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檢修維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我公司生產裝置停車大檢修、系統(tǒng)或車間檢修過程,檢修現場安全管理、檢查的內容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到位,減少檢修過程中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所屬各單位生產裝置的大修、中修、小修和搶修,以及單項工程(和單個設備的搶修)。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
3.4《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4.控制過程
一、總則
1、規(guī)定檢修、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要求,保證生產裝置檢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證在檢設備及相關裝置的安全。
2、本規(guī)定適用于企業(yè)在生產和儲運裝置的檢修、施工作業(yè)。
二、職責
1、生產部負責編制設備、裝置、系統(tǒng)檢修方案。檢修方案必須有安全措施??偣こ處?分管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批準后交生產單位審查簽字認可。
2、安全部參與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審定,監(jiān)督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的落實,對檢修現場的安全檢修監(jiān)督檢查。協助生產部制定安全管理專篇,協助做好安全管理。
3、實行項目合同化管理單位主負責制即;項目合同管理部門督促項目檢修單位,組建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實施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4、施工單位(項目部門、工程隊)按照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要求配置資源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三、工作程序
1、一般安全要求
(1)合同管理部門應編制檢修方案,檢修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檢修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應執(zhí)行以下程序:檢修方案編制結束,按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程序審查,報合同管理單位的分管經理審核,再報分管安全的分管經理審定,再交業(yè)主(甲方)簽字認可,印發(fā)并貫徹執(zhí)行。重大項目的檢修方案由總工程師批準。檢修前,項目管理單位按檢修方案,組織成立檢修指揮部,健全檢修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實行統(tǒng)一領導和指揮,明確分工,各負其責。明確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明確現場安全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2)落實檢修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檢修人員進入現場前,項目管理單位、項目檢修單位要與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一起對參加檢修的所有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教育以項目管理單位為主,聘請項目所在車間人員參與。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國家、公司、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紀律,檢修裝置的生產特性、特殊危險源、特殊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等。
(2)與施工作業(yè)有關的車間(裝置、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對勞動保護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針對檢修裝置的特點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
(4)安全員要做好安全教育記錄,未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員,不許參加檢修工作。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檢修方案應對檢修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要符合公司《施工用具安全標準》,并進行統(tǒng)一規(guī)劃和配置,做到排放整齊,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生產裝置人員的操作、巡檢。
(6)檢修施工前,對已經批準和項目所在單位認可的檢修方案、安全技術措施要向檢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詳細的交底記錄。
(7)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檢修單位一把手為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實施,項目負責人負責安全技術措施實施過程的監(jiān)督檢查,制止違章作業(yè),消除安全隱患,項目合同化管理單位負責管理責任。
(8)生產與檢修單位應有明確的交接程序和手續(xù)。所用工藝處理必須經雙方有關人員聯合檢查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9)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10)檢修前辦理施工現場作業(yè)票,分別由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單位、所在車間及相關部門簽字認可,由分管廠長簽字;辦理施工過程安全監(jiān)控表,明確管理單位、施工單位、所在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現場安全員及安全措施。
2、設備管道檢修前的處理和交出
(1)各類設備管道在交付檢修前均應辦理交出手續(xù)。
(2)檢修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設備、機泵和管道時,必須經生產車間停車、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泄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并分析合格后,方可辦理設備管道交出手續(xù)。
(3)設備管道檢修前,由所在生產車間檢查確認設備管道的交出,并在檢修證(設備管道交出證)上簽字批準。全廠性重要設備和公用設施的交出,由主管生產的副總最后簽字批準。檢修中生產方和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監(jiān)護,發(fā)現異常,及時通知檢修人員停止工作,并撤離現場。
(4)檢修傳動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辦理電器設備檢修工作票,并掛牌標識:正在檢修、嚴禁合閘。大型設備檢修,必須設置安全圍欄和明顯標志。
3、高處作業(yè)
(1)高處作業(yè)級別標準:
1)作業(yè)高度在2米至5米時,為一級高處作業(yè);
2)作業(yè)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時,為二級高處作業(yè);
3)作業(yè)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時,為三級高處作業(yè);
4)作業(yè)高度在30米以上時,為特級高處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a、在食品企業(yè)規(guī)定離地面2米以上,或雖在2米以下,但作業(yè)地段坡度大于45度,或附近有坑、井或有轉動機械,或有堆放易傷人物料地段,均應按高處作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要求辦理“高處作業(yè)票”。
b、不準有禁忌癥的人進行該項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必須栓好安全帶,要求高掛低用,交叉作業(yè)必須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帶,攜帶工具袋。
c、高處作業(yè)架設的腳手架、吊欄、吊架、使用的手拉葫蘆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不準吊裝升降機載人作業(yè)。
d、在夜間照明不良、遇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e、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廠房上部施工,應設專人監(jiān)護;石棉瓦上作業(yè)時,必須固定跳板或鋪瓦梯。
f、作業(yè)時普通電線要與使用工具有1米以上的距離;高壓線要符合相應距離,防止觸碰電線。
4、電氣焊作業(yè)
(1)電氣焊作業(yè)屬特種作業(yè),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并取證。
(2)禁火區(qū)內動火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安全管理制度”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固定動火區(qū)內動火應消除周圍易燃物,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
(3)多人交叉作業(yè)施焊,要設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傷人。
(4)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氧氣壓力表、減壓閥、防止回火等必須靈敏可靠,氧氣軟管強度應耐壓2mpa、乙炔氣軟管強度應耐壓0.5mpa。
(5)氧氣瓶、乙炔氣瓶使用距離不少于5米,距明火不少于10米。
