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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辦法模版(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44

會議管理辦法模版

第1篇 會議管理辦法模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改進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加強會議管理,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會議的有效組織和管理是改善辦公秩序,及時傳遞、執(zhí)行和保存辦公信息,提高辦公效率的一種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門應重視對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會議,包括本所黨組會議、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等例會,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會議,以及在重要來訪或外事活動過程中組織的全所性會議。

不包括本所及所屬各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yè)技術培訓會議。

第四條會議的管理部門為所辦公室,會議的具體會務工作由承辦部門協(xié)作安排。

第二章 會議召開原則

第五條本所及各部門召開會議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精簡。大力壓縮會議,盡量縮短會議時間,減少與會人員。逐步利用現(xiàn)代網(wǎng)絡和通信傳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二)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三)務實。把工作重點放在科研、開發(fā)、管理和生產等重要部位,加強調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可采取現(xiàn)場辦公會議等形式,及時協(xié)調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四)節(jié)約。會議要厲行節(jié)約,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嚴格按照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本所例行會議均列入例會制度,要求按照例行會議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組織召開。

第七條本所臨時組織的會議,涉及本所有關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應給予積極配合,保證會議所需材料、設備、器材、場地及時安排到位。

第八條本所各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會議,均須經分管所領導批準后,提前7天報送所辦公室列入會議計劃。所辦公室負責于每周星期五將全所各類會議統(tǒng)籌安排,編制會議安排表,印發(fā)到會議參加人員。

第九條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將會議主持者、議題、議程、與時間、地點安排報送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第十條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日期、地點或會議內容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3天報送所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所辦公室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打亂或更改正常會議計劃。

第十一條凡需要所領導參加的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請示分管所領導,按分管所領導指示辦理。

第十二條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所辦公室有權合并召開。對于準備不充分,或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所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十三條不定期會議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會議不應安排在全所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部門會議服從全所會議,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會議管理

第十四條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擬定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落實布置會場、做好報到簽到等工作。

第十五條會議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和整理:所黨組會議由所人事勞資處負責記錄,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由所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各部門召集的全所性專業(yè)會議由各部門派專人負責記錄;全所性的行政事務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負責記錄。

第十六條會議原始記錄應由會議主持人和主要與會人員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會議形成決議或決定事項需要所屬各部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或全所職工知曉的,可編制會議紀要,及時印發(fā)各部門。

第十八條會議材料的歸檔:各級會議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紀要、簡報、照片、錄像、領導講話和題詞等均應及時整理,按時歸檔。

第五條 會議紀律

第十九條與會人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時間準時到會,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會議期間應將手機和傳呼機打到振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會前另行通知)。

(二)會議須限時召開,無特殊情況應按時結束。發(fā)言應確定時間,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嚴禁偏離主題,延誤會議進程。

(三)會議內容如有保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實行。原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2篇 xx市xx區(qū)國家稅務局會議管理辦法

**市**區(qū)國家稅務局會議管理辦法

為了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會議制度, 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確保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根據(jù)《**市國家稅務局會議管理辦法 》(*國稅發(fā)[****]12號)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區(qū)局實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局長專題會議、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專業(yè)會議、部門專題會議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一)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總經濟師、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以下簡稱“區(qū)局領導”)和辦公室主任組成。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決定、指示和有關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的辦法和措施;

3、制定區(qū)局年度工作計劃;

4、學習稅收政策,討論稅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5、審定年度區(qū)局國稅工作總結;

6、討論決定局屬各單位請示區(qū)局的重要事項;

7、分析稅收工作形勢;

8、互通重要工作情況;

9、審定召開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和專業(yè)會議;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五)局長辦公會議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六)局長辦公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二、局務會議

(一)局務會議由區(qū)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

(三)局務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指示,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

2、研究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議定有關事項的貫徹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計劃的制定方案;

4、初審年度區(qū)局國稅工作總結;

5、制定區(qū)局年度階段性工作計劃;

6、通報經濟和稅收形勢;

7、聽取局屬各單位的階段和專題工作匯報及下階段的工作安排,協(xié)調工作關系;

8、審議內部工作制度;

9、學習有關稅收政策,討論貫徹落實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局務會議議題由局屬各單位于每月25日前交辦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確定。

(六)單位主要負責人因故不能參加局務會議的,應事先向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報告,并指定人員代替出席。

(七)局務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三、局長專題會議

(一)局長專題會議由區(qū)局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的負責人以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局長專題會議由區(qū)局分管領導主持。

(三)局長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研究、部署專題性工作。

(四)局長專題會議根據(jù)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局長專題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四、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

(一)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區(qū)局領導、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

(三)會議的主要任務:

1、總結全年稅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稅收收入計劃;

3、表彰區(qū)局國稅系統(tǒng)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4、交流工作經驗;

5、討論局長主題報告;

6、研究新一年稅收工作要點;

