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場消防管理制度-5
商場消防管理制度(五)
1 目的:為了加強商場物業(yè)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危害,保障客戶及廠商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 范圍:適用于商場物業(yè)管轄內的施工、裝修、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個人。
3 管理責任:
-物業(yè)的消防管理,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業(yè)部每個員工和客戶應盡的責任。
-物業(yè)的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受地區(qū)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領導。
-商場物業(yè)應把預防火災作為整個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商場的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由物業(yè)牽頭,成立有關單位防火責任人參加的本物業(yè)防火委員會,統(tǒng)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商場物業(yè)保安部負責。
-物業(yè)客戶與商場物業(yè)應有專人負責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實到人。
4 防火負責人職責:
-領導所屬部門的安全消防組織,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規(guī)章制度。
-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執(zhí)行消防獎懲條例。
-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
-組織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組織撲救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調查火災事故,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和
追究當事人責任。
5.防火設計與施工: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設計必須符合《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建筑消防管理規(guī)則》及其他有關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
-防火設計圖紙必須經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要變更的,必須再次報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批準。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廠商或其委托的施工單位與物業(yè)安全部、設備部等管理部門簽訂管理合同,并報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備案。
-室內裝修必須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裝修項目施工完畢后,消防設施必須經消防部門檢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對不合格的項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決定使用。
6 火災預防:
-在物業(yè)內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向安全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得到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滅火準備工作。
-物業(yè)內嚴禁帶入或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物業(yè)內禁止焚燒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區(qū)域、電梯、中央控制室、配電室等設 備間內吸煙。
-物業(yè)內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廢紙簍。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應經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批準。
-廠商及員工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商場出入通道。
-物業(yè)工程部要按照電力技術規(guī)定,定期對電氣設備、開關、線路及照明燈具等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廠商在離開展位時應關閉電源開頭或拔下電器電源插頭。
-煤氣管道系統(tǒng)的儀表、閥門、法蘭接頭、橡膠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使用者應注意安全使用煤氣,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開關。
-大樓內的走道、樓梯、出入口等處,嚴禁堆物、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指示燈要完整醒目。
7 火災撲救:
-報警電話及其他報警設備必須保證靈敏可靠。
-消防控制室設專人晝夜值班,隨時觀察、記錄消防控制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商場內所有人員一旦發(fā)現火災,必須及時報警并迅速采取撲救措施。
-廠商和物業(yè)部的防火負責人以及員工聞警后必須及時趕到火場,撲滅火災。
-商場物業(yè)、安全部員工在火災緊急情況下,負責引導賓客迅速安全轉移。
-商戶在展位內要嚴格按照《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自動報警裝置、噴淋系統(tǒng)、防排煙設備、防火門、消火栓等定期進行檢測,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整可靠。
-消防水泵、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未經批準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他用,除滅火搶險外,平時不得動用商場物業(yè)內任何公共消防設備設施。
-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必須經安全部經理批準。
-認真做好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檔案。
8 獎懲:
-防火委員會應定期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集體和個人,可由物業(yè)防火委員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yōu)異、工作表現突出者;
-模范貫徹消防安全制度,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者;
-積極投入滅火搶險,保護人身安全和搶救物業(yè)內財物的突出表現者;
-積極鉆研消防業(yè)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者;
-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表現突出者;
-及時發(fā)現和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輕微的,應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由消防部門按照治安管理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擅自挪用或破壞消防設備及器材者;
-違反消防法規(guī)、條例者;
-對存在的火險隱患拒不整改者;
-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貫徹消防法規(guī)不力、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經營或使用單位領導者。
第2篇 商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衛(wèi)科每天按時對商場進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絕各種消防隱患,并進行詳細記錄。
2、每月對商場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有損壞、失效的消防器材、設備及時維修和更換,并做好詳細記錄。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時有專人值班,并對場內消防設施進行全面監(jiān)控,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發(fā)現險情隨時啟動消防安全預案。
4、各樓層營業(yè)大廳要合理擺放柜臺,不許遮擋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顧客流通的寬度;主通道應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車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場內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6、商場內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7、場內禁止吸煙,禁煙標牌應當鮮明完整,必須有禮貌的制止顧客吸煙。
8、廢棄包裝物品及垃圾應隨時清理,放到指定地點,當晚清除。
