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范本
1.名稱: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2.目的: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加強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規(guī)范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避免或減小火災對環(huán)境的污染。
3.范圍:
適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消防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
4.名詞定義:
4.1消防設施:指消防器材、報警系統(tǒng)、避難設備、搶救系統(tǒng)等。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噴淋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防煙排煙系統(tǒng)、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標志、滅火器等。
5.參考文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6.職責:
6.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最高管理者對公司消防安全全面負責,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主管、班組長和崗位責任人為所負責區(qū)域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6.2 安環(huán)部全面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公司消防工作要求、計劃的制定與實施,全員的消防教育以及日常消防工作的開展。
6.3 物流部倉庫負責公司所有備用消防設施的有效管理,確保備用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tài)。
6.4 采購部負責采購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設施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設施。
6.5 動力工程部負責對除滅火器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6.6 各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的日常消防工作以及職責區(qū)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
6.7 公司所有員工有義務、有責任關心、支持消防工作,自覺維護消防設施,不得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
7.程序:
7.1管理要求:
7.1.1 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提高自身防火安全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7.1.2 對使用易燃易爆物質的工作現場或工序,要嚴格遵守防火安全要求。臨時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時,必須按照公司《危險作業(yè)管理辦法》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準備,現場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7.1.3 各部門應定期組織范圍內的防火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危險品倉庫等重點防火區(qū)域。
7.1.4 發(fā)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用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滅火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公司財產的搶救工作。
7.1.5 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向失火區(qū)域的負責人和安環(huán)部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防范措施。
7.2消防安全教育
7.2.1安環(huán)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公司新進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使員工掌握基本的防火、救火知識。
7.2.2公司各部門根據情況組織部門內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強化員工消防安全意識,掌握滅火方法和逃生技巧。
7.2.3安環(huán)部、行政部每年至少一次組織有關消防、緊急疏散的應急預案演習,使全體員工熟悉掌握滅火方法和逃生技巧,具體演練程序參照《應急準備和響應管理程序》。
7.3消防設施管理
7.3.1消防設施分類
7.3.1.1消防器材:指以水或其他滅火藥劑滅火的器具或設備,如:
a) 各種介質的滅火器、消防砂。
b) 室內外消防栓。
c) 自動噴淋系統(tǒng)。
d) 化學藥品吸附棉等
7.3.1.2報警系統(tǒng):指報知火災發(fā)生的器具或設備,如:
a)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煙感、溫感自動報警系統(tǒng))。
b) 手動報警設備。
c) 緊急廣播系統(tǒng)。
d) 有害氣體自動檢測報警系統(tǒng)。
7.3.1.3避難設備:指火災發(fā)生時為避難而使用的器具或設備,如:
a) 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疏散方向指示燈(牌)、緊急集合地點指示牌。
b) 避難器具:指滑臺、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梯、避難繩索、滑桿及其他避難器具。
c) 緊急照明設備。
7.3.1.4消防搶救設備:指火警發(fā)生時,消防人員從事搶救活動使用的器具或設備,如:
a) 連結送水管。
b) 消防專用蓄水池。
c) 排煙設備(緊急升降機間、特別安全梯間排煙設備、室內排煙設備)。
d) 緊急發(fā)電機和緊急電源插座。
e)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7.3.2消防設施配備
7.3.2.1安環(huán)部及有關部門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確定需要的消防器材種類和數量并維持消防器材臺賬。
7.3.2.2采購部根據安環(huán)部及有關部門的要求,應向國家認可的專業(yè)消防器材生產廠商購買消防器材、設備,并要求供應商提供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
7.3.2.3消防設施的配備應符合國家法令及各級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不得隨意減少或改動消防設施。滅火器的配備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要求配備。
7.3.2.4安環(huán)部制定公司消防設施分布圖及疏散圖,以便于所有員工了解公司消防設施的分布情況和疏散路線。
7.3.2.5相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添置、變更時應將相關情況報安環(huán)部,由安環(huán)部登記在消防設施分布
圖中。
7.3.2.6 it根據安環(huán)部的意見,合理安排公司各處的監(jiān)控設施。
7.3.3消防設施檢查、維護
7.3.3.1消防器材、設備使用部門或責任部門負責本部門責任范圍內滅火器、消防栓的點檢及安全通道、安全門的維護工作,并做好記錄。
7.3.3.2相關部門對消防設施,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tài)。不得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消防設施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它物品,以防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7.3.3.3安環(huán)部每月對各部門的消防器材、設備的點檢等消防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定期組織公司級消防安全檢查,相關部門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3.3.4消防隱患較為復雜,且需長時間進行整改的,安環(huán)部連同相關部門編制實施計劃后實施,并按實施計劃跟蹤驗證直至完成,做好相應記錄。
7.3.3.5動力工程部負責滅火器材以外的消防系統(tǒng)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負責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工作,維護消防系統(tǒng)設備臺賬。
7.3.3.6物流部倉庫負責對備用消防設施的儲存保管,對失效的滅火器組織充裝,采購部負責聯系有滅火器充裝資質的單位進行充裝。
7.3.3.7相關部門檢查發(fā)現消防設施存在異常情況時(如滅火器失效、缺失;消防箱玻璃損壞;消防水帶、槍頭損壞、缺失;消防箱周圍被堵塞;安全通道被堵塞;安全門被鎖閉等),應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報安環(huán)部,由安環(huán)部組織相關部門協(xié)調處理。