7、討論研究其他有關重要工作。

(四)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至二次。

(五)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承辦。

五、專業(yè)會議

(一)一般專業(yè)會議由區(qū)局分管局長、 區(qū)局承辦科室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重要專業(yè)會議由區(qū)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局領導、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一般專業(yè)會議由區(qū)局主辦科室主要負責人主持;重要專業(yè)會議由區(qū)局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區(qū)局領導召集和主持。

(三)專業(yè)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專業(yè)性工作。

(四)專業(yè)會議分專業(yè)每年召開一次至二次。

(五)專業(yè)會議由主要相關科室承辦。

六、部門專題會議

(一)部門專題會議由區(qū)局承辦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

(二)部門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負責人主持。

(三)部門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布置部門重要工作。

(四)部門專題會議根據(jù)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五)部門專題會議由有關部門承辦。

七、有關要求

(一)會議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能夠精簡的會議要精簡,能夠合并召開的會議要合并召開。

(二)會議實行審批制度。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審批;局長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領導審批;區(qū)局國稅工作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局長簽批;專業(yè)會議由局長辦公會議或局務會議審定,局長簽批;部門專題會議由分管局長審批。

(三)記錄紀要

1、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由辦公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fā);

2、局長專題會議由承辦部門記錄,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fā);

3、專業(yè)會議由各承辦單位記錄,會議結束后,應將全套會議材料送辦公室歸檔。

(四)會議辦理

1、經批準的會議,由承辦單位起草會議通知,經辦公室審核,報局領導簽發(fā);

2、會議上局領導講話的書面稿由承辦單位起草,需要上網(wǎng)發(fā)布的,可先送辦公室核稿,再報講話領導審定。如涉及較為重大的內容,應由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或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的上網(wǎng)發(fā)布、會議材料的文印和對外宣傳聯(lián)絡工作;

4、會議承辦單位負責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的起草、人員的組織、會議文件分裝、發(fā)放以及會場布置等會務工作;

5、機關服務中心負責會場的聯(lián)系和車輛安排以及會議的食宿等工作。未經審批的會議,機關服務中心不得列支會議經費。

(五)會議地點

會議原則上安排在區(qū)局召開,需要在局外召開的,應報局長審批。

(六)本辦法適用于區(qū)局機關。

第3篇 某大學會議管理辦法

大學會議管理辦法

為加強我校各類會議的組織與管理,做好統(tǒng)籌和協(xié)調工作,確保會議質量和效率,使會議的管理進一步科學化、規(guī)范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會議安排的原則

會議安排遵循精簡高效、急緩有序和力求節(jié)約的原則進行。會議召開應確有必要,主題鮮明,準備充分,注重實效;能合并召開的會議,要合并召開,并盡可能縮短會議時間,合理安排與會人員;部門職責范圍內或分管校領導權限內可以決定的事項,盡量不組織會議研究。

二、會議類型及負責部門

(一)學校黨委會、校長辦公會、校領導務虛會、校領導工作工作會議等由校辦公室負責組織安排。

(二)以學校名義召開的大型綜合性會議,由校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配合。

(三)各種專題性、業(yè)務性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和單位牽頭組織會務,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四)各部門和單位內部召開的各種會議,由各部門和單位自行組織。

(五)為解決緊迫問題和突發(fā)事件所召開的會議,由主持會議的校領導指定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其他部門和單位予以配合。

三、會議召集的基本程序

(一)確定會議中心議題

全校綜合性會議議題一般由校領導或校辦公會確定;業(yè)務會議或者專題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和單位根據(jù)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報分管校領導審定。各部門在確定會議中心議題時,要本著集中、精簡的原則進行安排,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

(二)確定會議議程、日程、主持人和與會人員名單

全校綜合性會議議程、日程、主持人和與會校領導名單,由校辦公室根據(jù)校黨政主要領導意見進行安排與協(xié)調;各種業(yè)務會議,除安排分管校領導和必須出席的校領導外,一般不邀請其他校領導參加。各部門、單位出席人數(shù)應控制在最低限度,應選派最有代表性的人員出席,一般情況下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必同時出席同一個業(yè)務性、專題性會議。

(三)履行會議報批手續(xù)

由部門和單位組織的全校業(yè)務性會議、專題性會議、承辦的校外會議、需要安排在校外召開的會議,須經分管校領導批準;由部門和單位組織的各類規(guī)模較大的會議或者重要會議,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報校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必要時報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討論。需使用學校公共會議場所(包括:體育館、圖書館學術報告廳、圖書館會議室與接待室、行政樓六樓會議室)的,應提前一周填寫《z醫(yī)科大學學術報告廳、體育館使用申請單》,以便統(tǒng)籌安排,并制定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四)會議通知

學校黨委和行政召開的會議及大型綜合性會議,由校辦公室根據(jù)會議決定或校領導指示負責會議通知;各類專題性、業(yè)務性會議,由負責組織的職能部門做好會議通知。會議通知應含以下要素:會議內容、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和會議要求等。

校辦公室每周一上午根據(jù)校領導安排,制定一周會議安排,未納入一周安排的會議,一般不作臨時安排。

(五)會場布置

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場布置,相關部門予以協(xié)助。會場布置包括:會標、主席臺、會場座次、席卡、音響、多媒體投影、鮮花、茶水及分會場準備等,具體視會議的規(guī)模和重要程度而定。

