清除或隔離后才能進行焊接。必要時還應配備滅火器等相應的消防器具及有專人監(jiān)護。
5.3.4 地線連接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不得將地線隨便捆綁或纏繞在被焊工件上。
5.3.5 開啟電焊機前,應檢查電焊地線是否與工件或其他導體連接,以防短路或觸電。
5.3.6 是焊機需改變觸點導板、二次線或對電焊機進行檢查時,都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
5.3.7 焊接時,應戴好防護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傷眼。
5.3.8 在通風不良的條件下進行焊接時,除采取措施防止觸電外,還應采取用排風扇排風等措施,保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在外監(jiān)護。
5.3.9 焊接時如采用行燈照明,一般情況下,應采用24伏的行燈。
5.3.10 凡在壓力或裝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管道、容器,嚴禁焊接作業(yè)。如果必須施焊,應先排空管道、容器內的壓力,徹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經有關部門檢查測試,確認達到安全要求后,再將所有孔、蓋敞開,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電纜線接頭處必須接觸良好,綁扎牢固,做到焊接時接頭處'不冒煙'。
5.3.12 焊接電纜的截面積應根據(jù)焊接電流和所露電纜長度選用,防止電纜超載過熱而引起膠皮損壞、燃燒,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縫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焊渣濺傷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電焊設備,必須有防雨設施,下雨天禁止進行焊接作業(yè)。
5.3.15 氣割大型工件時,應將工件放穩(wěn)、墊牢,防止?jié)L動、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發(fā)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調節(jié)手槍,再關團乙炔調節(jié)手槍,待回火熄滅后,再打開氧氣調節(jié)手槍,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煙灰,再重新點火,以防止槍管窩火。
5.3.17 氧一乙炔膠管與膠管接頭處,氧一乙炔膠管與氧一乙炔表接頭處,膠管與割炬、焊炬接頭處,均不得漏氣,以防引起火災和爆炸。
5.3.18 生產現(xiàn)場的焊接地點與氧氣、乙炔瓶,液化氣瓶存放地點的距離應不小于10米。
5.3.19 暫停氣焊工作或下班時,
嚴禁將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內,防止焊炬、割炬漏氣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5.3.20 電、氣焊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前,應檢查工作場所有無火源隱患,并關閉電焊機或氧和一乙炔瓶閥。
5.4 高空作業(yè)
5.4.1 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yè),都屬于高空作業(yè)。所有高空作業(yè)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yè)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yè)或臨時的,均應執(zhí)行本制度。
5.4.2 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工人,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及其他不適宜高空作業(yè)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yè)。
5.4.3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yè):
a. 閃電、打雷、暴雨;
b. 鋼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業(yè)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當上述情況過后,必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和有關技術人員檢查各種作業(yè)設備,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恢復作業(yè)。
5.4.4 高空作業(yè)現(xiàn)場,應劃出危險禁區(qū),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4.5 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yè)的工作,應配備工具袋。高空作業(yè)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5.4.6 登高作業(yè)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yè)。
5.4.7 所有高空作業(yè)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yè)。
5.4.8 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確實無處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5.4.9 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要采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5.4.10 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shù)胤椒藕?待工作完畢一同帶下。
5.4.11 高空作業(yè)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
5.4.12 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5.4.13 高空作業(yè)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頂?shù)?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鉛絲捆綁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yè)人
員不能超過2人。
5.4.15 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yè)。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5.4.16 高空作業(yè)區(qū)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攔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業(yè)區(qū)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yè)區(qū)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嚴禁在高空作業(yè)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yè)區(qū)睡覺。
5.5 車輛駕駛
5.5.1 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咒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5.5.2 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tǒng)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5.5.3 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5.5.4 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
5.5.5 駕駛員行畫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嚴禁酒后開車;
b. 嚴禁超速行駛;
c. 嚴禁超載行駛;
d. 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不得超車;
e. 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f. 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g. 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5.5.6 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5.5.7 在施工現(xiàn)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5.9 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5.5.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5.5.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鎖閉車門窗。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遭意外損傷。
