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滑模施工
第1條 滑升機具和操作平臺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安裝,平臺四周要有防護欄桿和安全網(wǎng),平臺板鋪設不得留空隙。施工區(qū)域下面必須設圍欄,經(jīng)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設防護頂棚。
第2條 上人上料兩用罐籠(外用電梯),應安裝柔性安全卡、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并且規(guī)定上下聯(lián)絡信號。
第3條 滑升過程中,要經(jīng)常調(diào)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臺扭轉和水平位移。
第4條 夜間施工應準備手電筒,預防停電。
第5條 操作平臺上,不得多人聚集一處,下班時應清掃和整理好料具。
第6條 模板拆除應均衡對稱,拆下的模板、設備應用繩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通風工
第1條 熔錫時,錫液不許著水,防止飛濺,鹽酸要妥善保管。
第2條 在風管內(nèi)鉚法蘭及腰箍沖眼時,管外配合人員面部要避開沖孔。
第3條 組裝風管,法蘭孔應用尖沖撬正,嚴禁用手指觸摸。
第4條 吊裝風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裝時應加溜繩穩(wěn)住,與電線應保持安全距離。
第5條 在高空安裝風管、水漏斗、氣帽等,必須搭設腳手架,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nèi)。
第6條 使用剪板機,上刀架不準放置工具等物品。調(diào)整鐵皮,腳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時,手禁止伸入壓板空隙中。
第7條 使用固定式震動剪,兩手要扶穩(wěn)鋼板,用力適當,手指離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損,應及時停機更換。
第8條 三用切斷機剪切時,工件要壓實。剪切窄小鋼板,要用工具卡牢,調(diào)換或校正刀具,必須停機。
第9條 折方時,應互相配合,并與折方機保持距離,以免被翻轉的鋼板和配重擊傷。
第10條 咬口時,手不準放在咬口機軌道上,工件要扶穩(wěn),手指距滾輪不小于5厘米。
第11條 操作卷圓機、壓縫機,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第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沉井施工
第1條 沉井下沉四周影響區(qū)域內(nèi),不宜有高壓電線桿、地下管道、固定式機具設備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須設置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2條 空壓機的貯氣罐應設有安全閥,輸氣管應編號,供氣控制應由專人負責。在有潛水員工作時,并應有濾清器,進氣口應設置在能取得潔凈空氣處。
第3條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離地太高,以不超過沉井短邊或直徑的長度為宜,一般不應超過12米。特殊情況允許加高,但應有可靠的計算數(shù)據(jù)。并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第4條 沉井的內(nèi)外腳手,如不能隨同沉井下沉時,應和沉井的模板、鋼筋分開。井字架、扶梯等設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時被拉倒。
第5條 沉井井頂周圍應設防護欄桿。井內(nèi)的水泵、水力機械管道等施工設施,均應架設牢固,以防止墜落。
第6條 沉井下沉前應把井壁上拉桿螺栓和圓釘切割掉。特別在不排水下沉時,應清除井內(nèi)障礙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潛水員的潛水服。
第7條 抽承墊木時,應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分區(qū)域,按次序進行。
第8條 抽承墊木及下沉時,嚴禁人員從刃腳、底梁和隔墻下通過。
第9條 當沉井面積較大,不排水下沉時,井內(nèi)隔墻上應設有潛水員通過的預留孔。
第10條 浮運沉井的防水圍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小于1米。
第11條 采用抓斗抓土時,井孔內(nèi)人員和設備應事先撤出,停止其他作業(yè)。如不能撤出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12條 采用機吊人挖時,土斗裝滿后,待井下人員躲開,并發(fā)現(xiàn)訊號,方可起吊。
第13條 采用水力機械時,井內(nèi)作業(yè)面與水泵站應建立電話或訊號聯(lián)系。
第14條 水力機械的水槍和吸泥機,應進行試運轉,各連接處應嚴密不漏水。
第15條 沉井在淤泥質(zhì)粘土或亞粘土中下沉時,井內(nèi)的工作平臺應用活動平臺,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墻或底梁上。沉井發(fā)生突然下沉,平臺應能隨井內(nèi)涌土頂升。
第16條 不排水沉井,井內(nèi)應搭設專供潛水員使用的浮動操作平臺。潛水員的增、減壓規(guī)定及有關職業(yè)病的防治,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17條 采用井內(nèi)抽水強制下沉時,井上人員應離開沉井,不能離開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第18條 沉井如由不排水轉換為排水下沉時,抽水后經(jīng)過觀測,確認沉井已經(jīng)穩(wěn)定,方可下井作業(yè)。
第19條 采用套井與觸變泥漿法施工時,套井四周應設置防護設施。
第20條 沉井下沉采用加載助沉時,加載平臺應經(jīng)過計算,加載或卸荷范圍內(nèi),應停止其他作業(yè)。
第21條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時,工作平臺應搭設牢固,導管周圍應有欄桿。平臺的荷載除考慮人員和機具重量外,還應考慮漏斗和導管堵塞后,裝滿混凝土時的懸吊重量。
第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氣焊工
