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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31 14:26:01 查看人數:69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

第1篇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

車間:姓名:成績:

填空題:(總分100分;每空2分)

1、工作前必須戴好,檢查所用工具、安全可靠。

2、嚴格執(zhí)行和,所有電工操作不得少于人,一個人操作一個人監(jiān)護。

3、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禁止超出范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v以下電壓使用。

4、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氣線路(設備)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不可,應認為有電操作。

5、不允許作業(yè),有特殊情況需有二人以上一起工作,以便進行安全監(jiān)護,并且腳下。

6、工作中所有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fā)生觸電。

7、現場電氣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或工作。

8、嚴禁用手觸摸,嚴禁用手。

9、換接觸器時,必須一致,如電流無同型號的可選稍大一些。

10、變頻器等裝置保險嚴禁帶電插拔且要停電分鐘以上進行操作。

11、合大容量斷路器時,先關好柜門,操作。

12、在未確認電纜是否帶電前,不允許。

13、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不得隨意或,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設計參數。

14、限制高壓電機及45kw以上低壓電機點動時間及起動次數。點動時間不得小于秒,冷態(tài)下起動不得超過三次,熱態(tài)下起動不得超過次,起動時間間隔不得小于分鐘。

15、在有電容器設備停電工作時,必須后,方可進行工作。

16、接用電設備電源時,先看好用電設備的額定電壓選好合適空開,確認處于關斷,檢查旁邊是否有在進行操作。

17、電氣操作順序:停電時應先,后,送電時與上述操作順序相反。

18、嚴禁拉合隔離開關,拉合隔離開關時,應迅速果斷到位。操作后應檢查三相接觸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斷開)。

29、發(fā)現異常情況(如電機過載跳車),必須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嚴禁在沒有查明原因的情況下送電。

20、發(fā)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或撲救,嚴禁用水滅火。

21、 電氣設備檢修前應嚴格辦理手續(xù)。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時,應先將切斷,拉出柜內開關,并在操作開關上懸掛警示牌,或派專人看護。

22、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線路(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對可能送電的部分及設備(線路),采取的措施,必要時應。

23、一般情況下,在電器設備上工作均應操作。必須帶電作業(yè)時,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帶電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

24、凡 需 用 行 燈 照 明 時,必 須采用。使用保險必須符合要求,嚴禁用不同規(guī)格、替用。

25、高空作業(yè)必須。

26、裝置柜的除塵,必須,采用的順序進行吹風,吹不掉的先用干凈棉絲或刷子等擦拭在進行除塵。

27、任何工作人員發(fā)現有違章行為,并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應。

28、工作完畢后,必須拆除,并檢查是否有等物遺留在電氣設備上。

29、工作結束后,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工具、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30、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員要,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人員聯系好,方能送電,以免發(fā)生意外。

第2篇 高壓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需要經常監(jiān)視維護的高壓設備,應有兩人以上常時值班。

2、巡視高壓設備時,不需要工作票,但除巡視外,不得進行任何其它工作。

3、高壓配電室的鑰匙至少有兩把,一把應由值班人員保管,按班移交,一把供緊急使用,鑰匙一般不借他人。

4、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fā)生接地故障,如為室內設備,不得接近故障地點4至5米,如為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地點八至十米,但救護受傷人員不在此限,應按照緊急救護法進行。

5、配電站的停送電,按停電工作票進行,停電后,一定要進行安全接地。

6、對于高壓設備手動操作的開關、刀閘,拉桿操作的刀閘,均應帶橡膠絕緣手套,操作室外設備還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臺上。

7、裝卸可熔保險器,應戴防護鏡和絕緣手套,使用絕緣柄夾鉗應站在絕緣墊上。

8、電器設備停電后(不論計劃停電或設備事故停電)都要斷開有關電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否則不能觸及設備,以防觸電。

9、對于操作、試驗用品如:拉桿、絕緣手套、絕緣鞋、安全帶、接地線、儀表等物,應精心保管,經常檢查,定期校驗,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3篇 機電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機電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內容、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第2條 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系統原理圖及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會進行現場電氣設備操作,掌握電氣防、滅火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第4條 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并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第5條 在井下瓦斯?jié)舛瘸^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yè)。當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匯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6條 無論高壓、低壓供電系統停電作業(yè),作業(yè)前必須掛“停電作業(yè)”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安全措施。 第7條 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第8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聯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yè)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xù)。 三、正常操作 第9條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 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段家堡鄉(xiāng)沙溝沿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匯編 第10條 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并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巡回檢查,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第11條 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進行整定。 第12條 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第13條 對提升機等大型設備的各項機電保護、后務保護、閉鎖功能及相應的檢測裝置應定期檢查試驗,并保證動作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第14條 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并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后,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第15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16條 對檢修后電氣設備,機槭保護進行測試和聯合試驗,確保整個系統保護靈敏可靠。并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jiān)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四、收尾工作 第17條 檢修后的設備狀況,要由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由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第4篇 煤礦變外線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所屬地面高低壓架空線路上從事線路巡視、線路檢修維護、線路施工、高空作業(yè)和桿(塔)運輸、基礎施工等方面的作業(yè)人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本工種工作人員應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第3條具備必須的電工基本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電業(yè)作業(yè)規(guī)程中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術,并熟悉電工器具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