7.3.3.8滅火器的報廢按《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有外形嚴重損壞的滅火器必須報廢。其他消防設施的維修與報廢應符合國家與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7.4 對違反消防安全要求,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構成火災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記錄表單:
《消防器材點檢表》
《消防器材登記臺帳》
第2篇 大唐南京發(fā)電廠對外承包、租賃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所稱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場所系指產權歸我廠所有,承包、租賃或者委托非集團公司系統(tǒng)所屬單位或個人經營的一切場所,包括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單位與我廠相互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以及臨時借用的場所(以下簡稱外租場所)。
二、外租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外租場所必須簽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中應明確承租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三、外租場所屬獨立建筑物的,承租方(含承包、租賃、委托經營及臨時借用,下同)應當依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獨立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外租場所與我廠其他建筑物或場所相關連,屬非獨立建筑物的,承租方應當作為我廠整體的一個部門,承租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本部門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同時應履行以下義務:
1、接受我廠安監(jiān)部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自覺遵守我廠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配備充足、合格的滅火器材,對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和培訓。
3、依照約定與我廠共同承擔公共消防設施的運行、保養(yǎng)、維護、檢測、維修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費用。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
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從事危害我廠消防安全的活動。
五、我廠安監(jiān)部若發(fā)現承租方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責令限期改正。
六、對因承租方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集團公司系統(tǒng)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重大火災隱患或火災事故,給我廠帶來經濟損失的,我廠有權向承租方索賠。
第3篇 動火作業(yè)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一、 在園區(qū)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必須經保安部同意,以文字形式報保安部審核、批準,領取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二、 保安部負責審核、管理和簽發(fā)動火許可證工作,并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
三、 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動火人必須持有國家頒發(fā)的焊工證,操作過程中設專門看火人。
2、 清理動火施工現場內易燃易爆物,室外作業(yè)遇有五級風停止作業(yè)。
3、 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員,準備好滅火器材、水、沙子等。
4、 氧氣瓶、乙炔瓶按要求分開放置。
5、 嚴格執(zhí)行中央大廈關于動火作業(yè)消防安全制度的規(guī)定。
四、 園區(qū)內部不準隨意使用產生強烈熱輻射的電熱器具,如電爐、紅外線加熱器。
五、 園區(qū)內部區(qū)域及外圍不許隨意焚燒垃圾、樹葉等,不許隨意使用明火進行任何施工。
六、 電、氣焊工應持操作證上崗施工。
七、 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yè)前要仔細檢查周圍的情況,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盆、遮擋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八、 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的檢查,嚴禁使用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
九、 焊割作業(yè)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危險后方可離開。在易燃、可燃物較多的場所焊割,操作完畢時應反復檢查,預防火災事故。
十、 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的軟管、氣體的導管以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的軟管也不得從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導管等接觸。
十一、 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建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十二、 對盛有或裝過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十三、 嚴禁在有可燃、易燃、爆炸危險物品的場所焊割;
十四、 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時間交叉作業(yè)。
第4篇 某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根據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佛山市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暫行辦法》(佛府[2006]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市轄區(qū)范圍內,除旅館業(yè)以外以營利為目的,
公民私有或單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適用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業(yè)務監(jiān)督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公安部《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73號)和《廣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級公安機關領導下,依法實施出租屋消
防監(jiān)督檢查,接受所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各級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機構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門,要明確1名領導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 鎮(zhèn)(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辦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配合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對協(xié)管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二)?對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的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七條? 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機構對轄區(qū)內的出租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二)配合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維護火災現場秩序,保護現場,協(xié)助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處理善后工作。
