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生產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部門經理負責對所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加班補貼總量進行建議,人力資源部和分管經理審批。
(三)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公司不提倡加班。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3、調休優(yōu)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yōu)先安排調休,工地雨休等,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補貼。
4、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補貼參照歷史數(shù)據(jù)進行年度總額控制,以不超過部門原工資的5%為上限,部門可以根據(jù)月生產任務的松緊度以豐補欠。
二、文件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生產、運輸或作業(yè)的;
⑵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工程施工的;
⑶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⑷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發(fā)放值班補貼。(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xié)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不直接完成生產任務。)
⑴工作日夜間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8:00-16:00,16:00-24:00)為40元,法定節(jié)假日為60元。
⑵員工在值班期間,公司給予誤餐補助,具體標準由公司根據(jù)情況確定。
⑶員工在值班時處理工作的,不認定為加班。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⑵辦公室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⑶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⑷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⑸倒班。
(二)加班審批程序
1、組織員工加班前,首先須征得員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由部門主管(工長)填報《加班審批單》(另制定),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工作量,(范文網 www.)部門經理(項目經理
)簽署審核意見。加班主管(工長)需在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
(三)加班免除與時限控制
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guī)定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xù)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
(上、下班),記錄上下班時間。人力資源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
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tǒng)計核對。核對發(fā)現(xiàn)沒有加班打卡
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⑵不辦加班審批手續(xù)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第(三)1款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中高層管理人員;
⑵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食堂、保安、綠化、保潔、宿舍
等后勤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量的員工;
⑶實行計件工資或業(yè)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⑷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⑸受留用察看處分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文件內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時限限制)
⑴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⑵員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3小時,最遲不超過22點。
⑶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算加班補貼。
(四)加班的檢查
三人以上加班要有主管或工長督查,十人以上由部門經理或項目
負責人督查,加班完成后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要核對工作量,相符后簽字,不符要相應扣減加班時間,嚴重的取消加班。
(五)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⑴員工加班后各部門首先安排調休,員工也可要求優(yōu)先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經理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⑵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審批程序參照《請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補貼
⑴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日工資標準按照月工資除以26天計算,用日工資標準除以8.5小時即得小時工資標準。在計發(fā)加班加點補貼和請事假扣發(fā)工資時,均按此標準執(zhí)行。
⑵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
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工作的,按照員工本
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補貼。
⑶法定休假節(jié)日加班,其加班補貼在當月發(fā)工資時一起按上述
規(guī)定支付;除法定休假節(jié)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調休優(yōu)先的原則,
根據(jù)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
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五)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同內容規(guī)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
第2篇 服務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 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xù)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八條 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 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jù)。(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shù)計算。
第十二條 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 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 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jù)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fā)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 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 加班補貼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罰則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第二十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發(fā)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
加班申請單
申請部門
加班人員
加班日期
加班時間
始至止;共小時
加班原因
部門主管
行政部
總經理
備注:
第3篇 裝修公司加班人員管理制度
裝飾公司加班人員管理制度
一、為了維護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門員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臺開具加班單,或電話通知前臺代為填寫,憑加班單加班。
三、加班單一式兩份由前臺填寫,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時作為當天加班依據(jù),一份留前臺備案;
四、行政主管當天指派加班臨時負責人交給鑰匙,臨時負責人在當天加班時間內負責全部事項;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員應文明加班,保持辦公區(qū)域內的衛(wèi)生,不得做與所報加班內容無關的事項。禁止在公司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
六、加班人員在未經臨時負責人同意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員間應團結互助,互相尊重,愛護公物、杜絕浪費、保守機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盜。
八、加班完畢后,加班人員必須關閉所有電氣設備電源及門窗,臨時負責人鎖好大門并于次日將鑰匙交還行政主管。
九、違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損壞、丟失的,視情節(jié)給予一般或嚴重過失單并照原價賠償。
十、加班時間內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情況,將給予嚴重過失單或開除處罰。
十一、18:30未開具加班單的員工必須離開辦公區(qū)。
十二、無加班單加班的員工給予一般過失單一張。
第4篇 關于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全文