(6)生產工藝管道、高壓電線下面禁止放置、橫置乙炔氣瓶,防止曝曬。
(7)嚴格遵守“溶解乙炔氣瓶使用安全規(guī)定”,必須安裝回火阻止器。
(8)動火作業(yè)處易燃、易爆物質應清除干凈,遇有陰井、地溝、水封等可能泄漏可燃氣體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9)焊接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防護眼鏡、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離子切割、氬弧焊作業(yè)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下列標準:
a、電焊電源安設獨立電閘,并裝有“漏電防護器”。
b、電焊機二次線圈和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c、一次線和二次線必須完整,絕緣良好,一次線不得超過2米。
d、焊夾把絕緣良好,應有護手擋板。
e、在潮濕處或地溝、罐內作業(yè)時,必須有防觸電措施,如穿好絕緣鞋、戴電焊手套或站在絕緣板上作業(yè)等。
f、進入容器內焊接作業(yè)時,禁止兩人同時工作,并設專人監(jiān)護。
5、進入設備作業(yè)
(1)定義。凡進入罐、釜、管道、容器及爐膛、煙道等有可能缺氧或存在有毒有害物的有限空間均稱為進入設備作業(yè)。
(2)進入設備內檢修作業(yè),必須辦理“入容器作業(yè)許可證”
(3)進入設備作業(yè)前,必須檢查確認與設備連接的所有管道口的盲板齊全、隔離可靠;至少打開兩只以上的人孔、手孔、放空、排污閥等。由生產方對設備內的含氧量、有毒有害物在作業(yè)前30分鐘內進行分析合格,辦理入容器作業(yè)證后方準進入。若置換不合格而又必須進入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隔絕式防毒面具,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器具,不準穿戴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和帶釘子的鞋進入設備。
(4)進入設備作業(yè)要指派專人現場監(jiān)護,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換氣通道,通風要良好,要安裝通風設施進行通風。進入設備作業(yè)的人員,要根據需要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另一頭要拴好延長繩索,交給設備外的監(jiān)護人員,并事先規(guī)定好聯系信號,監(jiān)護人不準離開崗位。必要時通知安全科人員到場監(jiān)護。
(5)進入帶有轉動機械的設備內檢修,必須先切斷電源,辦理電器設備檢修工作票,并在電源回路上掛牌標識:正在檢修、嚴禁合閘。
(6)進入設備作業(yè)時佩戴符合防爆等級、保護罩完好的手提式安全燈,其電壓不得高于36伏,在潮濕場所、金屬設備和管道內,其電壓不得高于12伏。
(7)進入設備作業(yè)時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時,要按動火管理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電動工具的外殼要接地可靠,電源電纜絕緣良好,配電回路設有漏電保護開關,使用者應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8)在設備內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設備內通風換氣良好。使用氣焊工具時,設備內不準排放乙炔和氧氣,使用完畢或中間休息時必須把氣焊工具帶出設備,防止氣焊工具漏氣。
(9)進入設備內作業(yè)時應輪班交替作業(yè),每班最長不準超過一小時。
6、動火作業(yè)
(1)動火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的要求和程序辦理檢修施工動火證,必須明確動火負責人、執(zhí)行人、監(jiān)護人、落實安全動火措施,并監(jiān)護
認確認后方可動火。設備、管道動火必須置換、分析合格并辦理交出手續(xù)和動火證后方可動火。
(2)動火現場要準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危險場所和重大的動火作業(yè)應增加消防措施和人員監(jiān)護。動火監(jiān)護人不得在動火作業(yè)中離開現場,要對動火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遇有火災立即報警。
(3)一張動火證只能用于一處,動火作業(yè)后,必須檢查作業(yè)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方可離開。
7、起重作業(yè)
(1)起重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該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一崗一責制。起重作業(yè)屬特種作業(yè),起重機械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強制檢驗并取證;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起重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吊裝作業(yè)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有關部門審批。嚴格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十不吊”規(guī)則。即:
1)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2)超負荷或物體質量不明不吊
3)斜拉重物不吊
4)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
5)重物下站人不吊
6)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7)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不吊
8)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不吊
9)重物越人頭不吊
10)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3)起重作業(yè)需占用廠區(qū)消防通道時,應提前向安全科、生產部提出占道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8、電器作業(yè)
(1)電器作業(yè)屬特種作業(yè),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和電工進網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
(2)電器檢修必須執(zhí)行《電器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和工作間斷、轉移及終結制度的安全組織措施;執(zhí)行保證安全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識牌和裝設遮攔等安全技術措施。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y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yè),禁止合閘”
標志,并禁止任何無關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3)電器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電器工程師簽字,生產部審批后有效。
(4)電器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時應有兩人以上共同作業(yè),并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的技術等級必須高于操作人。
(5)禁止帶電作業(yè),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經主管電器的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有帶電作業(yè)經驗者承擔。
(6)電線桿、電纜檢修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a、變電所出入口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停電線路,掛好接地線,該線路的桿、塔下放標志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以防錯登。
b、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措施,以防誤送電。
c、電纜檢修時,應切記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d、遇五級以上大風時,禁止登高電器作業(yè),嚴禁在同桿、多塔、多回路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e、立桿、撤桿、修正桿坑及在桿上作業(yè)時,必須防止倒桿和滑梯事故。接地線拆除應認為線路帶電,禁止任何人再登。
9、車輛管理
(1)進入檢修裝置施工的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必須經批準方可進入裝置通行。
(2)車輛狀況或設施安全、完好,按規(guī)定路線限速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嚴格執(zhí)行機動車輛安全行駛七大禁令。
10、檢修結束及安全要求
同設備檢修前一樣,要重視檢修結束后的安全管理,包括檢查、驗收、交接、啟動等部分。
(1)檢修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要認真檢查:檢修項目、測試項目、探傷項目是否遺漏;工具、材料是否遺留設備、容器內;設備、管道有無堵塞。
(2)設備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防護裝置,拆移的蓋板、圍欄、扶手等應恢復原狀。
(3)臨時電器線路、標語和警告牌、安全標志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11、編制項目檢修完工后應有檢修單位和設備使用單位,并有生產部、設備科、安全部參加進行驗收交接工作。單位控制檢修項目有本單位負責交接驗收。并填寫交接驗收單存檔。
12、使用單位接受后,再作啟動前要全面檢查,按照規(guī)程進行開車工作,開車正常后還應認真巡檢,直到達標達產,運行正常。