第4條掌握電氣事故處理方法和緊急救護知識。

第5條身體適應本工種工作,無影響本職工作的病癥。

第6條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到現場從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單獨工作。

三、安全規(guī)定

第7條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8條在線路施工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著工作裝。

第9條外線高空作業(yè)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高空作業(yè)必須使用保險帶(對地3米以上為高空),蹬桿前應檢查蹬桿工具是否安全可靠,電桿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桿腐朽嚴重者,應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桿。

2.新立的電桿,在基坑沒有填平夯實以前不準上桿作業(yè)。

3.保險帶應系在電桿或牢固的構件上,不得系在電桿端頭上。

4.在有過往行人地段時,應在施工桿(塔)周圍架設防護欄,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5.桿塔施工時,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扔物件。

6.攀蹬桿塔時應檢查隨身物件,以防墜落。

7.高空作業(yè)時,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墜落的措施,地面應有人監(jiān)護。

第10條倒閘操作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操作時使用合格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2.倒閘操作應按規(guī)定順序逐項進行,操作完畢后,應進行復查。

3.雷雨天氣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必須操作時,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變壓器臺上操作時,應先拉開低壓開關,后停高壓熔斷器,恢復時順序相反;停分支熔斷器時,應取下熔斷器熔體。

5.發(fā)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開電源開關,但事后應立即向變(配)電所值班員及領導匯報。

第11條高低壓電氣設備維修作業(yè)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在變壓器、電容器臺上工作時,至少應由兩人進行。

2.更換變壓器或調整相序后,應檢查電壓和相位是否正確。

3.拉合高低壓熔斷器,必須使用絕緣工具,不許赤手摘掛高壓熔斷器。

4.變壓器臺上的預防性試驗工作應有專人監(jiān)護。

5.落地式變壓器臺,應設遮欄并加鎖。

6.對停電的電容器或有電容的線路或設備,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經重復放電、驗電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12條掛接地線應遵守以下安全規(guī)定:

1.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壓后,各工作班(組)應立即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如有電壓感應到停電線路上時,應加掛接地線。

2.同桿架設多層電力線路接地線時,應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下層后掛上層。

3.掛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拆接地線時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絕緣棒或絕緣手套,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

4.若桿塔無接地引下線時,可采用臨時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線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成套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軟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嚴禁使用其他導線用作接地線和短路線。

第13條帶電作業(yè)按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4條銅導線與鋁導線連接處,必須使用銅鋁過渡線夾。

第15條巡線人員禁止攀蹬桿塔。

第16條對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命令不應執(zhí)行,并向發(fā)令人說明理由,必要時報告上一級領導。

四、操作準備

第17條施工前,工作負責人要向全體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講清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第18條工作前要認真清點、檢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備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須完好、可靠。

第19條指定專人負責聯系停送電、裝拆短路接地線,掛停電作業(yè)警示牌。有反送電可能的刀閘,加絕緣隔板。工作負責人在得到已停電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負責人進行驗電,在確認線路已停電無誤后,立即下令在作業(yè)區(qū)兩端裝設短路接地線,經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方可發(fā)令開始作業(yè)。

第20條新建高壓架空線路或撤除高壓線路,在施工前應根據新建高壓線路施工設計或撤除線路的任務對以下情況進行一次實地勘查,并根據實地勘察情況編制作業(yè)計劃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1.線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況。

2.電桿(塔)、電纜(線)滾筒等物件的運輸路線、擬采用的運輸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礙情況。

4.施工線路與其他線路、設施等的跨越情況。

5.待接入或待斷開處的供電線路情況。

6.需要進行爆破施工,應按照規(guī)程要求對其爆破點及周圍環(huán)境進行認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應準備工作。

五、線路巡視

第21條線路巡視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巡線工作應由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巡線時必須由2人進行。觀察線路途經地帶及其周圍環(huán)境對線路的影響情況,用望遠鏡觀察架空線路及金具和桿塔頂部有無異?,F象。

2.巡線應沿線路外側進行。大風天氣巡線應沿線路上風側行進,以免觸及斷落的導線。事故巡線應始終認為線路帶電,即使明知線路已停電,也應認為隨時有送電的可能。

3.巡線人員發(fā)現導線斷落地面或懸吊空中以及其他異常情況后,應設人監(jiān)護,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點20米以內,并迅速報告領導,等候處理。

六、線路檢修、維護

第22條線路檢修、維護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線路停電檢修或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并發(fā)作業(yè)牌。在高壓線路或設備上工作時,應由主管電氣、供電工作的領導或技術人員填寫工作票,一式兩份,交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審核操作程序無誤后,由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簽發(fā)交給工作負責人。停電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回值班長或變(配)電值班員。

2.工作票簽發(fā)人應負下列責任:

(1)工作開始前向有關工作人員宣讀工作票;

(2)正確和安全的組織工作;

(3)指導工作人員遵守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措施。

3.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書面指定的有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4.在部分停電和鄰近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5.在多路出線的工作地段檢修時,工作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指明帶電和停電線路,并做好監(jiān)護工作,防止誤蹬電桿。一般停電檢修時,互相之間應做好監(jiān)護工作。