大型會議、重要會議,會標及主席臺領導或來賓座次方案,應提前與校辦公室溝通。

校辦公室要加強對大型會議、重要會議籌備與召開過程的指導與協(xié)調。

(六)會場服務

大型的重要會議,主辦單位必須安排簽到,內容重要且需要一段時間斟酌的材料,應提前兩天發(fā)給會議代表;其它會議材料可在會前發(fā)放。

特別重要的會議還應制發(fā)會議證件,安排錄音錄像、攝影照相、新聞報道、合影留念、禮儀服務、安全保衛(wèi)等。

(七)會后工作

會議組織部門和單位應根據(jù)會議精神,盡快將校領導和上級領導的重要講話整理成文稿,必要時草擬會議紀要,送校辦公室按程序制文;重要會議,需將全套會議材料整理后送學校檔案館存檔;會議的決議、決定,由會議組織部門負責督促落實。

四、會議紀律

(一)與會人員應按要求出席會議,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必須提前向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請假,并在獲準情況下,安排其他人員出席。

(二)出席會議的人員,一般應提前5-10分鐘到達會場,不得遲到、早退。會議期間,應關閉移動電話或將其置于振動、靜音狀態(tài),并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三)與會者發(fā)言必須提前做好準備,緊扣主題,重點突出,內容精煉。

(四)凡涉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按保密要求辦事,妥善保管會議文件,需要退回的文件要及時退回。

(五)凡屬學校部門在校內外召開的會議,必須嚴格履行報批手續(xù),明確責任人。

五、本辦法自發(fā)文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4篇 中心學會議紀要管理辦法

北中大學會議紀要管理辦法

會議紀要是用于記載和傳達會議主要精神和議定事項的公文 ,是會后進一步部署安排工作、檢查落實情況的重要依據(jù)。為提高會議精神傳達的準確性,做好會議決策的貫徹落實,根據(j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2023年)的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北中大學會議紀要管理辦法》。

一、會議紀要的分類

按照會議的性質分類,學校會議紀要主要包括校黨委會議紀要、校長辦公會議紀要、黨政聯(lián)席會議紀要、務虛會議紀要、專門組織機構會議紀要、基層組織重要工作會議紀要、專題工作會議紀要等。

二、會議紀要的起草

(一)校黨委會議紀要、校長辦公會議紀要、校務虛會議紀要由黨辦校辦負責起草;

(二)學校專門組織機構會議紀要由專門委員會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

(三)學校專題工作會議紀要由會議召集單位負責起草;

(四)其他會議紀要由會議召開單位負責起草。

三、會議紀要的要素

會議紀要主要由紅色套頭、文號、制文時間、簽發(fā)人、標題、基本信息、正文、結尾、頁碼等要素組成。

1.紅色套頭。會議紀要紅色套頭格式為:“單位名稱+會議紀要”或“單位名稱+會議名稱+會議紀要”。使用紅色分隔線作為紅色套頭的底部。

2.文號。會議紀要的文號由年份、序號組成,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全稱標出。

3.制文時間。會議紀要制文時間是紀要印制成文的時間標注,可以在紅色套頭紅色分隔線上方左側體現(xiàn),由年、月、日組成。

4.簽發(fā)人。會議紀要的簽發(fā)人是紀要的最終審核人,可以在紅頭套頭紅色分隔線上方右側體現(xiàn)。紀要形成后,如需在一定范圍內發(fā)送,則由責任領導簽發(fā)后完成印發(fā)。

5.標題。會議紀要的標題主要有2種形式:一是“會議+紀要”;二是“關于+會議主題+紀要”。

6.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參會人、列席人等,可以簡要羅列,亦可簡明敘述。

7.正文。寫明會議的主要精神或議定事項。是紀要的核心部分,體現(xiàn)會議的決議、決定、意見、措施、要求等等。

8.結尾。指對會議的總結、評價、倡議、希望或主持人的要求等等,撰寫會議紀要時,根據(jù)實際情況,作為可選性內容。

9.頁碼。紀要頁碼順序號。通常要標注頁碼。

四、會議紀要的格式

會議紀要的成文格式按照學校黨發(fā)〔2012〕11號文件中轉發(fā)的《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zhí)行。

五、會議紀要的形成時限

各類會議紀要應在會議結束的2天內完成。

六、會議紀要的印發(fā)

會議紀要形成后,如需在一定范圍內印發(fā),則按照公文發(fā)文處理流程辦理后予以印發(fā);如不需印發(fā),則印制后做好存檔工作。

七、會議紀要的存檔

1.會議紀要在紀要起草單位存檔。

2.存檔單位每年應向校檔案館移交上一年度的會議紀要。

八、本辦法由黨辦校辦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會議室租賃管理辦法規(guī)定

關于會議室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1】

為方便學院各部門使用會議室,充分發(fā)揮學院辦公室有效管理和協(xié)調的職能,特制定本辦法,

請各部門參照執(zhí)行。從即日起試行。

一般會議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一 、會前準備階段:學院各部門在使用會議室前,須提前向院辦預定并詳細說明使用時間、會議室(大或小),需要進行設備調試的請?zhí)崆鞍雮€小時,以確保會議的順利召開。

二、會中服務階段:開會時,如有任何需要,可與辦公室取得聯(lián)系。由辦公室進行協(xié)調。

三、會后整理階段:請各部門在用完會議室后,安排人員檢查電源是否拔掉,桌椅是否擺放整齊(愛護公共環(huán)境,人人有責),隨身帶的物品是否拿好。以確保下個會議的順利召開。

注:本辦法解釋權歸院辦,如有不妥之處,請大家多提寶貴意見或直接與院辦聯(lián)系,謝謝支持!