現(xiàn)代企業(yè)管理制度具有明確的實物邊界和價值邊界,具有確定的政府機構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職能,切實承擔起相應的出資者責任。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全文,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審請?zhí)崆皥笾列姓俊?/p>
2、行政部協(xié)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部門主管負責對所管部門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進行建議,行政部和總經理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所有)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設計工作、跟進設計流程,提高設計效率和設計質量,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五)加班認定
1、設計部門只有在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設計工作項目,按正常設計流程無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許員工加班: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⑵ 因客戶投訴創(chuàng)意方案及設計質量問題,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調整的反復設計和修改工作;
⑶ 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個小時以內的;
⑷ 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⑸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處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六)加班審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員工自愿提出加班,應經上級主管部門主管同意后才可執(zhí)行。
2、加班前填報《加班申請表》(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內容及預計完成時間,由部門主管簽署審核意見。
3、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核對發(fā)現(xiàn)沒有加班記錄或與加班記錄不一致的行為;(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記錄上下班時間。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時,需將員工的加班申請與實際打卡時間統(tǒng)計核對)。
⑵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xù)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⑶ 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
⑴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⑵ 員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過4小時;
⑶ 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48小時。
(七)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⑴ 員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主管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⑵ 員工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含3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安排,經行政部門審批。
2、加班補貼
⑴ 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或經批準審批同意,按加班記錄給予相應的加班餐補和補貼。
⑵ 為保障員工合法休息權利,不得在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
⑶ 除法定休假節(jié)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調休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jù)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調休時限為當年休完,連續(xù)調休天數(shù)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⑷ 加班補貼分餐補和加班工資:餐補為10元/餐;加班補貼工資為:10元/小時(注: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計時自每日19:00起計時,每30分鐘為整數(shù)累計,每日加班時數(shù)累計不到2小時(含2小時)只計加班補貼,不享受加班餐補)
(八)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虛報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附則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同內容規(guī)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亦同。
第5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例
加班管理也是考勤管理的一種,為了令各位員工管理者更加清楚如何做好員工考勤加班管理工作,以下以某公司為例,為各位整理了一份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本,供參考借鑒。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
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xù)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八條
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
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jù)。(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shù)計算。
第十二條
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
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
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 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jù)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fā)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 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
加班補貼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第二十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發(fā)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6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 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文秘資源網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xù)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八條 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 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jù)。(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shù)計算。
第十二條 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 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 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 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jù)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fā)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
時間;
(二) 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 加班補貼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第二十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發(fā)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
加 班 申 請 單
申請部門
加班人員
加班日期
加班時間
始至 止;共 小時
加班原因
部門主管
行政部
總經理
備注:
第7篇 2023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jiān)督檢查,同時按規(guī)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審請?zhí)崆皥笾列姓俊?/p>
2、行政部協(xié)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部門主管負責對所管部門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進行建議,行政部和總經理進行審批。
(三)適用范圍
(所有)員工。
(四)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設計工作、跟進設計流程,提高設計效率和設計質量,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健康第一原則。各部門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五)加班認定