(三)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使廣大群眾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識,懂得滅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及時向上級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見。
(五)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細記載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管理情況,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更新、備案。
第八條? 公安派出所對轄區(qū)內出租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fā)現有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屋應責令其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應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
第三章?租賃當事人職責
第九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消防安全有關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范圍、安全措施、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標準等內容。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屋的,代理人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出租人應書面報告房屋所在地村(居)委會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備案。
第十條? 多個單位合用或者承包、租賃、轉租廠房、庫房、商鋪等,應當建立以產權單位為首、各使用單位或者承包、承租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的消防安全協(xié)調組織,負責日常消防管理;產權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或者承包、承租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按物業(yè)管理委托合同的約定,督促、指導業(yè)主或者用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出租人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存有火災隱患的。
(二)不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
第十三條? 出租人(代理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出租的房屋應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
(二)?協(xié)助承租方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制定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
(三)?對出租屋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承租人的消防違法行
為應及時要求承租方整改并報告村(居)委會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
第十四條? 承租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積極參加消防活動,認真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二)?熟悉租用房屋的布局、設施結構,了解消防設備、
器材的配備性能、數量、質量、使用方法。
(三)?執(zhí)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
消防安全教育,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四)?發(fā)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和
出租方報告,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第四章 出租屋消防安全技術標準
第十五條? 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
第十六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出租屋建筑工程項目,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和進行消防驗收。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第5篇 某商城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商城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消防管理責任劃分:
1.1管理處經理作為zz國際商城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zz國際商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管理處機電運行維修組負責消防設備的運行、維修保養(yǎng)及日常管理。
1.3管理處機電運行維修組設監(jiān)控中心,監(jiān)控中心的消防值班員24小時進行消防監(jiān)控。
1.4機電運行維修組設消防員負責消防安全檢查及日常管理,檢查滅火器材配備是否齊全,檢查消防隱患并督促消除隱患。組織消防演習(每年兩次)及消防試驗(每月一次三地聯動試驗)的實施。消防員每月巡視一遍所有防火分區(qū)內的消防安全情況,并做好巡檢記錄(日常巡查由保安員負責)。
1.5義務消防員:
1.5.1治安保衛(wèi)組全體保安員均為義務消防員,平時接受防火知識培訓及消防演習訓練。隨時可以投入保衛(wèi)商城的滅火實戰(zhàn)中。
1.5.2在火災情況下,管理處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員,自覺參加現場的滅火及救護工作。
2消防管理措施
2.1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消防員職責、義務消防員職責、監(jiān)控中心值班員職責。
2.2轄區(qū)內動火須由機電運行維修組消防員審核后報管理處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大型動火作業(yè)須經甲方批準后實施)。消防員在動火前、中、后應加強巡視,確保無火災隱患。
2.3定期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保養(yǎng)。消防員每月巡視一遍所有防火分區(qū)內的消防安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巡視內容包括:
消防器材是事按要求配備,數量足夠:
所有消防水閥是否處于開啟狀態(tài);
消防管道壓力是否正常,有無滲漏現象;
消防水箱水源是否充足;
煙感、溫感是否完好;廣播是否丟失;送風閥是否關閉;
消火栓封條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齊全;滅火器壓力是否符合要求;
防火門、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庫房內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存在消防隱患;
主機板指示是否正常。
2.4保安員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處其他員工發(fā)現消防設施損壞或缺失要及時與消防員聯系,由消防員負責修復及補缺。
2.5對于出現火警情況,監(jiān)控中心人員即時通知相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查明情況,屬于誤報的,現場人員即時反饋到監(jiān)控中心,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恢復系統(tǒng)正常。屬于誤報引起的其它情況,如電梯迫降等,應即時告知電梯內的乘客不要驚慌,說明原因,并及時做好解救工作。屬于火災火警的,按火警處理程序處理(見突發(fā)事件處理部分)。
第6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擬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展開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7篇 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標準
一、總 則
1.0.1 為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效規(guī)范全縣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依據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結合新興實際,制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于新興縣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擴建和正在使用的各類學校、幼兒園.
1.0.3全縣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將此標準作為辦校、辦園的前置審查依據,并積極組織、指導相關單位做好落實工作.
