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jgj59-99 為標準。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yè)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周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本項目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yè)性檢查
由公司組織專業(yè)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短顚懖环霞m正通知單》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科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短顚懖环霞m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
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特殊節(jié)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
第2篇 施工企業(yè)預結算制度
一、工程概(預)算制度
1.總則
(1)工程預算是招標報價的基礎資料,編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根據工程規(guī)模、分工進度編制。
(2)以公司名義承接的大型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預算或報價,由公司經營部組織編制。
(3)由公司的合作單位以公司名義承建的項目,需要公司經營部編制概預算時,由公司經營部負責編制;合作單位編制的概預算,原則上根據項目合作方式,確定是否需要公司經營部對概預算進行審核。
2.預算編制的依據
(1)經過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在編制之前,各專業(yè)的設計施工圖及文字說明必須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同時還要經過圖紙會審。
(2)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如果預算突破了經批準的概算,則應補做調整設計概算,并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后,方允許實施。
(3)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平面圖和各項技術組織措施。
(4)現行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他費用定額和價差調整方法。
(5)地區(qū)材料預算價格表和單位估價表。
(6)工程設計和施工承包合同。這些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的基礎,在編制預算時亦需認真執(zhí)行。
(7)預算工作手冊。其主要內容有:各種常用數據和計算公式;金屬材料規(guī)格和計量單位;各種標準構件工程量和材料用量;各類造價指標和工期定額等資料。
3.預算編制的方法
編制工程預算通常采用兩種方法:一是“實物法”,二是“單位估價法”。鑒于我國基本建設預算編制的主要任務是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數額,并通過多種途徑有效地控制投資規(guī)模,因此目前我國基本建設預算制度明確規(guī)定采用單位估價法編制工程預算。
4.預算編制的步驟
采用單位估價法編制工程預算,就是以預算定額和單位估價表為標準,在按規(guī)定計算出工程量的基礎上計算出單位工程的預算造價。其具體步驟如下:
(1)收集編制預算的基礎文件和資料。
(2)熟悉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全面掌握施工現場情況。
(3)按規(guī)定正確劃分計算項目、計算工程量及工料數量統(tǒng)計表。
(4)套用有關預算定額,計算分項工程單價,填制工程價值及工料數量統(tǒng)計表。
(5)填制單位工程預算表及技術經濟指標。
(6)進行工料分析,編寫預算編制說明。
5.預算的交底
預算經審定或中標后,公司經營副經理組織預算交底,由經營部編審人員向技術、施工、計劃、統(tǒng)計、機械、勞資等部門和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其內容如下:
(1)編制依據。
(2)工程直接費,即人工、材料、機械費用量。
(3)定額中的綜合計算費用項目,如土方、降水、打樁、塔吊等因素的預算收入和定額所含工程量。
(4)參考價和暫估價材料,設備的價格和定額可調項目。
(5)主要材料、設備,加工件的數量、規(guī)格、品種。
(6)圖示不明確的部位,預算是怎樣處理的。
(7)補充定項目的組成。
(8)其他因素。
二、工程結算管理制度
1.總則
為規(guī)范工程結算,,依照誰施工、誰負責催收工程款的原則,特指定本制度。
2.工程結算的依據
編制建設工程結算主要依據以下文件資料:
(1)工程和勞務承包合同。
(2)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工期。
(3)施工現場實際情況記錄和有關費用簽證。
(4)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5)預算定額、材料預算價格表和各項費用取費標準。
(6)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文件。
(7)其他有關政策規(guī)定。
3.工程結算的內容
根據工程結算對象不同,可以劃分為以下幾類:
(1)工程價款結算,即對已完成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項工程,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后,按規(guī)定由建設單位向施工企業(yè)支付工程款項的經濟行為,包括預收工程備料款和預收工程價款的結算。
(2)設備、工(器)具購置結算。
(3)勞務供應結算,即在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企業(yè)和其他有關部門之間,因提供咨詢、勘察、設計、施工、運輸和加工等勞務而產生的貨幣支付行為。
(4)其他貨幣資金結算。
4.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規(guī)模、資金來源、施工工期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分別采用以下幾種結算方式:
(1)定期結算,是指定期由施工企業(yè)提出已完成的工程進度報表,連同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想建設單位辦理結算,可以按旬、按月或按季度進行。
(2)階段結算,是指以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為對象,按施工進度劃分為若干階段,在每個階段分別辦理工程結算。
(3)年終結算,對于跨年度施工的建設項目,可在年終時盤點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這部分工程價款。
(4)竣工后一次結算。
5.工程結算的核實
工程竣工結算是由于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工程變更和技術經濟驗證等,使工程造價或合同價款發(fā)生變化,對原來的工程造價或合同價款進行了調整,最終確定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
在實際工作中,項目經理要安排專職人員對工程竣工結算書的內容進行核對,檢查各種設計變更簽證、資料有無遺漏,依據竣工圖和變更簽證核實工程數量,要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計算規(guī)則核算工程量,按合同約定計價,還要特別注意各項費用的計取是否正確。檢查工程竣工演算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開工前的施工準備和“三通一平”的費用計算是否準確。
(2)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中含鋼量是否按規(guī)定有無變化。
(3)加工訂貨的項目、規(guī)格、數量、單價與清單及實際安裝的規(guī)格、數量、單價是否相符。
(4)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單價有無變化。
(5)施工變更記錄、技術經濟簽證與清單價或合同價的調整是否相符。
(6)分包工程費用支出與收入是否相符。
(7)圖紙要求與實際施工有無不相符的項目。
(8)施工項目的工程量有無漏算、多算或計算失誤等。
(9)檢查各項費率、價格支書或換算系數正確與否,價格調整是否符合要求。
(10)項目竣工結算書的項目多、篇目多,要認真核對和計算。
三、“三材”供應、結算價格管理辦法
1.目的
為理順公司“三材”價格體系,更好的落實公司經濟承包責任制,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法。
1.內部價格結算
(1)由公司統(tǒng)一向集團采購的“三材”,由項目部按照公司每月公布的三材價格加上1.5%的采購保管費及當月供應量與物資供應分公司核對認定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及結算總額,并辦理(預)結算手續(xù)。
(2)合同(協(xié)議)中明確由甲方指定共貨單位并明確價格的,由物資供應分公司按約定負責督促材料進場,必要時進行調劑并辦理對外結算。物資供應分公司收取1.5%的采購保管費。合同(協(xié)議)中未明確價格時,由項目部負責組織分別與甲方和分供方商談確定材料價格,并按照與指定分供方確定的供應價(到現場價)加上1.5%的采購保管費及實際供應量與物資供應分公司結算。
(3)合同(協(xié)議)中約定由甲方供貨的,按造價管理相關規(guī)定,由項目部負責與甲方結算。
2.“三材”供應、結算工作程序
(1)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要求編制“三材”需用計劃,報公司物資管理部審核。
(2)物資管理部對材料計劃進行審核后,傳遞給物資供應分公司。
(3)物資供應分公司對計劃進行平?后抄報物資管理部。物資供應分公司負責向集團材料公司報送計劃,簽定買賣合同并負責督促貨物進場和調劑結算。
(4)項目經理部對到場材料進行核對、簽收后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預)結算。