會議室紀律管理規(guī)定【2】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xiàn)聯(lián)營體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fā)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guī)定:

一、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二、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三、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設備,以免損壞。

四、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五、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wèi)生。

六、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有事必須在會前向辦會組織者請假,未經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參加會議。

七、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不得開“小會”、不得看閱與會議無關的報刊雜志、不得干“私活”。

八、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或調為震動狀態(tài)。

九、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凡與會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參加會議。

十一、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綜合管理部

二○**年九月

第6篇 某師范大學會議室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會議室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樓會議室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使用過程中設施的完好無損,更好地為學校的各類會議、學術活動等提供服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樓會議室按照使用功能,由學校統(tǒng)籌安排使用并進行管理。凡使用**樓會議室的部門和單位均應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樓會議室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由學校委托相關物業(yè)服務公司負責,安排會議室專管員負責會議室的具體管理與維護,包括使用、資產、保潔等各項管理。會議室鑰匙由會議室專管員負責專門保管和使用,不得借用。

第三條**樓會議室的使用須通過校園網(wǎng)登陸“會議室報告廳管理平臺”(網(wǎng)址:*****)預訂。若部門和單位活動與學校重要會議或活動沖突時,優(yōu)先安排校級重要活動。物業(yè)服務公司在收到“會議室報告廳管理平臺”會議室預訂信息后,根據(jù)情況及時進行審核。

第四條物業(yè)服務公司須做好會議室的清潔、衛(wèi)生及會議室內設施安全運行的管理。禁止在會議室內吸煙、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廢紙、飲料瓶等。服務人員要隨時檢查會議室內的家具、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要及時整理、清掃會議室、接待室,保持地面、墻面及設施的清潔;會前十分鐘要開門、開窗、通風、送電,遇到炎熱天氣要提前開空調;會后及時清掃,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條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和單位,要自覺維護室內整潔,不得亂貼亂掛,不得亂扔垃圾,不得踩踏翻越桌凳,不得隨地吐痰;必須愛護并妥善保管室內各類設備設施;室內多媒體設施、音響、燈光等設備由物業(yè)服務部門安排專業(yè)人員操作,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操作;不得隨意挪動或改變原有布置,若確實需要調整布置,須征得會議室專管員同意方能進行。

第六條物業(yè)服務公司須積極協(xié)助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和單位,進行會議室布置工作。會議用茶水(物業(yè)部門負責提供熱水)、杯子、水果、花卉、橫幅、儀器(除投影儀及話筒外的儀器)等由會議召集單位負責準備。會議室使用完后,使用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將電源開關和門窗關好,并通知會議室專管員檢查和鎖門。會議室專管員應及時檢查室內各類設備設施是否完好,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或丟失,應及時報告,并視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第七條會議室在日常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生設施和物品損壞或丟失,使用部門和單位必須立即報告會議室專管員,并負責賠償或修復,否則,物業(yè)服務公司將不再接收該部門和單位的會議預訂。若因物業(yè)服務公司在日常的管理和維護不到位,造成設施和物品損壞或丟失,則由物業(yè)服務公司承擔全部賠償或修復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八條物業(yè)公司若因管理或保潔不到位,出現(xiàn)地面或墻面及桌椅等污損現(xiàn)象,但在管理部門提出后能積極并及時整改,將根據(jù)其整改情況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若在管理部門提出后不能及時整改,學校有權立即終止其該樓當年所簽訂物業(yè)服務協(xié)議,并在今后學校物業(yè)服務招標中不再邀請該物業(yè)公司參加。

第九條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7篇 部門會議管理規(guī)定辦法

機關單位會議制度1

為規(guī)范機關會議管理,充分發(fā)揮會議在領導決策、推動工作、傳遞信息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提高會議效率,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以下是制度內容。

一、黨組會議制度

依據(jù)本辦《黨組工作規(guī)則》執(zhí)行。

二、主任辦公會制度

1、會議人員由管理辦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組成,秘書科長、負責主任秘書工作的同志列席會議并負責記錄,根據(jù)議題應參會的同志列席會議;會議由管理辦主任主持,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主任辦公會原則上每二周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市委和市政府關于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任務,制訂年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3)討論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報告、工作匯報、請示以及印發(fā)的重要文件;

(4)討論和審議有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關管理辦法、措施等;