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2.1 消防安全管理環(huán)節(jié)
2.1.1 結合學校、幼兒園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消防設施設備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環(huán)節(jié).
2.1.1.1 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級責任人主要包括:
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人;
學校、幼兒園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幼兒園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2.1.1.2 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部位主要包括:
容易發(fā)生火災的部位,例如:廚房、實驗室、電教樓等;
人員集中的部位,例如:教室、活動室、圖書館、學生、幼兒宿舍等;
物資集中的部位,例如:庫房等;
人員疏散、逃生自救部位,例如: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 口等;
其它一旦發(fā)生火災會影響全局的部位,例如:變、配電室、發(fā)電機房、消防控制室等.
上述場所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的管理.
2.1.1.3 對學校、幼兒園內外部的所有防火、滅火設施設備進行系統(tǒng)分類,切實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的種類、數量和設置部位.
消防設施設備主要包括:火災報警系統(tǒng)(含可燃氣體報警)、火災事故廣播系統(tǒng)、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體滅火系統(tǒng)、室內外消火栓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消防設施的配電設施、安全疏散設施、防火分隔設施、滅火器材和防護設備、防雷設備等.
2.2 各級責任人員職責
2.2.1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學校、幼兒園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 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 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2.2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需要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通常由單位的行政副職領導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 組織管理義務消防組織;
——在教工、職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至少每月以書面形式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并應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2.3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監(jiān)督本部門教工、職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組織本部門教工、職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工作,組織開展崗位防火巡查、檢查;
——掌握分管范圍內消防安全狀況,發(fā)現火災隱患立即消除,對不能及時消除的應當立即上報,并采取防范措施;
——積極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的防火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火災發(fā)生時,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履行職責.
2.2.4 職工消防消防安全職責
—— 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 定期接受培訓;
—— 參加義務消防組織及演練;
—— 制止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n 發(fā)生火災時,應引導學生、幼兒疏散.
2.2.5 5 學校、幼兒園應根據上述通用職責,結合不同部門、崗位的工作實際,制定內容具體、任務明確的各級人員職責.
2.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網絡
2.3.1 根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設施設備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中的互動關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圖,明晰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脈絡.
第8篇 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安全消防意識,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穩(wěn)定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定本辦法。
二.責任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履行下列職責:
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fā)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
配備安全消防器村,落實定期維護、保養(yǎng)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管理本公司的專職或群眾義務消防隊;
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滅火訓練;
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火災原因調查。
三.公司層層分解、落實,建立公司安全消防體系和分層責任制,橫向到邊,縱向到人。
職責落實
各部門應確立各自的責任人,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消防制度的措施。
各部門確立各自的防范重點部位和防范對策。
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備有記錄。
公司普及安全消防知識,進行培訓和示范教育,有條件的應舉辦模擬演示。
公司所有員工遵守安全守則。
治安管理
每天下班、節(jié)假日應關好門窗、電燈、開關、水龍頭或其他用電、用水設施。
上班時間外出應及時鎖好抽屜、櫥柜,鑰匙隨身攜帶,最后離開者關窗鎖門。下班和午休時間文件、現金妥善存放。
財務部門之重要票據、支票等一律入保險箱隨時上鎖。
現金一般不要存入過夜,應及時押解銀行。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安排公司或外來人員在公司內住宿。
安保人員按時到崗,門衛(wèi)值班、值日、領導值班制度正常運作。
消防管理
公司制定詳細的防火、滅火管理制度以及實施細則。
公司建筑工程和內裝修防火設計,且須符合國家和當地消防技術規(guī)范要求。
建筑工程和內裝修防火設計,送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且不得私自改動。施工完成后,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公司施工應落實防火安全制度,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院的消防工作。
公司內下列場所應當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緊急照明裝置和必要的消防設施:
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房、儲存場地;
2).高層建筑、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倉庫;
3).車隊、油庫(加油站)、液化氣站、變電站;
4).醫(yī)務所、子弟學校、招待所、飯店;
5).臨時搭建的房屋、商店、農貿市場、展銷會場。
5.公司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設備,必須是有國家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的產品。
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狀和電氣線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并定期檢修。
6.禁止在火災危險的場所擅自動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應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安保部批準后才予以使用。
7.作業(yè)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對電焊、氣割、砂輪切割、煤氣燃燒以及其他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必須依照有關安全要求操作。
8.禁止在辦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購電爐取暖或飲事。
9.劃定禁煙區(qū),員工不得在禁煙區(qū)吸煙。