3.結算價格的管理
(1)公司每月由物資公司管理部和經營管理部根據供應“三材”價格,以公司信息特刊的形式,于次月10日前發(fā)布上月公司內部結算價格。
(2)物資供應分公司負責在下季度初向公司經營管理部、項目核算部提供上季度與項目經理部簽認的各種材料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單價匯總清單等結算資料,以此作為季度(年度)項目成本核實的依據。
(3)項目竣工后,經營管理部根據公司發(fā)布的信息價及實際供應量,調整各項目的制造成本指標。甲方指定供貨方的“三材”按收入價格列如工程制造成本指標。屬于協(xié)商價格的材料價差,又項目經理部負責。
(4)“三材”內部價格結算過程中產生的經濟糾紛,由公司物資管理部、經營管理部負責調解或裁定。項目經理部或物資供應分公司對調解、裁定不服的,可向公司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3篇 公路施工企業(yè)安全檢查和應急救援制度
一、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揭示和消除安全管理缺陷、事故隱患,交流經驗,促進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因此,企業(yè)必須建立、完善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應包括:檢查的目的、要求、依據、標準、內容、分工職責、頻次、整改以及對檢查效果的評價等。
1、安全檢查的依據
公路施工安全檢查應分為安全管理和專項安全技術兩部分。
2、安全檢查的形式。
(1)安全檢查有經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擊性的和季節(jié)性的等各種形式。
(2)定期安全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其分級檢查的制度。
(3)專業(yè)性安全檢查應由生產經營單位有關業(yè)務部門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對某項專業(yè)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的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4)經常性安全檢查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5)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或節(jié)假日前、后防止從業(yè)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預防各類事故隱患等進行的檢查。
3、安全檢查的方法
隨著安全管理科學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安全檢查基本上都是采用安全檢查和實測實量的檢驗手段,進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重點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檢查的重點一般分三個大方面:一是領導的安全生產思想和行為狀況;二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等在單位的安全基礎管理工作中是否加以了認真貫徹,得以全面、充分的體現;三是施工現場及其安全管理中的隱患和違章。
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原則。然而無論預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災害總是難以根本杜絕。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為了避免或減少事故或災害的損失,應付緊急情況,我們應認真建立和執(zhí)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中危險因素較多且為野外露天作業(yè),各種惡劣的自然環(huán)境,如臺風、地震、雷雨、洪水、潮汐、泥石流等均有可能對工程施工人員、工程施工設備乃至工程本身的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是十分必要,不可或缺的。
第4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
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
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
3防護裝備的購置
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備案。
4防護裝備的發(fā)放
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fā)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
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
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fā)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
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規(guī)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第5篇 企業(y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制度
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促進建設事業(yè)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yè)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用電驗收表。
5、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等。
6、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7、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8、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tǒng)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tǒng)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采用tn系統(tǒng)作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9、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即三相五線制,其絕緣顏色分別為黃、綠、紅、n線為淡藍色,pe線為黃綠色。pe線不做供電用線。
10、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11、tn系統(tǒng)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tǒng)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
12、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鋁線。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五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
14、施工用電必須是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5、施工現場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室內照明應設有閘刀開關及漏電保護器。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時,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jiān)護。
16、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方可上崗工作。
17、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8、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第6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為了嚴格規(guī)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 建筑施工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2.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3. 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yè)人員經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及作業(yè)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
(9)有職業(yè)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的預防、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 企業(yè)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本制度第3條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yè)并說明理由。
5.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yè)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xù)。