第1條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第2條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第3條 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第4條 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第5條 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第6條 高、中壓乙炔發(fā)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第7條 碎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8條 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第9條 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第10條 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時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第11條 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nèi)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第12條 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nèi),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第13條 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第14條 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第15條 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第16條 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第17條 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第18條 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第5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自控儀表工
第1條 儀表安裝,就位后應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多臺儀表盤并列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盤頂和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第2條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條 在高空安裝孔板時,必須搭架子,不準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禁止在已通介質(zhì)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第4條 施放電纜,支架要穩(wěn)固,轉動要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軸筒上的釘,要打彎或撥掉。轉彎時,應站在外側,防止擠傷。
第5條 檢驗儀表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有明確標示。
第6條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diào)節(jié)器應正??煽?加熱溫度不準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不準打開上蓋,防止燙傷。
第7條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zhì)密封,嚴防揮發(fā)。
第8條 使用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nèi)進行,工作室要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要蓋嚴,散落的水銀要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要穿工作服和戴口罩。
第9條 儀表試運時,應掛標示牌。
第6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木工
第一節(jié) 支模拆模
第1條 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頂撐要垂直,底端平整堅實,并加墊木。木楔要釘牢,并用橫順拉桿和剪刀撐拉牢。
第2條 采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fā)現(xiàn)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第3條 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第4條 支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4米,可使用馬凳操作。
第5條 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條 拆除模板應經(jīng)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第7條 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第二節(jié) 木構件安裝
第8條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應有防滑梯、護身欄桿等防護措施。
第9條 木屋架應在地面拼裝。必須在上面拼裝的應連續(xù)進行,中斷時應設臨時支撐。屋架就位后,應及時安裝脊檁、拉桿或臨時支撐。吊運材料所用索具必須良好綁扎要牢固。
第10條 在沒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裝石棉瓦,應在屋架下弦設安全網(wǎng)或其他安全設施。并使用有防滑條的腳手板鉤掛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條 安裝二層樓以上外墻窗扇,如外面無腳手架或安全網(wǎng),應掛好安全帶。安裝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須釘牢固。