(5)討論研究管理辦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6)研究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目標考評和表彰、獎勵等事項;

(7)臨聘人員的吸收和辭退;

(8)研究討論中心管理辦行政、事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9)需要提交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的議題,由各科室報分管領導同意后提出。

各科室如有需上會的議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提出報告,經同意后,在會議召開前兩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送交秘書科匯總,報主要領導審定后統(tǒng)一編排議程。

5、各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情況、資料、數(shù)據(jù)要準確無誤,要有自己的明確意見,一般不臨時動議。

6、主任辦公會議由秘書科負責會務準備工作,并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后要督促檢查各科室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并定期向主要領導匯報。

三、周例會制度

1、參會人員為管理辦機關全體干部職工;會議由當月值班領導主持召開。

2、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周一上午9:30分為固定會議時間,遇有其他事項需要調整例會時間時,由值班領導確定,秘書科負責通知。

3、會議主要內容

(1)點評機關上周工作完成情況,明確本周工作重點;

(2)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重要文件精神;

(3)通報管理辦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作出的重大決定;

(4)聽取管理辦階段性(或專項工作檢查、調研)情況匯報。

4、會議內容由各科室負責提供,秘書科負責匯總,報值班領導審定。

5、各科室提交會議傳達、學習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文件、資料要及時提供,周工作報表必須于周五下午3點以前報秘書科匯總。

6、會務工作由秘書科負責準備,并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明確的事項由各科負責落實,落實情況列入督查。

四、科務會制度

1、科務會由各科組織,科室全體人員參加,科長主持;管理辦分管領導參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并根據(jù)科室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2、科務會每周召開二次,分別于周一上午周例會之后和周五上午召開,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時召開,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作出調整。

3、科務會主要內容

(1)對管理辦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將工作目標明確到位、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2)匯總本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周工作重點;

(3)對本科完成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針對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改進措施。

(4)組織學習與科室業(yè)務相關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以及專業(yè)知識。

4、科務會制度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健全會務檔案,重點工作要有案可查。

五、系統(tǒng)工作會議制度

1、系統(tǒng)工作會議,由管理辦主任會議確定,管理辦主任主持,各縣(市、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參加會議,根據(jù)會議內容,確定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參會;管理辦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2、系統(tǒng)工作會議原則上半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召開,年底結合總結表彰大會召開,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需要部署時,可臨時增加。

3、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縣(市、區(qū))行政服務工作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與管理工作匯報;

(2)聽取縣(市、區(qū))對系統(tǒng)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4)總結上半年系統(tǒng)工作情況,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務。

4、會議議程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各科室負責提供會議素材,秘書科匯總,經分管領導審核,報主任審定后,由秘書科下發(fā)會議通知。

5、管理辦后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六、總結表彰大會

1、總結表彰大會,由管理辦主任辦公會議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召開。

各縣(市、區(qū))分管領導、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級窗口單位領導、窗口首席代表、分中心負責人和管理辦領導、機關科室負責人參加。

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主持,邀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到會作重要講話。

2、會議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春節(jié)前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4)市政府領導講話。

4、會議材料由管理辦統(tǒng)一安排,各科室負責準備,分管領導負責把關,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5、會務工作由秘書科牽頭組織,后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保障工作。

公司會議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企業(yè)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統(tǒng)一目標,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靈活性和規(guī)范工作行為,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全體員工

三、內容

第一條 會議種類

公司月度工作例會、公司周度工作例會、公司的季度會議、公司年度會議、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各部門月度工作例會、各部門周度工作例會、各部門每日工作例會。

第二條 會議具體安排

第三條 會議流程

1、會前準備:

包括議題、主持人、記錄人、將要下發(fā)的文件、有準備發(fā)言,對會議進程的預測和對策。

議題:不要多于三個。

主持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不同層級會議)

記錄人由主持人委派,即各部門文員,總經理會議有總經理秘書,行政例會有行政秘書。

將下發(fā)的文件要做到準確,有錯誤在會前要經過修改。

文件要按照與會人數(shù)復印,不要造成開會中途文件準備不全。

要預先考慮到保密程序。

2、會議通知:

根據(jù)會前準備擬定會議通知。

會議通知包括:會議的名稱、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需帶資料,以及通知發(fā)放方法和途徑。

3、會議紀要

由記錄人整理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只記決議,不記討論過程,個別重要語句可記。

會議紀要一定要有執(zhí)行人和完成時間。

會議紀要整理后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fā)。

如果是連續(xù)性會議(如例會),會議上要總結上次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

4、會議流程

第四條 會議管理

1、公司的重要會議由行政部負責計劃、布置和管理,實施前必須考慮周詳,確定方案,并制定出每個操作步驟,會議結束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各部門相關人員參加及時清理會議室,使會議室保持整潔。

2、各類會議的與會人員應主動參與相關會議。

3、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須在會議前1天內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門負責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參加會議,須在會議前1小時內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門負責人。

6、若無故3次不參加會議者,取消其參加會議的資格。

7、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以免影響決議實施。

8、與會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及時提交周工作報告、月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報告及考核報告,并納入公司對各部門負責人及各級員工的績效考核中。