附則: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2篇 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審查備案制度
1安全職責:
1.1總監(jiān)理師安全職責: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項目監(jiān)理部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負全面監(jiān)督、管理責任。
1.1.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按照國家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監(jiān)理規(guī)定及相關文件制定工程建設監(jiān)理規(guī)劃,明確監(jiān)理的安全管理職責、任務及各施工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1.1.2履行監(jiān)理合同規(guī)定的安全職責和權限,代表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總體監(jiān)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有關安全職責和義務。
1.1.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監(jiān)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對違章行為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遇有威脅安全的重大問題時,提出“暫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決問題,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1.1.4組織審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術方案、安全措施、作業(yè)指導書,督促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1.1.5對施工承包商選擇的分承包商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1.1.6組織并主持安全活動,聽取專職安全監(jiān)理師匯報,了解安全情況,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7組織并主持安全檢查,參加項目法人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并督促整改。
1.1.8在工程施工協調會上,檢查、總結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1.1.9協助項目法人組建“現場安全委員會”,在“現場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1.1.10進行一般事故調查,審查并在授權范圍內批準施工承包商的事故處理方案,監(jiān)督事故處理過程,檢查事故處理結果,簽證處理記錄。參加重大事故調查,提出監(jiān)理意見。
1.2專職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職責:
1.2.1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在總監(jiān)的領導下,做好安全監(jiān)理工作。
1.2.2制定安全監(jiān)理實施細則和安全監(jiān)理工作計劃經總監(jiān)理師批準后實施,定期編寫安全監(jiān)理簡報并下發(fā)有關單位。
1.2.3協助總監(jiān)組織并參加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1.2.4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況,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立即通知整改。
1.2.5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總監(jiān)批復,發(fā)出“暫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復施工。
1.2.6參加安全會議和施工協調會,協助總監(jiān)做好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
1.2.7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1.2.8參加審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業(yè)指導書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開工前,檢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安全培訓考試、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及現場開工安全施工條件情況,并監(jiān)督安全措施的實施。
1.2.9審查施工承包商選用的分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資質,督促施工承包商對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監(jiān)督檢查與指導,嚴禁以“包”代管。
1.2.10按“三不放過”的原則,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安全管理內容:
2.1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杜絕“三違”(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操作性違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
2.2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實行監(jiān)督、檢查,對安全嚴重失控的施工單位,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2.3在施工準備階段及分部工程開工前,審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yè)指導書、各級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培訓考試、特種作業(yè)人員取證、安全組織機構及重大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等。
2.4檢查施工工器具、設備,必須有檢驗合格證明。對無合格證明和超出檢驗周期的不準用于施工。
2.5以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為依據,監(jiān)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違章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指令先行停止施工,提出監(jiān)理意見。
2.6施工階段的安全停工通知單,必須由總監(jiān)理師簽字,經項目法人批準后實施。
2.7監(jiān)理人員在現場安全控制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施工人員操作情況、機械設備狀態(tài)、工器具配備是否符合安規(guī)要求,施工環(huán)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8監(jiān)理部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簽發(fā)“安全整改通知單”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則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饋。
2.9審查重大施工項目、特殊危險作業(yè)、特殊跨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監(jiān)理意見。
2.10檢查施工承包商爆炸物品管理,爆炸物品管理應符合國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安全規(guī)程要求。
2.11審定施工承包商選擇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資質,督促承包商對分包商的安全施工進行監(jiān)督、指導、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
2.12在月度工地例會、工程協調會上,檢查施工安全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預測、預控。
2.13督促施工承包商開好月安全工作例會及施工隊(班)周安全活動,要求安全活動結合工程實際,有針對性并做好記錄。
2.14遇到威脅安全和質量的重大問題時,監(jiān)理人員應及時提出“暫停通知”,并按有關程序上報。督促承包商認真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2.15施工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備案:(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2)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3)經承包商主管領導審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4)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檢查情況通報及事故報告。
第3篇 施工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開展安全生產教育,使廣大施工管理和操作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和素質,提高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
2、安全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3、新入企業(yè)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新工人上崗前,不管以前是否受過何種安全教育,都應按三級安全教育,總教育時間不小于40學時。