第3篇 商場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xié)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guī)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fā)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xié)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zhí)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jiān)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yè)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guī)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guī)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jiān)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guī)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準違規(guī)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guī)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yè)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在商場營業(yè)時動火作業(yè),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guī)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guī)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xié)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jié)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jié),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yè)時間后,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yè)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zhí)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fā)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guī)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臨時動火管理規(guī)定》、《專柜裝修管理規(guī)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guī)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并書面警告。
9、?消防監(jiān)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guī)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guī)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fā)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yōu)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4、?及時發(fā)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guī)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zhí)行。
17、?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zhí)行。
第4篇 家電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員工須知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fā)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fā)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zhèn)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商場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展區(qū)裝修),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guī)定,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人員必須在場監(jiān)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如展區(qū)裝修)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商場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jiān)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賣場組長經理要經常巡視檢查。、
6、商場,庫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7、在打掃,清理衛(wèi)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fā)火災。
第三:消防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各組經理要定期派人進行清理,測驗,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
2、滅火裝置每月檢查一次。
3、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第四: 三級防火制度
1、一級檢查由各部門主管實施
a、員工必須每日自檢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排除隱患,不能解決的隱患要及時上報,若發(fā)現問題又不及時解決,由此而發(fā)生火災事故,由各組長經理及員工本人負責。
b、各組長經理要將每日自檢的結果做好記錄。
c、負責維護,保養(yǎng)各組內滅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不得有損壞,放空的現象發(fā)生。
2、二級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實施
a、店長每周應組織對本責任區(qū)域內的設備、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發(fā)現問題妥善處理。
b、檢查商場一級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c、組織處理商場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整改,定期給商場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由總經理領導組織實施
a、每月由總經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對各商場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前不予以通知。
b、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是各商場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部門的防火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五: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組每周進行檢查一次。人事部會同各商場主管一月檢查一次。商場每季度和重大節(jié)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著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大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逐件登記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計劃,并采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銷案制度,改一件,銷一件。
3、對消防監(jiān)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的研究落實,按時復函,回告。各部門對安全部的火險隱患通知單,也要研究落實,如本部門解決不了,要上報商場領導,商場領導同消防安全小組成員共同研究處理。
第六: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商場安全的規(guī)定,并結合商場防火要求,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施工。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以各組長負責制度,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上報維修部修理。
第5篇 商場消防管理制度2
商場消防管理制度(二)
1.目的
為了加強物業(yè)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危害,保障商戶及業(yè)主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商場物業(yè)管轄的物業(yè)及在物業(yè)進行施工、裝修、經營、使用的單位和個人,物業(yè)的防火委員會是消防管理的監(jiān)督機構。
3.管理責任
3.1物業(yè)的消防管理,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
3.2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業(yè)每個員工和商戶應盡的責任。
3.3物業(yè)的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受地區(qū)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領導。
3.4物業(yè)各商戶和商場物業(yè)應把預防火災作為整個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3.5商場物業(yè)經理為本物業(yè)的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由物業(yè)牽頭,成立有關單位防火責任人參加的本物業(yè)防火委員會,統(tǒng)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商場物業(yè)管理處保安部負責。
3.6物業(yè)商戶與商場物業(yè)應有專人負責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實到人。
3.7防火負責人職責:
3.7.1領導所屬單位、部門的安全消防組織,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規(guī)章制度。