9、各類會議均需要做出會議紀要。

第五條 附則

1、會議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經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實施。

2、會議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其他規(guī)章制度中如有與此相違背的條款,以此為標準,本制度解釋權歸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3、生效日期: 20**年 月 日。

四、附件

1、附件一: 《周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考核表》 2、附件二: 《月(或季)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考核表》 3、附件三: 《周工作會議紀錄表》 4、附件三: 《月工作會議記錄表》

第8篇 區(qū)人民醫(yī)院會議室管理辦法

人民醫(yī)院會議室管理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范圍:醫(yī)院的各種會議室、學術報告廳等。

二、會議室由醫(yī)院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管理,學術廳由科教科負責管理。各科室使用會議室需提前與院辦或科教科預約,告知會議名稱、使用時間、人數(shù)等相關信息,以便統(tǒng)一安排。

三、遵照誰先預約誰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jù)具體情況合理安排使用。

四、各使用科室要保持會議室整潔,愛護財產。

第9篇 醫(yī)科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

明昆醫(yī)科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和規(guī)范學校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根據(jù)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云南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明昆醫(yī)科大學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議召開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規(guī)范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嚴格控制會議數(shù)量,規(guī)范會議費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應當將會議費納入預算,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制會議費預算規(guī)模。

第二章 會議分類、審批和規(guī)模

第四條 會議分類

學校會議分為三類:一是以學校名義召開的,要求學校各相關單位、部門、直屬及非直屬附屬醫(yī)院、教學醫(yī)院、實習單位等負責同志參加的會議;二是學校及校內各單位主辦或承辦的各類校級以上的學術會議、研討會議、工作會議;三是學校內部召開的各類工作會、學術會、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第五條 會議審批

第一、二類會議,組織單位應當在上一年度編制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shù)、工作人員數(shù)、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會議召開前一個月,由組織單位填寫《明昆醫(yī)科大學會議申請單》(詳見附件),報分管或聯(lián)系校領導審批后根據(jù)工作性質由黨辦或校辦統(tǒng)籌協(xié)調適時召開;第三類會議,學校層面的由黨辦、校辦根據(jù)工作需要,報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適時召開;各學院、部門層面的,由各學院、部門負責領導批準后適時召開。

如遇上級臨時安排召開的第一、二類會議,應由組織單位填寫《明昆醫(yī)科大學會議申請單》,并落實經費來源,報分管或聯(lián)系校領導審批后根據(jù)工作性質由黨辦或校辦統(tǒng)籌協(xié)調適時召開。

第六條 會期和規(guī)模

第一類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數(shù)一般不超過150人。第二類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數(shù)根據(jù)會議內容確定。第三類會議,學校層面的會期一般不超過1天,參會人數(shù)不超過150人;各學院、部門層面召開的會議,會期不得超過半天,人數(shù)不超過80人。

第一、二類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天。

第三章 會議形式及場所

第七條 改進會議形式,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能以文件、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傳達或部署的,不召開會議。內容相近、時間靠近、參會人員相同的會議合并或接續(xù)召開。

第八條 學校各類會議原則上在學校召開,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qū)召開。

第四章 會議費開支范圍、標準和報銷支付

第九條 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tǒng)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fā)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回單位報銷。參會駕駛員不安排食宿,發(fā)生的費用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計

第一類會議

200

(按外地參會人員計算)

120

30

350

第二類會議

150

120

30

300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會議主辦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第三類會議,不單獨核定綜合定額費用,原則上不報銷住宿、交通費用。其他費用直接在主辦單位的運轉費或專項經費中開支,餐費按學校工作餐管理規(guī)定處理,評審專家的評審費用按人事處專家評審費的標準發(fā)放。

第十一條 會議經費管理

會議費用實行預算管理。第一、二類會議,不論經費由學校專項安排還是單位從自己掌握的運轉經費或其他經費中安排,辦會單位都必須在每年年末申報下年度預算時單獨申報會議費預算。會議費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報銷費用。

會議費預算由校級專項安排的,費用實行總額包干,超支不補,結余收回學校;會議費預算由各學院、部門從本學院、部門的運轉經費或其他經費中自行安排的,費用實行總額包干,超支不補,結余可調劑用于單位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各學院、部門常規(guī)業(yè)務工作或每年定期召開的會議,自行組織召開的以會代訓培訓班、座談會、研討會、表彰會等其他會議,學校一律不安排專項經費,由各單位自行解決。

第十三條 會議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xù)。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就餐地點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jù)、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計財處要嚴格按規(guī)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召開的會議,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 召開會議不得報銷下列費用。

購買文件包、筆、筆記本、洗漱用品、紀念品、禮品、土特產的費用;擺放鮮花、植物、小食品、香煙及設置氣球拱門、制作背景板、懸掛歡迎布標、安排茶歇的費用;會議舉辦地的參會代表住宿費用;因提高用餐、住宿標準產生的費用;超出規(guī)定人數(shù)的會議人員、超過會期產生的費用;參會代表洗衣、長途電話、游覽、娛樂、健身費用;以保障會務為由,添置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用品產生的費用。