①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組織,教育內容為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勞動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形式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知識及有關事故案例教訓等,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15學時。
②項目部安全教育,由項目經理(或項目安全員)組織,教育內容為本工程特點、項目部規(guī)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現場危險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項、機械設備及電氣安全事項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識,防護用品使用知識等,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15學時。
③班組安全教育由班長組織,教育內容為安全生產規(guī)章、紀律、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防護裝置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本崗位作業(yè)環(huán)境危險部位和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使用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計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工人變換工種(包括臨時變換工種)必須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5、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安全教育檔案,經三級安全教育新入場(廠)工人,應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并履行簽字手續(xù),由項目安全員負責管理。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崗作業(yè)。
6、對電工、電焊工、塔吊司機、架子工、機操工、起重機械作業(yè)、機動車輛駕駛等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由企業(yè)負責管理,并建立培訓檔案。
7、施工現場應運用安全會議、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安全宣傳標語、安全生產錄像等多種形式進行教育,包括節(jié)日前后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工人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自覺性。
8、項目經理每年度應接受不少于30學時的安全培訓,其他施工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20學時的安全培訓。
9、專職安全員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每年度應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年度考核合格。
第4篇 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包括外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定、安全協議簽訂、教育、安全檢查等。
3 職責
3.1設備科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資質審定。
3.2安全科負責與外來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進行檢查。
4 資質管理
外來施工單位必須應有與其施工項目相對應的施工資質,由設備科負責在施工協議簽訂時審查。
5 教育及檢查辦法
5.1外來人員在施工前,由設備科聯系安全科進行施工前的施工安全教育。施工人員到達現場后,由現場車間進行安全教育。
5.2安全科對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yè)過程進行不定期檢查,施工區(qū)域所屬單位負責安全確認,發(fā)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設備科聯系處理。
5.3現場車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對施工單位的作業(yè)進行全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保證施工區(qū)域或相鄰區(qū)域的工藝、設備安全。
6? 安全協議簽訂
6.1在每項工程或維修作業(yè)開工前,由安全科負責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
6.2施工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設備科、現場車間共同制定,安全科負責審核。
6.3施工安全協議中應包括“水、電、氣”停送及危險區(qū)域動火作業(yè)、吊裝作業(yè)的管理要求。
第5篇 營業(yè)線電務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開工前必須有建設(監(jiān)理)單位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開工報告。必須有與設備管理單位、行車組織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2、動用運用中的行車設備,必須執(zhí)行先登記、施工完再銷記的制度。運用中的信號設備,嚴禁使用封聯線,未經行車調度批準嚴禁使用手搖把。
3、在拆卸、安裝、更換、移設、調試運用中的行車設備,必須遵守“三不動”、“三不離”的安全制度。信集閉設備未經聯鎖試驗正確嚴禁開通使用。施工機械、器具和材料(含挖溝返土)嚴禁侵入限界。
4、嚴禁利用列車間隔進行聯鎖試驗和進行影響行車安全的施工作業(yè)。
5、行車線上或站場內施工作業(yè),必須設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防護人員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勞務工不得擔任防護員工作。
6、電氣化鐵路區(qū)段更換鋼軌絕緣時,在雙軌條軌道電路中,嚴禁斷開接向軌道扼流變壓器連接線中任何一側或兩個扼流變壓器中間點之連線;在單軌條軌道電路中,禁止斷開相鄰兩軌道電路之牽引連接線以及平行軌道的牽引軌條之間的連接線。
7、在電氣化鐵路區(qū)段,更換雙軌條軌道電路中的扼流變壓器或該扼流變壓器上的牽引連接線時,當兩條鋼軌與相鄰軌道電路的扼流變壓器的中間點予以連接之前,禁止從鋼軌切斷扼流變壓器的任何一側。
8、在電氣化鐵路區(qū)段,更換雙軌條軌道電路相鄰兩軌道扼流變壓器的中間點連接線或原軌條牽引連接線時,當兩個扼流變壓器的中間點連接線或通牽引電流的單軌條牽引連接線事先連妥之前,禁止切斷原有連接線。
9、在電氣化鐵路區(qū)段,檢查軌道電路時,當軌道絕緣變壓器與扼流變壓器連結的低壓線圈斷開之前,禁止切斷其高壓線圈回路。
10、電力專業(yè)登桿(塔)作業(yè)必須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停電、帶電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第6篇 安全備案與安全施工評價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進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生產文明施工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管理,進一步提高項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管理備案以下簡稱安全備案是指工程開工前對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條件完成情況的登記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評價以下簡稱安全評價是指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以下簡稱《標準》對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安全生產狀況的總體評價結論。
2、需要備案、評價的工程范圍:
指在市區(qū)范圍內并購買工程職工意外保險的新建、改建、擴建和各類房屋和市政基礎的設施、工業(yè)技改項目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線路、管網、機電設備安裝、大型鋼結構主體安裝等工程。
3、安全備案的內容與程序:
3.1、工程開工前,應具備并完善以下工程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基本保證條件:
3.1.1、建設單位為施工企業(yè)提供了與施工現場相關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設施及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yè)環(huán)境的準確資料。
3.1.2、 建設單位依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技術要求有關安全為施工企業(yè)提供了安全技術措施費。
3.1.3、施工單位成立了由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組成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負責工程安全生產的領導、組織、實施工作;
3.1.3.1、建立健全了以工程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各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分包單位的簽訂明確了安全責任的分包合同;
3.1.3.2、建立了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制定了包括安全生產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危險源點的防范、預防火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各種粉塵、“三廢”以及振動噪聲、應急救援預案等各項安全管理措施;