10.公司根據現有消防狀況和財力狀況,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1.員工自行車、摩托車、公司車輛按指定區(qū)域、地點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廢舊物品及時處理。
12.公司下列人員須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1)各級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3).消防設備的安裝、操作、維修人員;
4).易燃易爆品倉庫管理人員;
四.安全生產管理
各部門、下屬企業(yè)的工作,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
1).使用電梯,須專人管理,定期檢修,電梯工憑證上崗。
2).使用機電設備后,每次清潔機器,切斷電源,確保安全可靠。
3).登高作業(yè)時,現場須有安全保護,使用合適的架梯工具。
4).只有電工或專業(yè)人員才能安裝電線、維修電器設備。
5).各部門、下屬企業(yè)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要由安全、消防部門審查,評估安全消防可靠性。
五.責任及考核
1)公司制定安全消防考核指標體系。
2).公司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公司財產投?;馂碾U和公眾責任險。
3).公司任何人發(fā)現火災或其他安全問題都應迅速報警,各部門或員工應為報警無償提供方便,有為撲救火災提供幫助的義務。
4).公司在消防隊到達前應迅速組織力量撲救、減少損失;火災后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并保護好現場及協(xié)助查清火、災原因。
5).公司對因撲救火災、消防訓練、制止安全事故、見義勇為而受傷、致殘、死亡的,其醫(yī)療、撫恤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6).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公司各部門安全、消防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決定相應的獎勵或處罰。
7).對各種安全消防事故的責任人和違反本辦法的,將從嚴處罰,分別給予罰款降級乃至辭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六.附則
本辦法由安保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頒行。
第9篇 食品衛(wèi)生及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學校食堂和商業(yè)街食品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學校的食堂安全負有指導、檢查、管理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餐飲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學校食堂經營行為,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根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制定以下的《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一、從業(yè)人員健康及個人衛(wèi)生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辦法,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及時組織從業(yè)人員辦理健康證明,定期組織從業(yè)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暫行辦法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yè)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暫行辦法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辦法,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fā)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實行統(tǒng)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yè)總部統(tǒng)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辦法。
9、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10、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1、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2、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建立電子記錄。
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從固定供應基地或供應商采購的,應當留存每筆供應清單,前款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
13、按照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4、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15、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四、食品貯存管理暫行辦法
1、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fā)放登記管理辦法。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fā)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qū)(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wèi)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設施,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五、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的物品。
2、不得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3、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須取得省級技術監(jiān)督部門發(fā)放的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6、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yè)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購買、儲存、使用亞硝酸鹽。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點、糕點、肉類加工。
7、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糕點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8、餐飲業(yè)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采購、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要嚴格執(zhí)行“五專”辦法,即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存放食品添加劑的柜子要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六、粗加工管理暫行辦法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qū)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侵入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qū)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5、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qū)或池進行。
6、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7、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wèi)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七、烹調加工管理暫行辦法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qū)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xù)反復煎炸使用。