第12條 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告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第13條 釘房檐板,必須站在腳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節(jié) 木 工 機 械
平 刨 機
第14條 平刨機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禁止使用。
第15條 刨料應保持身體穩(wěn)定,雙手操作。刨大面時,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時,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6條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5毫米。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jīng)過刨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7條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長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須壓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進。
第18條 遇節(jié)疤、戧槎要減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節(jié)疤上推料,刨舊料必須將鐵釘、泥砂清除干凈。
第19條 換刀片應拉閘斷電或摘掉皮帶。
第20條 同一臺刨機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須一致,刀架、夾板必須吻合。刀片焊縫超出刀頭和有裂縫的刀具不準使用。緊固刀片的螺釘,應嵌入槽內(nèi),并離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壓 刨 機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21條 機床只準采用單向開關,不準采用倒順雙向開關。三、四面刨,要按順序開動。
第22條 送料和接料不準戴手套,并應站在機床的一側。刨削量每次不得超過5毫米。
第23條 進料必須平直,發(fā)現(xiàn)材料走橫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撥正。遇硬節(jié)減慢送料速度,送料時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臺面。
第24條 刨短料長度不得短于前后壓滾距離;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須墊托板。
裁 口 機
(包括立槽刨、線角刨、鏟口刨)
第25條 按材料規(guī)格調(diào)整蓋板。一手按壓,一手推進。刨或鋸到頭時,將手移到刨刀或鋸片的前面。
第26條 送料緩慢均勻,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節(jié)應慢推。接料需待過刨口15厘米。
第27條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過深1.5厘米,高5厘米。禁止在中間插刀。
第28條 裁刨圓形木料,必須用圓形靠山,用手壓牢,慢速進料。
第29條 機器運轉時,禁止在防護罩和臺上面放置任何物品。
開 榫 機
(包括雙頭、燕尾開榫機)
第30條 要側身操作,不要面對刀具。進料速度要均勻,不得猛推。
第31條 短料開榫,必須加墊板夾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須兩人操作。
第32條 發(fā)現(xiàn)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打 眼 機
第33條 打眼必須使用夾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長料必須使用托架,調(diào)頭時,雙手持料,注意周圍人和物。
第34條 操作中如遇鑿芯被木渣擠塞,應即抬起手把。深度超過鑿渣出口,要勤拔鉆頭。
第35條 清理鑿渣要用刷子或吹風器,禁止手掏。
圓 盤 鋸
(包括吊截鋸)
第36條 操作前應進行檢查,鋸片不得有裂口,螺絲應上緊。
第37條 操作要戴防護眼鏡,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臂不得跨越鋸片。
第38條 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jié)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39條 短窄料應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鉤。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刮 邊 機
(包括直邊機)
第40條 材料應按壓在推車上,后端必面頂牢。推進速度要慢,手不準送料到刨口。
第41條 刀部要設置堅固嚴密的防護罩。每次進刀量不得超過4毫米。
第42條 禁止使用開口螺絲槽的刨刃,裝刀要擰緊螺絲。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打樁工
第一節(jié) 樁架的組裝和移動
第1條 用扒桿安裝塔式樁架時,升降扒桿動作要協(xié)調(diào),到位后應拉緊纜風,綁牢底腳。組裝時應用工具找正螺孔,嚴禁把手指伸入孔內(nèi)。
第2條 安裝履帶式及軌道式柴油打樁機,連接各桿件應放在支架上進行。豎立導桿時,必須鎖住履帶或用軌鉗夾緊,并設置溜繩。
第3條 導桿升到75度時,必須拉緊溜繩。待導桿豎直裝好撐桿后,溜繩方可拆除。
第4條 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行人跨越滑車組。
第5條 橫移直式樁架時,左右纜風要有專人松緊,兩個甏頭要同時繞,底盤距扎溝滑輪不得小于1米。
第6條 縱向移動直式樁架時,應將走管上扎溝滑輪及木棒取下,牽引鋼絲繩及其滑車組應與樁架底盤平行。
第7條 繞甏頭應戴帆布手套,手距甏頭不得小于60厘米。
第8條 一根鋼絲繩頭不準同時繞在兩個甏頭上,若發(fā)生克索應立即停車反轉解除。
第9條 移動樁架和停止作業(yè)時,樁錘應放在最低位置。
第二節(jié) 打混凝土預制樁
第10條 吊樁前應將樁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