3.1.3.3、工程項目部按規(guī)定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均持證上崗,現場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
3.1.4、有包含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經所屬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的批準;
3.1.5、工程項目部按有關規(guī)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了施工現場職工意外傷害責任保險;
3.1.6、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安全管理機構齊全;
3.2、工程項目部的各項安全基本條件完善后,經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審查,具備達到安全開工條件后,經安全管理部、質量技術部,主管經理簽字后,送達市建設局安監(jiān)站進行備案。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隨著生產規(guī)模的不斷擴大,安全管理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安全面臨的任務十分艱巨,為了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使同寶煤業(yè)工業(yè)廣場局部采空區(qū)治理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上一個新臺階,更好地搞好安全這項工作。我們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條例,使整個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
處罰條例
第二章安全保護
第二條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不扣安全帽帶罰款50元。
第三條非鉆機人員登高2米以上(含2米)在塔架上施工罰款50元。
第四條非鉆機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鉆機機械,違反經勸阻無效者罰款50元。
第五條攪拌池口要有防護措施,對無防護措施的地方,每發(fā)現一處對搞專職安全的班組(領導安排班組)罰款50元。
第六條鉆機防護蓋板、攪拌池安全網等其它防護措施不得私自拆除,如因施工要求必須拆除的,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總包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拆除。違者罰款200元。
第三章文明施工
第七條現場道路要及時清掃,否則罰款100元。
第八條衣服不整,赤膊上崗罰款50元。
第九條穿高跟鞋、裙子、拖鞋或光腳上班者罰款50 元。
第十條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當天沒有清理的罰款100元。
第十一條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大便罰款500元,小便罰款100元。
第十二條材料沒有按規(guī)定地點堆放或堆放不整齊罰款50-100元。
第四章安全行為
第十三條登高作業(yè)時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工具等物件罰款200元。
第十四條酒后上崗作業(yè)一般工種罰款100元,特殊工種罰款200元。
第十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擅自上崗罰款100元。
第十六條特殊工種無證上崗,無證操作,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罰款100元。
第十七條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擅自上崗者罰款100元。
第十八條安全警告標志不得拆除或隨意移位,未經同意發(fā)現有人拆除或移位罰款100元。
第十九條不接受安全教育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條不交安全活動記錄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一條不經領導同意私自帶人參觀現場、拍照、攝影的當事人罰款500元。
第二十二條安全員對違章違紀者依法進行處罰,對不服從教育者罰款200元,對威脅執(zhí)法人員的罰款500元,并請退場。
第二十三條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氣割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如有違反罰款100元。
第二十四條施工期間打鬧,態(tài)度不認真的,罰款50-100元。
第五章消防安全
第二十五條施工需要動火的,應在保衛(wèi)處辦理動火證,在動火作業(yè)點必須有監(jiān)護人和消防器材,否則罰款100元。
第二十六條嚴禁挪用現場任何消防器材,違者各罰款100元。
第二十七條 在現場吸煙罰款30元,鉆機附近20m范圍內吸煙一次罰款200元。不服從管理的人員,罰所屬施工隊一次500元。材料倉庫或其它禁火場所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元。
第六章成品保護
第二十八條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對已完成鉆孔都具有保護義務和權利,發(fā)現故意破壞鉆孔孔口管,注漿管的情形,每次給予當事人200罰款,并賠償損失,扣除所屬施工隊500/一次。直接清除出場。
第二十九條在施工中破壞成品或其它物品罰100元,如發(fā)現屬故意破壞行為罰款200元,并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未經許可私自挪用總包或其它單位材料罰款200元,并賠償材料費。
第七章 施工用電
第三十一條電箱、開關箱內配件缺少漏電開關不靈等一系列違章用電行為罰款200元。
第三十二條施工機具沒有按規(guī)定規(guī)范要求進行安裝、操作的罰款200元。
第三十三條現場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箱四線制式電纜否則罰款300元。
第三十四條現場用電必須按“一機、一閘、一漏”的用電模式,否則罰款100元。
第三十五條現場夜間照明要確保,尤其是夜間鉆機鉆孔、攪拌站注漿,否則罰款100元。
第八章補充事項
第三十六條如發(fā)現以上條款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為或現象,視情況而定,給予100元以上罰款。
第三十七條 請有關人員認真審閱以上條款,共同搞好同寶煤業(yè)廣場局部采空區(qū)治理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齊抓共管,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文明、雙標化環(huán)境。
獎勵條例
第三十八條項目將在每季度對班組及個人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評比。對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面表現出色的鉆機班組和注漿班組給予200元的獎勵;對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100的獎勵。
第三十九條項目部對每個管理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評比,對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上有過突出表現的將給予100元的獎勵。
第四十條對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舉報的個人給予50-100元的獎勵。
第8篇 鉆探現場施工、監(jiān)管、驗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了切實抓好我礦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鉆探工作,嚴格落實執(zhí)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則,杜絕盲目揭露構造及水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鉆探現場施工、監(jiān)管、驗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隊必須按設計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鉆孔進行探放水或超前鉆探,地測科人員負責監(jiān)管。
2、鉆探完成后,探放水隊負責人必須認真填寫超前鉆探安全確認簽字移交單。
3、探放水隊負責人和工作面施工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簽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點進行移交或口頭移交。
4、工作面施工負責人如發(fā)現工作面現場探放水和超前鉆探或鉆孔不符合設計要求有權拒絕施工。
5、如果鉆探過程中發(fā)現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常情況,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6、在移交單上負責人未進行簽字的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9篇 某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度
總則
為及時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
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應急預案應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項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當地社會資源的救助。
應急組織
組織機構
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部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醫(yī)療救治組:項目部醫(yī)務室負責人為組長,醫(yī)療室全體人員為醫(yī)療救治組成員。
后勤服務組:項目部后勤部負責人為組長,后勤部全體人員為后勤服務組成員。
保安組:項目部保安部負責人為組長,全體保安員為組長。