1、設計部門只有在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設計工作項目,按正常設計流程無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許員工加班: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⑵ 因客戶投訴創(chuàng)意方案及設計質量問題,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調整的反復設計和修改工作;
⑶ 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個小時以內的;
⑷ 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
⑸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處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六)加班審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員工自愿提出加班,應經上級主管部門主管同意后才可執(zhí)行。
2、加班前填報《加班申請表》(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內容及預計完成時間,由部門主管簽署審核意見。
3、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⑴ 核對發(fā)現(xiàn)沒有加班記錄或與加班記錄不一致的行為;(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記錄上下班時間。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時,需將員工的加班申請與實際打卡時間統(tǒng)計核對)。
⑵ 不辦加班審批手續(xù)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⑶ 學徒、試用、實習等待崗人員;
4、加班時限控制
⑴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⑵ 員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過4小時;
⑶ 員工每個月加班時間一般不得超過48小時。
(七)加班調休與補貼支付
1、加班調休
⑴ 員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給予同等時間的調休,所在部門主管須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⑵ 員工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含3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安排,經行政部門審批。
2、加班補貼
⑴ 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或經批準審批同意,按加班記錄給予相應的加班餐補和補貼。
⑵ 為保障員工合法休息權利,不得在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
⑶ 除法定休假節(jié)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調休優(yōu)先的原則,根據(jù)工作安排和個人申請,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調休的,可將本月需要調休的加班單獨記錄,以備調休時查用;調休時限為當年休完,連續(xù)調休天數(shù)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暫未計算加班補貼的加班,在半年內不能安排調休的,在確定不能進行調休的當月,將未能調休的加班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
⑷ 加班補貼分餐補和加班工資:餐補為10元/餐;加班補貼工資為:10元/小時(注: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計時自每日19:00起計時,每30分鐘為整數(shù)累計,每日加班時數(shù)累計不到2小時(含2小時)只計加班補貼,不享受加班餐補)
(八)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3、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4、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虛報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補貼扣罰,其中50%由審批領導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6、在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附則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同內容規(guī)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guī)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亦同。
第8篇 機電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試行)
一、員工加班細則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職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下列三種:
1、臨時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者。
2、公休假日加班:值班者或因工作繁忙需要在公休假日工作者。
3、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值班者或因工作繁忙需要在節(jié)假日工作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否則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第三條
不得報支臨時加班費人員:
1、公差外出者。
2、銷售人員不論何時何日從事推銷,均不得報支加班費。
3、管理層、部長、辦公室人員、門衛(wèi)、司機、廚工因工作情形有別,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guī)定,故不得報支加班費。
第四條
臨時加班費核算辦法:
1、臨時加班費報支對象:生產員工、售后服務員工
2、需臨時加班,先根據(jù)任務需要擬定加班組員及人數(shù),經部長審批后。
3、員工如逢工作需臨時加班,必須前一日下午5點鐘前申請?zhí)罹呒影鄦谓徊块L審批;外出工作需臨時加班的,通過與部長聯(lián)系口頭同意,回公司后補辦手續(xù)。
4、加班單與考勤卡記錄一致,否則不予計給加班費,加班費計發(fā)最少加班工時為0.5小時,不足0.5小時不按加班處理。
5、如加班超22:00,給予每人夜餐補助3元,通過報銷形式報支夜餐補助。
6、如工作時間超出零晨二點為通宵加班,給予每人夜餐補助10元,通過報銷形式報支夜餐補助。
7、指定加班者,應準時到崗,如有延后到崗者,超過3分鐘至30分鐘以內,計扣半小時工資,超過30分鐘至1小時以內者,計扣1小時工資,如加班時間內用餐,扣減1小時加班工時。
8、臨時加班費計算標準為:
1).班長:11元/小時
2).組長:10元/小時
3).生產一線工人:9元/小時
4).倉庫管理員:8元/小時
9、因工外出加班,路程工時的計算標準為每小時60公里(不論是否堵車),路程工時的加班費計算標準為:
1).班長:6元/小時
2).組長:5元/小時
3).生產一線工人:4元/小時
10、各部門人員臨時加班結束時間超出零晨二點(含2點正),可按加班結束時間起計保證員工有8小時的休息時間。(說明:加班結束時間起計時,保證8小時休息時間,超出8小時休息時間的需經部長同意,超出的休息時間作補休假,未經同意作曠工處理),生產部員工超零晨二點的臨時加班費計算標準:
1).班長:20元/小時
2).組長:18元/小時
3).生產一線工人:15元/小時
第五條
公休假日加班補休辦法
1、為配合公司生產特殊情況需要,公休假日加班不計發(fā)加班費,事后安排補休,因工作任務繁忙,至年終未能安排輪休的按臨時加班計發(fā)加班費。
2、公休假日加班補休,由部門負責人根據(jù)工作需要,在工作許可的前提下,安排員工適當補休;公休假日加班每8小時加班工時可換休1天假期但補休時間不得超過實際加班時間。
第五條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核算辦法
1、國家法定假日(周日休假除外),值班補助按當月的日平均工資2倍計發(fā)。
2、部長級以上管理人員,國家法定假日,加班、值班補助每天200元。
3、春節(jié)假期公司安全保衛(wèi)值班(含門衛(wèi))值班分為值日班與值夜班,值勤每班次150元(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取高金額工資為發(fā)放標準),值班人員安排由綜合部安排。
4、因工作需要春節(jié)假期員工出外維修服務的,部長級以上管理人員工資為300元/天,生產部班長工資為250元/天,生產部一線員工工資為220元/天。
二、值勤細則
1、本公司公休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值班,以輪班值勤方式,值勤順序由綜合部安排施行。
2、公休假日、法定節(jié)假日值班時間按上班時間。
3、春節(jié)假期值班辦公室自上午9時起至下午17時止,保衛(wèi)人員按正常時間上班。
4、值班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向綜合部報備并由綜合部重新安排人員值班。
三、附則
1、如與其他文件、制度有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2、從2023年6月試行。
佛山市派能機電有限公司
第9篇 z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按提成制度結算的銷售部員工和廠部的計件員工不適用本規(guī)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四條 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稱為應急加班。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為計劃加班。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售后、經營、投資部工程師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和周末繼續(xù)工作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六條 內勤人員(含銷售部、售后部、經營部、投資部、國際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算加班。
第七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guī)定
第八條 加班人員應提前向行政部遞交《加班申請單》(遞交時間:工作日應急加班于當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個星期五的16:00前,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則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者,應由加班人員的部門主管電話通知行政部經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17:30前補交。