6.外線高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有關高空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

7.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設備完好、地線收撤情況。人員、工具、材料應全部撤離現場,經檢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業(yè)牌。工作負責人與調度聯系停、送電時,雙方要復誦無誤。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8.在變壓器臺上測量低壓電源時,可使用鉗型電流表。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防止相間短路。

9.測量帶電線路導線的弛度、交叉跨越距離時,應使用測量儀器進行測量計算。嚴禁使用鋼圈尺、皮尺、線尺測量或拋掛絕緣繩的方法測量。

10.測量電桿、變壓器臺、避雷器的接地電阻或解開及恢復接地引線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接觸與地斷開的接地線。解開地線時,應先解開導體端,后解開接地端,恢復時相反。

11.砍伐靠近帶電線路的樹木時,不得蹬桿。樹木和繩索不得接觸導線。人和繩索應與導線保持安全距離,并系好保險帶。

12.為防止樹木(樹枝)倒落在導線上,應設法用繩索將樹木(樹枝)拉向遠離導線方向。繩索應有足夠長度,以免拉繩人被倒落的樹木(樹枝)砸傷。樹枝接觸高壓帶電導線時,嚴禁用手去取??臣舻臉渲﹄x帶電導線很近時,若沒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須申請停電后再進行操作。

13.砍剪的樹木(樹枝)下面應有專人監(jiān)護,防止砸傷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電或遠方雷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七、線路施工

第23條裝運工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裝運長、大件時,應遵守起重工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運輸前指定專人對運輸道路進行調查,以確定運輸路線。對易發(fā)生事故的坡路、彎路、冰雪路等處,應向運輸人員及司機交待清楚。

3.裝運貨物,必須綁扎牢固。裝運重物或超高超長大件時,車箱內不準坐人,禁止客貨混裝。

4.運輸及裝卸貨物,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運輸過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繩子牽引電桿及其他重物上坡時,必須將電桿及其他重物綁牢,繩子不得觸磨地面。電桿兩側5米內不得有人。用專用運桿車運輸時,車廂兩旁不準坐人。

第24條基礎施工:

1.挖掘松軟土質或流沙時,應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擋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項工作至少有兩人在一起操作。

2.桿坑的邊緣不準堆放重物,以防壓塌基坑??由畛^1.5米時應戴安全帽。

3.巖石基礎打眼時,撐釬人應戴安全帽、手套、眼鏡,打錘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脫手傷人。

4.同一地點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裝藥。

5.放炮地點周圍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離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應將工具材料全部撤離現場,所有工作人員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藥包爆破300米以外隱蔽。如深孔加大藥量時,可適當增加安全距離。

7.放炮人員應由專職工種或受過爆破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任,并設專人監(jiān)護。采用電雷管放炮時,連線與放炮必須由同一人進行。

8.雷管與導火索連接要緊密,禁止碰擊雷管部分。

9.放炮人員應根據導火索燃燒速度,確定其長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內裝藥時,必須使用木棍搗實,不準使用釬子。

11.放炮時遇有瞎炮時,需等待20分鐘后,再進行處理,可在孔內灌水使炸藥失效,輕輕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結束后。剩余雷管應當場銷毀或作妥善處理,嚴禁個人收藏。

12.點炮人在同一地點不能同時點炮4個以上。必要時可集體連接導火索。在坑內點炮時,必須有撤離現場措施。

13.不準在瞎炮處繼續(xù)打眼,重新打眼時,要離開瞎炮處600毫米處與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條立桿、撤桿:

1.立桿、撤桿要有專人指揮。立、撤桿前現場負責人向全班人員講明分工、立撤桿方法、注意事項,詳細說明指揮信號,并檢查工作人員熟悉信號程度。

2.在居民區(qū)和交通道路上立、撤電桿時,應設專人看守。

3.組立桿塔所設的地錨,根據不同的地質及受力情況加以確定,利用樹樁和大石塊代替地錨時,必須經現場負責人檢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桿塔應使用合格的起重設備,當起立的桿塔稍離開地面時,起吊暫停,對各受力點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繼續(xù)起吊。

5.起立桿塔前,應清理場地。主牽引地錨、桿塔中心、桅桿頂、尾繩應在一條直線上。

6.桿塔起立過程中,除指揮人員和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撤出桿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桿塔用的桅桿,應受力均勻,不得左右傾斜。

8.桿塔起立過程中,不準下坑找正,應暫停起立,可在地面進行清理或用繩索幫助找正,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起立電桿的兩側,并有專人監(jiān)護。

9.在起立過程中,不準攀登桿塔。當桿塔起立45°后,應減緩起立速度,注意拉緊各側拉繩。

10.使用吊車立、撤電桿時,鋼絲繩套應吊在電桿的適當位置,防止電桿突然傾倒,并在電桿上部兩側拴上拉繩,控制電桿擺動方向。

11.在撤桿工作前,應先檢查桿根,采取防止倒桿措施,再拆除桿上導線。在挖坑前應先在電桿上部適當位置兩側綁好拉繩。

12.已經立起的電桿,只有在桿基回土夯實、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桿及拉繩。

第26條放線、撤線、緊線:

1.放線、撤線和緊線工作,均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有統一信號,緊線工具及設備應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種線路、鐵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線時,應先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設專人持信號旗看守等。

3.放線要有專人領線,并時刻注意信號。放線用的滑車要固定牢固,轉動靈活,并設專人看守。

4.工作人員應站在導線走向半徑外側,放線、緊線遇有障礙時,及時發(fā)出信號。

5.放、緊、撤線過程中,跨越架必須設專人看守,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發(fā)出停止過線信號。

6.爆破壓接時,工作人員離開現場雷管開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區(qū)繁華地帶不準進行爆破壓接。

7.跨越需停電的高壓線時,停電、驗電后掛地線,地線應在導線兩端分別掛起。

8.搭跨架必須牢固,比新建線路的橫擔長3米,并和線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壓線路應可靠封頂。

9.搭架用的繩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龍繩、棕繩或麻繩,一定要防止導線磨斷繩索。接近帶電體部分,禁止使用鐵線綁扎。

10.在帶電線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員應站在架子遠離電源的外側。

11.跨越架與帶電體最小距離:

電壓等級3~10干伏35~110千伏

水平與垂直距離1.0米1.5~2.0米

對地線距離0.5米

12.搭跨越架時人身、工具材料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3~10千伏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1.5米

13.跨越架與鐵路、公路、通訊線路、低壓線路的最小距離:

鐵路公路低壓通訊線

水平2.5米0.6米0.6米

垂直6.0米5.5米0.6米

八、收尾工作

第27條每日下班后,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填寫工作記錄。

第28條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與安全負責人一起,親自檢查線路施工地段的情況,組織清點人員、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線,經檢查正常后,工作負責人向調度匯報并聯系送電,待線路正常送電后,工作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第5篇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交底內容: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電工作業(yè)必須持有上崗證(市建委市勞動局)核發(fā)的雙證,非電工一律不得拆裝電動設備。

3、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裝,維修技術規(guī)程,貫徹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guī)范,和上海市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guī)程。

4、施工現場嚴格執(zhí)行jgj59-99標準,現場采用三芯五線制供電。

5、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6、在低壓系統電氣設備和線路上檢修時,應停電作業(yè),在電工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監(jiān)護制度。

7、嚴禁使用無絕緣柄的工具。

8、停電檢修工作,必須掛上“禁止分閘,有人工作”牌和應急措施。

9、在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上操作必須持高壓電工操作證。

10、施工現場電纜必須進行掛設并用絕緣固定(禁止使用鐵絲進行綁扎)。

11、電線、電纜過路需埋管,嚴禁電線隨地亂拖,亂拉。

12、現場電箱門鎖編號必須齊全,箱內應保持整潔,各類電器裝置應靈敏有勁,絕緣良好,露天電箱、電柜應有防曬措施。

13、現場的各類電器設備、燈具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和保護接頭(接地機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姆)

14、嚴格遵守一機一閘一滿制度,嚴禁使用一臺開關控制多臺設備。

15、應設立用電檢查、安全的記錄,接地電阻,漏電開關測試和定期檢修記錄。電工作業(yè)、維修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16、做好季節(jié)性施工用電的檢驗。

第6篇 工貿企業(yè)高壓試驗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一般要求

1.1試驗電工屬特種作業(yè),須經上級部門培訓、考核、取證后,方能上崗獨立操作。

1.2試驗電工在從事其他種類電工作業(yè)時,須遵守相應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工作前要求

2.1試驗人員必須通曉試驗室電氣系統一次和二次結線圖、施工圖,以及系統設備安裝、配備現狀。

2.2試驗人員應清楚各種電氣試驗的目的、內容、標準、方法,實際接線圖和被試驗系統各單元的設備性能和歷史現狀。

2.3試驗負責人在試驗前應了解參加試驗人員身體狀況。嚴禁帶病或酒后進行試驗。

2.4檢查被試驗物須無機械損傷,和與被試物有影響的障礙或試驗中可能影響鄰近物的障礙。保持應有的安全間距,并認真接地等安全措施。

2.5試驗人員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用具,穿戴好防護用品,并按規(guī)定辦理好工作所需手續(xù)。

3.工作中要求

3.1試驗時不少于二人,試驗負責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3.2高壓試驗人員應明確分工,試驗時必須裝設遮欄或在被試區(qū)指定專人警戒。

3.3試驗負責人是試驗現場發(fā)令人,其他人員應服從其指揮。當發(fā)現明顯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有權停止試驗。

3.4試驗中,試驗人員不準擅離崗位。特殊情況離開時,應停止試驗,拆除試驗電源。重新試驗要檢查結線無變動后,方可接上電源。

3.5電氣試驗應做好記錄,電氣設備試驗應遵循相應的技術標準和方法。嚴格按電氣設備試驗規(guī)程進行。

3.6試驗設備容量過載不超過10%,以免影響試驗結果的正確性或造成試驗設備損壞。

4工作后要求

4.1關閉試驗電源,清理現場。

4.2恢復被試設備試驗前狀態(tài),并向值班人員或使用單位負責人報告試驗結果,遇有試驗不合格設備,應書面記錄清楚,然后辦理工作結束手續(xù)。

4.3認真填寫一式兩份試驗報告,一份交使用單位,一份留底。

第7篇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小區(qū)物業(yè)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規(guī)范維修電工的操作,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維修電工的維修、操作管理