5.6 辦公室
5.6.1保持辦公室門窗完好,破損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以防止偷盜、雨浸等不安全情況發(fā)生。
5.6.2 辦公室應通風、照明度好,地板應平整,翹起或破損地磚要及時修補。
5.6.3辦公室的電腦、電氣設備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準使用,以避免觸電和損壞。
5.6.4 辦公室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和更換,必須由持證電工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和更換。
5.6.5 禁止將幾個電器插頭插入同一個插座內,以防插座超負荷引起火災。電纜也不宜埋設在地毯下面,以免電纜線殘舊或損壞也不易發(fā)現(xiàn)。
5.6.6 下班后,必須將辦公室所有電源切斷,并關好門窗。
5.6.7 存有重要資料(檔案、賬冊等)、保險柜等設有技防裝置的辦公室,下班后應將技防裝置設定在工作狀態(tài)。
5.6.8 規(guī)定禁止吸煙的辦公場地,應嚴格執(zhí)行不得在室內吸煙的規(guī)定,并對違者執(zhí)罰。
5.6.9辦公室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修理。
5.6.10節(jié)、假日和晚上時間原則上不準進入辦公室。如因工作需要,應征得領導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員方可進入。
5.6.11如發(fā)生火災時,應盡快報警,同時疏散辦公室人員并積極控制和撲滅火災。
5.6.12 一旦發(fā)生地震時,在高層樓房工作的人員,應盡快從太平門走下樓梯,不要乘電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衛(wèi)生防疫
站鑒定,確定無傳染病,并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5.2 食堂采購不得購買腐爛、變質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飯菜必須妥善處理,旦變質,不得再供員工食用。
5.3 食堂飯菜內不得有蠅尸、鼠屎和酸、臭、異味。
5.4 食堂噴灑消毒藥液的時間最好在晚飯后,次日再重新高溫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必須與火源、爐灶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液化氣鋼瓶使用或貯存時,必須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鋼架內,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氣后必須及時關閉總閥。搬運時應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內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和更換,必須由持證電工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和更換。
5.7 臨下班前應對食堂內外的安全做好巡視檢查,關閉照明、風扇,關閉石油氣總閥,切斷電炊具、電廚具的電源。下班時關好門窗。
5.8食堂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修理。
6 引用文件
第3篇 星城物業(yè)公司倉庫管理制度
新星城物業(yè)公司倉庫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庫房用品的存放管理,完善出入庫、領班、保管等一系列操作程序的科學性,特制定本制度。
1、對每月申購入庫、領用出庫的各類物品登記分類流水明細賬,按月上報庫房物品的當月流動狀況,包括月初結存、本月購進、本月領用、本月結存等詳細數(shù)據(jù)。
2、庫房物品擺放整齊,物品分類標貼準確到位,保持庫房衛(wèi)生良好,不得堆放任何垃圾、雜物。
3、對出入庫物品的名稱、數(shù)量、交領人均有詳細記錄。對一次性消耗品按月分析耗用量的變動情況,及時上報異常情況。
4、對非一次性耗用物品,借出時必須保存經管理處領導簽字的借條,收回時登記備查,對不及時交回的物品及時上報追究領用人的責任。物品丟失按其價值由領用人個人賠償。
5、對一次性耗用物品領用需經部門主管在領用單上簽字。
6、各類物品的存放保管必須符合物品本身的存放標準,特別是易腐蝕、易揮發(fā)、易損壞物品,均要定期檢查其存放狀態(tài),對發(fā)生易常的物品及時上報處理。
7、對于庫房的安全要做好預防(包括防火、防盜),庫房門鑰匙不得隨意外借。除庫房保管員外,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進入庫房,無領用單不得發(fā)放物品,否則庫房物品發(fā)生丟失由保管員按丟失物品價值予以賠償。
8、定期進行庫房盤存,月盤存報表一式三份,行政、財務、管理處各一份,若發(fā)現(xiàn)賬物不符,保管員須及時上報處理。
第4篇 z物業(yè)公司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定本公司文件資料的編寫、批準、發(fā)布、更改、保存和作廢等活動以及適用外來文件的控制要求,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和保存必要的證據(jù)。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文件的編寫、收發(fā)、控制及資料保管和外來文件的管理。
3、職責
3.1 各職能部門負責工作文件的編寫、收集和存檔。
3.2 綜合管理部負責業(yè)主檔案的管理與控制。
3.3 辦公室負責文件發(fā)放、存檔、資料保管以及文件的處理。
3.4 辦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資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 文件的產生
5.1.1 各相關部門根據(jù)工作需求編寫文件。
5.1.2總經理助理對文件進行審核。
5.1.3總經理審批通過的文件由辦公室打印和發(fā)放,作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辦公室對生效的文件印制,必須使用[印制文件登記表](qr-wd01-02-01)。
5.2文件、資料的類別
5.2.1 受控文件
a)內業(yè)資料;
b)圖紙資料;
c)按照質量體系的控制要求進行管理的文件;
d)在質量體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和外來文件;
e)與服務過程有關的合同協(xié)議;
f)業(yè)主檔案(如:公共合約、用戶登記表等,屬于業(yè)主財產,由綜合管理部管理與控制,具體執(zhí)行[顧客財產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與控制具體執(zhí)行[文件控制程序]( 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與公司經營和服務工作范圍相關的文件作為非受控文件管理,辦公室應對其進行分類和編碼,以便于歸檔,根據(jù)目前公司現(xiàn)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為:
a)內行文、外行文: 1
b)未被質量體系引用的外來文件: 2
c)與服務過程無關的合同協(xié)議: 3
d)未被質量體系引用的法律法規(guī): 4
e)行業(yè)標準性文件: 5
f)照片、錄像帶:6
g)電腦貯存:7
5.3文件、資料目錄的索引號
*-*.*-**
文件盒編號
同號柜序列號
文件柜編號
文件類別編碼
5.4文件、資料歸檔與管理
5.4.1各職能部門對各種工作文件進行編寫、收集、整理和存檔,并匯總到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5.4.2辦公室負責文件、資料的保密性防范,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資料均屬保密性文件。
5.4.3辦公室負責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保護,文件、資料應分門別類包裝和存放,對于需存檔的文件、資料要及時存檔,并建立[存檔備案資料目錄](qr-wd01-02-02),注明文件類別、索引號、份數(shù)等,如用必要還應有內容說明。并在檔案柜上貼好存放文件的索引號范圍。確保調用、借閱文件、資料時易于識別和檢索,便于對文件資料的保管。
5.5 文件、資料的發(fā)放
5.5.1文件應按各職能部門工作性質和范圍發(fā)放,由辦公室制定[文件分發(fā)登記表](qr-wd01-02-03),注明發(fā)放范圍、數(shù)量、分發(fā)號等,并要求領用人在[文件分發(fā)登記表]上簽領,以便對發(fā)放的文件進行統(tǒng)計和檢查。
5.5.2辦公室在文件發(fā)放的過程中不得誤發(fā)、遺失,發(fā)現(xiàn)文件誤發(fā)時應立即追回,同時作好文件的補救工作。
5.6文件資料的調用、借閱與歸還
5.6.1借閱者應在[文件、資料借閱登記表](qr-wd01-02-04)上詳細注明文件、資料的編號和圖號,并按時歸還和辦理歸還手續(xù)
5.6.2借閱的文件、資料未經允許不得復印、摘抄、外借和傳播。
5.6.3借閱的文件、資料歸還時,辦公室應對文件資料是否完好進行檢查,若文件、資料受損的,借閱者應闡述受損原因,并在[文件、資料借閱登記表]的備注欄上注明,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6.4機密性文件的調用與借閱規(guī)定