第九條 本公司人員于休假日或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
第十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累計12小時為1.5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jù)。(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已計算加班補貼或調休,獎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數(shù)計算。
第十二條 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周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的限制:
(一)發(fā)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十四條 加班調休應在當年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條 常駐公司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為準,外派人員的加班起止時間,以個人提交書面說明,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為準。
第四章加班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一年內累計加班15個工作日(含15個工作日)以下,按調休處理;超過15個工作日,則根據(jù)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安排調休或發(fā)放加班補貼。
第十七條 調休時間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 周末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十八條 加班補貼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補貼;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工資報酬;
(三)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工資報酬。
第五章罰則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第二十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2倍處罰。
第二十一條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第二十二條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發(fā)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布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
加班申請單
申請部門
加班人員
加班日期
加班時間
始至止;共小時
加班原因
部門主管
行政部
總經理
備注:
第10篇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怎么寫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_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
(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
(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 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_@_,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
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
(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
(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
班補貼;周
六、 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
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第11篇 公司車間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車間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車間加班管理,有效促進各項工作的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僅適用于車間員工加班,不適用于辦公室工作人員。辦公室工作人員被安排到車間加班,視為履行義務。
第二條 公司鼓勵各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工作日的工作任務,不鼓勵加班,確因生產需要加班,須遵照效率至上、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的原則。
第三條 加班是指在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必須繼續(xù)工作。
第四條 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確因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工作完成任務;
2. 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
3. 因自然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
4. 正常工作下班后加班2小時以上。
第五條 員工加班須由部門主管填報《加班申請單》,并在白板上知會員工。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于當日17:30前交經理審批,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需在放假前一個工作日前交總經理審批。遇緊急情況,由經理安排,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由加班人員所在部門主管補填《加班申請單》。
第六條《加班申請單》由門衛(wèi)監(jiān)督,若實際加班時間與申請時間有出入,以門衛(wèi)在《加班申請單》備注欄內簽字確認的時間為準,并由門衛(wèi)將此單于次日上班時交行政部備案。
第七條 員工加班時間每日2-3小時,不超過4小時,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加班,必須安排員工適當休息,每月累計加班不應超過104小時。
第八條 每月行政部統(tǒng)計加班情況,在員工工資中支付加班費。 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加班工資= ×1.5倍×加班時間),雙休日加班未安排調休的其報酬為平時工資的2倍(雙加工資= ×2倍×加班時間),法定節(jié)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法定節(jié)日加班工資= ×2倍×加班時間)。
每個加班工時,均按加班者工作技能與績效給予獎金。
第九條 正常工作日8小時內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工作定額的部分加班的,不支付加班費。任何未按規(guī)定履行加班手續(xù)的,不視為加班,不計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可以進行對等工時調休,調休后,則不計加班工資。
第十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 加班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2倍處罰。
第十一條 加班時消極怠工,可以完成而未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的,取消加班工時。加班時間內,員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若因事需臨時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管申請方能離崗。若主管因事不在車間,急需離崗時,請自覺在《加班離崗登記本》上寫完記錄后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私自離崗者,一經門衛(wèi)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巡視車間發(fā)現(xiàn),按取消本次加班工時論處。
第十二條 員工加班禁止在車間吃食、吸煙、大聲唱歌或喧嘩;禁止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禁止一切私自脫崗、竄崗等行為(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煙要到指定處或門外。違犯本條者一律按公司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三條 為獲取加班工時獎金,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工時,并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處罰100元。
第十四條 員工因虛報而申請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工資處罰員工,其中20%由部門主管承擔,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而未完成卻安排加班的,按照100%的加班工資處罰,其中10%由部門主管承擔。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和頒布,自張貼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并納入員工手冊。員工手冊中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相抵觸內容自行廢止。
第12篇 s公司車間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車間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辦公室審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fā)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作業(yè)的;
②發(fā)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xié)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yè)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guī)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shù)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