應急組織的分工及人數應根據事故現場需要靈活調配。
應急組織小組職責:建筑工地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tài)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yè)求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jiān)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fā)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求援組長。
現場搶救組職責:采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醫(yī)療救治組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采取急救處置措施,盡快送醫(yī)療搶救。
后勤服務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征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
保安組職責: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衛(wèi),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救援器材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
醫(y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現場急救步驟
現場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個步驟:
當出現事故后,迅速將傷者脫離危險區(qū),若是觸電事故,必須先切斷電源;若為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先停止機械設備運轉。
初步檢查傷員,判斷其神志、呼吸是否有問題,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固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施救同時請人呼叫救護車,并繼續(xù)施救到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接替為止。
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領導和部門,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護措施。
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fā)生重大事故時以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通信聯絡
項目部必須將11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yè)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
碼、當地安全監(jiān)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保安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事故報告
工地發(fā)生安全事故后,企業(yè)、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guī)定報告有關部門:
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yè)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yè)工會。
重傷事故:企業(yè)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有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重傷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業(yè)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jiān)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yè)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應到達現場。
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企業(yè)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jiān)督部門,在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托人)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wèi)生部門。
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員工受傷后,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yī)務室醫(y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yī)療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企業(yè)應在8小時內通知勞動行政部門處理。
建筑施工現場事故急救知識一覽表 附表6-57
序號
類別
說明
1
觸電事故
假如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覺,但有些內心驚慌,四肢發(fā)麻,全身無力,或觸電者在觸電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則應保持空氣流通和注意保暖,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請醫(yī)生前來診治或者送往醫(yī)院。
假如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在,對于此種情況,應使觸電者舒適、安靜的平臥;四周不圍人,使空氣流通;解開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請醫(yī)生診治或送往醫(yī)院。如果發(fā)現觸電者呼吸困難,嚴重缺氧,面色發(fā)白或發(fā)生痙攣,應立即請醫(yī)生作進一步搶救。
假如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跳動,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認為已經死亡,應立即實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并迅速請醫(yī)生診治或送醫(yī)院:
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
施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等解開,使胸部能自由擴張,并迅速取出觸電者口腔內妨礙呼吸的異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做口對口人工呼吸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應把它拉出來,以利呼吸道暢通。
胸外心臟擠壓法。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心臟擠壓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在觸電者胸骨中段叩擊1~2次,如無反應再進行胸外心臟擠壓。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擠壓應持續(xù)4~6h,直至病人清醒或出現尸斑為止,不要輕易放棄搶救。當然應盡快請醫(yī)生到場搶救。
如果觸電人受外傷,可先用無菌生理鹽水和溫開水洗傷,再用干凈繃帶或布類包扎,然后送醫(yī)院處理。如傷口出血,則應設法止血。通常做法是:將出血肢體高高舉起,或用干凈紗布扎緊止血等,同時急請醫(yī)生處理。
2
火災事故
火災急救
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時,應立即了解起火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撥打“119”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組織撤離和補救。
在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燃易爆的物品采取準確有效的隔離。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的人員和周圍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貴重物品,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的選擇滅火器具。
救火人員應注意自我保護,使用滅火器材救火時應站在上風位置,以防因烈火、濃煙熏烤而受到傷害。
必須穿越濃煙逃走時,應盡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用濕毛巾或濕布捂住口鼻,或貼近地面爬行。身上著火時,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溫,呼救待援。
在撲救的同時要主要周圍情況,防止中毒、坍塌、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第二次事故的發(fā)生。
在滅火后,應保護火災現場,,以便事后調查起火原因。
燒傷人員現場救治。
傷員身上燃燒著的衣服一時難以脫下時,可讓傷員躺在地上滾動,或用水灑撲滅火焰。如附近有河溝和水池,可讓傷員跳入水中。如肢體燒傷則可把肢體直接浸入冷水中滅火和降溫,以保護身體組織免受灼傷的傷害。
用清潔包布覆蓋燒傷面做簡單包扎,避免創(chuàng)面污染。
傷員口渴時可給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經現場處理后的傷員要迅速轉送醫(y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3
嚴重創(chuàng)傷出血傷員救治
止血
當肢體受傷出血時,先抬高傷肢,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棉墊覆蓋在傷口表面,在現場可用清潔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織品代替,再用繃帶或布條加壓包扎止血。