a)a級機密文件資料:公司年度計劃、公司年終報告總結及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公司財務報表、法律訴訟文件等的調用與借閱需經總經理批準。
b)b級機密文件資料:業(yè)主檔案,公司員工檔案、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經營專項審批文件等的調用與借閱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
c)c級機密文件資料:內業(yè)資料和技術性圖紙資料、法律法規(guī)類文件的調用與借閱需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向辦公室聯(lián)系辦理。
d)行業(yè)主管借閱文件、資料的僅限于b級機密和c級機密文件、資料。
e)業(yè)主(用戶)因工作需要借閱文件、資料的,僅限于技術圖紙和已張貼在公共場所的文件。
f)外來單位借閱、調用文件、資料的限于國家執(zhí)法部門,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等單位因工作和偵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給予協(xié)助與配合,但在此之前應檢驗和登記來訪單位和人員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件,由辦公室主任向總經理請示后親自辦理。
g)以上文件資料的調用與借閱按5.5.1 、5.5.2和5.5.3條款執(zhí)行。
5.7 文件的復制、破損和丟失
5.7.1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復印公司的文件資料,如因工作需要復印文件,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并在[文件復印登記表](qr-wd01-02-05)上填寫復印文件的名稱,復印數(shù)量,并簽名。
5.7.2文件使用人應對文件妥善保管,當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或丟失時,應填寫[文件補發(fā)申請表](qr-wd01-02-06),由辦公室主任批準,辦理更換手續(xù)。補發(fā)新文件時應收回破損文件,并應給予新的分發(fā)號,新的分發(fā)號延續(xù)原來文件分發(fā)號。
5.8 文件、資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條款和更新時應及時更換,保證在使用處獲得有效版本。
5.9 文件的作廢與銷毀
5.9.1內容不適用于公司運行或超過有效期限的文件,經過總經理過期審批后給予作廢或銷毀處理。
5.9.2在分發(fā)過程中發(fā)現(xiàn)文件遺失或在使用過程中文件破損嚴重和丟失的,應向上級匯報,經總經理審批后,給予作廢處理。
5.9.3 作廢文件蓋作廢章,留一至兩份備案,其余銷毀。文件銷毀處理時需兩個人進行,一人實施,一人監(jiān)督。
5.9.4辦公室對于作廢和銷毀的文件,應在[作廢、銷毀文件登記表](qr-wd01-02-07)上注明作廢或銷毀文件的編號、版本號和分發(fā)號作廢,并向各部門書面發(fā)布作廢聲明,防止誤用。
6、使用的記錄表格
序號
名稱
編號
存放地點
存放時間
1
[印制文件登記表]
qr―wd01―02―01
辦公室
一年
2
[存檔備案資料目錄]
qr―wd01―02―02
辦公室
長期
3
[文件分發(fā)登記表]
qr―wd01―02―03
辦公室
一年
4
[文件、資料借閱登記表]
qr―wd01―02―04
辦公室
一年
5
[文件復印登記表]
qr―wd01―02―05
辦公室
一年
6
[文件補發(fā)申請表]
qr―wd01―02―06
辦公室
一年
7
[作廢、銷毀文件登記表]
qr―wd01―02―07
辦公室
一年
起草人: 審核人: 審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5篇 某物業(yè)公司采購管理制度
1.0 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采購行為,兼顧效率及成本,在保證公司日常運營所需物資按時、按質、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降低風險,減少交易成本,保持并保證對供應商的談判能力,以獲得較優(yōu)性價比的采購物資,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經營活動所需的所有物資的采購管理。
2.0 采購職能部門劃分
2.1物資使用部門:負責《申購單》的申報及物資質量的把關。
2.2采購部門:負責物資具體的采購以及采購資料的管理。
2.3倉庫管理部門:負責采購物資的數(shù)量、外觀質量的驗收。
2.4財務部門:負責采購貨款的支付結算。
2.5總經理:負責權限內的采購、貨款的審批和超出權限范圍的審核,以及采購的監(jiān)督。
2.6集團采購部:對采購的監(jiān)督和檢查。
3.0 采購管理
3.1采購物資分類
3.1.1a類物資:辦公用品類物資。為滿足公司正常辦公而所需的it設備、備件、網絡設備及備件、開發(fā)工具、軟件產品、::計算機外設與耗材及其維護服務;公司用車輛、家具、辦公設備、辦公文具、辦公耗材、印刷類產品、禮品、財產保險、場地修飾、設施維護以及其它行政類物資及服務。
3.1.2b類物資:工程水電類物資。為滿足各小區(qū)物業(yè)維護而需要的各種水電配件、土建施工常用品。
3.1.3c類物資:清潔綠化類。包括小區(qū)清潔所需常用設備、工具、消耗品;小區(qū)綠化所需的設備、工具、消耗品、補種的花草、樹木以及維護。
3.1.4d類物資:勞保類物資。包括辦公室、保安、綠化、工程、清潔等全集職工的工服及勞動保護用品。
3.1.5e類物資:固定資產類物資。會同集團采購部統(tǒng)一采購。
凡本制度定義范疇內的采購物資類型,均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未包括物資管理應參照本制度逐步統(tǒng)一集中管理。
3.2購方式
3.2.1計劃采購:各部門根據(jù)正常經營活動、以及工作計劃于每月25日編制申購計劃,并填寫《申購單》報主管經理、管理處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如超出審批權限,上報集團審批。
3.2.2緊急采購:采購人員得到總經理口頭允許,可以先行采購,而后補辦《申購單》手續(xù)。
3.3采購流程
申請人填寫《申購單》--主管審核--區(qū)域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采購人員按計劃采購--物資使用部門和倉庫驗收接受--采購人員辦理財務等相關手續(xù)并登記管理。
3.4采購審批權限
3.4.1為提高工作效率,采購在2000元以下的,由總經理審批權后,可進行采購;
3.4.2采購在2000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審批,方可進行采購。
3.5采購價格管理
3.5.1采用貨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購人員與使用人員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向幾家供應商發(fā)放詢價表,進行比價、議價到最后定價,并做好詢價、定價表的管理。
3.5.2由集團采購部提供價格參考表,再進行市場詢價、定價。
3.6采購實施
3.6.1采購人員根據(jù)審批的《申購單》,依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詢價、定價后,確定供應商,進行采購。
3.6.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物資,與有關廠家、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協(xié)議,以保證質量以及合理的價格供應。
3.6.3與集團采購部保持信息共享,做好物資采購保障工作。
3.6.4原則上采購人員應尋找至少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各方面的比較后再確定最終供應商。
3.7采購貨款的支付與報銷
3.7.1采購人員報銷時,必須具備正式發(fā)票、手續(xù)齊備的《申購單》、送貨單、倉庫的《入庫單》。
3.7.2由經辦人在發(fā)票上簽字確認、主管經理審核、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結算工作。
3.8采購協(xié)議和合同以及各種采購資料的管理
3.8.1長期供應商。要求其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都要與公司簽訂供貨協(xié)議(合同),以確保其供應物資的質量、規(guī)格以及價格的合理性。
3.8.2臨時供應商。要求與其達成口頭協(xié)議,保證物資質量、規(guī)格以及價格的合理性。
3.8.3表格管理。規(guī)范各種表格,做好各種表格的管理
4.0 供應商管理
4.1建立供應商檔案。做好原始詢價表的管理,以及對供應商定期評價,包括產品質量、價格、送貨時間觀念等各項評價。
4.2不達標的供應商。及時調整,減少對公司的損失。
5.0 采購的監(jiān)督和檢查
5.1采購人員每月5日向集團采購部上報《月度采購報告》,每年1月20日向集團采購部上報《年度采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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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采購人員職業(yè)規(guī)范
6.1本規(guī)范適用于采購人員及公司其它部門直接或間接參與采購工作人員(以下統(tǒng)稱為采購人員)。