3.內容

3.1維修電工必須持有國家地區(qū)勞動行政部門或國務院主管部門勞資機構規(guī)定驗印的電工技術等級證書及相應的操作證,并經體檢合格后方能獨立上崗工作。

3.2檢修時必須兩人以上,同時檢查工具、儀表和防護用品是否完好。

3.3 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準用手觸及,任何情況下必須有二人在場方能進行電氣檢修工作。

3.4電氣設備在運轉中,不準進行拆裝檢修,必須停電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妥善作好安全措施,掛上警告牌,并驗明無電后才能施工。

3.5禁止帶電操作。必須帶電操作時,要穿長袖衣服、絕緣鞋,戴工作帽,站在絕緣良好的位置上,任何時候只允許接觸一根帶電電線。

3.6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嚴格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設置臨時遮攔,懸掛警告牌,并由專人監(jiān)護,施工中應使用手柄等部位絕緣情況良好的工器具,嚴禁使用鋼卷尺。

3.7登高操作應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和安全帽,登高器必須有防護措施,上下傳遞物件嚴禁拋擲。

3.8臨時工作中斷后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確認已斷開電源,并驗明無電。

3.9每次維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帶工具、零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

3.10由專業(yè)檢修人員修理電氣設備或其帶動的機械時,維修電工要進行登記,并注明停電時間。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共同檢查,然后方可送電,并登記送電時間。

3.11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刻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co2、1211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來滅火。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第8篇 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電氣安裝、維修工程的施工應執(zhí)行國家和電業(yè)部門有關專業(yè)規(guī)程。

2.電工應經專業(yè)培訓,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許可證,方可從事電工作業(yè)。

3.任何電氣線路及設備在未查明無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進行電器線路和設備維修時,應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掛設“有人操作,禁止使用”的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4.電氣設備及線路絕緣有破損或帶電部分外露及地運行中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切斷電源停止工作,修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普通絕緣導線不準在地面、鋼結構框架、腳手架及其它工作面上拖拉。移動式電氣設備應使用橡膠護套電纜。

6. 0.15kw以下的電氣設備可使用插銷;0.15kw~0.45kw的電氣設備應使用開關;0.45kw以上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啟動器控制。

7.三相設備應用四孔插座,單相設備應用三孔插座,保護接地或接零應接在正上孔。三相插座相線應接于右孔。不準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共用一根導線,應從接地干線上引下專用保護零線。

8.不同電源,不同電壓的插座應有明顯標志。

9.保險器應裝在電源的相線上,熔斷線的熔斷電流應與短路電流相匹配,不準改變熔斷線的直徑或用其它金屬線代替熔斷線。

10.作業(yè)前必須佩戴和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驗電器、絕緣棒、絕緣墊等安全用具和絕緣工具。安全用具和絕緣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使用。不準踝足穿絕緣靴。

11.電工用安全用具應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到期未經耐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二)、電氣設備安裝

1.遵守電工一般安全要求。

2.在搬運和安裝各種電氣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保證電氣設備及其附件不受損壞。

3.如在電氣設備安裝中進行吊裝作業(yè),應遵守“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4.變壓器抽芯時,應注意保護瓷件,不準將瓷件作為起吊受力點,不準將異物掉進油箱內。

5.電機抽芯時,應注意不能碰壞定子和轉子線圈。

6.在對變壓器或電機進行干燥處理時,要根據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7.在安裝、調整開關及母線時,不準攀登套管及瓷絕緣子。調整開關時,在刀刃、動觸頭及橫梁附近不準有人。

8.在電氣安裝中進行焊接作業(yè)時,除遵守“焊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還應采取措施避免焊接火花或焊渣燒壞設備及附件。

(三)、電纜敷設

1.遵守電工一般安全要求。

2.在開挖電纜溝前,應取得有關地下電纜管線的資料,開挖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避免損壞原有地下電纜、管道等。

3.在敷設電纜時,應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

4.敷設電纜前,應將溝內雜物清除干凈,并加保護措施。

5.敷設電纜時,電纜盤應架設穩(wěn)固,轉動要平穩(wěn)緩慢。電纜盤上的鐵釘及其它尖狀凸出物應予清除。

6.在轉彎處敷設電纜時,人員應處在彎角外側。電纜穿管時,應采取防止手被擠傷的措施。

7.冬季施工需對電纜加熱時,加熱電纜膠或熔化焊錫應有防火措施。已熔化的電纜膠或焊錫,應防止水滴或濕物溶入。熔化電纜膠及澆制電纜頭時,人員應戴手套和護目鏡。

8.在制作環(huán)氧樹脂電纜頭時應采取防毒措施。

(四)、低壓帶電作業(yè)

1.遵守電工一般安全要求。

2.應盡量避免帶電作業(yè)。必須帶電作業(yè)時,工作前應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經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3.帶電作業(yè)應由電工兩人進行,一人操作,另一人監(jiān)護。