3.7.2組織、部署、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3.7.3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執(zhí)行消防獎懲條例。
3.7.4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
3.7.5組織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3.7.6組織撲救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調查火災事故,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和追究當事人責任。
4.防火設計與施工
4.1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設計必須符合《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高層建筑消防管理規(guī)則》及其他有關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
4.2防火設計圖紙必須經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要變更的,必須再次報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批準。
4.3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商戶或其委托的施工單位與物業(yè)安全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門簽訂管理合同,并報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備案。
4.4室內裝修必須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5裝修項目施工完畢后,消防設施必須經消防部門檢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對不合格的項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決定使用。
5.火災預防
5.1在物業(yè)內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向物業(yè)防火委員會或安全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得到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滅火準備工作。
5.2物業(yè)內嚴禁帶入或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5.3物業(yè)內禁止焚燒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區(qū)域、電梯、中央控制室、配電室等設備間內吸煙。
5.5物業(yè)內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廢紙簍。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應經物業(yè)防火委員會和消防部門批準。
5.6商戶及員工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大樓出入通道。
5.7展位商戶和物業(yè)工程部要按照電力技術規(guī)定,定期對電氣設備、開關、線路及照明燈具等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商戶在離開辦公室、工作場所時應關閉電源開頭或拔下電器電源插頭。
5.8煤氣管道系統(tǒng)的儀表、閥門、法蘭接頭、橡膠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使用者應注意安全使用煤氣,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開關。
5.9大樓內的走道、樓梯、出入口等處,嚴禁堆物、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指示燈要完整醒目。
6.火災撲救
6.1報警電話及其他報警設備必須保證靈敏可靠。
6.2消防控制室設專人晝夜值班,隨時觀察、記錄消防控制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6.3物業(yè)內所有人員一旦發(fā)現火災,必須及時報警并迅速采取撲救措施。
6.4商戶和物業(yè)處的防火負責人以及員工聞警后必須及時趕到火場,撲滅火災。
6.5物業(yè)商場物業(yè)商戶服務、安全部員工在火災緊急情況下,負責引導賓客迅速安全轉移。
6.6商戶在辦公場所內要嚴格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6.7自動報警裝置、噴淋系統(tǒng)、防排煙設備、防火門、消火栓等定期進行檢測,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整可靠。
6.8消防水泵、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未經批準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他用,除滅火搶險外,平時不得動用商場物業(yè)內任何公共消防設備設施。
6.9消防給水系統(tǒng)需停水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必須經大樓防火委員會或消防部門批準。
6.10認真做好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檔案。
7.獎懲
7.1防火委員會應定期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
7.2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集體和個人,可由物業(yè)防火委員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7.2.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yōu)異、工作表現突出者;
7.2.2模范貫徹消防安全制度,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者;
7.2.3積極投入滅火搶險,保護人身安全和搶救物業(yè)內財物的突出表現者;
7.2.4積極鉆研消防業(yè)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者;
7.2.5發(fā)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表現突出者;
7.2.6及時發(fā)現和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者。
7.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輕微的,應給予經濟處罰、行政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由消防部門按照治安管理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1擅自挪用或破壞消防設備及器材者;
7.3.2違反消防法規(guī)、條例者;
7.3.3對存在的火險隱患拒不整改者;
7.3.4造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7.3.5貫徹消防法規(guī)不力、管理不嚴或因玩忽職守而引起火災事故的經營或使用單位領導者。
8.附則
8.1商戶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大樓物業(yè)防火委員
會備案。
9.相關文件
9.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9.2《市消防條例》
9.3《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9.4《消防設施管理、維護、保養(yǎng)的技術要求》
9.5《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商場物業(yè)罰法》
9.6《火災撲救應急預案》
9.7《用戶守則》
9.8《裝修指南》
9.9《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9.10《動用明火操作規(guī)程》
9.11《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9.12《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
9.13《解除火警作業(yè)規(guī)程》
9.14《火災撲救操作規(guī)程》
10.記錄
10.1消防監(jiān)控記錄
10.2動火申請審批表
10.3火災發(fā)生情況記錄表
10.4安全防范整改通知書
第6篇 家具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家居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過對消防控制中心運行的進行規(guī)定,確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開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運作。。
4.內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tài)及發(fā)現火情,指揮滅火的重要部位;維護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為此特訂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負責制并填寫值班記錄存檔。
4.2值班人員需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本中心。
4.3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作記錄,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商場物業(yè),遇重大問題要迅速上報消防總負責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zhèn)吻闆r,如屬火災報警,按滅火方案處理,屬誤報應消除信號記錄。
4.5維修人員要掌握商場消防設施知識及具備三熟(熟悉圖紙,熟悉操作,熟悉維護),要求負責商場消防設備的維護修理。
4.6值班人員按商場物業(yè)要求及時上報消防設施運行狀況的各種記錄、表格。
5.引用文件(無)
6.記錄
6.1監(jiān)控中心查看錄像記錄
6.2監(jiān)控中心人員進出登記
6.3鑰匙借用登記表
6.4鑰匙接管表
6.5鑰匙管理登記表
6.6鑰匙啟用登記表
6.7鑰匙交接記錄表
6.8總控室值班記錄