5、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6、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7、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wèi)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暫行辦法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fā)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qū)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yè)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wèi)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潔柜有明顯“已消毒”標記,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wèi)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九、餐廳衛(wèi)生管理暫行辦法
1、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后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發(fā)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蚩梢勺冑|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污染。
4、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5、必須使用消毒后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6、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后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并清潔臺面。
8、及時做好臺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wèi)生。
十、食品留樣暫行辦法
1、集體食堂、提供或配送集體用餐的單位、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50人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應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 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樣源餐廳(食堂、攤點等)。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動留樣冰箱要求上鎖。
第10篇 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纜、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在場區(qū)內使用私用電器。
臨時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在公司內從事臨時動火作業(yè)的單位或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消防管理規(guī)則及市消防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動火申請:
需在公司范圍內進行臨時動火作業(yè)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提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動火申請,填寫動火作業(yè)申請表。申請時列明動火作業(yè)時間、范圍、內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諾遵守公司一切規(guī)定,同時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證書復印件。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接到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審批,審批申請過程中若認為有必要,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操作證原件及消防部門的有關批文原件,以供查驗。
2、管理: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認真檢查作業(yè)現場,制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寫動火申請單,經現場檢查確認措施可靠,逐條落實后,方可批準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配備各類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2)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在保證安全,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yè)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yè)區(qū)嚴禁夜間動火。
3、動火作業(yè)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動火“八不”
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油質的不動火;
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或焊割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未配合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2)動火中“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補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鸱N安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第11篇 關于加強外施隊治安保衛(wèi)、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施隊的治安保衛(wèi)、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企業(yè)?? 治安秩序,預防和減少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和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施工生產和經營是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和《北京市企業(yè)治安保衛(wèi)責任制規(guī)定》以及《北京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精神,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外施隊的治安保衛(wèi)、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本著“誰的人、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實行治安綜合治理,使用單位要與外施隊簽訂治安保衛(wèi),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第三條?? 對外施隊的人員,必須進行嚴格檢查,下列人員一律不準使用。
1、?被判處管制或有期徒刑緩刑的人員;
2、?確保就醫(yī)的勞改犯;
3、?所外執(zhí)行的勞教人員;
4、?被依法監(jiān)視居住,取得候審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犯;
5、?正被通緝的人員;
6、?從勞改、勞教場所脫逃的人員;
7、?被假釋的人員;
8、?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不滿三年且表現不好的人員;
9、?公安、檢查或安全機關的偵察對象;
10、?被注銷城市戶口倒流回城的人;
11、?精神病人;
12、?嚴重癡呆癲傻的人;
13、?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14、?其他不宜雇傭的人員。
第二章 戶籍管理
第四條?? 凡來公司從事建筑施工的外施隊人員,必須按照《北京市外地人員戶籍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第二款的要求,在來京三日內,由用工單位向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第五條?? 申領《暫住證》應當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鄉(xiāng)以上政府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如果是育齡婦女,還要交驗原籍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主管機關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辦理暫住證應按規(guī)定繳納本人照片和工本費、手續(xù)費等。
第六條?? 外施隊負責人應對所屬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素質負責,應向用工單位提交全員花名冊并介紹基本情況。人員花名冊應有外施隊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各用工單位要指定專人做外施隊人員戶籍管理員,負責整理保管外施隊人員的戶籍資料,辦理《暫住證》,掌握外施人員的情況。
第八條?? 《暫住證》由外施隊人員隨身攜帶,以倍隨時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阻礙執(zhí)行公務的公安保衛(wèi)人員查驗。
第九條?? 外施隊人員離京或轉往其他單位時,《暫住證》應及時上交和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條?? 各用工單位和外施隊不得容留、雇傭無《暫住證》人員。