第11條 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應平衡,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
第12條 樁身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后人員不準在樁下通過。
第13條 吊樁與運樁發(fā)生干擾時,應停止運樁。
第14條 插樁時,手腳嚴禁伸入樁與龍門之間。
第15條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
第16條 打樁時應采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樁帽及襯墊,發(fā)現(xiàn)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第17條 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失、樁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經(jīng)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第18條 熬制膠泥要穿好防護用品。工作棚應通風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準用錫焊,防止熔穿漏泄;膠泥澆注后,上節(jié)樁應緩慢放下,防止膠泥飛濺。
第19條 套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第20條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
第21條 送樁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第三節(jié) 灌 注 樁
第22條 樁管深入到設計深度后,應將樁帽及樁錘升高到4米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注混凝土。
第23條 耳環(huán)及底盤上騎馬彈簧螺絲,應用鋼絲繩綁牢,防止拆斷時落下傷人。
第24條 耳環(huán)落下時必須用控制繩,禁止讓其自由落下。
第25條 鉆孔灌注樁澆注混凝土前,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準堆放重物。
第8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設備安裝自控儀表工
第1條 儀表安裝,就位后應立即緊固基礎螺栓,防止傾倒。多臺儀表盤并列就位時,手指不得放在連接處,嚴禁在盤頂和儀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第2條 用開孔鋸開孔時,盤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條 在高空安裝孔板時,必須搭架子,不準坐在管子上開孔和鋸管。禁止在已通介質(zhì)及帶壓力的管道上開孔。
第4條 施放電纜,支架要穩(wěn)固,轉動要靈活,防止脫杠和傾倒,木軸筒上的釘,要打彎或撥掉。轉彎時,應站在外側,防止擠傷。
第5條 檢驗儀表用的交直流電源及電壓等級,應有明確標示。
第6條 使用油浴設備,自動溫度調(diào)節(jié)器應正常可靠,加熱溫度不準超過所用油的燃點。加熱時不準打開上蓋,防止燙傷。
第7條 單管、u型管壓力計等,應妥善保管,防止破碎,水銀表面應用水或甘油等介質(zhì)密封,嚴防揮發(fā)。
第8條 使用水銀校驗儀表,應在專用的工作室內(nèi)進行,工作室要通風良好,盛水銀容器要蓋嚴,散落的水銀要及時清掃處理,操作時,要穿工作服和戴口罩。
第9條 儀表試運時,應掛標示牌。
第9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頂管施工
第1條 頂管前,應查明頂管沿線地下障礙物的情況。對管道穿越地段的上部房屋、橋梁等結構物,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2條 頂管后座安裝時,如發(fā)現(xiàn)后背墻面不平或頂進時枕木壓縮不均勻,必須調(diào)整加固,方可頂進。
第3條 吊裝頂鐵或鋼管時,嚴禁在扒桿回轉半徑內(nèi)停留。往工作坑內(nèi)下管時,應穿保險鋼絲繩,并緩慢地將管子送入導軌就位,防止滑脫墜落。
第4條 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頓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知工具管頭部操作人員停止沖泥出土,防止由于沖吸過多造成塌方。在長距離頂進過程中,應加強通風。
第5條 當吸泥蓮蓬頭堵塞、水力機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開胸板上的清石孔進行處理時,必須采取防止冒頂塌方的安全措施。
第6條 管子的頂進或停止,應以工具管頭部發(fā)信號為準。遇到頂進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應發(fā)信號給工具管頭部的操作人員,引起注意。
第7條 頂進過程中,不得站在頂鐵兩側操作,以防發(fā)生崩鐵傷人事故。
第8條 工具管中的糾偏千斤頂,應絕緣良好。操作電動高壓油泵應戴絕緣手套。
第10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鋼筋工
第一節(jié) 制作、綁扎
第1條 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guī)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要平整,工作臺要穩(wěn)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wǎng)罩。
第2條 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qū)域內(nèi)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杠,并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
第3條 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第4條 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qū)域內(nèi)的人和物體。切斷小于30厘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