企業(yè)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6. 企業(yè)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 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檢查。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其不再具備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8.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x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延期手續(xù),繼續(xù)進行生產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
10.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
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s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yè)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發(fā)證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yè),向企業(yè)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yè)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yè)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標準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jiān)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fā)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yè)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xù)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yè)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xù)。準予證書延續(xù)的,證書有效期延續(xù)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guī)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和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xù)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xù)。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yè)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yè)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了證書變更手續(xù)??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yè)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yè)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yè)應當與分包企業(yè)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guī)定檢查企業(yè)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fā)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yè)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guī)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fā)生事故時,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yè)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guī)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yè)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yè)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
第四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jiān)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y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yè)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yè)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應當協(xié)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qū)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yè)應當按規(guī)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guī)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guī)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yè)停業(yè)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f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8篇 施工企業(yè)安全風險抵壓金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充分調動全員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安全管理,控制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公司所屬單位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四十七條 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人員范圍:公司管理層及機關所有人員、施工分公司機關和項目全體人員、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安全負責人。子公司安全負責人應由子公司下文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批準。
第四十八條 公司依據制度制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分(子)公司及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方式明確交納額度和返還條件。公司與分(子)公司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分公司與施工項目簽訂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公司管理層及機關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與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公司月安全生產管理成果掛鉤。
第四十九條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上交。
公司管理層及機關所有人員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額度:由公司安監(jiān)局提出方案、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
公司管理層及機關人員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按季度交納,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前交納,不按規(guī)定上交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不予考核兌現。
分公司經理按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確定的數額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并在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后10日內一次性交納到公司財務部。分公司書記、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科長(主持安全科工作的副科長)和其他班子成員分別按分公司經理的0.5倍比例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分公司機關其他人員為0.1~0.4倍。
生產類控股子公司經理按上年度公司完成產值的萬分之1.5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并在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后10日內一次性交納到公司財務部。
非生產類控股子公司經理交納3000~10000元不等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具體交納數額由安全監(jiān)察局制定,董事長批準后執(zhí)行,并在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后10日內一次性交納到公司財務部。
項目實行全員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額=項目安全風險抵押金基數×難度風險系數。
