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細則
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為了確保各施工單位人身和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以便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
一、各施工單位要配備專門負責安全的主管領導,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fā)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單位要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部署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重點,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及時消除各類事故安全隱患,各項目部應設有專門的值班人員,負責看護本施工場所需用的物資、器具等,施工人員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對所屬施工人員必須全部登記造冊,留存身份證件以備查,工地負責人要對本工地所使用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類突發(fā)事件發(fā)生,防止人身傷殘等安全事故發(fā)生。經(jīng)常性出入公司的應辦理出入證件,無證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司的辦公區(qū)域。
三、施工單位要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機、配電箱(柜)、食堂、倉庫、員工宿舍、施工現(xiàn)場等處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配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注意防潮濕、防高溫,并且做到人人會使用。加油機處要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有專人看守,油罐要全部進行掩埋,周圍要進行圍欄防護隔離,嚴禁無關人員靠近。
單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損壞、丟失、失效過期、任意亂放挪作他用,對損壞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設施,單位不能及時更換維修,完好率達不到100%的,給予單位處以200到500元的罰款。
四、施工現(xiàn)場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間距,道路上不能有溝、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五、加強施工用電管理。施工用電要嚴格按照規(guī)范要求使用,嚴禁私自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亂接插座,敷設線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線槽,禁止在辦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壓電器。
六、二級以上動用明火(火災危險的場所)要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jīng)安全保衛(wèi)部門現(xiàn)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批準才能予以實施。三級動火(電氣焊、切割、噴燈等)施工隊要有防范措施,有專人負責,有滅火器材。五級風天氣不準實施動火作業(yè),嚴禁動火時交叉作業(yè),在進行氣割時,氧氣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嚴禁施工人員擅自焚燒垃圾,。
七、電工、焊工、司機等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jīng)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專用機器設備必須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隨意接近設備危險部位和在設備的空隙間穿行。
八、凡登高作業(yè),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內距地面2米以上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繩。梯子、跳板等設施必須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換或修理好。
凡五級以上大風天,一律不準在野外登高作業(yè)。凡患有癲癇病、心臟病、精神病、高血壓、低血壓、頭昏、弱視等疾病的人員,不準從事高空作業(yè)和接近機械、電器、動力設備。
九、施工所需用的車輛必須為無“三漏”車輛,并告知駕駛員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規(guī)定,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不準酒后駕車、開快車、疲勞駕駛,車輛必須自配完好的滅火器材。施工單位生活保障用車進出公司要辦理通行證,所需拉出去的物資必須開出本單位證明到安全保衛(wèi)部簽字蓋章辦理出門手續(xù)。
十、進入施工現(xiàn)場要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和帶情緒工作,更不允許發(fā)生打架斗毆、偷盜等治安案件,違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和施工單位給予一定數(shù)額(100-500元)的經(jīng)濟處罰。
十一、各施工項目負責人為本工地第一責任人,施工人員違反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工地負責人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yè)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
十三、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十四、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對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不準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十五、凡在安全施工中經(jīng)檢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給予批評和經(jīng)濟處罰:
1、 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 發(fā)生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而發(fā)生事故的
4、 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xiàn)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或嫁禍于人的。
5、 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的安全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 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設備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7、 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發(fā)生同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