第7篇 商場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加強商場安全消防意識,做好商場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二、責任人
商場經理為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履行以下責任:
1、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fā)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備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及緊急照明裝置,落實定期維護、保養(yǎng)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組織場內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滅防火訓練。
4、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火災原因調查。
三、細則
(1)職責落實
1、各鋪位商戶確立各自的防范重點部位和防范對策。
2、商場管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3、對商戶普及安全消防知識,進行培訓和示范教育,有條件的應舉辦模擬演示。
4、商場內所有人員遵守安全守則。
(2)消防管理
1、商場管理處制定詳細的防火、滅火管理制度以及實施細則。
2、商場內落實防火安全制度,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
3、禁止在商場內擅自動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應事先想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管理部門批準后才予以使用。
4、劃定禁煙區(qū),任何人不得在禁煙區(qū)吸煙。
5、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商場內的消防設備,并對設備定期檢查和更換。
6、場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7、商場內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規(guī)定。
8、各商戶的貨物按指定區(qū)域、地點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廢舊物品及時處理。
四、事故處理措施
一旦發(fā)生火警,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鎮(zhèn)靜,力戒驚慌。
2、撥打火警電話,準確報告起火位置、燃燒品等情況。
3、按動附近火災報警器。
4、關掉一切電源開關。
5、利用附近滅火設備,盡力將火撲滅。
6、防止用水或泡沫滅火器引起漏電而導致火災。
廣州市 xx市場
2010-7-21
第8篇 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并明確商場、合作店、工廠、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機關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紅星家具集團所屬的商場、合作店、工廠、超市(以下統(tǒng)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統(tǒng)稱消防法規(guī))及本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四、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商場總經理、合作店店長、工廠廠長、超市店長)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五、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六、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定崗輪流值班制。從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的崗位人員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不斷加強業(yè)務學習,提高業(yè)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單位安全部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指定人員的領導下具體實施和落實單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單位安全部各級、各崗位人員按照分工負責本人所在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單位應根據集團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國家及地方政府機關、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并結合單位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臺帳。
十二、單位對安全工作實行三級檢查制,確定各部門的防火、治安責任人,并定期組織和參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會議。
十三、單位應當將存在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部門、部位,確定為火災隱患。發(fā)現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對當即不能整改的,要下發(fā)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蹤督促復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四、單位要根據行業(yè)特點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劃分并確定重點保衛(wèi)目標和一般保衛(wèi)目標。對消防工作要分類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按照保衛(wèi)目標和消防部位的分類,崗位責任人員對重點目標和部位每班次監(jiān)督檢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對一般目標和部位每班次巡視檢查不少于三次;負責巡查的安全員每小時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員每班次巡查單位內部和外圍,外圍要達到每二小時不少于一次的強制規(guī)定。
十五、單位應該對各部門、各廠商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區(qū)域存放。
十六、對建筑進行裝修、改造時要規(guī)范管理,經營和生產場所嚴禁動用一切明火,對必須進行焊接、切割,對管道、門窗進行維護幾,對建筑進行加固、防漏處理等必須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和'定人、定崗、定防范措施'的現場監(jiān)護作業(yè)制度,落實到具體部門的具體人監(jiān)督、監(jiān)護和檢查。
十七、在重大節(jié)假日期間和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以及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單位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進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及時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災隱患進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單位應該對各部門、各廠商儲存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實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區(qū)域存放。
十九、單位在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購置、維修、維護、保養(yǎng)及更換過程中,必須簽訂質保書并要按照集團相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及物資采購審批制度執(zhí)行。
二十、其它未盡事宜,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的內容逐項落實,同時還要結合并遵照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9篇 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3
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消防控制中心運行的進行規(guī)定,確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開展。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 主要職責: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運作。
4 內容: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tài)及發(fā)現火情,指揮滅火的重要部位,維護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為此特訂如下制度:
-控制中心實行 24 小時值班負責制并填寫值班記錄存檔。
-值班人員需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本中心。
-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并作記錄,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上報商場安全部,遇重大問題要迅速上報消防總負責制人。
-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立即核查信號真?zhèn)吻闆r,如屬火災報警,按滅火方案處理,屬誤報應消除信號記錄。
-維修人員要掌握商場消防設施知識及具備三熟(熟悉圖紙,熟悉操作,熟悉維護),要求負責商場消防設備的維護修理。
-值班人員按商場要求及時上報消防設施運行狀況的各種記錄、表格。
第10篇 某商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經營風險,也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戶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規(guī)定.