6.2采購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己任,不允許向供應商索要禮品或接受禮品,以及私自收受其它個人利益,一經發(fā)現(xiàn),公司::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處理直至予以辭退。
6.3采購人員只有在合理的工作原因情況下,經主管經理認可后,方可接受供應商的宴請;在采購談判過程中,無論任何原因,都不允許接受供應商的邀請。
6.4采購人員只有在有利于商業(yè)合作及協(xié)調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接受供應商的邀請,前往參觀公司、觀摩產品展示公開商務活動。
6.5采購人員代表公司形象,對于供應商方面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到有禮有節(jié),公平對待,不允許傲慢的舉止和不公平的態(tài)度。
6.6采購人員在與供應商的談判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絕任意或無意的泄密行為。
6.7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包括必要時對嚴重違反本制度的員工解聘,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7.0 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6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7
物業(yè)管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七)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單位價值較高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腦及電腦軟件、儀器儀表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和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呂,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用為國定資產。
2、公司使用的固定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必須嚴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制度。
3、按照“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實行綜合管理部、各職能部門兩級管理。
(1)公司綜合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的綜合管理,財務部配合綜合管理部,并由財務總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措施,根據(jù)公司領導的批復,決定固定資產購置、報廢等事項。
(2)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記錄與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以及資產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將固定資產點交清楚,由于工作失職,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5、公司建立固定資產責任人制度,在固定資產清冊中明確各項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人。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的原則,管理責任人由固定資產的直接使用人擔任。
6、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各職能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每年年終,財務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清查盤點。通過清點發(fā)現(xiàn)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應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7篇 z物業(yè)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物業(yè)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本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則和有關政策,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本公司的信譽和利益,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1、工作時間::星期日、節(jié)假日:
上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根據(jù)工作需要可作調整)值班、保安人員執(zhí)行另外的作息制度;
2、建立考勤統(tǒng)計、實行嚴格的請假審批制度、專人負責;
3、公司員工有事情需辦理而不能上班時,必須向公司經理報告請假,一般不超過三天,超過三天以上報請總經理,請事假必須提前辦理, 病假應及時告知公司,并在上班時出示醫(yī)院證明。
4、事假經批準扣除日工資的100%,病假有醫(yī)院證明扣除日工資的50%,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者為礦工,扣除日工資200%;因工負傷者不扣工資,長期病假超過三個月者,公司按辭退處理;
5、月工資除30天為日工資;
6、按時上下班,公出必須告知部門主管,并能及時返回;上班超過5分鐘、下班提前5分鐘,為遲到、早退,每月遲到早退三次者扣一個工作日的工資,以此類推,遲到早退20分鐘按礦工處理,每月礦工三次按辭退處理;
7、公司人員加班需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進行;申請必須注明加班原因、需要時間,需按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加班工資的標準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實行;
8、員工婚、喪、產假等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具體事宜報物業(yè)公司經理辦理。
第8篇 s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專人分開保管。
上述印章未經公司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與他人保管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二、使用公司印章依據(jù)下列情況進行審批:涉及人員調動(任免),以公司名義簽置的合同、協(xié)議,財務收支及對外發(fā)文、發(fā)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經理批準;有關業(yè)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批準;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除財務部門用章外,由公司經理批準。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有關業(yè)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批準;涉及到對外或代表公司名義,必須經公司經理或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批準同意。
三、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用章,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不準蓋出空白信箋;對不符合用章規(guī)定的,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蓋章;對違反用章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獲得用章造成重大影響、后果或經濟損失,要追究保管人、當事人的責任。
四、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作廢的印章應及時封存。
第9篇 物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業(yè)項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據(jù)《消防法》《消防管理條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項目公司全體員工應將消防工作視日常本職工作,人人都是義務消防對員。
2.0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項目管理區(qū)域內不得擅自動火,動火時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lián)系,并辦理動火手續(xù)。
3.0動火前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且派人監(jiān)督其動火情況,完畢后立刻清查現(xiàn)場。