4.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戴干燥潔凈的線手套,站在與地面絕緣的梯子或其它絕緣物上操作,工作中身體不準與周圍接地體接觸。

5.帶電接線時,應先接開關及其以下負荷部分,后接電源。接線應逐根進行,如為裸線,應做好接頭的隔離工作。

6.在架空線上帶電作業(yè),應特別注意不使身體與接地引下線、拉線、通訊線、路燈線等接觸。

7.已送電的電氣設備應掛警告標志牌,凡人能觸及的部分應采取防護措施。

8.雷雨、濃霧及周圍潮濕時,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9篇 外線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ⅰ)登桿作業(yè)前:

第1.1條 不能勝任外線桿上工作的外線電工,不允許登桿作業(yè),新技工、學徒工在訓練期間,必須在熟練技工的監(jiān)護指導下進行登桿學習。

第1.2條 登桿人員在登桿前,應對桿上情況和上桿后的工作順序,了解清楚,做好準備。

第1.3條 登桿前,必須檢查所用的工器具,如踩板或腳扣、繩索、滑輪、緊線器、工具袋等是否緊固適用。安全帶是否完好,能否支持身體及工作時的荷重。對登高工具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和試驗,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換。

第1.4條 各種外線電工工器具必須正確使用。外線電工應穿長袖長褲工作服,登桿前應將衣袖褲腿扣好扎緊。

第1.5條 電桿根部腐朽或未夯埋牢固,電桿傾斜,拉線不妥時禁止登桿。

第1.6條 五級以上大風、大雪、雷雨、大霧時禁止登桿。發(fā)現遠處有雷電現象時亦不得登桿。

第1.7條 體力不佳,精神恍惚者禁止登桿作業(yè)。

第1.8條 所用技術術語應統一。

第1.9條 居民區(qū)域或人行道的電桿施工時,周圍兩米以內,應用木馬掛繩索圍繞,停止行人由桿下穿越。

第1.10條 在地面工作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非因工作,不得在桿下逗留。桿下人員要離開電桿3~5m。

ⅱ)登桿工作

第1.11條 登桿前應檢查桿根埋土深淺有無晃動現象,采取措施后,方可登桿。

第1.12條 登桿后,必須拴好安全帶方能開始作業(yè)。

第1.13條 桿上工作者必須站在踩板、腳扣、固定牢固的踩腳木或牢固的桿構件上。禁止將安全帶拴在橫擔上或磁瓶柱上。

第1.14條 在轉角桿上工作時,應站在外角,如必須在內角方向工作,應有防止電線滑出打傷的安全措施。

第1.15條 桿上工作時,禁止上下拋丟任何工器具或材料,應用繩索系吊。

第1.16條 桿上工作要帶工具袋,暫時不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以防落下傷人。

第1.17條 上下電桿必須使用專用登桿工具(如腳扣、踩板),禁止攀援拉線或抱桿滑下,也不準用繩索代替安全帶。

第1.18條 冬季作業(yè)水泥桿上掛霜時,不得使用腳扣登桿。

(ⅲ)桿上帶電作業(yè)(500v以下)

第1.19條 登桿帶電作業(yè),須經有關技術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第1.20條 工作前須通知值班電工的帶班負責人,說明帶電作業(yè)線路或設備的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并告知開關操作及監(jiān)護人員在該供電地區(qū)的開關斷開后,不能隨意合閘。

第1.21條 登桿帶電工作者必須穿束袖工作衣、長褲。穿膠鞋戴安全帽,必要時加戴橡皮手套、護目鏡。

第1.22條 登桿帶電工作者必須是技術熟練、謹慎細心的電工,未受過單獨帶電作業(yè)訓練的電工,嚴禁登桿進行帶電作業(yè)。

第1.23條 登桿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項用具是否齊全適用,保安用具的絕緣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第1.24條 在帶電工作前如發(fā)現操作人員身體不適,精神不振等情況時,應停止登桿帶電工作;陰雨、霧天、大風、雷電亦不準登桿帶電作業(yè),工作前禁止喝酒。

第1.25條 帶電作業(yè)電工在未登桿前,應詳細了解工作性質、順序、桿頂裝置和電流方向;并應將上桿后的工作程序告訴監(jiān)護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桿。

第1.26條 登桿后,選擇好適當位置,綁好安全帶才能進行工作。

第1.27條 作業(yè)時,不允許同時接觸兩線,任何時候都應以一線工作為原則。

第1.28條 如桿頂同時有兩個電工工作,不允許身體互相接觸或直接遞換工具材料。

第1.29條 在元件或線路較多的電桿上工作時,應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絕緣物體,將靠近電工可能接觸之導線遮蓋。

第1.30條 不允許直接割斷帶負荷的線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割斷時,應將割斷處前后另用導線短接好后,方可割斷。

第1.31條 當帶電導線斷開后,不可同時接觸兩端的線頭。

第1.32條 高空緊線時,操作人員必須閃開緊線器,并將夾緊螺絲擰緊,以免滑脫傷人

(ⅳ)高壓線路

第1.33條 高壓線路未切斷電源前一般不應登桿。有時因工作需要必須登桿時,工作人員距最下層高壓導線的垂直距離: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