各樓層,各商戶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guī)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消防工作方針.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各樓層經理和專柜負責人為賣場倉庫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
1.裝修規(guī)定
1.1 如需將倉庫隔開,所用隔斷必須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斷上留有孔洞;
1.2 倉庫內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須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倉庫內所有電源線路必須使用2.5平方以上的電線
1.4 所有電源線路必須加裝pvc防火套管,控制開關必須安裝在倉庫外面;
1.5 每個獨立的倉庫必須配備單獨的漏電保護開關;
1.6 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燈,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燈具. 最好使用防爆燈或燈管;
1.7 投入使用前需報物業(yè)管理中心驗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 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如有違規(guī)每次處以1000元罰款;
2.2 倉庫內如需臨時動火,必須如實填報<<臨時動火申請表>>,經防火責任人或相關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作業(yè),現場應做好防火措施且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管,作業(yè)結束后必須將現場遺留火源清理干凈;
2.3倉庫內不得私自儲存違禁物品; 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揮發(fā),有毒,放射性強的物品 (如天那水,松節(jié)油,汽油,玻璃水,煙花爆竹等)
2.4 人員離場時,應將倉庫內的剩余紙皮,膠袋,廢料等清理干凈;
3.電源管理
3.1 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按照規(guī)范由持有作業(yè)資格證書的專業(yè)電工安裝,維修. 倉庫內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3.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不得超負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須到物管中心申請,審批通過后由工程部負責安裝.
3.3 照明燈具應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的商品至少與燈具保持50工分的距離,人員離場后必須關閉電源. 如有違規(guī)處以500-----1000元罰款.
3.4倉庫內不得使用電熨斗,電烙鐵,電爐,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3.5物管中心和樓層管理人員應不定期對倉庫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在簽到表上簽到,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和雜物
4.2各專柜需自行在所屬的倉庫內配備兩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
4.3倉庫貨物需嚴格按照 '五距'要求堆放;(垛與垛間距不少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少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少于0.3米,物品與燈和噴淋頭的距離不少于0.5米).
4.4 倉庫內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4.5 倉庫的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如有問題必須及時更換 .
4.6所有倉庫的設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擠占,埋壓,圈占,堵塞滅火器,消火栓,煙感,溫感,噴淋,手動報警按鈕,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燈等消防設施;
第11篇 商場消防臺帳管理制度5
商場消防臺帳管理制度(五)
一、所有消防臺帳(工作表格,不包括《防火檔案》)為消防安全活動和消防工作記錄專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所有消防臺帳必須使用黑色水筆記錄,做到填寫詳細、書寫認真、規(guī)范整潔,不得存在缺項、漏記、涂改現象,禁止補記。
三、所有消防臺帳應當明確專人記錄和保管,年終存檔備查(相關資料必須按集團公司《公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保管期限表》規(guī)定的保管期限存檔)。
四、其它未盡事宜或本制度中相干規(guī)定、要求等與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當地行業(yè)主管部門明文規(guī)定等要求不符的,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或當地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單必須將有關證明文件報集團公司安全保障部備案。
五、本說明作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補充內容,在表格的使用和填寫過程中如與相關單位實際情況相悖的,以符合實際工作需要為原則執(zhí)行。
六、《防火檔案》應根據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規(guī)定并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如當地行業(yè)主管部門無明確規(guī)定或未提供標準樣本的,由集團公司安全保障部制訂統(tǒng)一格式的建檔資料(待發(fā),不齊全部分由各單位補充和完善),各單位應根據要求建立健全并報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備案,同時報集團公司安全保障部備案。
第12篇 購物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購物廣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商場全體員工、顧客以及外來辦事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各項防火規(guī)定。
2. 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考核、成績、合格方準上崗。
3. 商場內施工、裝修,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并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科申報審批。
4. 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各柜組要及時配合,不得拖延,發(fā)現不安隱患燕及時處理并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
5. 消防安全設施器材專人負責、保養(yǎng)和維護,任何人員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距離,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6. 商場營業(yè)廳、庫區(qū)整潔有序,嚴禁吸煙、明火、違反規(guī)定的給予10的罰款,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7. 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商場各樓層,部組區(qū)域的電源/門窗由本部組人員和營運部長負責,清場時做到人走燈滅,拉閘,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離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