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基數根據合同價劃分四個檔次:1000萬元以下項目,項目經理交納5000元;1000萬元~5000萬元項目交納1.5萬元;5000萬元~1億元項目交納2萬元;1億元以上項目,在交納2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5000萬元多交納1萬元。項目經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年度交納的上限不高于分公司經理,項目其他人員交納金額由分公司確定,建議副職為0.5倍,其他人員為0.1~0.4倍。風險抵押金按季度分次交納,交納時間:第一次為項目開工前10天,以后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10號前交納。聯營項目對照上述倍數減半執(zhí)行。
項目難度風險系數為:
(1)隧道工程、橋梁、房屋建筑工程:難度風險系數為1.0;
(2)節(jié)制閘、船閘、港口碼頭工程:難度風險系數為0.8;
(3)公路、市政工程、圍海工程、金屬結構制安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難度風險系數為0.6;
(4)土方、堤防、裝飾工程:難度風險系數為0.4。
項目安全風險抵押金基數和難度風險系數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確認。
第五十條 公司管理層及機關人員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到公司財務部。
分(子)公司、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簽訂后,相關責任人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上交到財務,其中分公司經理、書記和安全科長上交到公司財務部,分公司其他人員上交到分公司財務科。
第五十一條 分(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年度考核后返還,其中上交到公司財務部的由公司安監(jiān)局審核,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財務返還,上交到分(子)公司財務的由安全科審核,分(子)公司經理批準后交分(子)公司財務返還。項目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項目竣工(項目竣工是指項目工程全部完成,臨設全部拆除,人員、設備全部退場)后由分公司安全科提交返還報告,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后交分公司財務返還。
第五十二條 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必須是個人交納,若從所在單位借用視同挪用公款。
第五十三條 足額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具體體現。未按期足額交納視為違規(guī),給予一次誡勉談話,要求限期完成交納;如限期內還未能交納,視為不能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免去其職務。
第五十四條 考核兌現
1、月(季度)考核兌現
公司管理層及機關由安全監(jiān)察局負責按月考核,主要考核當月公司安全管理成果,與是否發(fā)生安全事故掛鉤。具體如下:
(1)公司當月未發(fā)生重傷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當月安全風險抵押金足額返還并按抵押金數額100%兌現月獎勵;
(2)公司發(fā)生人員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扣除當季度上交的風險抵押金,無當季度獎勵。
公司對分公司考核,以及分公司對項目考核,按照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每季度綜合考核一次、兌現一次安全生產獎。具體兌現辦法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2、年終或項目竣工考核兌現
公司管理層及機關由安全監(jiān)察局負責考核,與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掛鉤,具體如下:
(1)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但發(fā)生人員死亡的一般事故,按全年安全風險抵押金的50%兌現年度獎勵,并返還已扣季度風險抵押金;
(2)未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年度無獎勵。
考核由安全監(jiān)察局負責,考核結果形成報告,董事長批準財務執(zhí)行。若本年度獎勵兌現超過扣罰抵押金,作為本年度安全管理成本;若本年度獎勵兌現小于扣罰抵押金,充減當年安全管理成本。
分公司年終、子公司年終或項目竣工后,經考核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責任人,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全額返還;未完成指標,如發(fā)生一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返還,并扣回當年度已發(fā)放的安全生產獎;如發(fā)生一人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返還50%,安全生產獎扣50%,當年已發(fā)的安全生產獎扣回50%。具體兌現辦法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附件: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本。
第9篇 施工企業(yè)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為普及安全常識,使“預防為止,安全第一”的方針,深入人心,保證公司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制定本計劃。
一、培訓的方式、方法和內容
根據培訓的內容、對象和達到的目的,擬采取:
以會代訓的方式。一是公司利用每月兩次的例會時機,針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分析解決的同時,對項目經理部經理、主任工程師、有重點的進行有關安全知識的學習;二是利用崗位技能培訓的時間,對全體員工進行有關安全生產知識和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保證全體員工能夠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三是對新入公司的員工,利用崗前培訓的機會,進行安全知識、有關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及要求的培訓,使其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是對公司領導、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采取送出去的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和考核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安排上崗;五是對勞務隊員工,針對施工生產任務和特點,采取上工前,收工后,隨機培訓教育,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得到貫徹落實。
二、培訓時間
公司領導、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經理和專、兼職安全員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0課時;新員工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課時;對公司員工的安全繼續(xù)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60課時。
三、培訓經費
為確保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到位,公司專門從生產收益中提取安全生產和培訓基金,用于公司領導、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經理和專、兼職安全員和其他員工的培訓,實行??顚S?。
四、培訓效果及考核
除公司領導、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需由專業(y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考核外,其余員工根據學習內容和掌握熟悉程度,采取全員考核、知識競賽、抽查考核的辦法進行考核,以了解和掌握培訓效果。
五、獎懲
對積極參加生產安全培訓并取得好成績的員工,視其情況給予表揚、物質獎勵和優(yōu)先評選為先進員工。
對不愿參加生產安全培訓或經多次考核,未達到上崗要求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經理以及專兼職安全員實行就地免職,三年內不再聘用。對不參加或不重視和不愿參加培訓,或雖經培訓但考核未達到考核要求的員工,實行一票否決制,終止其勞動關系。
附表1本企業(yè)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考核情況匯總表
考核對象
總數
參加考核人數
考核情況
備注
合格數
不合格數
管理人員
46
46
46
0
作業(yè)人員
67
67
67
0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標準規(guī)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王生全任組長,張百席、溫秀春、冶占福、馬麟、王元成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yè)、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審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文件》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設備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yè)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zhí)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