4.0發(fā)現(xiàn)私自動火作業(yè)的,除補辦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外,還要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或火災事故的,移交項目公司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5.0需要在重點要害部位施工作業(yè)動火時(如:配電室、車庫、機電設備房等),必須經項目公司批準;按消防有關規(guī)定動火前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業(yè)完畢后負責人認真檢查現(xiàn)場,防止留下火種。
5.1動火前'七不':
5.1.1防火、滅火設施、消防器材不落實到位不動火。
5.1.2動火現(xiàn)場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動火。
5.1.3現(xiàn)場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動火。
5.1.4動火現(xiàn)場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凈,未排除殘留的油質前不動火。
5.1.5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5.1.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yè)時,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動火。
5.1.7動火前未準備充分的消防滅火器材不動火。
5.2動火中'四要':
5.2.1動火前要指定現(xiàn)場防火負責人。
5.2.2現(xiàn)場防火負責人和作業(yè)人員必須注意現(xiàn)場情況,發(fā)現(xiàn)隱患時,要立即停止。
5.2.3發(fā)生火災事故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消防措施進行撲救。
5.2.4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發(fā)生消防事故等。
5.3動火后的'一清':
現(xiàn)場防火負責人在動完火后,要徹底清理現(xiàn)場火種,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xiàn)場。
6.0重點要害部位和設備機房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設施設備附近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7.0消防通道、樓梯口等公共部位須保持通暢,嚴禁堵塞或封鎖,安全出口指示燈完好。禁止在樓道、樓梯垃圾桶內焚香、燒紙等。
8.0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規(guī)定。
9.0執(zhí)行公司工程設備管理規(guī)章制度,定期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10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物資管理制度
一、物質分類
1.固定資產的定義--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不屬于固定資產,而又價值較高或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
3.辦公用品的定義--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義--進行物業(yè)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5.小商品的定義--為銷售給業(yè)戶的目的而購進的商品。
二、物資采購制度
1.各部門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它物資,應先行到公司倉庫領用,倉庫無庫存的,可申請購買。
2.部門申購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準后,可正式申請購買。
3.預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資,經總經理批準可以先行購買,再補作預算。
4.各種物品的采購主要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負責,但對一些急切需用或專業(yè)用品,可由部門經理申請,總物業(yè)經理批準后由使用部門進行采購。
5.各部門對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應根據(jù)使用情況提出每月的耗用量,倉庫根據(jù)該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定出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有關部門申購物品。
6.申請購買物品申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所需購買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 數(shù)量、用途(或使用的地方)。
7.采購部門審核申購物品的庫存情況和報價,財務管理部審核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后由總經理審批。
8.負責采購的人員應隨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后,向有關供貨商詢價,并在申購單上填報三家以上供貨商的報價。
9.對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據(jù)不同供貨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按質優(yōu)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貨商。
10.負責采購的部門應要求固定供貨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jù)可供貨品種和價格核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11.采購部門應要求供貨商加強配合,根據(jù)供貨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采購計劃,爭取節(jié)省采購所需的時間,為物資使用部門創(chuàng)造效益。
12.對于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序需占用較長時間的物品,采購部門應將情況通知給使用部門,以使使用部門能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13.采購部門在收到已批準的申購單后,屬于由固定供貨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貨商送貨上門,并采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
三、倉庫管理制度
1.對倉管人員的要求
(1)倉管人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識、規(guī)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fā)放情況。
(3)經常保持倉庫環(huán)境的整潔文明、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2.驗收進倉制度
(1)所有物資進倉前由采購人員填寫一式四聯(lián)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
(2)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對進倉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凡尚未取得發(fā)票而先行進倉的物資,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必須核對收料單上所列的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
(4)已取得發(fā)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fā)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核對。
(5)收料單一式四聯(lián),完成驗收手續(xù)由倉管人員簽收后,其中:第一聯(lián)倉庫留存,作收貨的記賬依據(jù);第二聯(lián)隨同發(fā)票報銷;第三聯(lián)送財務管理部存查(倉管人員在完成驗收手續(xù)后,每十天匯集后交財務管理部);第四聯(lián)由采購人員(經辦人)留存。
3.保管制度
(1)固定資產的管理
①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保管; 固定資產如個人使用,個人保管,個人在財務管理部(或行政及行政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xù),各部門公共使用的,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如發(fā)生人為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②固定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最少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時要對實物逐項點數(shù),填列固定資產盤存表,按類別,品名詳列賬存數(shù)量金額和實存數(shù)量金額,由參加盤點人簽章證明,保管備查,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總賬要按時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出現(xiàn)盤盈、盤虧要及時上報。
