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及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
2、 宿舍內嚴禁生火和使用電爐、汽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燒香拜神;
3、 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和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泡;
4、 煙頭、火種、紙屑等雜物不準隨地亂丟,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5、 要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yè);
6、 動火作業(yè)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
第2篇 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項目部消防科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所有人員都需配合工作。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對不遵守人員,將按項目部安全獎罰制度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并由項目部專業(yè)電工統一安裝;嚴禁私拉亂接,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罰款處理。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違者罰款處理。
6、宿舍區(qū)設置的滅火器、消防鍬、消防桶、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全體人員嚴禁隨便動用,確保完好。
7、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
8、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10、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11、消防檢查,項目部消防科會同各部門每周對本項目進行施工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要進行消防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
第3篇 宿舍衛(wèi)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汽爐煮飯,經發(fā)現者勸告不聽,給予從嚴處罰,直至沒收使用器具。
2、不得隨意在宿舍外走廊及四周生火做飯,特殊情況需要,應到指定地點或經申請到食堂開小灶進行,不得隨地生火,發(fā)現者每次給予罰款100元。
3、宿舍內用火要注意安全,火柴頭、煙頭應扔在煙灰缸內或隨時將火星踩滅,不準躺在床上吸煙。
4、燃著的驅蚊材料,應放在安全地點,不準靠近易燃物和床前下面,就寢前要將驅蚊(蚊香等)熄滅。
5、嚴禁私自拉燈接線,室內燈光不足需要加裝,應經工地負責人同意并由專職電工操作。私自拉接者,罰款每次100元。
6、宿舍內的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整齊,被褥疊放整齊、干凈、無異味。
7、宿舍內保持衛(wèi)生,每日有人打掃,清掃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處,并及時清理。
8、保持宿舍周邊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不亂潑污水,配設垃圾桶或垃圾袋,不得隨地扔放。
9、本宿舍 為衛(wèi)生責任人,生活區(qū)每月30日進行衛(wèi)生評比工作。
第4篇 民工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第5篇 辦公室、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辦公室內除根據工作性質需要,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外其他辦公室一律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5及60瓦以上高熱度照明裝置;
2.辦公室、宿舍內一律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3.不準隨意安裝燈頭或亂接亂拉電線,不得在燈泡上照紙和電線上掛物;
4.宿舍內不準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釘擋隔斷;
5.禁止臥床吸煙,煙頭不準隨地亂扔;
6.室內禁止使用爐火;
7.辦公室宿舍要設專人負責日常防火衛(wèi)生制度管理,要經常打掃,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周圍要設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
第6篇 職工員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qū)域及宿舍,發(fā)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第7篇 宿舍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及在宿舍內放摩托車。
2、宿舍內嚴禁生火和使用電爐、氣化爐具、電熱器具,燒香拜神。
3、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晾掛衣物和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泡。
4、宿舍的通風設備應選用安全性能高、絕緣性能好的電氣產品,并由持證電工按用電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安裝。
5、煙頭、火種、紙屑等雜物不準隨地亂丟,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6、要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yè).
第8篇 宿舍治安防火衛(wèi)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衛(wèi)生管理工作,保障生產、工作、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肘產的安全。根據上海市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1、所有職工、民工住房一律服從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調房,強行搶占。
2、職工、民工直系親屬需要在工地臨時居住的,必須事先向項目經理請示同意并持身份證向項目部綜治辦登記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親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職工、民工必須強化治安防范意識,確保財物安全,現金、票證和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體宿舍內的公共財物,必須人人愛護,不得損壞、偷盜。不準使用屯炒鍋、電飯鍋,否則給予處罰。
5、嚴禁使用電爐、電烤爐、取暖器或燒明火,禁止私拉亂按照明電線,不準睡在床上吸煙和亂丟煙頭。
6、宿舍內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學物品。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燈泡,違者給予處罰,對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直接、間接責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為保障職工、民工的休息,宿舍區(qū)在中午休息時間和晚上十一時以后嚴禁吵鬧、行酒令、大聲喧鬧和有礙別人休息的音響。
8、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或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嚴厲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9、要自覺遵守“七不規(guī)范”,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禁止隨地大、小便,室內垃圾每天要及時清掃,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齊。
第9篇 辦公室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辦公室內除根據工作性質需要,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外其他辦公室一律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5及60瓦以上高熱度照明裝置;
2.辦公室、宿舍內一律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3.不準隨意安裝燈頭或亂接亂拉電線,不得在燈泡上照紙和電線上掛物;
4.宿舍內不準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釘擋隔斷;
5.禁止臥床吸煙,煙頭不準隨地亂扔;
6.室內禁止使用爐火;
7.辦公室宿舍要設專人負責日常防火衛(wèi)生制度管理,要經常打掃,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周圍要設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
第10篇 民工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第11篇 建筑工地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工地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燒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風扇不得放在蚊帳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 平方米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 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qū)域及宿舍,發(fā)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第12篇 宿舍治安、防火、衛(wèi)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衛(wèi)生管理工作,保障生產、工作、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肘產的安全。根據上海市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以下規(guī)定:
1、所有職工、民工住房一律服從行政部門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調房,強行搶占。
2、職工、民工直系親屬需要在工地臨時居住的,必須事先向項目經理請示同意并持身份證向項目部綜治辦登記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親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職工、民工必須強化治安防范意識,確保財物安全,現金、票證和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體宿舍內的公共財物,必須人人愛護,不得損壞、偷盜。不準使用屯炒鍋、電飯鍋,否則給予處罰。
5、嚴禁使用電爐、電烤爐、取暖器或燒明火,禁止私拉亂按照明電線,不準睡在床上吸煙和亂丟煙頭。
6、宿舍內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學物品。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燈泡,違者給予處罰,對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直接、間接責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為保障職工、民工的休息,宿舍區(qū)在中午休息時間和晚上十一時以后嚴禁吵鬧、行酒令、大聲喧鬧和有礙別人休息的音響。
8、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或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嚴厲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9、要自覺遵守“七不規(guī)范”,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禁止隨地大、小便,室內垃圾每天要及時清掃,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