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建筑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tài)監(jiān)管,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yè)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三)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建質〔2007〕25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相關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yè)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項目,每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fā)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yè)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yè)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zhí)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guī)律,確保施工安全。
(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xié)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yè)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耙话咽帧币⒅芈鋵嵷熑危攸c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xié)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并將本企業(yè)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fā)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jiān)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負責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jiān)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著力整頓并規(guī)范建筑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jiān)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督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規(guī)范程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fā)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zhí)法力度,對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jiān)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jiān)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jiān)管。安監(jiān)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jiān)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按標準施工、按規(guī)范監(jiān)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jiān)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jiān)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jiān)督,安監(jiān)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yè)監(jiān)管和人員監(jiān)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tài)監(jiān)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yè)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tài)管理。一是注重對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在各類監(jiān)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yè)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yè)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jiān)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jiān)管和行為規(guī)范同步。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jiān)督檢查。施工項目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guī)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二是規(guī)范各方行為。安監(jiān)站要在強化現場監(jiān)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yè)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yè)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guī)范企業(yè)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jiān)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yè)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fā)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jiān)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絡、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yè)、每個項目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 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jié)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yè)及項目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yè)落實責任、資金和監(jiān)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布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fā)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 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zhí)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jiān)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qū)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要發(fā)揮一線安全監(jiān)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jiān)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jiān)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jiān)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fā)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yè)月檢制度。各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yè)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fā)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guī)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xù),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fā)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yè)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yè)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tǒng)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tài)信息和有關統(tǒng)計數據。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