③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按管理處權限辦理,合法批準手續(xù),其變賣價格由財務管理部與使用部商定,需報廢及清理的固定資產要進行審查與技術鑒定后報總物業(yè)經理批準,進行賬務處理,凡屬人為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物業(yè)經理處理并追究其個人責任及相應的處罰。
(2)其它物資的管理
①其它物資均先由倉庫驗收,屬各分倉的物品再由各分倉領出分別倉庫進行保管。
②財務管理部要對購進的各項固定資產建賬建卡,根據(jù)稅務局要求和會計核算方法,按月計提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采用直線法。
③所有物品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按分類編號。
④倉庫按物品編號劃分存放區(qū)域,物品根據(jù)其存放條件及編號,有條理地存放于倉庫內。
⑤倉管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物資存放的情況,發(fā)現(xiàn)物資有變質情況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⑥各種物資應做到賬實相符,并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⑦盤點中發(fā)現(xiàn)有盤盈、盤虧及變質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財務管理部。
⑧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物業(yè)經理。
⑨盤點報告在每月月底前上報財務管理部匯總。
各倉庫應分品種、規(guī)格設賬登記各種物資的收、發(fā)、存情況,每月終了,公司倉庫應與各分類倉庫核對當月的收、發(fā)、存情況,并定期進行賬實核對。各倉庫收發(fā)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倉倉管人員必須報送當月報表至公司倉管人員核對,公司倉管人員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總物業(yè)經理、主管部門及財務管理部報送本月的報表。
每月終了,倉庫向行政及行政人事部按部門提交當月增加物資清單,行政及行政人事部在此基礎上匯總直接購買、報廢、調用等完成當月各部門增減物資清單。清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行政及行政人事部、財務管理部各一份。
凡屬代保管的物資(含暫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辦理進倉手續(xù),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物品領用及出庫
①領用各種物資都必須辦理領用手續(xù),各種物資的領用手續(xù)均須由主管領導簽名。
②領用的固定資產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部門登記'物資保管清單',使用部門應每一季度清點一次,并將清點結果列表報行政及行政
人事部;使用部門領用非消耗性物品屬個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人登記'員工物品領用表'。
③員工調離部門或離開公司時,應交回所領用的物品,并將'員工物品領用表'復印一份交行政及行政人事部,各級主管離任或調離公司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或管理部門清點其所轄部分的物品。
④工程管理部及其它部門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倉庫申領一定數(shù)量,自行設倉保管。
⑤所有物資出庫一律憑使用部門開出的領料單發(fā)貨,領料單應列明出庫物資的編號、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用途、使用區(qū)域(如樓宇)等,除有領用人員簽名外,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主管簽名。若領用的是非消耗物資,應同時填寫'財產保管清單'。
⑥倉管人員發(fā)貨時,要堅持按發(fā)貨程序發(fā)貨:一查庫存量,二先入先出,三當面點清。發(fā)貨時發(fā)貨人應在領料單上簽名并及時登記入賬。
⑦已領用的物資,凡質量、規(guī)格不符合使用,應允許使用部門退貨。使用部門辦理退料銷賬手續(xù):填寫一式三聯(lián)的紅字領料單,倉庫憑紅字領料單作重新入賬的依據(jù)。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資,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⑧非消耗性的物資(含個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倉庫或發(fā)放部門領出后,使用部門應按品名、領用人填寫'員工物品領用表'。因嚴重損壞或因使用期限已滿等而無法繼續(xù)使用、需進行更換的非消耗性物資,領用時必須交舊領新。
⑨領料單一式三聯(lián),其中第一聯(lián)由倉庫作物資發(fā)出后的記賬依據(jù);第二聯(lián)財務管理部存(倉庫發(fā)貨后每十天匯集交財務管理部)。第三聯(lián)由領料部門自存。
四、維修及報廢
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lián)系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安排維修,其它物品由工程管理部安排維修。
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設備等物品報工程管理部;其它物資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經鑒定確系無法使用的,經報請總物業(yè)經理批準,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復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公司總倉庫,分別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或工程管理部進行處理。
第11篇 某物業(yè)公司費用報銷審核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費用報銷審核管理制度
1.0目的
規(guī)范費用報銷程序,確保各項費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報銷費用的控制。
3.0工作職責
3.1財務部稽核、主管負責報銷單據(jù)的及時審核。
3.2公司各部門經理依總經理下發(fā)權限審核、核準,超出權限的交由總經理核準。
4.0程序要點
4.1費用報銷的內容
4.1.1行政管理費用報銷的內容:業(yè)務招待費、交通費、辦公費
備注:業(yè)務招待費須事先填寫《招待費用審批單》。
4.1.2經營費用的報銷審核,以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為依據(jù)。;
4.2報銷單據(jù)的填制要求
4.2.1費用經辦人原則上應在費用發(fā)生后的3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4.2.2將原始單據(jù)剪齊邊角,粘貼在報銷憑證粘貼單上。
4.2.3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如實在《支出憑單》上填寫各項內容,如:報銷時間、報銷人、費用摘要、單據(jù)張數(shù)等,在發(fā)票背面簽上經辦人姓名。
4.2.4采購類經營費用,須憑有效的《申請定貨單》和發(fā)票到倉庫辦理物品驗收入庫手續(xù),并將《申請定貨單》、《收貨單》附在報銷單據(jù)的后面。
4.2.5非采購類的行政、辦公或其他費用,直接填制報銷單據(jù)。
4.3報銷單據(jù)的審核
4.3.1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各部門負責人依權限簽字確認;
4.3.2財務部稽核、主管應在收到報銷單據(jù)的一個工作日內,對各項報銷費用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核,凡符合報銷標準的,審核人在財務主管、審核欄內簽署姓名、審核日期后,再交由總經理審批。
4.3.3經審核報銷單據(jù)不符合費用開支標準或存有其他疑問,而報銷人又無法提供總經理批準的報告時,審核人應退回報銷單據(jù)。
4.4費用的給付
4.4.1報銷人依據(jù)審批手續(xù)完整的報銷單到財務部領取費用。
4.4.2單位價格在2000元以下的報銷費用,由出納員用現(xiàn)金支付。
4.4.3單位價格在2000以上的報銷費用,原則上由出納員用支票支付,特殊情況的可報總經理批準后,以現(xiàn)金支付,以支票支付的需填寫《支票領用審批單》,填寫領用人、審核人、審批人。
4.4.4費用發(fā)生前借支備用金的,由出納員在借支費用中作沖減備用金處理。
4.5費用報銷單據(jù)的保管
4.5.1費用報銷單據(jù)由財務部會計按順序編制記帳憑證,月末財務部經理審核后,由會計根據(jù)會計核算制度匯總、記賬、編制相關財務分析報表。
