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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爆破工程技術工作崗位職責 第2篇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工作崗位職責
第1篇 爆破工程技術工作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從嚴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條規(guī)定》等各項管理規(guī)定,對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議。
2.負責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協(xié)助搞好安全培訓、業(yè)務指導工作,檢查實施情況。
3.負責爆破工程設計、指導施工、檢查質量。
4.負責對新進爆破器材性能的試驗,發(fā)現(xiàn)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有關部門領導反映,每次試驗都必須有詳細記錄。
5.負責對過期、報廢爆破器材的銷毀處理工作,并在銷毀現(xiàn)場進行技術指導,銷毀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
6.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并進行技術指導。
7.全面負責爆破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安全員必須同時在場才能進行爆破作業(yè),共同清點、核對、記錄簽字確認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shù)量,確保將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全部清退回庫,交由保管員簽字確認,存檔備。
第2篇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爆破工程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3、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進行盲炮處理的技術指導工作
4、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爆破器材檢查工作。
6、組織或參加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
7、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