第十五條 第一、三類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學校各類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xiàn)金方式結算。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 監(jiān)審處的主要職責

參與制定或修訂學校會議費管理辦法,負責對會議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七條 學校黨辦、校辦的主要職責

制定或修訂會議費管理辦法,負責對各單位會議費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八條 計財處的主要職責

參與制定或修訂學校會議費管理辦法;對會議費的支付結算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按規(guī)定對會議計劃和會議費預算進行目標控制管理,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內部會議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jù)來源合法,內容真實;按規(guī)定每年向上級部門報備并公示學校上一年度會議費開支情況,接受上級審計部門對學校會議費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九條 各學院、部門的主要職責

制定會議計劃,申報會議費預算,加強對本單位會議費使用的內控管理,按規(guī)定報送會議年度計劃和總結,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召開會議及經費支出的審計監(jiān)督。

第六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條 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從承接會議的就餐地點提取現(xiàn)金及報銷費用;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嚴禁“以會代訓”,舉辦培訓班按照其他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fā)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一)未經批準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shù)、天數(shù)等進行報銷的;

(四)違規(guī)擴大會議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guī)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學校紀委、監(jiān)審處會同計財處等部門責令整改并追回資金,并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相應處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舉辦的國際會議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直屬附屬醫(yī)院會議費管理規(guī)定,可結合本辦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10篇 政務中心會議費管理辦法

市政務服務中心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改進會風,精簡會議,節(jié)約會議經費開支,進一步規(guī)范會議費管理,根據(jù)《湖北省〈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辦法》、《湖北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z市<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和《z市市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召開會議應當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規(guī)范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會議數(shù)量,規(guī)范會議費管理。

第三條 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制會議費預算規(guī)模。會議費預算應當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zhí)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納入部門預算,并單獨列示。

第四條 辦(局)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應當報經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

第五條一般開到縣(市)區(qū)的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shù)的10%以內;經市委、市政府批準需開到鄉(xiāng)(鎮(zhèn))的會議,參會人員控制在200人以內,其中,工作人員控制在代表人數(shù)的10%以內。

第六條 會議應當在四星級以下(含四星)的定點飯店召開,按照政府采購協(xié)議價格結算費用。未納入定點范圍,價格低于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yōu)先作為辦(局)會議場所。

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

參會人員以在城區(qū)內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城區(qū)外召開。

第八條 會議費開支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等。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統(tǒng)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fā)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fā)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回單位報銷。

第九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在單位部門預算經費中列支。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

單位:元/人天

住宿費 伙食費 其他費用 合計

130 110 40 280

第十條 會議費由辦(局)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到風景名勝區(qū)召開會議。不得組織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游覽,不得宴請與會人員,不得發(fā)放紀念品及物品。

嚴格執(zhí)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原則上安排自助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shù)量和份量,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各類表彰會應以精神獎勵為主,不得發(fā)放獎金或獎品。有國家政策規(guī)定需要發(fā)放獎金或獎品的,其獎勵數(shù)額和標準,須報經市委或市政府批準。

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額外配發(fā)洗漱用品;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第十一條 在會議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xù)。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jù)、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辦公室要嚴格按規(guī)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二條 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xiàn)金方式結算。

第十三條 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shù)、經費開支等情況在辦(局)內部公示,按規(guī)定要求公開的應向社會公開。

第十四條 每年2月底前,將辦(局)上年度會議計劃和執(zhí)行情況(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shù)、工作人員數(shù)、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等)報市財政局,并抄送市監(jiān)察局。

第十五條 辦公室負責編制辦(局)年度會議計劃和會議審批管理;負責安排會議預算并按規(guī)定管理、使用會議費,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內部會議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jù)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guī);按規(guī)定報送會議年度報告,加強對辦(局)會議費使用的內控管理。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計劃外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shù)、天數(shù)等報銷會議費的;

(四)違規(guī)擴大會議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guī)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追回資金,并經報批后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相關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11篇 會議紀律管理辦法

會議紀律管理辦法【1】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xiàn)聯(lián)營體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fā)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辦法:

一、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二、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三、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設備,以免損壞。

四、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單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五、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wèi)生。

六、與會人員需準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離會,有事必須在會前向辦會組織者請假,未經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參加會議。

七、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不得開“小會”、不得看閱與會議無關的報刊雜志、不得干“私活”。

八、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或調為震動狀態(tài)。

九、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凡與會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參加會議。

十一、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會議紀律規(guī)定【2】

為了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政府系統(tǒng)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對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務活動和會議紀律規(guī)定如下: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召開的各類會議,包括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州長辦公會議和各類專題會議,各縣市、各部門、各參會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會議任務的完成。

二、州人民政府召開的全體會議,政府組成人員和列席單位的正職必須到會,因故需派副職到會的應事前向政府秘書長報告。常務會議、州長辦公會議,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由正職或主管副職領導參加,代表本單位發(fā)表意見并貫徹落實會議確定事項。