4.5.2所有報銷的費用單據(jù),由財務部加密長期保存。
5.0 記錄文件與控制表格
5.1《招待費用審批單》
5.2《支出憑單》
5.3《支票領用審批單》
5.4《收貨單》
5.5《申請定貨單》
6.0 支持文件
第12篇 某物業(y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目的: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協(xié)議、約定、等合同類文書均適用本制度。補充協(xié)議、補充約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補充類文書是原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從屬于原合同,同樣適用本制度。
3.職責
3.1董事長負責標的3萬以上合同的審批簽署;
3.2公司總經理受董事長委托負責標的3萬以下合同的審批簽署;
3.3公司總經辦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在有需要情況下介入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
3.3.2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tǒng)一文本;
3.3.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tǒng)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3.3.4負責各職能部門/項目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3.5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3.3.6負責合同的檔案日常管理;
3.3.7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4 職能部門/項目負責各類相關業(yè)務的合同談判。
4.合同的簽訂
4.1所有合同必須由公司簽訂,任何職能部門、項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4.2簽訂合同前須審查的資料:
4.2.1必須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如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機構代碼證、身份證明文件等。
4.2.2資信能力、履約能力,如資產證明、信譽紀錄、企業(yè)規(guī)模和狀況、相關的資質證明等。
4.3合同的審批
公司簽訂的合同,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4.3.1具體權限如下:
4.3.1.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4.3.1.2 標的超過3萬元的由董事長審批。
4.3.1.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4.3.2合同原則上由經辦部門/項目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相關職責部門、品質督導部、總辦、總經理(董事長)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簽署。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4.3.2.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4.3.3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視情況是否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4.4不得與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簽訂與法人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員工簽訂合同的,該員工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約。公司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公司負責。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權限簽約,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按照有關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處理。
4.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嚴懲。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時結算付清款項的合同外,一律采用書面合同,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4.8.1當事人的情況:記載清楚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個人的要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地址、聯(lián)系方式,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8.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說明材料如圖紙等作為合同的附件。
4.8.3數(shù)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約定標的物數(shù)量,無法約定確切數(shù)量的應約定數(shù)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4.8.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8.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xiàn)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8.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jù)《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4.8.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8.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8.10違約責任
根據(jù)《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8.11合同糾紛解決的約定:為了方便公司控制訴訟成本,合同糾紛統(tǒng)一約定由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仲裁委員會處理。
4.9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9.1簽訂合同前,經辦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2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所有的相關資料如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專業(yè)資格證書等留存。
4.9.2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簽表報審批,由總經公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4.10
.3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簽表報批,審批程序按照本制度4.3規(guī)定執(zhí)行,合同審批通過后再經公司簽章生效。
4.10.4若合同要經過政府有關部門登記才生效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總經辦依法及時辦理。
4.10.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及有關材料復印件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會審表交存公司總經辦備案。
5.合同的履行
5.1公司及所屬分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的經辦員工應當負責公司依約履行合同,因工作疏忽導致公司違約的,公司將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5.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必須做好對方確認工作。
其中,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
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jù)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
5.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xiàn)并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同時及時書面上報總經辦處理,并報總經理。