第5條 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wěn)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第6條 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第7條 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滑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nèi),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第8條 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第9條 綁扎高層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墻、邊柱鋼筋,應搭設外掛架或安全網(wǎng)。綁扎時掛好安全帶。
第10條 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遇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nèi)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第二節(jié) 冷拉和張拉
第11條 冷拉卷揚機前應設置防護擋板,沒有擋板時,應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應用封閉式導向滑輪。操作時要站在防護擋板后,冷拉場地不準站人和通行。
第12條 冷拉鋼筋要上好夾具,離開后再發(fā)開車信號。發(fā)現(xiàn)滑動或其他問題時,要先行停車,放松鋼筋后,才能重新進入操作。
第13條 冷拉和張拉鋼筋要嚴格按規(guī)定應力和伸長率進行,不得隨便變更。不論拉伸或放松鋼筋都應緩慢均勻,發(fā)現(xiàn)油泵、千斤頂、錨卡具有異常,應即停止張拉。
第14條 張拉鋼筋,兩端應設置防護擋板。鋼筋張拉后要加以防護,禁止壓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澆灌混凝土時,要防止震動器沖擊預應力鋼筋。
第15條 千斤頂支腳必須與構件對準,放置平正,測量拉伸長度、加楔和擰緊螺栓應先停止拉伸,并站在兩側操作,防止鋼筋斷裂,回彈傷人。
第16條 同一構件有預應力和非預應力鋼筋時,預應力鋼筋應分二次張拉,第一次拉至控制應力的70~80%,待非預應力鋼筋綁好后再張拉到規(guī)定應力值。
第17條 電熱張拉的電氣線路必須由電工安裝,導線連接點應包裹,不得外露。張拉時,電壓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
第18條 電熱張拉達到張拉應力值時,應先斷電,然后錨固,如帶電操作應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鋼筋在冷卻過程中,兩端禁止站人。
第一節(jié) 鋼 筋 機 械
切 斷 機
第19條 機械運轉正常,方準斷料。斷料時,手與刀口距離不得少于15厘米?;顒拥镀斑M時禁止送料。
第20條 切斷鋼筋禁止超過機械的負載能力。切斷低合金鋼等特種鋼筋,應用高硬度刀片。
第21條 切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操作時動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鋼筋須用套管或鉗子夾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第22條 切斷機旁應設放料臺,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頭發(fā)和雜物。在鋼筋擺動范圍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除 銹 機
第23條 操作時,應戴口罩和手套。帶鉤的鋼筋嚴禁上機除銹。
第24條 除銹應在基本調(diào)直后進行。操作時要放平握緊,站在鋼絲刷側面。
調(diào) 直 機
第25條 機械上不準堆放物件,以防機械震動落入機體。
第26條 鋼筋裝入壓滾,手與滾筒應保持一定距離。機器運轉中不得調(diào)整滾筒。嚴禁戴手套操作。
第27條 鋼筋調(diào)直到末端時,人員必須躲開,以防甩動傷人。
第28條 短于2米或直徑大于9毫米的鋼筋調(diào)直,應低速加工。
彎 曲 機
第29條 鋼筋要貼緊擋板,注意放入插頭的位置和回轉方向,不得開錯。
第30條 彎曲長鋼筋,應有專人扶住,并站在鋼筋彎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第31條 調(diào)頭彎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換插頭、加油和清理,必須停機后進行。
冷 拔 絲 機
第32條 先用壓頭機將鋼筋頭部壓小,站在滾筒的一側操作,與工作臺應保持50厘米。禁止用手直接接觸鋼筋和滾筒。
第33條 鋼筋的末端將通過冷拔的模子時,應立即踩腳閘分開離合器,同時用工具壓住鋼筋端頭防止回彈。
第34條 冷拔過程中,注意放線架、壓轆架和滾筒三者之間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即停機修理。
點焊、對焊機(包括墩頭機)
第35條 焊機應設在干燥的地方,平穩(wěn)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裝置,導線絕緣良好。
第36條 焊接前,應根據(jù)鋼筋截面調(diào)整電壓,發(fā)現(xiàn)焊頭漏電,應即更換,禁止使用。
第37條 操作時應戴防護眼鏡和手套,并站在橡膠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設。棚內(nèi)嚴禁推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備有滅火器材。
第38條 對焊機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銅頭),要定期檢查修理。冷卻水管保持暢通,不得漏水和超過規(guī)定溫度。
第11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石方機械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啟動前應將離合器分離或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確認機械周圍無人和障礙物時,方可作業(yè)。
第2條 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械和傳遞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檔滑行。