第1.34條 高壓線路登桿作業(yè),當接到線路已經停電的命令后,在登桿前必須檢查高壓試電器是否良好,并準備好工作接地線和絕緣手套。

第1.35條 登桿到適當高處(安全距離)后,拴好安全帶,進行下列工作:

1.驗電,以高壓試電器驗證線路確無電壓。如高壓試電器接觸不到時,可用令克棒試驗有無火花及放電聲。

2.放電,先將地線一端接干地線網上,再以地線另一端繞在絕緣捧上與高壓線接觸數次以消除靜電。

3.接地,將地線分別接于高壓電線三相上。

以上工作完畢后,方能正式工作。

第1.36條 登桿至桿頂后選好位置,拴好安全帶,開始進行工作,工作時桿下必須有熟練技工監(jiān)護。

第1.37條 變(配)電站內,必須在檢修線路之高壓斷路開關上懸掛警告標示牌,必要時用安全鎖或在站內接地。

第1.38條 工作完畢后,合閘前,必須檢查一切器材、工具、人員是否全部撤離,線路上及站內接地線是否全部拆除。

第l.39條 地面作業(yè),工作前必須檢查作業(yè)工器具(如鍬、鎬、撬棍、抬杠、繩索等)是否完好。

第1.40條 進行換桿工作時,必須先用臨時拉線將該電桿穩(wěn)固,方可挖掘電桿基腳,禁止任何人立于電桿倒下的方向。

第1.41條 換桿工作應在有一定實踐經驗的技工領導下進行。

第1.42條 在交通要道上進行換桿時,應選擇人車來往稀少的時間進行。

第1.43條 電桿桿位,不應選在過于低洼潮濕的地方,也不應選在河邊和易于坍塌之處。

第1.44條 立電桿應使用適當的工具。施工人員工作位置應分配適當。使用叉桿及拉繩的工作人員,應對等分布于電桿的兩側。

第1.45條 起立電桿時,基坑內不得有人停留。拆除撐桿及拉繩的工作,必須在電桿基腳充分埋好夯實牢固后進行。

第1.46條 架設電線的電桿,不應使用臨時木樁;如選用木桿,其梢徑不能小于120mm。

(ⅴ)低壓線路(500v以下)

第1.47條 架空電線應固定在電桿的絕緣子上,導線馳度最大時的對地垂直距離應符合《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禁止在鐵管上、欄桿上,鐵釘上,建筑物上及機械構件上懸掛電線。

第1.48條 剪斷后的線頭,應以絕緣包布包好,固定于3m以上的高處,不應使線頭低于人可達到的高度。

第1.49條 上桿作業(yè)應符合'登桿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

第1.50條 干線須裝分路刀閘時,應裝在3m以上的地方。其引線須按順序固定。

第1.51條 露天開關必須設防護罩,以免雨水侵入造成短路??傞l平時應當上鎖,露天或配電室設置的開關,應有專人管理,除值班者外,其他人員不得亂動。

第1.52條 工程轉移時不用的開關應拆除,并將電源線同時拆除。

第1.53條 線路的巡視檢查,由維護單位視情況定出期限由電工進行。

第1.54條 線路除定期巡視外,在結冰、下霧、大風和暴雨后,及在空氣特別污穢的地方,應進行臨時性巡視。

第10篇 低壓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遵守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有關規(guī)定。

2. 不準在設備運行過程中拆卸修理,必須停運并切斷設備電源,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拆卸修理。臨時工作中斷或每班開始工作前,都必須重新檢查電源是否已經斷開,并驗明是否無電。

3. 動力配電箱的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閘。

4. 電機檢修后必須遙測相間及每相對地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合格,把皮帶輪上緊方可試車。空載電流應不超過規(guī)定范圍。

5. 試驗電機、電鉆等,不能將其放在高處,需放穩(wěn)后再試。

6. 定期巡檢、維修電氣設備,應確保其正常運行,安全防護裝置齊備完好。

7. 凡是暫時拆除的電氣設備的導線電源端必須用絕緣膠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對不再使用的電源管線應拆除。

8. 熔斷器熔絲的額定電流要與設備或線路的安裝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帶電裝卸熔體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應使用絕緣夾鉗,操作人站在絕緣墊上。

9. 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或接零必須完好、合格。即:電氣設備裸露的不帶電導體(金屬外殼)經接地線、接地體與大地緊密連接起來,稱保護接地,其電阻一般不超過4歐姆。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的零線相連接,稱保護接零。在同一低壓配電系統中,保護接零與保護接地不許混用。

10. 螺口燈頭的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燈口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

11. 監(jiān)督執(zhí)行在動力配電盤、配電箱、開關、變壓器等各種電氣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其它危及安全,影響維護檢修的物品。

12. 臨時裝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臨時接線安全技術規(guī)程。

13. 每次檢修完工后,必須清點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遺失和留在設備內造成事故。將檢修情況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電與使用人一起試車。不能由維修電工單獨試車。