州人民政府召開的常務會議,與會議內容有關的副秘書長、辦公室正副主任、法制辦主任應按時列席會議。嚴禁與會議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三、各部門、各單位應提前半天將參會人員名單報政府辦公室,由會議工作人員匯總后,于會前報會議主持人。要求到會的領導不在家需由其他領導參加會議,以及參會領導需帶助手的,均應提前同會議組織者聯(lián)系。

參加會議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到會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列席人員向秘書長請假,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中斷參加會議處理其他事務。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5分鐘到達,由工作人員安排進入會場,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出席、列席州人民政府會議人員的發(fā)言必須堅持時限,具體由會議主持人確定,不超過10分鐘。

五、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州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凡涉及面廣、需要協(xié)調的,會前應由分管副州長負責協(xié)調或委托分管的副秘書長協(xié)調,在各方面意見基本一致的情況下再上會,并向會議如實匯報協(xié)調情況,以提高會議質量。

六、以州人民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州性各類會議,凡需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正職領導參加的,必須經自治州州長或常務副州長批準,具體由州人民政府秘書長負責把關。

由分管副州長召開的專業(yè)會議,各有關部門、直屬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由主管領導參加。受分管副州長委托,由政府秘書長、分管副秘書長或辦公室召開的專業(yè)會議,比照上述要求執(zhí)行。

七、凡各縣市、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召開的專業(yè)會議,一般不要邀請州領導出席。對涉及面廣,確需州領導出席、講話的會議,必須按州人民政府工作規(guī)則,由主辦單位提前七至十天提出具體方案,報州政府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各縣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不要直接向州領導發(fā)送請柬、通知。

八、州人民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各縣市、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堅決執(zhí)行,不得擅自改變。對會議確定需辦理的事項,承辦單位必須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負責,安排專人辦理。辦理結果須書面形式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后報政府,重要事項要經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政府。

九、各縣市、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舉辦的對內對外有較大影響的各類活動,需請州領導出席時,可請州人民政府一位分管領導同志出席,主辦單位提前五至七天向州政府辦公室提出申請,由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報州長或常務副州長確定。邀請一律采用書面打印的邀請書。嚴禁一會多請,一事多請。

十、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會客,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

加強學習培訓及會議紀律管理規(guī)定【3】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整體素質,提高員工學習培訓的質量,嚴格學習會議紀律,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所有參加某地行組織學習培訓或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不得遲到、早退,違者一次扣發(fā)崗位工資10元。

二、因公務不能參加者,須有分管行長簽字的請假條,提前向某地行辦公室備案,非公務請假一次扣除崗位工資20元。網(wǎng)點員工請假,須有網(wǎng)點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并經行級領導簽字確認后,遞交辦公室備案,非公務請假一次扣除崗位工資20元。

三、未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發(fā)崗位工資50元。

四、某地行組織學習培訓或會議期間,應保持衛(wèi)生,愛護公共設施,會場內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一經發(fā)現(xiàn)扣除崗位工資10元;損壞公共設施者,按原價進行賠償。

五、參加某地行組織學習培訓或會議人員要關閉通訊工具,保持會場內安靜。如有交頭接耳、大聲喧嘩、擾亂會場紀律者,會后要進行全行公示,并扣發(fā)崗位工資20元。

六、某地行辦公室及相關部門負責學習培訓或會議期間的考勤和組織工作,負責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員工進行登記。

七、參加某地行會議人員要做好會議記錄和學習筆記,某地行規(guī)定在網(wǎng)點召開的會議要明確專人負責會議紀錄,某地行辦公室要對各單位及個人的會議記錄和學習筆記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評比?!?/p>

八、此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建材城商場會議管理辦法

裝飾城商場會議管理辦法

第一條 商場會議分為各部門內部例會、商場管理人員會議及商場全員大會,會議召開前須做好準備工作,確定議題內容并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

第二條 組織召開各類會議,主持人應提前一天以上發(fā)出通知,以便參會人員安排好工作;

第三條 會議出席者應準時到會,如因特殊原因確無法參加,應事先向組織者請假;

第四條 各類會議應堅持講效益、開短會原則。發(fā)言者須做到言簡意賅,既不講題外話但又要暢所欲言,以使會議起到預期效果;

第五條 會議如需延期、合并或擴大出席對象,主持者應在作出變更決定后及時通知相關人員;

第六條 參會人員應在會議召開前安排適當人員做好來訪客人和來電記錄,以便會后通知當事人處理。如無特殊情況,會議召開期間非參會人不得進入會場找人、談事。如遇急事須參會人親自處理時,應先征得會議召集者的允許,由其通知相關人員離開會場,盡量不影響會議進程與發(fā)言,保證會議正常進行;

第七條 形成決議、決定的會議要有文稿和會議記錄并妥善保管,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可借閱;

第八條 與會者需遵守會場紀律,在闡明自己觀點的同時應尊重他人發(fā)言;

第九條 會場內參會者的bp機、手機應調至振動或暫時關閉,已保證會議正常進行。

會議管理辦法模版(十二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改進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加強會議管理,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會議的有效組織和管理是改善辦公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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