第3條 停車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時,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第4條 鋼絲繩禁止打結使用,如有扭曲、變形、斷絲、銹蝕等應及時更換。
第二節(jié) 挖 掘 機
第5條 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米。
第6條 向汽車上卸土應待車子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第7條 鏟斗回轉半徑內(nèi)遇有推土機工作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8條 行駛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要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1米左右。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第9條 裝運挖掘機時,嚴禁在跳板上轉向和無故停車。上車后應剎住各制動器,放好臂桿和鏟斗。
第10條 聯(lián)接電動挖掘機電源電纜時,必須取出開關箱上的保險絲。
第三節(jié) 液壓挖掘裝載機
第11條 操縱手柄應平順。臂桿下降時,中途不得突然停頓。
第12條 行駛時,須將鏟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桿完全伸出,使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
第四節(jié) 推 土 機
第13條 用手搖啟動時,必須五指并攏。用拉繩啟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第14條 推土機使用鋼絲繩牽引重物起步時,附近不得有人。
第15條 向邊坡推土,刀片不得超過坡邊,并在換好倒檔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車。
第16條 推土機上下坡不得超過35度,橫坡行駛不得超過10度。
第五節(jié) 鏟 運 機
第17條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鏟斗離坡邊不得小于1米。
第18條 行駛時,駕駛室外不得載人。
第19條 拖式鏟運機上下坡不得超過25度,橫坡不得超過6度。
第20條 多臺拖式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多臺自行式鏟運機兩機間距不得小于20米。
第21條 東方紅拖拉機和鏟斗間,必須加裝保險鋼絲繩。
第六節(jié) 平地機
第22條 自行式平地機,調(diào)頭和轉彎應減速。
第23條 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處,刮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胎外側。
第七節(jié) 壓路機
第24條 兩臺以上壓路機碾壓時,其間距應保持3米以上。
第25條 壓路機禁止在坡道上停車,必須停車時應將制動器制動住,并楔緊滾輪。
第八節(jié) 萬能裝卸機
第26條 升降機向前傾斜時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機尚未完全向后傾斜時不準開車。提升物件必須剎車后進行。
第27條 行駛時,鏟斗和叉子上不得有人。
第九節(jié) 軌道翻斗車
第28條 人力推車,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米,下坡時不得小于20米。
第29條 因霧天和粉塵造成路軌視線不清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12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土木建筑防水工
第1條 患皮膚病、眼結膜病以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yè)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第2條 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第3條 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條串通后,方準烘烤,并經(jīng)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與油直接接觸。
第4條 熬制瀝青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厘米,鍋與鍋之距離應大于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高70厘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場地,離鍋不小于5米。
第5條 熬油前,應清除鍋內(nèi)雜質(zhì)和積水。
第6條 熬油必須由有經(jīng)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油鍋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入。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第7條 鍋內(nèi)瀝青著火,應立即用鐵鍋蓋蓋住,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于砂,濕麻袋滅火。
第8條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二分之一,溫度不得超過80℃,并嚴禁煙火。
第9條 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用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車,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10條 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米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第11條 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nèi)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yè),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