青海金陽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額敏伊翎國際項目部
第11篇 施工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及制度
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等,要經常進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業(yè)教訓教育。其具體內容如下:
1. 公司新聘用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公司、分公司和崗位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
2. 各崗位新聘人員要經過現場學習、培訓,并經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1) 新聘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現場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學習、現場見習和跟班操作等培訓步驟。
2) 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yè)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3. 在崗生產人員的培訓:
1)在崗生產人員應按規(guī)定進行有針對性的現場考問、反事故演習、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場培訓活動;
2)公司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一個月及以上的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tǒng),熟悉操作方式的跟班學習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 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集中進行安全知識學習的次數不少于兩次/年,并且在學習完成后即進行考試,對不合格者進行補考及重新培訓。確保各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有關氣體事故現場急救、緊急救護、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方法。
5. 各部門領導參加的培訓,應有安全方面的課程內容。新任命的生產部領導,應經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規(guī)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6. 對違反規(guī)程制度造成事故、設備故障和嚴重未遂事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對當事人應停工進行安全教育。
7. 對于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操作訓練,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才能上崗。
8. 公司建立安全活動日和在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認真填寫各種安全管理臺賬,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和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9. 在采用新技術、新生產方法、新設備前,要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核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10、安全職責
①各級領導安全職責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總的領導責任。貫徹國家、行業(yè)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主持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總工程師:對項目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措施負直接責任。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審查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施工隊隊長:對本專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在組織施工時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發(fā)現違章作業(yè)現象堅決制止;在施工中認真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并
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安全紀律教育;發(fā)生重大事故及時上報,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加以落實。
工 長: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教育并帶領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規(guī)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章作業(yè);每天上班前開好安全生產會,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對本班組成員思想或身體狀態(tài)反常,采取相應對策或調離危險作業(yè)部位;在組織施工生產的同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向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在施工中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發(fā)現隱患立即處理;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②企業(yè)職工安全職責
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
企業(yè)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嚴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點去做。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沒有搭設跳板或平臺時,系好安全帶。
非專業(yè)電氣和機械的操作人員不使用或亂動機電設備。各種電動機械設備,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
③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技術部門:嚴格遵照安全生產的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編制安全設計措施;對于企業(yè)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認真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機械電力部門: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早檢查、早預防、
機械不帶病作業(yè),汽車不“三超”;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材料部門:保證安全生產用材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并符合安全生產的質量要求。
勞資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調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督促基層做好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12篇 淺談建筑施工企業(yè)危險源控制制度
安全與不安全是相對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為平靜、正常、沒有事故,那么,發(fā)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與安全生產也就是相對的事件了。這里所說的事故指發(fā)生在生產過程中,違背人們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體到生產活動中,事故總是要構成人體傷害或造成財產損失的。雖然,人們并不希望發(fā)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卻總是在人們對危險源控制不力,危險趨勢不可遏制后而突然發(fā)生。
從事施工生產活動,隨時隨地都會遇到、接觸、克服多方面的危險源。一旦對危險源失控,必將導致事故。探求事故成因,人、物和環(huán)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從對人和管理兩方面去探討事故,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都是釀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這些都是構成危險源的重要因素。
如果對施工企業(yè)及現場建立和保持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包括涉及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以及生產設施。識別和確定危險源的存在、性質及評價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并確定是否可容許。從而采取與危險源風險適應的有效控制措施,就一定能夠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什么是危險源呢gb/t28001:2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是這么定義的: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huán)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tài)。通俗的來說,危險源就是過去、現在和將來在管理過程及作業(yè)區(qū)域內存在的安全隱患。