14. 漏電保護器應定期清掃、維修,檢查脫扣機構是否靈敏,定期測試絕緣電阻,阻值應不低于1.5兆歐,電子式漏電保護器不準用兆歐表測量相鄰端子間的絕緣電阻。

15. 低壓停電時,按規(guī)定辦理停電手續(xù),并會同申請停電人去現場檢查、驗電、掛地線或設遮攔,在開關的操作把上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yè)”的警示牌。在同一線路上有兩組或以上人員同時工作時,必須分別辦理停電手續(xù),并在此路刀閘把上掛以數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畢,作業(yè)人員檢查、清理現場,待全部人員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終結并簽字后交停電執(zhí)行電工復查無誤方可摘警示牌送電。遇有兩組及以上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在各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電。

第11篇 室內線路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戶內布線裝置中導線最小截面積和敷設間距離要求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選擇導線截面時,除應考慮安全截流量外,還應考慮線路允許的電壓損失和機械強度。

(2)車間照明和電力線路應分開設置,不同電壓、不同電壓等級的線路應十分明顯地分開敷設,以方便維修和檢查。

(3)線路裝置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單相或二相三線供電時,零線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四線供電的零線截面應符合規(guī)定。

(4)除花燈及壁燈等線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負荷電流不應超過15a,插座數一般不超過1只;用電熱設備時。每一支路的最大負荷電流不應超過30a,裝接插座數一般不超過6只。

(5)導線不得直接貼在木頭、墻壁或其他建筑物上,導線不得裸露。

(6)布線過程中,應盡量減少導線間的連接;接頭應采用壓接或焊接工藝;銅、鋁線間的連接應用銅鋁過度接頭或銅線上鍍錫,以防電化學腐蝕;所有接頭與分支處應盡量使其不受大的機

械拉力。

(7)管內、木槽板內的導線不得有接頭和分支處,以免使用日久會接觸不良,引起過熱以致起火,必要時,可把接頭做在接線盒或燈頭盒內。

(8)所有明布線的接頭應放在便于檢查和檢修的位置上。導線與電器端子的連接應壓實、牢固可靠。

(9)導線絕緣必須良好,其接頭處應加絕緣包布包扎,絕緣強度不應小于導線的原有絕緣強度;腐蝕性場所使用的導線應采用塑料絕緣線或鉛包線。

(10)布線完工后,通電前應測試其絕緣電阻,其值不小于下列數值:相對地,0.22mω;相對相,0.3mω;對于36v低壓線路為0.22mω;潮濕、有腐蝕性蒸氣和氣體的場所,絕緣電阻值標準可降低一半。

(11)彩燈應采用絕緣電線。干線與分支線的最小截面積除滿足安全電流外,不應小于2.5mm2,燈頭線不應小于1.0mm2每個支路負荷電流不應超過10a。導線不能直接承力,導線支持物應安裝牢固,彩燈應采取防水燈頭。

(12)供彩燈的電源,除總保護控制外,每個支路應有單獨過流保護裝置,并加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13)彩燈的導線在人能接觸的場所,應有“電氣危險”的警告牌。

(14)彩燈對地面距離小于2.5m時,應采用特低電壓。

第12篇 井下變電所配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熟悉供電系統和運行方式,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非專職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設備,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應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靴。

三、憑停電工作票或正式停電通知方可停電,停電以后的設備要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送電后摘掉牌子。停電后嚴禁約時送電,停送電要有專人聯系。

四、堅持定時試驗檢漏繼電器,發(fā)現異常情況迅速匯報機電科值班人員,不準甩掉不用。

五、開關跳閘,查明原因,無短路故障后,方可試送電,試送電失敗后,應匯報機電科值班人員,進行檢查處理,嚴禁甩掉各種保護,強行送電。

六、停電、送電要按順序進行,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先送高壓,后送低壓。

七、經常巡視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異常后應立即匯報機電科值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可先停電后匯報,以免擴大事故。

八、檢修或長期停用電后的線路,送電時必須先試送,試送無問題后方可正式送電,并要加強監(jiān)視檢查。

九、設備停送電,發(fā)生事故及處理情況都要認真做好記錄。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考試(十二篇)

車間:姓名:成績:填空題:(總分100分;每空2分)1、工作前必須戴好,檢查所用工具、安全可靠。2、嚴格執(zhí)行和,所有電工操作不得少于人,一個人操作一個人監(jiān)護。3、使用測電筆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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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值班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
  • 值班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二篇)99人關注

    1、 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執(zhí)行巡視制度,工作標制度,倒閘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和消防設備保管制度和出入制度。2、 不論高壓設備是否停電,值班人員 ...[更多]

  • 內線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篇)
  • 內線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篇)97人關注

    一般規(guī)定礦井內線電工必須持合格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礦井內線電工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 ...[更多]

  • 車間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格式怎樣的(四篇)
  • 車間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格式怎樣的(四篇)94人關注

    1、總則1.1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使安全生產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特制 ...[更多]

  •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6(十二篇)
  •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6(十二篇)93人關注

    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裝 ...[更多]

  • 變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篇)
  • 變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十篇)93人關注

    1、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上崗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2、嚴格實行工作票制度、復誦確認制度,認真做好原始記錄。非工 ...[更多]

  • 電工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十二篇)
  • 電工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十二篇)91人關注

    1、電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F場用電作業(yè)必須由電工完成,嚴禁他人私拉亂接等作業(yè)。2、所有絕緣、檢 ...[更多]