當肢體動脈創(chuàng)傷出血時,一般的止血包扎達不到理想效果。這時,就先抬高肢體,使靜脈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創(chuàng)傷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彈性止血帶,在止血帶與皮膚間墊上消毒紗布棉墊,以免扎緊止血帶時損傷局部皮膚。止血帶必須扎緊,要加壓扎緊到切實將該處動脈壓閉。同時記錄上止血帶的時間,爭取在上止血帶后兩小時以內盡快將傷員轉送到醫(yī)院救治。要注意過長時間的使用止血帶,肢體會因嚴重缺血而壞死。
包扎、固定
創(chuàng)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醫(yī)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扎,既可以保護創(chuàng)口預防感染,又可減少出血幫助止血。
在肢體骨折時,可借助繃帶包扎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兩個關節(jié),減少損傷,減少疼痛,預防休克。
在房屋倒塌、圬陷落中,一般受傷人員均表現為肢體受壓。在解除肢體壓迫后,應馬上用彈性繃帶繞傷肢,以免發(fā)生組織腫脹。這種情況下的傷肢就不應該抬高,不應該局部按摩不應該施行熱敷,不應該繼續(xù)活動。
搬運。
經現場止血、包扎、固定后的傷員,應盡快正確地搬運轉送醫(yī)院搶救。不正確的搬運,可導致繼發(fā)性的創(chuàng)傷,加重病情甚至威脅生命。搬運傷員要點:
肢體受傷有骨折時,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在搬運,防止骨折斷端因搬運振動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繼發(fā)損傷附近的血管神經,使創(chuàng)傷加重。
處于休克狀態(tài)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左右,及時止血、包扎、固定傷肢以減少創(chuàng)傷疼痛,盡快送醫(yī)院進行搶救治療。
在搬運嚴重創(chuàng)傷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傷員時,要平臥運送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盡量避免振蕩。
在搬運高處墜落傷員時,若疑有脊椎受傷可能的,一定要使傷員平臥在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動員。因為這樣會使傷員的軀干過分屈曲或過分伸展,致使已受傷了的脊椎移位,甚至斷裂將造成截癱,導致死亡。
4
中毒事故
施工現場一旦發(fā)生中毒事故,均應設法盡快是中毒人員脫離中毒現場,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救護人員在將中毒人員脫離中毒現場急救時,應注意自身的保護,在有毒有害氣體發(fā)生場所,應視情況,采用加強通風或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腰系安全繩,并有場外人控制、應急,如有條件的要使用防毒面具。
在施工現場因接觸油漆、涂料、瀝青、外摻劑、添加劑、化學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時,應脫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溫水清洗污染的皮膚、頭發(fā)以及指甲等,對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適量的溶劑進行清理。吸入毒物中毒人員盡可能送往有高壓氧艙的醫(yī)院救治。
在施工現場食物中毒,對一般神志清楚者應設法催吐:喝微溫水300~500ml,用壓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復,直到吐出物為清亮液體為止。對催吐無效或神智不清者,則送往醫(yī)院救治。
在施工現場如已發(fā)現心臟、呼吸不規(guī)則或停止心跳、呼吸的時間不長,則應把中毒人員移到空氣新鮮處,立即施行口對口(口對鼻)呼吸法和體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
5
中暑后搶救
夏季,在施工工地上勞動或者工作最容易發(fā)生中暑,輕者全身疲乏無力,頭暈、頭疼、煩悶、口渴、惡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暈倒或者昏迷不醒。遇到這種情況應馬上進行急救,讓病人平躺,并放在陰涼通風處,松解衣扣和腰帶,慢慢的給患者喝一些涼開(茶)水、淡鹽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給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氣片(水)等消暑藥。病重者,要及時送醫(yī)院治療。
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 附表 6-58
序號
演練應急預案名稱
計劃演練時間
支持人
備注
1
意外傷害應急救援預案
與大型機械意外事故緊急預案一道演練
2
防臺風、暴雨應急救援預案
3
突然停電應急救援預案
4
大型機械傷害應急救援預案
與意外傷害的急救預案一道演練
5
食物中毒應急救援預案
6
觸電傷害應急救援預案
7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8
爆炸應急救援預案
9
油料、化學品大面積泄露應急救援預案
10
水管爆裂應急救援預案
第10篇 隧道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所有隧道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教育后方準上崗作業(yè)。
2、進入隧道施工必須佩帶安全帽,高度超過2米時必須拴住安全帶。
3、隧道施工洞口必須設置值班登記室,指派專人值班,對進出人員進行收發(fā)牌登記,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
4、隧道施工人員嚴禁帶打火機及其它火種入內,在洞內施工嚴禁吸煙。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進入洞內作業(yè)。
6、施工平臺搭設牢固,人員上下搭設爬梯。嚴禁上下在同一工作面內作業(yè)。
7、打眼時,作業(yè)人員帶好防塵防護用品。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8、爆破前裝藥必須由專職爆破員進行,嚴禁無證上崗。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不少于200米。
9、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裝,進洞車輛機械,應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
10、各作業(yè)班組必須建立施工交接班記錄,相互簽證。
第11篇 外來施工隊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供氣分公司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供氣分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外包燃氣工程。
第二章 施工單位選擇
第三條 所有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國家要求的相關施工資質。
第四條 施工單位必須通過公司評比確定才能對供氣分公司工程進行施工。
第三章 施工單位基本要求
第五條 所有外來施工隊在進行供氣分公司范圍內的燃氣施工時,必須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及分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供氣分公司針對單項工程制定的計劃及管理辦法進行施工。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第七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負責承擔的施工任務范圍內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況符合有關的安全技術標準。
第八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guī)程;
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員,并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第九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嚴格組織實施。
未經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施工工人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條 從事電氣、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應當由勞動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業(y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提交特種作業(yè)員工的名單和培訓記錄復印件,確保特種作業(yè)人員具備符合法規(guī)的上崗資格。
第十一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進行施工現場危險源的辨識和控制,建立有效的高危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并根據工程特點編制緊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工程施工單位必須依法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開始前,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和特點,配備規(guī)定數量的專職和兼職安全管理員,并明確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體職責范圍。
第十三條 工程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條件,制定和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大型動火作業(yè)以及高處施工、交叉施工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向所有施工人員(包括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的其他建筑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以及地方標準。