下面就危險源控制程序的編制及實際運用暢述如下:
一、建立文件化的《危險源控制程序》,該程序的基本內容如下:
1 目的
建立和保持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包括涉及生產活動的所有場所以及生產設施。識別和確定危險源的存在、性質及評價危險源的風險程度,并確定是否可容許。從而采取與危險源風險適應的有效控制措施,以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
2 范圍
本程序規(guī)定了公司的業(yè)務活動范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方法和管理要求。適用于公司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
3 職責
3.1 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本部門、本項目部生產、活動及場所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
3.2 安全部門負責監(jiān)督各部門及項目部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并進行審核。 3.3 管理者代表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批準。
4 工作程序
4.1 危險源辨識方法
4.1.1 詢問、交談:與生產現場的管理、施工人員和技術人員交流討論、獲取危險源資料。
4.1.2 現場觀察:到施工現場觀察各類設施、場地,分析操作行為、安全管理狀況等,獲取危險源資料。
4.1.3 事故樹分析法:可針對各類事故進行分析,并按事故樹分析要求展開和繪圖,獲取危險源資料。
4.1.4 安全檢查表法:采用預先設計好的安全檢查表或制度與規(guī)程,到現場進行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記錄和分析,并據此獲取危險源資料。
4.1.5 針對不同目的和應用范圍,還可以采取施工流程分析法、查詢分析事故法等方法辨識危險源。
4.2 危險源類別及其作用
4.2.1 危險源類別
危險源就是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yè)病、財產損失、作業(yè)環(huán)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tài)。一般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危險源指可能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
第二類危險源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4.2.2 一起事故發(fā)生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發(fā)生事故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它們分別決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可能性大小,兩類危險源共同決定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4.2.3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yè)的特點,重點從項目施工全過程、輔助業(yè)務部門以及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等方面進行危險源的辨識。
4.3 危險源辨識的步驟及方法
4.3.1業(yè)務活動分類
各部門及項目部按照本部門、本項目部的工作職責確定本部門、本項目部的業(yè)務活動類別與范圍,填寫《業(yè)務活動分類表》,在進行業(yè)務活動分類時,重點考慮以下方面:
a) 部門管轄的地理范圍;
b) 計劃性的工作,主要為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c) 被動性的工作,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d)生產作業(yè)的過程;
e) 特殊工種的作業(yè);
f) 臨時的工作,如消防演習、防臺防汛等。
4.3.2 危險源的分類
按照gb/13861-19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的要求,將危險源分為以下類別:
物理性危害、危險因素:
a)設備設施的缺陷
b)防護缺陷
c) 電危害
d)噪音危害
e)振動危害
f)電磁輻射
g)運動物危害
h)明火
i)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j) 造成凍傷的底溫物質
k) 粉塵與氣溶膠
l) 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
m) 信號缺陷
n) 標志缺陷
o) 其他
b、化學性危害、危險因素
a)易燃易爆性物質
b)自然性物質
c)有毒物質
d)腐蝕性物質
e)其他
c、生物性危害、危險因素
a)治病微生物
b)傳染病媒介
c)致害性動物
d)致害性植物
d、心理性、生理性危害、危險因素
a)負荷超限,包括:體力、聽力、視力等
b)健康狀況異常
c)心理異常,包括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
d)辨識功能缺陷:感覺延遲、辨識缺陷
e)其他
e、行為性危害、危險因素
a)指揮失誤,包括違章指揮、指揮失誤
b)操作失誤,包括誤動作、違章作業(yè)
c)監(jiān)護失誤
f、其他
4.3.3危險源識別時需要考慮的方面:
a)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tài);
b)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tài);
c)風險的多種類型;
d)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
e)相關方的觀點;
f)過去管理體系審核的不符合項;
g) 出現的虛驚、緊急或災難事件。
4.4 風險評價的方法
4.4.1 評價員工在某種具有潛在的危險的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危險性的方法, 采取“打分”的辦法指定各主要因素的分數,然后根據總的危險分數來評價其危險性。危險性即用下式表示:
危險性 = lec
l-事故或危險事件發(fā)生可能性
e-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率
c-危險嚴重度
三個主要因素的評分方法如下表:
表一:事故或危險事件發(fā)生可能性分數(l)
分數值
分數
事故或危險情況發(fā)生可能性
10
連續(xù)暴露于潛在危險環(huán)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幾次出現在潛在危險環(huán)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表三:可能結果的分數值(c)
分數值
可能結果
100 *
災 難 許多人死亡
40
非常嚴重 數 人 死 亡
15
嚴 重 重殘或死亡,嚴重職業(yè)病或死亡
7
重 大 暫時性重傷或輕殘或造成一般職業(yè)病
3
一 般 輕微的可恢復的傷害或輕微疾病癥狀
1
引人注目 不利基本的衛(wèi)生健康
4.4.2 將收集的信息按上述標準進行評分,將所得分數填入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 風險評價表中,并計算三個指標的連乘積,得出危險性。并按表四所列的 分值確定風險程度。
表四:危險分數值
分 數 值
危 險 程 度
>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xù)作業(yè)
160 - 320
高度危險, 需要立即整改 (此段可以設置為重大危險源控制等級)
70 - 160
顯著危險, 需要整改
20 -70
可能危險, 需要注意
< 20
稍有危險, 可被接受
4.4.3 由管理者代表及相關部門人員,根據風險程度分級確定出重大安全衛(wèi)生風險,制定出重大風險匯總表,并以此作為確定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目標和指標的主要依據。
4.5 危險源的初始辨識和風險評價
4.5.1 各部門及項目部依據4.1~4.3的要求對本部門的人員活動、常規(guī)或非常規(guī)的工作、作業(yè)場所內的各類設施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全面識別和風險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交安全部門審核。
4.5.2 安全部門審核匯總各部門及項目部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列出“重大危險源清單”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5.3 審批后的“重大危險源清單”作為制定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依據。
4.6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執(zhí)行
4.6.1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前應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特別對大中型設備的拆安裝,起重吊裝,外架的搭拆,施工用電,大型模板的拆安裝,卸料平臺拆安裝,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拆安裝),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4.6.2 每年10月各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涉及的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填寫“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4.6.3安全部門根據各部門、各項目部填寫的“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進行整理,編制公司年度的“重大危險源清單”。