第十一條? 外施隊人員不得冒領、冒用、轉借、轉讓、涂改《暫住證》。
第十二條?《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期滿仍需住本市的人員,應當重新辦理《暫住證》。
第十三條? 凡違反《暫住證》和戶籍管理的,應當接收公安保衛(wèi)部門的處罰。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十四條? 外施隊人員進入現場后,由用工單位保衛(wèi)部門及時進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培訓,使他們了解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遵紀手法意識。未經保衛(wèi)部門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十五條? 50人以上的外施隊,要明確一名治安保衛(wèi)負責人,要建立治保會和義務消防隊,班組要明確一名治保員。不足50人的外施隊,要建立治保小組。負責本隊范圍內的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破壞事故等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六?? 條用工單位保衛(wèi)干部要經常與外施隊治保人員取得聯系,了解情況,指導業(yè)務工作。外施隊治保人員發(fā)現可疑情況應及時上報保衛(wèi)部門或保衛(wèi)干部。
第十七條? 外施隊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本隊人員遵守國家法律和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亂超亂拿、打架斗毆、尋釁滋事、酗酒鬧事、賭博、偷竊、搞違法亂紀活動。如發(fā)生上述問題,將對當事人和負責人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外施隊人員應自覺遵守警衛(wèi)出入制度,攜物出門,屬于公務的,必須由材料和保衛(wèi)部門開具出門條,屬于私人物品的必須有本隊負責人開具的證明。
第十九條? 外施隊人員應樹立主人翁的精神,愛護和保管好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以及成品。嚴防磕、碰、砸、泡,不準在現場亂寫亂畫和隨地便溺,自覺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第二十條? 外施隊人員在施工中要提倡團結協(xié)作,互相支援、互創(chuàng)條件,保持文明的生產秩序,嚴禁互相抄、挪材料工具,相互擠占施工場地和運輸通道,由此而發(fā)生打架斗毆,甚至群斗群毆的,要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外施隊人員檢舉、揭發(fā)和抓獲盜竊公物者或制止違法犯罪,排除治安、火險隱患,為企業(yè)避免損失的,用工單位應給予表揚、表彰獲獎勵。
第二十二條? 外施隊人員要積極投入群防群治,綜合治理保護國家和企業(yè)集體財產不受損失,預防違法犯罪發(fā)生。
第四章防火管理
第二十三條? 外施隊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防火規(guī)定,生產生活要明火要經用工單位保衛(wèi)部門批準,開具用火證。非電氣焊工一律不準從事焊割作業(yè)。進行電氣焊時必須有專人看火,及時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嚴防發(fā)生火災。
第二十四條? 外施隊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物品,不得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必須經用工單位保衛(wèi)部門批準,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 現場內一律不準吸煙,在宿舍不準躺在床上吸煙。
第二十六條? 宿舍內的火爐及煙囪、風斗,要符合防火安全規(guī)定,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馉t及煙囪周圍不得隨便掛烤衣服鞋帽。防止發(fā)生火災和煤氣中毒。
第二十七條? 宿舍照明燈具功率不宜過大,一般不超過40瓦,禁止使用碘鎢燈取暖,不得私自亂接用電器具。非電工不得擅自亂接電線。
第五章?宿舍管理
第二十八條? 外施隊人員應按用工單位指定的房間住宿。每間住員要相應固定,采取房間掛牌制,不得擅自調房。
第二十九條? 外施隊宿舍要設專人管理,負責宿舍的防火、防盜、防流氓,防煤氣中毒工作。
第三十條? 外施隊宿舍的門窗要安全可靠。門鎖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亂塞亂放,房間內無人時,必須鎖門。
第三十一條? 外施隊宿舍不得任意留宿他人,家屬、老鄉(xiāng)來訪要登記,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第三十二條? 外施隊宿舍內任何人不得進行賭博、酗酒、不得傳播淫穢試聽物,不得進行其它有礙治安和有損精神文明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 外施隊宿舍內不準存放滯留大量現金,現金超過500元應及時存入銀行或放到保險柜中。
第三十四條? 外施隊與用工單位一次借支生活費超過1000元的,應購置專用保險柜(購置費用由外施隊自理)統(tǒng)一保管。外施隊經常存放現金票證的宿舍,同樣是各單位保衛(wèi)組織的重點防范部位,要填表登記,落實“四有一及時”的防范辦法,既有防范負責人,防范措施、防范制度、防范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三十五條? 外施隊宿舍要經常檢查,不準窩藏壞人和贓物。
第六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外施隊同每個人員鑒定交通行為規(guī)范保證書,外施隊人員在行車、走路、乘車中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公共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必須經交通部門處理。如因違章發(fā)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外施隊自負。
第三十七條? 外施隊人員非司機禁止駕駛機動車。,外施隊人員一般不準在京報考駕駛員。
第三十八條? 外施隊人員的自行車,要納人管理范圍,按北京市有關車輛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合法的限期整改。
第12篇 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責任制
1、 公司“消防委員會”是我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消防安全一切活動應聽其指揮。
2、 公司作為集團下屬電力生產企業(y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各級人員的防火責任制。
3、 總經理是本企業(yè)的第一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企業(yè)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責任是:
◆認真貫徹上級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規(guī)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 組織制定和貫徹防火責任制和消防規(guī)定;
◆ 組織防火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建立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加強管理教育,給予必要的培訓時間和工作條件;
◆落實對消防設施的配置、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
◆ 對本單位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和保護現場,并負責調查處理;
◆ 新投產設備要執(zhí)行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的規(guī)定,如未執(zhí)行有權拒絕驗收。
4、 公司各部門設專職消防管理員,在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協(xié)助指導下負責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和設備的防火工作。
5、 廠房、庫房及生活區(qū)各值班負責人即是此區(qū)域消防安全現場第一負責人,現場責任人實行“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
6、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工作由公司安委會統(tǒng)一管理和領導,負責本廠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防火、滅火工作。
7、 消防演習每年不少于一次。
8、 建立、健全防火安全三級網絡,明確各級負責人的消防職責目標和義務。
9、 成電力生產設備的火災事故,安全監(jiān)察部門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統(tǒng)計、上報。
10、災事故應做到“四不放過”,即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11、場消防系統(tǒng)或消防設施應按區(qū)劃分,并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護管理,保證完好可用。
12、成立企業(yè)相應的防火檔案,由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管理,并按規(guī)定存檔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