5.3.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5.3.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3.3喪失商業(yè)信譽;
5.3.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4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5.4.1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5.4.2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6.合同糾紛的處理
6.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根據(jù)法律和公司規(guī)定,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由經辦人、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與對方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解決;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6.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xié)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總經辦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總經辦和總經理。
6.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xié)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jù)報總經辦。
6.4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
6.4.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4.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6.4.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6.4.4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6.5凡由總辦處理的合同糾紛,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及項目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jù)材料:
6.5.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補充、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6.5.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6.5.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6.5.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6.5.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jù)材料;
6.5.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6.6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的處理意見、仲裁書、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職能部門/項目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6.7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
6.8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統(tǒng)一由總經辦處理。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并把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總經辦。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6.9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項目,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7.合同的變更、解除
7.1 公司的合同變更、解除,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7.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經雙方一致同意停止履行的除外。
7.3合同的變更、解除的有關規(guī)定:
7.3.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xié)商,重新達成書面協(xié)議,新協(xié)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必須繼續(xù)履行。公司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7.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經辦人應當及時向公司合同的審批程序原審批人員報告情況。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7.3.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3.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7.3.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7.4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8.合同檔案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原件管理,相關職能部門/項目留存合同的復印件??偨浝磙k公室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項目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8.1.2.1建立合同檔案;
8.1.2.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8.1.2.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8.2公司的公章專人管理,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公司所有合同、授權委托書均由總辦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并記錄領取情況,業(yè)務人員不得隨身攜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外,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的除外。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
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合同有關的送貨回單,增值稅發(fā)票收據(jù)以及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職能部門/項目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總經辦隨合同保管。
8.4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總經辦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總經辦應在情況發(fā)生當日二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項目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偨涋k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擅自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3.4工作疏忽導致公司違約造成損失的。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jù);
9.4.4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事發(fā)后沒有立即報告公司的按隱瞞不報處理;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 6 以上未明晰獎罰的行為均通過年度績效考核體現(xiàn)。
10、附則
10.1 本制度由廣州**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2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