第十四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有效的施工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和程序,根據季節(jié)和生產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存在安全隱患必須強制停工整頓。
第十五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制訂施工專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當發(fā)生施工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案要求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及時、如實向工程組織實施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協助工程組織實施部門和政府安監(jiān)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置。
第十六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為作業(yè)人員提供合格的、適用的、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保管、檢查、使用和維護標準。
第十七條 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定期對施工機具設備進行檢查及維護,并建立檢查、 維修和保養(yǎng)登記簿,承諾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合格的施工機具。
已經報廢的施工機具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安全及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供氣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項目部施工安全質量卡死處罰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徐連指安發(fā)[2008]009號文件精神,保證既有線施工安全。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實現徐連電氣化工程施工安全穩(wěn)定,消滅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不發(fā)生生產安全一般事故;確保施工項目創(chuàng)建精品工程的目標,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處罰辦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項目部對以下施工作業(yè)項目,施工負責人(領工員)未進行工作安排發(fā)生下安全列行為之一的,對施工負責人按以下各項處罰規(guī)定進行罰款;施工負責人已安排,作業(yè)人員未執(zhí)行發(fā)生下列安全行為之一的,按各項規(guī)定進行罰款(第17條未執(zhí)行只針對分管副經理)。
1、站內施工必須按運統(tǒng)-46執(zhí)行登銷記制度,沒有登銷記,施工負責人未安排一次性罰款2000元;駐站聯絡員未執(zhí)行,一次次性罰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須設置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施工負責人未安排,一次性罰款2000元;安排后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位,一次性罰款2000元;
3、防護員必須經過上海鐵路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一次性罰款500元;
4、防護員必須帶齊防護備品(對講機、信號旗、口笛、響墩、火炬),缺少一件,罰款100元;
5、大型施工機械(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裝載機、重型運輸車輛等)鄰近既有線施工,必須做到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來車時提前停止作業(yè),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次性罰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警戒帶(繩),未設置,一次性罰款1000元;
7、在既有線各項施工,必須有設備管理單位人員配合、監(jiān)督,沒有執(zhí)行配合、監(jiān)督制度,一次性罰款500元;
8、各種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有操作證方可上崗,沒有操作證上崗,一次性罰款500元;
9、在既有線各項施工,上道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和上崗證,否則,一人次罰款200元;
10、在既有線各項施工,施工人員不得隨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鉆車底,坐臥鋼軌,發(fā)現一人次罰款1000元;
11、登高作業(yè)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未執(zhí)行者,一人次罰款500元;
12、在既有線進行基坑開挖,土方開挖,管道、電纜溝開挖,必須進行電纜探測或開挖探溝,防止挖斷電纜。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次性罰款1000元;
13、各項基坑開挖,必須做好支護,未執(zhí)行者,一次性罰款1000元;
14、各項施工必須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開表,有措施,有責任人,有分管領導,未執(zhí)行者,一次性罰款2000元;
15、各項封鎖施工準備工作,不得做過頭和冒險放行列車,未執(zhí)行者,一次性罰款2000元;
16、臨時增設道口,必須設置24小時看護,專人管理,防護備品齊全,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次性罰款2000元;
17、使用自輪運轉設備重型軌道車,必須有分管領導添乘,未執(zhí)行者,一次性罰款1000元;
18、軌道車上道必須做到“三證”齊全、“三項設備”完好,26種防護備品到位,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次性罰款2000元;
19、對全體參建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未執(zhí)行者,一次性罰款500元;
二、施工質量方面
項目部對以下施工作業(yè)項目,各工地主管技術員未進行交底和安排,發(fā)生下列行為之一對其按各條規(guī)定進行罰款,各工地主管技術員已進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負責人(領工員)未進行工作安排發(fā)生下安全列行為之一的,對施工負責人按以下各項處罰規(guī)定進行罰款;施工負責人已安排,作業(yè)人員未執(zhí)行發(fā)生下列安全行為之一的,按各項規(guī)定進行罰款。
1、路基填筑必須清表,劃格卸土,專人控制,虛鋪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執(zhí)行者,一次性罰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計量摻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顆粒不得多于20%,未執(zhí)行者,罰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為+2、-3,壓實后無彈簧土,未執(zhí)行者,罰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級配碎石應級配良好;土質填料要有檢測報告,未執(zhí)行者,罰款1000元;
5、過渡段填筑方法:
⑴長寬符合要求,同斷面同時填筑;
⑵在結構上劃格控制松鋪厚度,1米內須用沖擊式打夯機夯實,結合部挖1米臺階夯實填筑。
未執(zhí)行以上者,罰款500元;
6、過渡段填筑質量,級配碎石應級配良好,有配比單,未執(zhí)行者,罰款500元;
7、混凝土質量要采用集中計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質量料符合要求,未執(zhí)行者,罰款500元;
8、模板質量要用大塊拼裝,加固牢固,接縫無錯臺,未執(zhí)行者,罰款1000元;
9、鋼筋工藝、數量、規(guī)格要符合設計要求,接頭綁扎位置符合規(guī)定,未執(zhí)行者,罰款500元;
三、項目部管理人員方面
1、認真落實“8554”安全質量控制要求,項目部經理、總工、副經理、工程技術部長及主管技術員、安質部部長、施工負責人(領工員)每月下現場發(fā)現安全、質量、管理問題不少于12件,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整改、有責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閉合管理。未閉合或達不到數量要求者,罰款200元。
2、對分工包保責任項目、責任地段,出現責任安全質量隱患,罰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術員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因未盡到責任造成施工缺項、漏項或因技術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罰款500元。
4、總工、分管副經理、工程技術部部長及主管技術員、安質部部長、工地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安全隱患處理不了又不及時上報者,罰款500元。
5、工地負責人向項目部各部門提出的施工安全、質量問題,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沒有解決或拖延時間,一經發(fā)現,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四、其他“三違”行為,按照公司“三違”處罰辦法執(zhí)行
附表:《違章違紀處罰通知書》
中鐵十局四公司徐連電氣化項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