4.6.4各部門及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應制定管理措施、填寫“風險控制計劃表”,報安全部門審核。
4.6.5“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重大危險源清單”必須報管理者代表批準。
5 相關/支持性文件(略)
6 記錄表單
6.1《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部門管轄或覆蓋的地理位置:
計劃性的工作:
被動性的工作:
生產或作業(yè)過程:
特殊的工種或作業(yè):
不經常的任務:
6.2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風險辨識及評價表
項目
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防護缺陷
電危害
噪音危害
振動危害
電磁輻射
運動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
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粉塵與氣溶膠
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
信號缺陷
標志缺陷
其他
易燃易爆性物質
自燃性物質
有毒物質
腐蝕性物質
其他
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傳染病媒介物
致害動物
致害植物
心里生理性危害因素
負荷極限:體力、聽力、視力超過極限
健康狀況異常
心理異常
辨識功能異常
其他
行為性危害因素
指揮失誤
操作失誤
監(jiān)護失誤
其他
其他
6.2重大危險源清單
序號
危險源
危險等級
涉及部門
現有控制措施
備注
6.3風險控制計劃表
1.管理方案名稱:
2.涉及部門:
3.活動內容:
項目
負責部門
1
1
4.實施進度
1
1
5.驗證情況
項目
完成情況
驗證人
二、危險源識別、評價、控制實例
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危險源識別一般從依據建筑施工企業(yè)涉及的作業(yè)過程(業(yè)務活動分類)來進行分類識別,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作業(yè)過程一般分為:鋼筋工程、防雷接地安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建筑電器、給排水工程、混凝土工程、砌體、門窗工程、摸灰工程、模板工程、施工電梯、塔吊、土方工程、裝飾工程、后勤管理、設備管理、倉庫管理、機關單位作業(yè)。下面就鋼筋作業(yè)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控制方法舉例如下:
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
l
e
c
d
控制措施
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鋼筋拉伸設備維修保養(yǎng)不到位,卷揚機鋼絲繩斷絲或磨損超過標準未更換
1
1
3
3
由機電人員對該機械傳動部位進行打油保養(yǎng),鋼絲繩斷絲達到報費標準及時更換,符合安全后方可使用
鋼筋切斷機外殼脫落,松動
1
2
7
14
由機電人員進行維修加固
鋼筋切斷機刀口有兩處破損
3
1
7
21
由機電人員更換,更換后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對焊機作業(yè)時,沒有配備滅火器材
3
6
3
54
將對焊機周圍的易燃物品遠離,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干粉或泡沫滅火器
鋼筋機具沒有重復接地
1
1
15
15
由機電人員按照jgj46-88標準要求增加
防護缺陷
對焊機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未設防火擋板,火星亂濺,作業(yè)人員沒有佩帶防護面罩
3
6
3
54
由項目安全員監(jiān)督對焊作業(yè)人員加設防火擋板并給作業(yè)人員配發(fā)防護用品
對焊機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未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1
2
15
30
按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防護用品規(guī)定進行發(fā)放,并監(jiān)督作業(yè)人員正確使用
鋼筋拉直機周圍沒有防護欄桿,沒有警告標識
1
3
3
9
在作業(yè)場所搭設1-1.2的防護欄桿并懸掛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電危害
設備外殼沒有保護接零(接地)
0.5
6
15
45
由機電人員按照jgj46-88標準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4ω
對焊機沒有設置漏電保護器
0.5
6
15
45
按照jgj46-88標準增設漏電保護器,安裝完后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機具開關箱沒有拉閘上鎖,作業(yè)或維修中他人可能進行操作
0.5
6
15
45
依據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款對相關人員處罰并組織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力度
電渣壓力焊機無專用開關箱,工人操作地點與電源開關處較遠,有問題時難于及時切斷電源
1
3
15
45
由器材部采購符合jgj46-88標準要求的電箱。由機電人員安裝經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平板車轉運鋼筋裝車不不合理時,鋼筋散落容易砸傷工人
1
2
7
14
對工人加強安全教育增加自我防范意識,運輸鋼筋時捆綁牢固后,方可運輸。
塔吊運鋼筋時,鋼筋不分類混合吊裝,容易散落傷人
0.
5 1
15
7.5
將鋼筋分類吊運,較短的鋼筋吊運時采用筐吊運。
無塔吊時,垂直傳遞鋼筋,容易墜落傷人
3
2
7
42
人工傳運鋼筋時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并給作業(yè)人員配備防護用品
明火
鋼筋焊接時無動火申請,私自焊接,且無人監(jiān)護
1
3
3
9
按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辦理動火申批手續(xù)
焊接中焊條頭隨意亂扔,容易引發(fā)火災
1
3
3
9
對操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焊接前應將周圍易燃物清理。
對焊機距離木工房、宿舍過近,容易引發(fā)火災
0.5
1
15
7.5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可燃的場所增設消防設備或將對焊機位置遷移。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電焊、氣焊作業(yè)過程的高溫材料容易傷人
1
6
3
18
按有關標準配發(fā)防護用品,并加強安全教育
粉塵與氣溶膠
焊接過程產生的煙氣對人體的傷害
6
3
1
18
給操作人員配發(fā)口罩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體檢
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
鋼筋機臺周邊鋼筋頭沒有清理干凈,容易扎傷人
0.2
6
3
3.6
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將鋼筋頭及時清理搬運
機具安置不合理,操作空間狹小,加工長件時容易受到傷害
1
3
3
9
按照公司或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及現場的實際情況,擴大鋼筋制作的場地
綁扎4m以上的柱筋時,沒有設置平臺,攀登鋼筋骨架進行作業(yè),發(fā)生墜落事故
3
3
3
27
綁扎2m以上的柱梁鋼筋時,必須增設操作平臺。
對焊機棚搭設沒有使用防火材料
0.5
6
3
9
使用防火材料,并加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電渣壓力焊焊接柱筋時,樓板養(yǎng)護水較多,易發(fā)生觸電事故
1
3
15
45
在積水多的地方增設干燥的木板,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標志缺陷
鋼筋機具處沒有設置安全標志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設
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掛設位置不當,難以看到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掛設
對焊機棚沒有防火標志牌
0.5
6
3
9
項目部安全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掛設
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質
對焊機作業(yè)現場10m范圍內違章存放有氧氣、乙炔瓶
1
0.5
40
20
項目部按照規(guī)定增設氧氣、乙炔瓶的存放場所
[結束語]
本文從依據gb/t28001:2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結合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實際情況,暢述了危險源控制的必要性和建立危險源控制的實施程序的具體方法。以期對建筑施工企業(yè)預防、降低或消除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及推進gb/t28001:2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等方面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
有不足之處敬請同行予以批評指正或共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